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3392-2005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3392-2005 (2005-04-22发布 2005-08-01 实施) 代替 GB 13392-1992

前言

本标准除第5章外,其余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l3392—19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本标准与GBl3392—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志灯底色和标志文字,增加了编号;

——取消了标志灯电光源;

——修改了标志牌形状、图案;

——增加了标志的安装悬挂、维护要求: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附录A“标志牌图形”;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附录B“标志灯安装位置”和附录C“标志牌悬挂位置”。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惟由交通部公路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本标准参加单位:交通部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北京永华龙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丰、王丽梅、胡焕秀、陈荫三、李风明、周志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l3392—19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The vehicle mark for road transportation dangerous good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分类、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装卸、运输和储存,以及安装悬挂和维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生产、使用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l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2000,EQV ISO 780:1997)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 2423.1—2001,idt IEC 60068—2—1:1990)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 2423.2—2001,idt IEC 60068-2—2:1974)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2423.5—1995,idt IEC 68-2-27:1987)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T 2423.10—1995,idt IEC 68-2-6:1982)

GB 2893 安全色(GB 2893—2001,neq ISO 3864:1984)

GB/T 6543 瓦楞纸箱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ll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T 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3 产品分类与规格尺寸

3.1 分类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分为标志灯和标志牌。

3.2 结构与类型

3.2.1 标志灯

3.2.1.1 结构

标志灯包括灯体和安装件。

标志灯灯体正面为等腰三角形状,由灯罩、安装底板或永磁体(A型标志灯)、橡胶衬垫及紧固件构成。

标志灯正、反面中间印有“危险”字样,侧面印有“!”,灯罩正面下沿中间嵌有标志灯编号牌。

3.2.1.2 类型

按车辆载质量、安装方式分型,见表1。

表1 标志灯类型

3.2.2 标志牌

3.2.2.1 标志牌的材质为金属板材,形状为菱形。

3.2.2.2 标志牌图形应符合GB 190—1990的规定,种类、名称和颜色见附录A。

3.2.2.3 标志牌按GB 6944规定的危险货物的类、项和车辆载质量分型。

3.3 规格和尺寸

3.3.1 标志灯

3.3.1.1 A型标志灯见图1和表2。

图1 A型标志灯

表2 A型标志灯尺寸

3.3.1.2 B型标志灯见图2和表3。标志灯灯体与金属杆用螺栓连接,以弹簧垫圈方式锁紧。

图2 B型标志灯

表3 B型标志灯尺寸

3.3.1.3 C型标志灯见图3。C型标志灯灯体尺寸与B型相同。标志灯灯体与金属托架、金属托架与汽车导流罩用螺栓连接,以弹簧垫圈方式锁紧。

图3 C型标志灯

3.3.2 标志牌

菱形标志牌的4个内角均为直角,边长、厚度按车辆载质量分型方式确定,见表4。

表4 标志牌类型和尺寸单位为毫米

3.4 标志灯编号牌

3.4.1 每个标志灯应有一个确定编号。

3.4.2 编号规则见图4。

图4 标志灯编号规则

3.4.3 编号牌为长100 mm宽20 mm铝质金属牌,编号字体为黑体,用腐蚀工艺制作使边框与编号适量凸出,凹陷部分涂黑色,见图5。

图5 标志灯编号牌

3.4.4 编号牌用螺栓或粘贴方式固定于标志灯正面下方、中部,编号牌下沿距灯罩底沿1 mm。

4 技术要求

4.1 标志灯

4.1.1 标志灯的光源为荧光物质。按照GB 2893中安全色与对比色的规定,灯罩为荧光黄色,正反面

边框线条为黑色,字体为黑色黑体;侧面“!”为黑色黑体,线条、字体和符号使用反光材料附着或印刷。

4.1.2 灯罩材质为ABS树脂,应一次注塑成型,表面光洁无气泡,有较好的耐低温、耐高温、抗振动、抗

冲击性。

4.1.3 荧光黄色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至少保持两年不褪色,黑色边框线条、字体及符号至少两年不褪

色、不剥落。荧光物质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少于两年。

4.1.4 灯罩材料内加入荧光物质或表面附着荧光膜,夜间发光的可视距离不少于150 m,在夜间车辆

正常行驶时不少于每10min会车一次情况下可持续达到发光要求。

4.1.5 安装底板的材质为工程塑料,厚度不低于10 mm。

4.1.6 灯罩、橡胶衬垫、安装底板连接处应涂密封脂,防止腐蚀性气体或雨水侵入。

4.2 标志牌

4.2.1 基板材质为铝合金,工作表面贴覆符合GB/T 18833要求的定向反光膜。

4.2.2 采用冲压成形工艺,使图形凸出量不小于0.5 mm;按附录A规定的颜色以反光材料印刷图形。

4.2.3 反光膜、印刷图形能有效地防止酸、碱液或腐蚀性烟雾的侵蚀,使用寿命不少于2年。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质量

5.1.1 目视检测,标志灯灯罩、安装底板表面应平整、无气泡;线条、字体和符号着色应均匀,边缘应清

晰、平滑。

5.1.2 目视检测,标志牌反光膜附着应平整、无气泡;冲压图形边缘清晰、反光膜无断裂;印刷图形着色

应均匀,边缘应清晰、平滑。

5.2 发光质量

目视检测,标志灯发光应均匀;在全黑暗情况下进行对比试验,以普通小汽车远光灯距离10 m直

射标志灯10 s,观测其亮度变化,在10min内应始终不低于内置21 W汽车灯泡的对比标志灯亮度。

5.3 低温试验

试验应符合GB/T 2423.1的规定。

试验参数:温度-25℃,时间72 h。

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的外观,应无变形或断裂现象。

5.4 高温试验

试验应符合GB/T 2423.2的规定。

试验参数:温度40℃,时间72 h。

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的外观,应无变形或断裂现象。

5.5 振动试验

试验应符合GB/T 2423.10的规定。

试验参数:频率范围10 Hz~150 Hz,扫频速率为每分钟一个倍频程,加速度幅值10 m/s 2,扫频循环数20,在试样的竖直轴线上试验。

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的外观及紧固部位情况,试样应无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5.6 冲击试验

试验应符合GB/T 2423.5的规定。

试验参数:峰值加速度150m/s2,持续时间11 ms,脉冲波形为半正弦或后峰锯齿,在试样的3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各连续冲击1 000次。

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的外观及紧固部位情况,试样应无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产品出厂需经质量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6.1.2 标志灯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发光。标志牌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

6.2 型式检验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投入批量生产前;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及部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2.2 型式检验应按第4章和第5章进行。

7 产品的包装、标志、装卸、运输和储存

7.1 包装

7.1.1 标志灯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内包装为硬纸盒,以定型吹塑泡沫衬垫保护。每个纸盒内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7.1.2 标志牌每块用塑料薄膜封装,外包装为瓦楞纸箱,每箱装不超过50块。

7.1.3 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

7.2 标志

7.2.1 产品标志

7.2.1.1 标志灯

标志灯应有清新、耐久的产品标志,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代号和生产编号;

b) 制造厂名、生产日期、产品有效期及商标、防伪标志。

7.2.1.2 标志牌

标志牌的产品标志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代号和生产编号;

b) 制造厂名、生产日期及商标、防伪标志。

7.2.2 包装标志

外包装件上应印有GB/T 191规定的“防雨”、“向上”、“易碎”(标志牌除外)图示标志,正反两面印有产品标志,两侧面印有包装件的外形尺寸、重量、内装数量。

7.3 装卸和运输

装卸时应轻装轻卸、堆码整齐;运输时应捆扎牢固,使用厢式车辆运载。

7.4 储存

库内存放,注意防潮。标志灯储存期不超过2年,标志牌储存期不超过4年。

8 安装悬挂要求

8.1 标志灯

8.1.1 标志灯安装于驾驶室顶部外表面中前部(从车辆侧面看)中间(从车辆正面看)位置,以磁吸或顶檐支撑、金属托架方式安装固定。安装位置参见附录B。

8.1.2 对于带导流罩车辆,可视导流罩表面流线形和选择的金属托架角度确定安装位置,允许自制金属托架,允许在金属托架与导流罩间加衬垫,应保证标志灯安装正直。

8.2 标志牌

8.2.1 标志牌一般悬挂于车辆后厢板或罐体后面的几何中心部位附近,避开车辆放大号;对于低栏板车辆可视情选择适当悬挂位置。悬挂位置参见附录C。

8.2.2 运输爆炸、剧毒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在车辆两侧面厢板几何中心部位附近的适当位置各增加一块悬挂标志牌。

8.2.3 运输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车辆,标志牌的悬挂位置和数量应符合GBll806的规定。8.2.4 根据车辆结构或用途,选择螺栓固定、铆钉固定、粘合剂粘贴固定或插槽固定(可按使用需要随时更换)等方式安装固定标志牌。

8.2.5 对于罐式车辆,可选择按规定位置悬挂标志牌或以反光材料按3.2.2.2和3.2.2.3的规定在罐体上喷绘标志。

8.2.6 悬挂的标志牌应按GB 6944与所运载危险货物(一种危险货物具有多重危险性时与主要危险性,多种危险货物混装时与主要危险货物的主要危险性)的类、项相对应,与标志灯同时使用。

9 车辆标志的维护

9.1 车辆驾驶员应对使用中的车辆标志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保持车辆标志的清洁和完好。

9.2 车辆在装、卸载可能导致车辆标志腐蚀、失效的化学危险品后,应及时对车辆标志进行检查,必要时对车辆标志进行清洗和擦拭。

9.3 标志灯正常使用期限为2年,标志牌正常使用期限为4年。在使用期限内车辆标志发生破损、失效时,应及时更换。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标示牌图形A.1 标志牌图形见表A.1。

表A.1 标志牌图形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标示灯安装位置

B.1 A型标志灯安装位置见图B.1。

图B.1 A型标志灯安装位置B.2 B型标志灯安装位置见图B.2。

图B.2 B型标志灯安装位置B.3 C型标志灯安装位置见图B.3。

图B.3 C型标志灯安装位置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标志牌悬挂位置

C.1 低栏板车辆标志牌悬挂位置,推荐悬挂于栏板上,必要时重新布置放大号。见图C.1。

图C.1 低栏板式车辆标志牌悬挂位置

C.2 厢式车辆标志牌悬挂位置一般在车辆放大号的下方或上方,推荐首选下方;左右尽量居中。集装

箱车、集装罐车、高栏板车类同。见图C.2。

图C.2 厢式车辆标志牌悬挂位置

C 3 罐式车辆标志牌悬挂位置一般在车辆放大号下方或上方,推荐首选下方;左右尽量居中。见图

C.3。

图C.3 罐式车辆标志牌悬挂位置

C4 运输爆炸、剧毒危险货物的车辆,在车辆两侧面厢板各增加悬挂一块标志牌,悬挂位置一般居中,

见图C 3。

图C.4 标志牌侧面悬挂位置

GB13392-2005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3392-2005 (2005-04-22发布 2005-08-01 实施) 代替 GB 13392-1992 前言 本标准除第5章外,其余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l3392—19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本标准与GBl3392—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志灯底色和标志文字,增加了编号; ——取消了标志灯电光源; ——修改了标志牌形状、图案; ——增加了标志的安装悬挂、维护要求: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附录A“标志牌图形”;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附录B“标志灯安装位置”和附录C“标志牌悬挂位置”。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惟由交通部公路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本标准参加单位:交通部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北京永华龙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丰、王丽梅、胡焕秀、陈荫三、李风明、周志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l3392—19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The vehicle mark for road transportation dangerous good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分类、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装卸、运输和储存,以及安装悬挂和维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生产、使用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l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2000,EQV ISO 780:1997)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 2423.1—2001,idt IEC 60068—2—1:1990)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 2423.2—2001,idt IEC 60068-2—2:1974)

涉及车辆安全的相关标准及车辆铭牌要求

涉及车辆安全的相关标准及车辆铭牌要求 一、下列文件对于涉及车辆安全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2408—2008 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 4094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 4599 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594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 GB 8108 车用电子警报器 GB/T 8196 机械安全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 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9656 汽车安全玻璃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 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T 12428 客车装载质量计算方法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676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 13057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GB 13365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T 13594 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 GB 13954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 GB/T 14172 汽车静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 GB 15084 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 GB 1536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GB 16735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GB 1735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 GB/T 17578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的规定 GB/T 17676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 GB 18100.1 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第1部分:两轮摩托车 GB 18100.2 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第2部分:两轮轻便摩托车 GB 18100.3 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第3部分:三轮摩托车 GB/T 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 GB 18447.1 拖拉机安全要求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18564.2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 1856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 18697—2002 声学汽车车内噪声测量方法 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危险品专用车辆标志标识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危险品专用车辆标志标识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品专用车辆标志、标识安装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进一步加强运输公司各类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运输公司使用的标识标志主要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悬挂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承载部分(罐体、栏板)标识标志,内容主要包括底色、色带、警告语、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等。 二、各类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经理负责,包括安全标志的统计,标识位置,标记的更新维护等内容。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的悬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CB13392-92)执行,三角形顶灯放于驾驶室顶部表面前端中间位置,标志牌固定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丰辆号牌相对应,不得随意悬挂或放置在驾驶室内。 四、罐车的罐休外表底色应统一喷涂银灰色按(GB-3181《漆膜颇色标准样本》规定),低温型罐车体外表面为铝自色;不锈钢质和铝质罐可使用金属原色。 五、公司车辆罐体粘贴色带要求:

(1)沿罐体水平中心线四周或粘贴一道表示介质种类的环型色带(反光),颜色根据载运的物质予以区别(载运易燃介质涂红色、腐蚀介质涂黑色、毒性介质涂黄色)。 (2)色带宽度按照车辆载质量分为三种,详见附件1。 (3)企业标志应设置在罐休前部色带的上方位置,尺寸不大于 600mm×600mm。 六、槽罐车辆在车辆罐体两侧色带上部中央位置喷涂“危险品”(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Omm规咯。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在罐体两侧色带上方中央位置喷涂“严禁烟火”(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0mm规格。 七、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应分别安装在车辆承载部分两侧前部和尾部中央位置。标牌尺寸根据车辆载质量分为两种(详见附件1)。标牌内容包括:(1)标牌右面按照GB190-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规定的图形、字样、颜色标明标志图形。 (2)标牌左面依照《危险货物安全标签》标明物质名称、编号、警示词、危险性概述等。

危险品从业资格证考试题库

危险品从业资格证考试题库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GB13392-2005)规定标志灯应该是荧光的标志牌应该 是反光的。()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2.《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中所列的货物均必须按危险货物进行运输。()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悬挂标志。 A、《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B、《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91) C、《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GB13392) 答案:C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 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责任。 A、保护 B、个人 C、赔偿 答案:C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悬挂标志 A、《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B、《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 C、《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

7.道路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30立方米。()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8.道路运输爆炸品时无外包装的金属桶只能单层摆放以免压力过大或撞击摩擦引起爆炸。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9.道路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 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10.道路运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的车辆必须具备有效的()设备。 A、防静电拖地带 B、防水 C、加热 答案:B 11.扑救()危险货物火灾时扑救人员应先关闭管道或容器阀门阻止其继续外溢扩大灾情。 A、液体 B、固体 C、粉状 答案:A 12.任何一种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时均可用水施救。()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13.如果一种危险货物既有主要危险性也具有比较重要的次危险性那么在运输此类物质时 应在包装上分别标有主次两种危险性标志。()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安全规程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从事汽车运输与装卸危险货物人员的安全要求、车辆安全技术条件、运输与装卸作业安全要求及劳动防护、安全监督管理。适用于涉及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的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GB/T1992集装箱术语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3365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T16563系列1:液体、气体及加压干散货罐式集装箱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8564.1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一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18564.2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二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20300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GB21668危险货物车辆结构要求 JT230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JT617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AQ3004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从业人员 本文件所称的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危险货物汽车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 3.2危险货物 按GB6944分类,并在GB12268中列名的危险货物,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和放射性物质等。 3.3不可移动罐体车 罐体永久性固定在车辆底盘上,与车辆不可分离的罐体运输车。

危险品专用车辆标志

危险品专用车辆标志、标识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进一步加强专用车辆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1、使用的标识标志主要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悬挂和运输车辆的承载部分(罐体、栏板)标识标志,内容主要包括底色、色带、警告语、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等。 2、各类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经理负责,包括安全标志的统计,标识位置,标记的更新维护等内容。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的悬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92)执行,三角形顶灯放于驾驶室顶部表面前端中间位置,标志牌固定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车辆号牌相对应,不得随意悬挂或放置在驾驶室内。 4、罐车辆罐体外表底色应统一喷涂银灰色按(GB-3181《漆膜颇色标准样本》规定),低温型罐车堆体外表面为铝白色;不锈钢质和铝质罐可使用金属原色。 5、公司车辆罐体粘贴色带要求: (1)沿罐体水平中心线四周或粘贴一道表示介质种类的环型色带(反光),颜色根据载运的物质予以区别(载运易燃介质涂红色、腐蚀介质涂黑色、毒性介质涂黄色)。 (2)色带宽度按照车辆载质量分为三种。

(3)企业标志应设置在罐体前部色带的上方位置,尺寸不大于600mm×600mm。 6、槽罐车辆在车辆罐体两侧色带上部中央位置喷涂“危险品”(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0mm规格。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在罐体两侧色带上方中央位置喷涂“严禁烟火”(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0mm 规格。 7、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应分别安装在车辆承载部分两侧前部和尾部中央位置。 标牌尺寸根据车辆载质量分为两种。标牌内容包括: (1)标牌右面按照GB190-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规定的图形、字样、颜色标明标志图形。 (2)标牌左面依照《危险货物安全标签》标明物质名称、编号、警示词、危险性概述等。 (3)标牌下方主要表明灭火方法、安全措施、应急咨询电话等内容。 8、停车场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危险区域禁止烟火,禁止使用手机标志等。 上述警示标识由安全经理根据现场安全需要而定制相应的标识。 9、装卸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 预防触电,预防高空坠物,危险区域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使用手机,车辆限速标志等。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自 1992-10-1 起执行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装卸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生产、流通过程以及汽车和其他符合安全规定的机动车辆的危险货物运输过程。 2 引用标准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42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93 安全色 GB4857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GB6527.2 安全色使用导则 GB6543 瓦楞纸箱 3 产品分类 3.1 品种与型式 3.1.1 三角形顶灯 磁吸式三角顶为塑料罩壳,等腰三角形,底部金属板外加以定形橡胶制品护罩。三角形顶灯中间印有“危险品”黑体字样。运输使用时必须端放于驾驶室顶部外表面前端中间位置。按车辆吨位分成两种类型: a.D-1型磁吸式三角形顶灯,适用于2t(含2t)以下车辆; b.D-2型磁吸式三角形顶灯,适用于2t以上车辆。 3.1.2 矩形标牌 矩形标牌为金属板材,中间印有“危险品”黑体字样。运输使用时应与磁吸式三角形顶灯同时使用,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车辆牌照相对应。 3.2 规格和尺寸 3.2.1 三角形顶灯的规格和尺寸 D-1型:底座长370mm(二边弧度R50),宽100mm,厚18mm;三角形罩壳底长300mm 底宽75mm,顶宽37mm,高142mm(见图1)。 D-2型:底座长450mm,宽140mm,厚22mm;三角形罩壳长406mm,底宽100mm,

顶宽50mm,高180mm(见图2)。 3.2.2 矩形标牌的规格和尺寸 矩形标牌尺寸300mm×165mm,厚度不小于1mm,边框宽度为10mm±1mm(见图3)。 图1 D-1型磁吸式三角形顶灯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查验要求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查验要求 作者:应朝阳 来源:《汽车与安全》2019年第12期 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进一步明确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类型标注要求,允许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罐体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更换运输介质,规定了装货人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检查确认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职责。具体如下: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类型按照GB 21668国家标准标注,具体分为EX/Ⅱ型、EX/Ⅲ型、FL型、OX型和AT型车辆。 2.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或者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上的介质承运危险货物;装货人应当查验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或者满足可移动罐柜导则、罐箱适用代码的要求。 3.装货人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应当检查确认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GB 13392国家标准要求安装、悬挂标志,属于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检查确认车辆安装、粘贴符合GB 20300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标示牌。

为在机动车查验环节落实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相关规定,实现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公告》管理要求的有效衔接,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现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的查验要求提示如下: 1.《公告》信息“备注”栏中的描述不能体现该车型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注册登记时不能申请“危化品运输”使用性质。 2.注册登记查验时:对申请“危化品运输”使用性质的,比对《公告》照片,确认实车安装的标志灯是否符合规定,确认实车(危險品运输半挂牵引车除外)安装、悬挂的标志牌是否在《公告》照片中有反映(《公告》照片中有多张标志牌照片的,与其中一张标志牌照片相符即

危货车辆标志、标识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危货车辆标志、标识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进一步加强运输公司各类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1、运输公司使用的标识标志主要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悬挂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承载部分(罐体、栏板)标识标志,内容主要包括底色、色带、警告语、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等。 2、各类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经理负责,包括安全标志的统计,标识位置,标记的更新维护等内容。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的悬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CB13392-92)执行,三角形顶灯放于驾驶室顶部表面前端中间位置,标志牌固定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丰辆号牌相对应,不得随意悬挂或放置在驾驶室内。 4、罐车辆罐休外表底色应统一喷涂银灰色按(GB-3181《漆膜颇色标准样本》规定),低温型罐车堆体外表面为铝自色;不锈钢质和铝质罐可使用金属原色。 5、公司车辆罐体粘贴色带要求:(1)沿罐体水平中心线四周或粘贴一道表示介质种类的环型色带

(反光),颜色根据载运的物质予以区别(载运易燃介质涂红色、腐蚀介质涂黑色、毒性介质涂黄色)。 (2)色带宽度按照车辆载质量分为三种,详见附件1。 (3)企业标志应设置在罐休前部色带的上方位置,尺寸不大于600mm×600mm。 6、槽罐车辆在车辆罐体两侧色带上部中央位置喷涂“危险品”(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Omm规咯。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在罐体两侧色带上方中央位置喷涂“严禁烟火”(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0mm规格。 7、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应分别安装在车辆承载部分两侧前部和尾部中央位置。标牌尺寸根据车辆载质量分为两种(详见附件1)。标牌内容包括:(1)标牌右面按照GB190-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规定的图形、字样、颜色标明标志图形。 (2)标牌左面依照《危险货物安全标签》标明物质名称、编号、警示词、危险性概述等。 (3)标牌下方主要表明灭火方法、安全措施、应急咨询电话等内容。 8、停车场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危险区域禁止烟火,禁止使用手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JT617-2004 JT617-2004代替3130-1998 2004年12月30日发布2005年3月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的托运、承运、车辆和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运输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 16563-1996 液体气体及加压干散货罐式集装箱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8564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 J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 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危险货物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3.2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3医疗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3.4不可移动罐体车 罐体永久性固定在车辆底盘上,与车辆不可分离的罐体运输车。 3.5拖挂罐体车 罐体永久性固定在挂车底盘上,与挂车不可分离,牵引车与挂车可分离的罐体运输车。 3.6罐式集装箱 由箱体框架和罐体两部分组成的集装箱,有单罐式和多罐式两种(GB/T 1992-1985,定义2.2.2.2) 4 分类和分项 危险货物的分类和分项应符合GB6944的规定。 5 包装、标志和标签 5.1包装 危险货物的包装应符合GB12463、GB11806和GB18564的规定。 5.2标志 危险货物的标志应符合GB190和GB/T191的规定。 5.3安全标签 危险货物的安全标签应符合GB15258的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 1.目的与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实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安全标准化是指企业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规定的标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2.索引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第9号)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工作规范》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9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第五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门对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 第六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gb13392-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电子教案

G B13392-2005危险 货物车辆标志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3392-2005 (2005-04-22发布 2005-08-01 实施) 代替 GB 13392-1992 前言 本标准除第5章外,其余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l3392—19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本标准与GBl3392—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志灯底色和标志文字,增加了编号; ——取消了标志灯电光源; ——修改了标志牌形状、图案; ——增加了标志的安装悬挂、维护要求: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附录A“标志牌图形”;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附录B“标志灯安装位置”和附录C“标志牌悬挂位置”。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惟由交通部公路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本标准参加单位:交通部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北京永华龙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丰、王丽梅、胡焕秀、陈荫三、李风明、周志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l3392—19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The vehicle mark for road transportation dangerous good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分类、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装卸、运输和储存,以及安装悬挂和维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生产、使用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淄博危险品押运员模拟考试

淄博危险品押运员模拟考试 1、道路运输容易升华、挥发出易燃、有害或刺激性气体的危险货物时,应保持车厢封闭良好。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第二篇单元二模块三易燃液体中指出:大多数易燃液体的蒸气对人体健康具有危害性,因此,驾驶人员在作业前或作业中,应加强集装箱、封闭式车厢的排气通风,以使易燃蒸气能有效地扩散。 2、液体腐蚀性物质撒漏时,应用干砂、干土覆盖吸收,打扫干净后,再用水洗刷污染处。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第四篇单元三模块一各类危险货物装卸安全及事故应急处置中指出:腐蚀性物质撒漏时,应用干砂土覆盖吸收,扫除干净后,再用水扫刷。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 GB13392-2005) 规定,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车辆标志分为标志灯和标志牌两类。(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第一篇单元四模块二中得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GB13392-2005)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分为标志灯和标志牌两类。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具有一些特殊的安全设备,如( )。 A、导静电拖地带 B、千斤顶 C、安全带 正确答案:A 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第一篇单元四模块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设施中指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有卫星定位系统、汽车制动防抱死系统、汽车制动辅助装置——缓速器、电源总开关、排气管火花熄灭器、导静电拖地带、消防器材、标志灯和标牌等。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得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 )报告,由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 A、交通部门

危险品资格证考试试题与答案

2021年危险品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 1、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中,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 质分为项易燃固体,项易于自燃物质、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中,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分为项毒性物质、 项感染性物质。〔√〕 3、?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中,第7类放射性物质不分项。〔√〕 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中,第8类腐蚀性物质不分项。〔√〕 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中,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不分项。〔√〕 6、每一种危险货物对应一个编号,每一个编号对应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货物。〔√〕 7、.危险货物按其具有的危险程度划分为3个包装类别:Ⅰ类包装--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Ⅱ类包装--具有中等危险性的物质;Ⅲ类包装--具有轻度危险性的物质。〔√〕 8、在?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中,可查到表示危险货物危险程度的包装类别(Ⅰ、Ⅱ、Ⅲ类)。〔√〕 9、?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规定,危险货物品名的"编号"采用联合国编号,即4位数编号。〔√〕 10、引起某爆炸品爆炸所需的起爆能量越小,该爆炸品的敏感度越高,危险性也越小。〔×〕 11、气体的爆炸X围越大,那么其燃烧的可能性越大。〔√〕 12、临界温度低于常温的气体是压缩气体,临界温度高于常温的气体是液化气体.〔√〕 13、.氧化性物质本身不一定可燃,但可以放出氧而引起其他物质的燃烧。〔√〕 14、.如果一种危险货物既有主要危险性,也具有比拟重要的次危险性,那么在运输此类物质时,应在包装上分别标有主次两种危险性标志。〔√〕 15、当炸药内混入坚硬物质如玻璃、铁屑、砂石等时,那么其撞击感度增加,危险性降低。〔×〕 1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中,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为项氧化性物 质、项有机过氧化物。〔√〕 17、每一种危险货物对应一个编号,每一个编号只对应一种危险货物。〔×〕 18、.化学爆炸必须同时具备3个因素:(1)反响速度快;(2)释放出大量的热;(3)产生大量气体生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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