疫苗事件随笔

疫苗事件随笔

疫苗事件随笔【第一篇】:疫苗事件引爆舆论背后的反思

在过去一个星期,相信很多人都被“疫苗”刷屏了。

3月18日,澎湃新闻发布题为“上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这是杀人',山东发协查函”的报道。随后,山东疫苗案引发舆论持续关注。

3月22日,随着财新记者在2021年采写的一篇名为《疫苗之殇》的文章,借助新媒体的优势在朋友圈、微博疯狂转发,引爆公众恐慌情绪。

紧接着,当天中午12点,知名网络写手和菜头通过个人公众号发表文章《每个文盲都喜欢用“殇”字》,文章直指《疫苗之殇》过于夸大其词,认为媒体完全是在混淆概念,操控公众认知和情绪。于是,公众关于打过期疫苗是否致命、监管部门是否疏于监管等展开了一场“厮杀”。

直到当天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针对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疫苗事件随笔【第二篇】:疫苗风波

这两天,“疫苗”在朋友圈的刷屏,来了两波。

先是一篇《疫苗之殇》,让3年前的报道重回视野,20个孩子“因疫苗致害”的照片,触目惊心;再是《每一个文盲都喜欢用“殇”字》和《“疫苗之殇”是胡说八道》,针锋相对,指出前文中的一些纰漏。

前者所描述的情况确实是事实,照片也是真的,只是那是“假疫苗”或者“毒疫苗”导致。这次的“疫苗”风波,在生产过程中是没有问题,质量有保证,只是涉及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冷藏,药性有可能失效。这篇文章有过度夸大其危害之嫌。

后者试图用科学来解释这个事情,对于缓解民众恐慌可能有一定效果,但对于民众来说,“失效疫苗”事实确实存在,我们要的不是科学,我们更想要的是一个合理的交待。

疫苗这个事,目前还没有结果,只是回头想想,这样的事,我们遇到的还少吗?这次曝光的问题疫苗估计只是冰山一小角,不过多集中在不发达地区,例如乡

镇医院。不发达地区,监管力度不足,更容易产生腐败。

可是,对于生在这个时代的我们而言,摊上了什么,就是什么,这是命运的

安排,我们小时候怎么打疫苗?几个人共用一个针头,哪懂什么交叉传染,一次性针头才推广了多少年?

甚至,从来没听说过疫苗还需要冷藏运输。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吃过哈根达斯,哈根达斯对运输条件要求非常苛刻,全程数据跟踪,工厂在法国,船运到上海,冷藏车再运输到各地。我们的疫苗运输条件都比不上人家的冰淇淋运输。

这些东西靠呼吁是白搭的,两年前药品重新打码属于行业潜规则,例如药品

是2021年到期,把码重新一打,保质期就变成了2021年。

要是真拿着放大镜去推敲,每个行业都经受不起推敲,哪怕是手术室。我们

还处于发展初期,每个领域都不完善,仅仅靠道德去约束是没啥用的。

有问题暴露出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是好事,问题的出现正是改革的契机,不仅要严肃追责涉事人员,更要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

这几天一直被这事刷屏,很多人义愤填膺,这个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冷静

下来想一想,网传的这些事情,多半是被添油加醋了,事实也许并没有这么严重,不要被些恶意的媒体所利用。

就像前阵子网传的“中国游客在泰国自助餐疯狂铲虾”事件,现在大家都清

楚了,其实都是媒体捕风捉影,过度夸大,任何事情都是事出有因。

疫苗事件随笔【第三篇】:关于“疫苗案”的两点反思

前段时间,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以下简称“疫苗案”)可谓是占据了

各大媒体的头条,引起了举国上下的关注和讨论,在事件持续过程中,各大医药界人士或者媒体人纷纷发文反思此事件,内容多集中于我国药品监管及追溯体系不健全,存在漏洞方面。这两方面是“疫苗案”发生的最主要因素,业内人士的分析也够透彻和全面,故对“疫苗案”的反思,笔者就不多对这两方面进行赘述。接下来,笔者将主要从信息共享体制不健全和疫苗知识普及不到位这两个方面对“疫苗案”进行反思。

信息共享体制不健全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对于这个方面有两点可以证明。首先就是本次“疫苗案”的犯罪嫌疑人庞某

某,其是多条非法经营疫苗线的上线。但据警方调查发现,庞某某曾因非法从事疫苗药品经营活动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这次“疫苗案”她是在缓刑期间“重操旧业”。试想如果我国的信息共享体制如果健全,药监部门能够获知公安部的相关犯罪人员信息,那么,在疫苗流通的诸多环节中,庞某某的身份始终都会被知晓,缓刑犯也就不能够或者至少在更加严格的监管下“重操旧业”。

其次,这次的“疫苗案”是正规生产的疫苗在出厂后,不按照规定的冷链运输和存储体系流向市场,导致疫苗无效的刑事案件,其发生在流通环节。我国对疫苗流通环节早就做出过相关规定,2021年施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要求,从事疫苗经营活动需具备冷藏、运输、储存等相关条件,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2021年,七部门出台《疫苗供应体系建设规划》,针对疫苗流通环节隐患指出:“疫苗管理有待加强。疫苗供应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目前缺乏总体协调。疫苗流通管理较为薄弱”,并有针对性提出:“建立健全疫苗冷链配送管理体系,加强冷链运输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疫苗运输质量保障水平”。

有如此明确的法规可依,但无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犯罪嫌疑人庞某某却依然可以发展出300多个人的下线,“疫苗案”的持续时间竟然可以长达5年之久,波及18个省市。话说,在有如此明显违法特征,且跨时、跨地域如此之广的情况下,难道我们的监管部门就没有一次查到过、逮住过吗?也许逮到过,在“深究无果”后便“网开一面”了。在非法疫苗流通的诸多环节中其实只要有一次药监部门能够查获出问题,那么追溯到之前,这次“疫苗案”就不会影响如此之广了。说到底,还是我国各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体制的不健全。

出于种种原因,我国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体制存在漏洞,无法完全实现共通,但就此次的“疫苗案”来看,建立健全各监管部门之间适合的信息共享体制,打破信息孤岛格局迫在眉睫。否则,“疫苗案”依然会出现。

相关知识普及率不高国人意识淡薄

“疫苗案”刚出来时,笔者的朋友圈便被刷频,亲戚朋友们在指责无良商家的同时,都在担忧国内疫苗的安全性,有的朋友更说到“幸亏孩子打的都是进口疫苗,不是不相信国内疫苗,是寒了心。”也有人说到,“我的孩子二类疫苗是能不打就不打”。如此看来,”疫苗案“影响的不仅是二类疫苗,它影响了国内整个疫

苗市场,或多或少地动摇了国人对国内药品的信任感,尽管那本就少之又少。

“疫苗案”发生后,为避免出现不利社会局面,多次出面进行影响阐析。3月19日前后,山东警方破获“疫苗案”,22日,世卫组织表示,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23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熊煌表示,从目前的研判分析看,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24日,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公安部、国家

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上,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表示,疫苗本身会有一定的异常反应发生概率,脱离冷链的疫苗一般来讲并不增加异常反应的概率。根据国家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的报告看,过去五年未见异常,特别包括这次涉事问题疫苗比较突出的山东、河南两个省……

尽管事件发生之后,国家从各个层面为稳定民众,坚定民众对国产疫苗的信心,但不管怎么说,“疫苗案”的发生都始终影响了国人对国产疫苗的信心,家长在担忧国产疫苗质量的前提下,或许会更多地选择进口疫苗或者赴境外接种。同时,一种令人更为担忧的情况是,因担心疫苗质量,家长会尽可能地减少孩子的常规免疫接种。长期以来,我国防控传染病的重要措施都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实行预防接种,且事实证明我国实施有计划的预防接种30多年来,全国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发病率大幅度下降。一旦出现大面积的常规疫苗接种率下降情形,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我国多年努力建立起的一整套防治免疫体系成果也将付之东流。

早些时候,我国曾经历过多次“谈艾色变”、“谈非色变”和“谈核色变”

的时期,随着我国医学的进步和疾病知识普及率的提高,人们对某些疾病的认识也有所加深,上述情况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但经历过这一次的“疫苗案”,笔者不知道国人之间会不会出现“谈疫色变”的情况,笔者只知道就目前来看,“疫苗案”的在国人心中的影响不说根深蒂固也会是心有余悸,要彻底消除其影响不仅是要在国产疫苗质量上下功夫,更要进一步加大疫苗知识普及力度,提高国人疫苗接种意识。

疫苗事件随笔【第四篇】:“疫苗风波”后,自媒体应反思昨天,社交媒体

又嗨了。从微信朋友圈“疫苗事件”疯狂刷屏开始,一波“口口相传”的“疫苗恐慌”席卷而来,人心惶惶。

各个自媒体大号纷纷就此发声,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一波口水大战也迫不及待的打响了,无论你有理还是没理,只要有关注度,有转发量,你就赢了。

这就是自媒体的神奇之处,没有“道理”上的输家,只有“沉默”的败者。

此次疫苗事件发生后,“不要接种疫苗”的流言甚嚣尘上。

究其原因无非就是信息源的模糊和事件本身与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些具有消极作用的流言有时甚至会引发社会混乱。

新闻媒体是大众传播的主力军。在发生这类足以引起社会恐慌的事件之时,新闻媒体就应该发出声音,讲明真相,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的稳定。人心不稳,社会则大乱。这也是新闻媒体存在的必要之处。

曾经的水门事件让“无冕之王”风光无限,可现如今,你谈“新闻理想”却显得如此不合时宜。自媒体大军将受众的注意力挤压的所剩无几,传统媒体的凛冬将至,舆论的捍卫者,如何发声?

自媒体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一个自媒体大号坐拥粉丝千万,其影响力不亚于一份地方性报纸。其舆论引导效果,不可小觑。自媒体壮大之后,大众传播的“把关”效果弱化,导致一些真相不明的观点和可能引发慌乱的信息肆无忌惮的传播,引发舆论危机。

曾经的媒体将信息筛选过后,经过层层把关为受众营造了一个相对安全的信息环境。如今,自媒体横行,各路小道消息充斥在我们的视线之内,疲于判断的受众,极易被煽动性强的文章所误导,现实世界和我们所理解的“信息世界”越差越远。

我们接收着“信息环境”提供给我们的信息,却将它作用在现实世界中,这必然会带来混乱。我们从朋友圈的文章里了解到接种问题疫苗的危害,在头脑里形成了对接种问题疫苗的恐慌。回到现实生活中,我们主观上不愿给我们的孩子接种疫苗,哪怕问题疫苗的数量只占一小部分。

媒体不仅仅为我们带来娱乐,也不仅仅只是赋予某些人身份地位,它有更大的责任,它要实现对社会环境的监视,对社会关系的协调,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保护那层社会的皮肤,让它不被分散的意见所撕裂。传统媒体的责任,经过百年的传承,已深深烙印在每一个媒体人身上。现今,自媒体人的“传播”责任,更多的

是来自自身道德和良心的约束。

经过此次疫苗事件的发酵,对自媒体的管控必然加强,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自媒体的新一波“封号”潮即将来临。

而某些自媒体,在”疫苗风波”之后,在着急变现的之时,是不是也该思索着给社会带来点正能量。

疫苗事件随笔【第五篇】:疫苗事件反思——每个人都应成为监管者持续长达5年,涉及25种人用疫苗,流向24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的问题疫苗事件,一经曝光就迅速发酵,并且在网络演绎成一场激烈的隔空对战。

一方坚持说,太恐怖了,简直是没有人性,必须严惩不贷。要求严厉追查当事人员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而另一方却反驳说,问题疫苗只是失效,并不是“毒疫苗”,也不直接致人死亡,再者问题疫苗在疫苗总量里只占很小的比例,又没有死人,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并且指出问题疫苗早已存在,是“旧闻”不是“新闻”,指责对方是小题大做,制造恐慌情绪。

那么,问题疫苗事件到底大还是不大?肯定的回答是:大。除了问题疫苗本身的危害以外,更大的毒性恰恰是那种“没死人就不算大事”的心态。

正是标准、公心、良知和法律的一再退让,造成了各种侵害公众利益的事件一再突破底线。从小农户的苏丹红鸭蛋,到知名品牌的三聚氰胺奶粉;从个别企业偷排污染物,到席卷全国的雾霾;从贪腐几十万就算“惊天大案”,到动辄上亿元的“串案”、“窝案”;从股市上遮遮掩掩的“老鼠仓”,到“E租宝”明目张胆数百亿元地诈骗。治理和打击的结果并没有让这些违规违法行为销声匿迹,相反却是变本加厉,越来越肆无忌惮。

每当出现大的公共安全事件,公众都会把问题矛头对准监管,指责监管部门的无力和无能。

然而,客观地讲,监管是需要成本的,并且任何监管都不可能做到无时无处不在。关于监管有这样一个笑话,说是有一个财主家里的钱发霉长毛了,财主想找一个放心的人晒钱,但又怕晒钱的人趁机偷钱,就得再雇一个人监督晒钱的人;然而,负责监督的人也很有可能和晒钱的人合谋,不得已还得再雇人看着负责监督的人。这样下去,越到后面越没有放心人可用。觉得最放心的只有自己,然而,自己

也要吃饭、睡觉,不可能无休止地工作。

这个笑话很真实地反映了监管的困境。首先是有监管就要增加成本,商品的价格就会提高;并且是监管越严格,监管的成本就越高;最让人无奈的是,在一个信用度很低的社会里,就不会有可靠的监管者。

最好的监管是让每一个人都成为监管者。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监管他人;也都在为他人监管自己;还在为他人监管他人。当所有人都会和缺斤短两的商户较真儿的时候,当所有人都会举报盗版书刊的时候,当所有人都会揪住企业的排污行为不放的时候,一种社会性的约束力量就会形成,违法侵权行为就有所收敛和减少。

然而,中国人对待侵权行为却大都采取了能忍就忍、能躲就躲的态度。怕国产奶粉不安全吧,就去买洋奶粉;担心集市上的蔬菜瓜果有问题吧,就呼朋结伴找块地自己雇人种;感觉空气和教育质量差吧,就把孩子送到国外。面对违法侵权事件的软弱和逃避,恰恰是一种纵容、包庇和鼓励。

同样是面对公共食品安全问题,台湾民众的表现就截然不同。因为康师傅方便面产品中使用了“馊水油”,台湾民众就发起“灭顶行动”,对其进行一致抵抗。但在麦当劳供应商福喜公司使用过期劣质肉问题被曝光后,大陆的麦当劳餐厅却能够很快脱身,依然是食客爆满。

越是发达的文明,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就越强,对于侵权伤害事件的容忍度就越低。比如,美国人可能因为在自家屋子里吵架,而遭到邻居的报警;而在野蛮社会里,暴徒们杀死几个人可能都没人理睬。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对于问题疫苗事件的恐慌和激愤,不仅不是坏事,相反正是表现出民众对于国家的希望。

一个有责任感的民族,必定要摈弃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小农意识和行为。问题疫苗事件终于让习惯于忍让和躲避的人们忍无可忍,终于刺痛了他们久已麻木的神经,让他们开始对于公众利益表达关切和意见。

从防止造成社会恐慌的角度讲,让权威人士从技术上讲清问题疫苗本身危害性并不大的道理,以安抚已经接种疫苗儿童的家长,是有必要的。但如果是让公众在这样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面前,还能保持所谓的冷静、理性、克制和沉默,则是一种极度不负责任的态度。因为无论是自私的沉默,还是恐惧的沉默;无论是无奈的沉默,抑或是绝望的沉默,每一次面对公共侵权事件的沉默,就相当于一次合谋或共犯。

正是因为太多人在庞氏问题疫苗事件中选择沉默,才让庞氏的非法生意得以越做越大。

疫苗是实行全流程监管的产品,从原料到生产,从销售到运输,从保存到接种都有严格的法规。然而,在庞氏长达5年的非法购销中,购销疫苗总量达200

万支,已经查实违法经营药品的企业有29家,涉嫌购进非法疫苗的接种机构16家,有报道称至少247人涉嫌购买庞氏的疫苗,有70多名销售人员涉嫌为其提供疫苗,而这些都是熟知疫苗监管法规和问题疫苗危害的专业人员。

可以推定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一定有数量更加庞大的人群对此知情。即使是在常规产品的销售中,1/10的客户达成率也是很高一个比例。以此计算,庞氏联系过的客户会超过2500人。由于庞氏从事的非法生意,按常理说,能够达成合作的几率会更低,这也就意味着知晓其非法生意的人应当更多。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在成千上万的知情者中,居然没有人举报或告发庞氏,这才是问题的真正可怕之处。

联系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在近期的另外一件事同样发人深省。曾经担任过华万公司副总、身家达10亿元的牛电科技CEO李一男,因区区700万元涉嫌内幕交易锒铛入狱。这个曾经被视为任正非接班人的青年才俊,为了蝇头小利竟然落得如此下场。

功利心替代了公益心,为了金钱可以伤害他人利益,可以视法律于无物,这是中国社会中深层次的问题。没钱的想有钱,有钱的还想有更多钱。对于金钱的贪得无厌,让无数的人丧失了底线。对于那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人来说,“不直接致人死亡”、“不出人命”就是他们自我安慰的“职业道德”,就是他们逃避法律制裁的技巧和手段。

众怒难犯。犯了众怒的问题疫苗事件,给了中国社会一个自省和改变的契机。最有效的监管方式,既不是都把责任推给政府,也不是政府把所有责任都包揽在自己身上。而一定是每个民众都积极担负起自己责任,都会与伤害自身或公众利益的事情斗争。而政府所要做得更多的是为民众撑腰,不要让那些维护公众利益的人陷入孤立无援的困境。一个每个人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社会,才会真正形成公众利益的安全防线,才会让每一个人都生活得安心、放心,公民的幸福指数才会极大提升。

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重大公共事件都会促进问题的实质性解决,都会推动

社会的重大进步。一个好的消息是,问题疫苗事件已经得到了国家总理的重视,李克强总理批示要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对于问题疫苗事件最好的处理结果是,不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不再让公众

有如此的恐慌。

乙肝疫苗致死突发事件案例分析

乙肝疫苗致死突发事件案例分析 姓名:张** 学号:*******

乙肝疫苗致死突发事件案例分析 张**(*******) 摘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本文将对乙肝疫苗致死突发事件进行回顾并结合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理论进行案例分析,同时结合实际提出应对措施和做出相关评价。 关键词:乙肝疫苗;疫苗风险;政府部门;社会媒体 引言 疫苗作为一种特殊药品,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其整体安全性是高于治疗性药品的。但公众对疫苗风险认知不足和情绪效应,超出了实际风险很多倍。从2005年安徽泗县疫苗事件到2010年山西疫苗事件,类似事件波及范围在扩大,平息纠纷的难度在加大。政府部门面临的压力也在增加。 1 乙肝疫苗致死事件回顾 1.1 事件主线 (1)2013年12月8日,赵某在郫县第二人民医院迎来自己的第二个孩子。11日,这名男婴因呼吸循环衰竭去世。赵某怀疑儿子的去世与接种乙肝疫苗有关。 (2)2013年12月17日,一名男婴在深圳南湾人民医院降生,74分钟后孩子父亲却接到了儿子的死亡通知,医院称可能与接种康泰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有关。 (3)2013年12月19日中午,深圳市疾控中心报告,深圳市龙岗区南湾人民医院产科有一例新生儿死亡病例,该新生儿死亡前曾接种过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家长怀疑其孩子突发死亡与本次接种疫苗有关。 (4)2013年12月21日,浙江温州永嘉县一名出生两个月的婴儿死亡,前一天上午他刚打过产自大连汉信生产的乙肝疫苗。[1] 1.2案件经过及死亡病例 1.2.1案件经过 这一事件的最早的曝光是从湖南省婴儿接种疫苗死亡开始的,随后,广东、四川陆续出现类似病例。其中,湖南省常宁市、衡山县、汉寿县共有3名婴儿在接种乙肝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常宁和衡山的两名婴儿死亡。昨日,广东省疾控中心证实,11月至今,广东中山、江门、深圳、梅州等地先后发生4例类似死亡病例。四川死亡病例情况不详。 1.2.1死亡病例 7例死亡病例中,有6例死因尚在调查中,需尸检报告出来后才能确定,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其中中山病例,广东省疾控中心副主任邓惠鸿表示,经中山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调查,诊断结论为重症肺炎,与疫苗接种无关。 2应对措施及其事件影响 2.1 应对措施 2.1.1应对措施 (1)叫停问题疫苗 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于2013年12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暂停使用深圳康泰公司的

疫苗事件随笔

疫苗事件随笔 疫苗事件随笔【第一篇】:疫苗事件引爆舆论背后的反思 在过去一个星期,相信很多人都被“疫苗”刷屏了。 3月18日,澎湃新闻发布题为“上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这是杀人',山东发协查函”的报道。随后,山东疫苗案引发舆论持续关注。 3月22日,随着财新记者在2021年采写的一篇名为《疫苗之殇》的文章,借助新媒体的优势在朋友圈、微博疯狂转发,引爆公众恐慌情绪。 紧接着,当天中午12点,知名网络写手和菜头通过个人公众号发表文章《每个文盲都喜欢用“殇”字》,文章直指《疫苗之殇》过于夸大其词,认为媒体完全是在混淆概念,操控公众认知和情绪。于是,公众关于打过期疫苗是否致命、监管部门是否疏于监管等展开了一场“厮杀”。 直到当天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针对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疫苗事件随笔【第二篇】:疫苗风波 这两天,“疫苗”在朋友圈的刷屏,来了两波。 先是一篇《疫苗之殇》,让3年前的报道重回视野,20个孩子“因疫苗致害”的照片,触目惊心;再是《每一个文盲都喜欢用“殇”字》和《“疫苗之殇”是胡说八道》,针锋相对,指出前文中的一些纰漏。 前者所描述的情况确实是事实,照片也是真的,只是那是“假疫苗”或者“毒疫苗”导致。这次的“疫苗”风波,在生产过程中是没有问题,质量有保证,只是涉及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冷藏,药性有可能失效。这篇文章有过度夸大其危害之嫌。 后者试图用科学来解释这个事情,对于缓解民众恐慌可能有一定效果,但对于民众来说,“失效疫苗”事实确实存在,我们要的不是科学,我们更想要的是一个合理的交待。 疫苗这个事,目前还没有结果,只是回头想想,这样的事,我们遇到的还少吗?这次曝光的问题疫苗估计只是冰山一小角,不过多集中在不发达地区,例如乡

疫苗之殇

疫苗之殇:一针便足以毁掉一个健康孩子的一生 《我不是药神》的余温还未散尽,狂犬疫苗造假的消息便再次将社交网络炸了个底朝天。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而长春长生相关的《药品GMP证书》已被监管部门收回。 一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如若一个人在河边走湿了鞋,你会认为他只是第一次恰好湿了鞋,还是他已在河边试探了很多次,并在多次后不幸中招? 在信息如此发达的时代,难以想象国内狂犬疫苗生产第二大企业,疫苗生产记录也敢造假。要知道,狂犬病病发的致死率是100%!在此等攸关性命的事情上谋取暴利,我们难以想象,在这企业肮脏的背后,究竟还有多少真相尚未浮出水面?细思极恐,还有其他那么多没调查到的小企业呢?涉及到没有曝出来的疫苗种类呢?注射过假疫苗的孩子会面临什么样的副作用?是否会危及到生命? 这几天,许多家长们开始回家翻看自家孩子的疫苗本。他们发现孩子们接种的不少疫苗,生产厂家就是长生生物,而且不止一个种类,全品类都有,包括百白破、甲肝、水痘等疫苗种类。家长们的抗议声传满了各大社交网络,他们心急如焚抛出一个又一个

问题。每一个问题都是对“人血馒头”的呐喊,通篇而下,字字诛心。 在这个气温直飙40度的夏天,人们的额头是淌汗的,心却是冰凉的。 7月18日,长春长生又公告公众:食药监局对其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提及其批次为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检验结果不合格。此后相继曝出多个长生生物造假事件,我们足以想象,长春长生隐瞒的勾当或许远远不止于此。 长春长生称,此次处罚将会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并表示对于此次事件的发生,感到十分的自责和愧疚,在此向广大接种人群和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目前,公司生产车间已经停产。 据了解,中国证券报曾认为“长春长生”董事长高俊芳自买长生生物或存违规,存有贱卖国有资产的嫌疑。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其中对管理层收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经营管理者筹集收购国有产权的资金,要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这些企业的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标的物为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 他们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甚至妄图逃避国家的监管,疫苗的各项数值均是远低于国家安全标准,完全没办法保证药效,甚至还

山东疫苗案件始末

山东疫苗事件 一、山东疫苗事件的始末 2016 年3 月11 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翟金亮告诉澎湃新闻,2010 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 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 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 亿元。 山东疫苗事件始末 2015年4月,山东济南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含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随后济南警方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2016年2月2日,济南警方向媒体通报此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6年3月18日—— 山东济南某母女涉嫌非法经营二类疫苗被查出,涉案金额达5.7亿元,流入了全国18个省市 2016年3月19日—— 被发现从此购进的疫苗涉及的24省市分别是: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山东,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 2016年3月20日——

山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经对警方提供的,关于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的清单进行核实,发现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公布具体出事的疫苗名单。 2016年3月21日—— 山东食药监局发布最新公告《山东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经营疫苗案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卫计委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要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查清疫苗去向。9家药品批发企业涉嫌虚构销售渠道被通报。 2016年3月22日—— 央视新闻【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2016年3月23日—— 国家食药监局今日公布涉案药企新增4家,目前确定13家企业可能是造成涉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单位。 截至3月23日,安徽省由食药监局、公安厅、卫计委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已经锁定涉嫌“山东非法疫苗案”的10名相关嫌疑人,10人的身份均已查清,其中有4 名上线、6名下线。目前,3名上线和1名下线已被控制,其余嫌疑人均已被锁定行踪。其中,2人及两家医药企业被立案,其余涉案人员和企业正在积极追查中。截至3月23日,安徽省尚未查出有山东非法疫苗流入。

【疫苗事件的心得体会和感想】假疫苗事件的心得体会

《【疫苗事件的心得体会和感想】假疫苗事件的心得体会》 摘要:概是昨天晚上吧我打开新浪微博发现都不约而地讨论着件事情——山东问题疫苗由引发了我些思考,问题疫苗背有着深刻社会原因和人原因,由不能不说到计划济些处那候按指令分配很少会有伪劣产品出现起码能保证人身安全与健康 概是昨天晚上吧我打开新浪微博发现都不约而地讨论着件事情——山东问题疫苗由引发了我些思考 问题疫苗背有着深刻社会原因和人原因 就社会原因而言概有是整社会浮躁心理与金钱至上利益观其实就这还可以延伸改革带些思想价值观改变不可否认是改革开放我们带了巨济效益生活水平节节攀升但随而是对金钱极渴望对金钱诱惑导致了那些不法分子做出危害身体健康事情 从毒奶粉、毒米到三鹿奶粉再到今天疫苗事件哪桩背不是赤裸裸金钱交易 二是医疗制信息漏洞目前我国民众对医疗卫生类相关领域了少甚少对各种疫苗认知程都处低端水平医疗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民众十分相信医生、护士话语有候句话就能让病患及其属担心怕很多天 三是医疗法律空白亟待弥补屡屡出现些问题事件背无不是相关法律建设落或者可以说不适应代潮流惩罚力低甚至仅仅以罚代管这样草草了事必然会让更多违法者趋若鹜 四是监管部门不作或者说多头管理导致无人管理 虽然目前相关食品药品已合并成部门但部门部岗位划分以及监管围还是处比较模糊界限这样就容易导致人岗不分或者交叉管理可能会相推诿疫苗事件监管部门事发前有真真实实监管码期失效疫苗真彻底监管没都值得深思 其实人原因主要还是社会原因部分趋利人性使然以及对传统道德漠视 问题疫苗出现已失效却仍些医疗机构继续使用隐藏金钱交易让人不禁叹然 虽然说爱财没错可是爱财到违法地步还是令人发指 另外就是部分医疗人员待遇低这里待遇并不是与其他行业相比而是培养医疗人员与精力然而医疗人员工与其付出不成比例对从业医疗行业人员而言不能不说是种伤害

“长生问题疫苗”的前因后果

“长生问题疫苗”的前因后果 随着新冠疫情的肆虐,出现了一个“长生问题疫苗”的事件,这是一个典型的因追求 短期利益而破坏了公共安全的案例。下面从前因后果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前因 1.企业追求暴利 2.监管不力 长生生物之所以敢于这样做,是由于监管不力。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尚未建立完备的产 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追责机制,导致了一些企业甚至可以视监管部门于无物而违法乱纪。更为严重的是,一些监管部门内部利益勾结,甚至与被监管企业“互相照顾”,造成了监 管机制失灵的情况。这为长生生物等企业的违法生产提供了一定的市场空间,大大降低了 制度威慑力。 二、后果 1.众多人的健康遭受损害 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已经接种了“长生问题疫苗”的人们的健康遭受了严重的损害。因 为疫苗的质量存在问题,很多人被感染或病情加重。而对于那些还没有接种的人们,出现 了不信任疫苗的心理,导致了疫苗的接种率下降,这对于疫苗接种普及和公共卫生也造成 了不利影响。 2.公众信任受到挑战 “长生问题疫苗”事件的发生也给公众的信任带来了挑战。公众对政府的监管机制失 去信任,对医院和科研机构的能力产生质疑,对疫苗安全问题的忧虑加重。这种公众心理 的出现将会极大地影响疫苗接种的普及,也会促使政府和科研机构开展更为全面细致的疫 苗监控和安全评估。 3.企业的公信力遭受打击 “长生问题疫苗”事件的出现,直接导致了长生生物的公信力遭受打击。由于该公司 生产“假疫苗”并未能及时通报,进一步导致了公众对于其商业道德的质疑和资本市场的 惩罚。这暴露了企业追求利益以牺牲产品品质的做法的问题,也使得公众对于商业公司的 信任度下降。 总之,“长生问题疫苗”是一个令人痛心的事件,其前因后果是多方面综合造成的。 从这次事件中,我们要深入反思监管机制、企业商业思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争取加强对

疫苗接种损害的法律责任

疫苗接种损害的法律责任 山东5.7亿疫苗事件爆出当天,我对庞氏母女可能涉嫌的刑事责任进行了分析;昨天,根据我曾当过医学院免疫学教师的背景,对接种问题疫苗的可能医学后果进行了分析;今天,该轮到对问题疫苗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进行分析了,这是我的老本行。 所谓疫苗的法律赔偿责任,是指接种疫苗后,发生了人身损害,谁来赔,怎么赔?这是一切问题的核心,如果有了完善的法律追责体系,那么每个受害的公民都可以自由拿起法律武器,疫苗问题制造者将无处逃遁。公民可自由追责,且能追到责任者,是疫苗监管最有力的保障,其效力百倍、千倍、万倍于政府监管。然而现实很残忍…… •预防接种损害法律责任的分类和内容 1、法律责任 因疫苗的预防接种损害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赔偿责任,系指疫苗产品不合格或疫苗生产者、经营者、接种者存在过失而引起的人身损害,实行谁有过失,谁赔偿的原则,但对于疫苗产品不合格而引起的赔偿责任,可由经营者、接种者先行赔偿,然后向不合格疫苗之生产者进行追偿;另一类是指补偿责任,系指生产者、经营者、接种者、受害人等各方均无过失,而由疫苗的自身理化生物特性而引起的人身损害,此类损害法律称之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预防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应,区分一类疫苗即国家计划内疫苗和二类疫苗即公民自愿自费接种疫苗,前者由国家财政负担补偿,后者由疫苗生产企业负担补偿。 2、赔偿原则

对于赔偿责任,国家实行全面补偿原则,即受害人在法律上有多少损失,侵害人就承担多大赔偿责任,赔偿依据包括《侵权责任法》和相关的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对于补偿责任,国家实行限制补偿原则,包括最高额限制和赔偿项目限制,具体的补偿标准和项目,由《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授权各省级政府自行制定。 3、各省市赔偿标准 综观全国各省级政府截至目前制定的补偿办法,除了均无精神损害抚慰金外,其余标准和项目亦相差甚大。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引起的死亡为例:北京市规定,死亡补偿费按发生异常反应的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为基准,与《侵权责任法》相同。而上海市则规定,受种者不满6周岁的,死亡补偿金按人均可支配收入6倍计算;四川省规定,3周岁以下,死亡补偿金为5年。关于最高额限制,各地也是五花八门,如上海市规定,造成一级残疾的,补偿最高额不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而湖南省则规定,造成一级残疾的,补偿最高额不超过25万元。 从上面的标准可以看出,同样是预防接种引起的死亡补偿,同样是6周岁以下的儿童,北京市按今年的人均收入标准,死亡补偿金可达100万元左右,则上海市在30万元;又同样是预防接种引起的一级伤残,按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海市的补偿最高可达130万元左右,但湖南省只有25万元,且湖南省的标准与人均收入的年增长无关,是固定的。 不明白,对一类疫苗的补偿,各地都是国家财政负担;对二类疫苗,各地都是疫苗生产企业负担,而疫苗生产企业并不区分地域而分布,国务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为何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办法授权给各省级政府自行制定呢?导致实践中出现的补

预防接种案例

预防接种案例 【篇一:预防接种案例】 33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审结因接种疫苗而引发的一名儿童 诉丰台区兴隆中医医院、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依法维持原判兴隆中医院赔 偿徐某各项损失 33 万余元。 1999 月 10 日,时年仅 2 岁的徐某在父母带领下到丰台区兴隆中医 院的社区服务站接种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次日,徐某出现低烧情况。 8 月 23 日,徐某发高烧并逐渐出现双下肢活动功能障碍,经多家医院诊断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平衡功能障碍”。 2001 月,丰台区预防接种异常反映诊断小组鉴定,认为徐患急性散播性脑脊髓炎, 但不完全排除多发性硬化症等少见病,且与徐的病史和体征考虑病毒感染因素最大,没有足够依据说明是由疫苗接种后引起。徐某的 父母多次与医院交涉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兴隆中医院及药品购 进单位丰台区疾控制中心、市疾控中心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100 余万元。原审法院经委托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结论为, 徐某接种疫苗后肢体障碍等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出现与接种流行性 腮腺炎疫苗有关,徐的残疾等级为 4 级。兴隆中医院、丰台区疾控中心及市疾控中心不同意此鉴定结论,认为此鉴定没有科学依据, 且疫苗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医院在接种过程中亦不存在过错,不同 意承担任何责任。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兴隆中医院在接种疫苗过程中,违反《执业 医师法》中规定的“告知义务”,其过错行为给患者造成损失,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丰台区疾控中心与市疾控中心不是直接实施注 射行为的单位,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此,判决兴隆中医院赔偿 徐某各项损失共计 33 万余元。宣判后,徐某及兴隆中医院均不服,向 市第二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鉴定意见中指出徐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功能 障碍与接种疫苗有关,只说明医疗行为产生了后果,但医院接种时未 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法定程序,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原 审判决并无不当。据此,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一支疫苗让圆圆受尽了病痛的折磨 2005-10-13 ) 10 岁的圆圆接种风疹 疫苗后,被一种名为紫癜的病痛折磨。为圆圆接种疫苗的是当地一所乡卫生院防疫员许某,虽然许某及卫生院的负责人已被当地卫

从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看企业会计诚信问题

从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看企业会计诚信问题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疫苗案被视为中国制药行业的一次至暗时刻,引发了全国公众的高度关注。整个事件背后,是长春长生公司的会计诚信问题所导致的资本市场道德事件。 首先,长春长生公司存在的会计问题是众所周知的。在2018年的年报中,公司对经营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进行了虚增和虚假披露,违反了财务报表的基本规范和标准。长春长生公司为了实现短期的盈利目标,采取了违规的会计操作,背离了会计的职业道德,其结果是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其次,诚信问题不仅仅是在财务报表中虚增和虚假披露,还包括公司在生产领域的各种问题,如技术安全等方面的缺陷。现实情况表明,长春长生公司存在严重的生产环节问题,一些疫苗的生产中存在违规操作、质量问题等问题,这些问题最终导致了这次疫苗事件的发生。如果企业在财务报表中选择虚假披露和诈骗,那么其在生产环节中的问题也肯定令人担忧。 企业在面对投资者时应该遵守透明度和诚信原则,公司应清楚明确地揭示财务信息,如经营状况、关键成本结构和其他与业务相关的信息。这样的披露可以帮助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维护企业声誉都有重要作用。 此外,政府部门监管的不力也是长春长生公司会计诚信问题的一个影响因素。政府部门是负责监管企业是否合规的机构,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准确、真实,并及时发现企业的问题。然而,在长春长生公司事件中,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给事件的发生承担了部分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财务和生产监管,加强对不合规企业的惩戒,这样才能够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长春长生公司疫苗案揭示了企业诚信问题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包括对投资者权益的损害和市场秩序的扰乱。企业应当在经营中确保透明度和诚信,遵守财务报表和生产环节中的规范和标准。政府监管部门也应当担负起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惩戒,防范和遏制市场的风险。

关于疫苗安全问题的案例

关于疫苗安全问题的案例 疫苗安全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对疫苗的安全性有着质疑 是很正常的事情。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世界各地发生了一些与疫苗安 全相关的案例,这些案例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是破坏了公众对疫 苗的信任,也对疫苗接种的效果和推动全球卫生事业产生了一定的阻碍。本文将介绍几个与疫苗安全相关的案例,以期对公众对疫苗安全 问题有更全面的了解。 1.风疹疫苗与自闭症之谜: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一些人开始质疑风疹疫苗与自闭症之 间的关联。这种说法源于一项1998年发表在《柳叶刀》期刊上的研究,声称风疹疫苗可能会导致自闭症。然而,该研究的数据不可靠,研究 者的行为也存在伦理问题,相关领域的研究再次验证了风疹疫苗是安 全的,与自闭症之间没有任何关联。然而,这个错误的观点已经在一 些人中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导致了一些家长拒绝为自己的孩子接种 风疹疫苗,从而使得风疹病例重新在一些地方发生暴发。 2.流感疫苗与石化剂:

2010年,一位名叫朱蕊的护士声称,她发现了由于流感疫苗中含 有石化剂导致健康问题的证据。这一声称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并引发 了公众的恐慌。虽然后来被证明这一声称与事实不符,流感疫苗中的 石化剂是用来防止疫苗变质和细菌污染的普遍采用的安全添加剂,但 这个错误的观点已经给公众对流感疫苗的接种产生了不利影响,许多 人拒绝接种流感疫苗,导致了流感病例的增加和预防措施的失败。 3.中国乙肝疫苗事件: 2018年,中国爆发了一起与乙肝疫苗安全相关的丑闻。据报道, 一家药企生产的乙肝疫苗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数十万剂次的疫苗无效。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中国的疫苗安全监管体系的质疑,也对中国的 疫苗接种计划产生了重大的打击。中国政府随后采取了紧急措施,调 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疫苗安全进行了全面整改和监管改革。这一 事件凸显了疫苗监管的重要性,也加强了公众对疫苗安全的关注。 4.菲律宾麻疹疫苗事件: 2017年,菲律宾爆发了一系列与麻疹疫苗安全相关的事件。据报道,一家药企生产的麻疹疫苗被怀疑导致数百名儿童出现严重的不良 反应,包括死亡。该药企被控制采用了不合格的麻疹疫苗,且未按照

“长生问题疫苗”的前因后果

“长生问题疫苗”的前因后果 长生问题疫苗的前因是在2018年7月,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调查发现,该公司的狂犬疫苗存在数据造假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质疑。后来,调查发现长生生物公司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过期原料、在生产过程中造假、销售不合格产品等。 长生问题疫苗的后果严重影响了公众对疫苗的信任和对药品质量监管的信心。长生问题疫苗使公众对疫苗质量产生怀疑,进而导致不少家长拒绝给孩子接种疫苗,增加了儿童患病和传播疾病的风险。疫苗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愤慨,对长生生物公司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失职失责提出了质疑。长生问题疫苗的曝光也引发了公众对整个疫苗生产和监管体系的担忧,对中国的药品质量监管形成了负面影响。 长生问题疫苗事件也引发了相关的政策调整和改革。中国国家药监局成立专项调查组对长生生物公司进行了全面调查,责令其停产停售,并要求全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全面开展疫苗全程追溯工作。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疫苗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提高了对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包括加强对疫苗生产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加强对疫苗原料和生产工艺的审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药品质量监管体系的改革力度,加强了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违法违规企业的罚款金额和行政处罚力度。 长生问题疫苗事件凸显了中国在药品质量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也提醒了相关监管部门和企业对药品质量的重视程度。对于公众而言,长生问题疫苗事件提醒了他们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合法正规的渠道接种疫苗。对于监管部门和企业而言,长生问题疫苗事件是一个警钟,要引以为戒,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和企业自律,做好产品质量管理和生产过程的监督,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长生问题疫苗事件的发生给中国的疫苗管理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但同时也为中国的药品监管带来了改革的机遇。只有全面反思长生问题疫苗事件的教训,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和企业自律,完善药品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才能重建公众对疫苗的信任,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年末随笔:2023年总结和2024年展望

年末随笔:2023年总结和2024年展望 2023年即将过去,这是一个充满变革与挑战的年份。在这篇随笔中,我将总结2023年的重要事件和个人成长,同时展望即将到来的2024年。 2023年,全球疫情继续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疫苗的研发和分发成为各国政府和科学家们的共同努力。在这一年,我所在的国家也经历了重大的变化和挑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控制疫情,同时鼓励经济复苏。然而,疫情还是不断地影响着各行各业。 在个人方面,2023年对我而言也是一段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岁月。我在这一年里面临着许多困难,但也学会了坚持和适应。无论是工作上的压力还是生活上的变化,我都学会了积极应对。我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技能,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为未来做好准备。 展望2024年,我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和希望。首先,我希望全球的疫情能够得 到有效控制,人们的生活能够逐渐恢复正常。我相信随着疫苗的普及和科技的发展,我们能够战胜疫情,重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在经济方面,我相信2024年将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期。随着各国政府的刺激 政策和经济复苏计划的推动,全球经济有望逐渐回暖。这将为企业和个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我计划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努力工作,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为自己的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外,我也希望在2024年能够更加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随着气候变 化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起保护地球的责任。我将努力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采取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同时鼓励身边的人一同行动,共同呵护我们的地球家园。 总之,回顾2023年,我感受到了变革和挑战,但也收获了成长和希望。展望2024年,我充满信心和决心,相信这将是一个充满机遇和希望的新时代。在即将

生活随笔日记去医院给小狗打疫苗

生活随笔日记去医院给小狗打疫苗 同窗们,你们看到这题目时必然会感觉很奇怪吧!去医院有什么好写的?咱们也去过啊,这是普一般通的嘛!告知你们吧,不是我去医院,而是我家的小狗“头菊”。头菊病了吗?不不不,它好得很,只是去打疫苗罢了。 一大早,我给头菊吃好狗粮,就和妈妈带它动身,一路上,头菊又蹦又跳,仿佛在说:“太好了,太好了,我打了疫苗就可不能生病了,哦耶!”我也很兴奋,因为我第一次去宠物医院。到了医院,我感觉和人类的医院大不相同。人的医院有一股浓浓的药味儿,而这儿却只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我将头菊放在“病床”上,它不安地蠕动着身子,恍如在说:“我的主人啊!打针会可不能痛呀?”医生走了过来讲:“要打针先得量一量体温,若是没问题能够打,若是有异样,那等它躯体好了才能打。”哦天哪,打个疫苗还这么讲究啊。希望没问题,我内心如此想着。医生拿来体温计,我问:“是放在嘴里量吗?”医生说:“那还不把体温计给咬破。”说着就把温度计塞进头菊的屁眼里。结果一切正常。医生拿来一

个小药瓶,将针筒插进药瓶里,一抽,然后在头菊眼前一晃。这时我看到头菊眼里充满了恐惧。医生把头菊颈窝上的毛扒开,一针刺下去,头菊哀哀地尖叫着,我急忙摸着它的毛安慰它。 回家的路上,头菊一直无精打彩地,恍如在说:“小主人,你干吗叫我受这份罪啊!” 同窗们,你们看到这题目时必然会感觉很奇怪吧!去医院有什么好写的?咱们也去过啊,这是普一般通的嘛!告知你们吧,不是我去医院,而是我家的小狗“头菊”。头菊病了吗?不不不,它好得很,只是去打疫苗罢了。 一大早,我给头菊吃好狗粮,就和妈妈带它动身,一路上,头菊又蹦又跳,仿佛在说:“太好了,太好了,我打了疫苗就可不能生病了,哦耶!”我也很兴奋,因为我第一次去宠物医院。到了医院,我感觉和人类的医院大不相同。人的医院有一股浓浓的药味儿,而这儿却只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我将头菊放在“病床”上,它不安地蠕动着身子,恍如在

长生疫苗事件对我们的启示

长生疫苗事件对我们的启示 长生疫苗事件是指中国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疫苗生产过程中 存在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的事件。这一事件从2018年7月 份被曝光以来,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深思。它对我们有着深远的启示。 首先,长生疫苗事件告诉我们监管体系存在漏洞。长生公司以假 冒伪劣疫苗和生产记录造假的方式获取了疫苗生产批准,并通过监管 部门的审核和检查。这暴露了当前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 对药品生产的监督不够严格,监管措施不够有力,有些企业可以利用 灰色地带进行违法生产。 其次,长生疫苗事件揭示了企业道德意识的薄弱。长生公司为了 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冒险生产假冒伪劣疫苗,严重违背了企业的社 会责任和职业道德。企业应该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为首要任务,而长生公司的行为无疑是对人民生命权益的极大侵犯。 此外,长生疫苗事件暴露了公众对疫苗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长 生公司投放市场的假冒伪劣疫苗在未经过严格检验的情况下被大量注 射到儿童体内,给儿童的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这也提醒我们,公

众在接种疫苗时应该保持警惕,了解疫苗的来源和质量,不盲目听信不可靠的传言。 长生疫苗事件还让我们看到了新媒体的力量和作用。这一事件在社交媒体上迅速引发舆论关注,迅速扩散,引发了公众对疫苗安全的担忧。这表明新媒体在信息传播和监督方面的作用不可小觑,有助于推动社会问题的曝光,促进民众的参与和监督。 此外,长生疫苗事件提醒我们,政府对药品安全的监管责任和力度不能松懈。政府部门应该严格依法执法,对违法企业进行惩罚,加大对药品生产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 最后,长生疫苗事件也给我们带来了反思,我们需要加强科学教育和科学素养的普及。只有科学教育深入人心,公众才能更好地理解药物的生产过程和质量要求,不易被虚假信息所蒙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总之,长生疫苗事件是一次教训深刻的事件,给我们带来了许多重要的启示。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疫苗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加强疫苗监管,提高企业责任和公众意识,共同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接种失误检讨书

接种失误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某医院的一名护士,最近的一次接种工作中,发生了一起我所责任的接种失误事件,给患者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我对此深感内疚和愧疚,特写下此检讨书向您道歉。 事件回顾 事情发生在4月15日,当天我负责在医院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水痘疫苗接种。一位9岁的女童来到接种点,由于我当时的工作态度有些疏忽,没有仔细核对其身份证信息,就给患者接种了麻疹疫苗。 在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犯的大错,也没有及时向患者及其家长进行告知和解释,相反,我还向患者家长介绍有关链接,帮助了解自己所接种的疫苗。直至第二天,患者来院复诊,医生发现了接种失误,我才意识到自己犯下的大错,恐慌不已。

在之后的询问和调查中,我向医院及相关部门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并对此次接种失误严重反省。 我的责任 我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对于职业责任和工作认真性,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和自律意识。在此次接种中,我没有严格遵循医疗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没有核对好患者的身份和疫苗品种,这是我的失误所致。对此,我深感内疚和羞愧。 同时,我没有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认真解释所接种的疫苗和并发症,这是我作为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所要求的。在此向患者和家属致以最深刻的歉意。 我的反思 在本次接种失误后,我反思了自己的职业素质和操作流程,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缺陷。虽然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疏忽失误,但我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和谨慎,为每一位患者的生命健康负责。

因此,我将更加努力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专业素养,保证接种操作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业和社会责任。 结语 最后,我再次对本次接种失误事故深表歉意和愧疚,对于我的过失和责任,我深感内心痛苦和懊悔。同时,我将以此为戒,严格按照规定和操作流程开展接种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敬礼! 某医院护士 20xx年5月15日

以新冠疫苗事件为话题的作文 以新冠疫情为主题的作文800字范文

冬日已至,春节已至,疫情也至…… 从前,门庭假设市,一出门便会碰着摩肩接踵的场面,参入敲锣打鼓的队伍里。如今,因为疫情,路上竟然不见一车,空荡荡的街道不禁让人打起一个个寒颤。 湖北疫情爆发后,便迅速蔓延至全国各地。如今,浙江,成为了第二个重灾区。 遵听终南山院士的话:“春暖花开再动一动。〞每天,我都会趴在窗子上,看向窗外——北风“呼呼〞吹过,树叶没有一点翠色欲滴的样儿,花儿也不知在为谁低头哈腰。有时,火红的太阳便会当空照,使世界看起来充满活力些。 收听新闻是我每天的任务。我常常安闲地坐在床上,翻开,刷着有关疫情的新闻。或是翻开电视,和家人共同收听各地疫情情况等。看着白衣天使们辛勤地付出,流下一滴又一滴汗水。我不禁紧皱眉头,抿住双唇,想要跳到他们跟前,拿出手帕,为一位位医护人员逝去他们额上那一粒粒晶莹的泪珠。但是,他们哪有时间?就连一口饱饭也吃不了…… 其实,家,是温暖的港湾。被疫情袭击后,人们每日待在家中,除了医生与患者,每一个人都与亲人相处在一起。我们与家人一起喝着清新的茶水,吃着柔软的米饭,下一顿顿象棋,猜一次次谜底……每个未患病的家庭中,都充满了小脾气与次次欢笑,充满了过期零食与飘香的饭菜。

但同时,我也想到,那些患者的家庭却沉浸在痛苦与悲凉中。疫情如同一片广阔无垠的海,将他们隔离在海峡两岸;疫情如同一座险而高的山峰,将一个家庭分成两局部,一局部在山头,另一局部却在山脚下;疫情如同一扇没有钥匙的门,将一个家庭隔离在门两侧。 这个假期,一个特别的春节。一日复一日,疫情并未好转,确诊病例愈增愈多,却也让我逐渐明白了一些事——生命是无价之宝,亲情是上帝赐予的珍贵礼物。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中国人回家团圆的脚步,或许我们都未想过那远在天边的疫情会迅速涉及中国;未曾想到零三年发生的灾难会如此相似的“重蹈覆辙〞;未曾想到我们正在亲身经历这场突如其来的磨难;也未曾想到当我们居家不曾踏出半步时,有多少“逆行者〞正在拼命拯救肺炎病人的生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逆行者〞们不计个人安危,迎难而上;他们仁心仁术,大爱无疆;他们驰援武汉,义不容辞;他们双手劈开生死路,一刀斩断是非根。 听着那一声声远离武汉的忠告,却有一批批写好请愿书的医生和护士逆流而上。他们不是伟人,他们没有惊天动地的成就,但是他们用平凡的双手救死扶伤用自己的生命寻找更多人的生命线,他们用自己作为赌注,只为照亮患者的人生! 80多岁的钟南山院士仍奋斗在前线,更有许许多多年轻的医生和护士在与病魔作斗争。医生们的脸上被口罩弄出的深深勒痕;没有定时的饭点,累了只能躺在地上稍微休息一会儿的医护人员;为了照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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