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近几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

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稳定,检察机关也相应加大了对乡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在查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亟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也说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延伸到农村,从根本上加以预防和遏制。

2003年8月15日——9月15日,我对禹城市检察院近三

年查处的40余起涉农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农村基层干部

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是:

一、部分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自身素质差。一些村干部本身就不知法,不懂法,不学法,更不依法办事。如有的村干部长期挪用集体财产借与他人使用或自己使用,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如,禹城市检察院查处的禹城市市中办某村村主任刘某,任村主任十几年,2000年将领回的土地

征用补偿款9万元不交会计入帐,直接借与他人搞营利性活动达三年之久,直到检察机关对其立案查处时,才知道这是犯法,刘某为此痛哭流涕,追悔莫及。还有的村干部,虽然知法、懂法,但自身素质差。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封建特权思想严重,私欲膨胀,思想上认为“你给我好处我给你办事”,

故意混淆贪污贿赂和人情往来的界限,行为上变着法往自己腰包里捞钱。

二、财务管理混乱,致使少数农村干部趁机混水摸鱼,大喝大吃,甚至中饱私囊。近三年来,禹城市检察院查处涉农案件40余起,从查处的涉农案件看,贪污犯罪的发案村都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管理不严的问题,财务管理混乱是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温床”,主要表现是:

1、财务收支帐目不公开。按财务制度规定,财务帐目应定期公布,而有的村多年不公开帐目,某村甚至从1982年土地大包干到2002年的20年间,村里经济往来帐目从来也没公开过,村里每年向村民收取名目繁多的钱款,村民们根本搞不清是怎么回事。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财务,应该让群众知道的事也暗箱操作。失去了群众的监督,村干部就容易滋生腐败。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部分村“谁收钱谁花,谁管财务谁当家”。个别村干部人人有帐本,个个有钱花。如2002年禹城市检察院查处的辛店镇某村,村支书、村主任甚至小队长都可以从有关部门领到油田占地补偿款,但只有极小部分能分到群众手中,大部分作为吃喝和送礼支出。

3、非生产性开支比例大。不论大会小会,只要是会,都要进饭馆;只要有集体活动,如村丈量土地、平整大街、挖水库等也要大吃大喝;只要上级来人,就大批采购,吃一点购

两点,全村陪着吃,经常出现“十八个罗汉陪一个菩萨”的现象,剩余的你一点,我一点,趁机塞进腰包;个别村干部依仗手中的职权有事无事地摆一桌。如今年4月份禹城市检察院查处的禹城市伦镇镇某村,七、八百口人的村庄,每年仅吃喝招待费达三、四万元,非生产性开支严重失控,这样致使村债台高筑。

4、财务审批手续不全。不少村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应有的规章制度,致使村干部写个白条就可以报销,有的白条一人书写一人签字,为诱发经济犯罪提供了方便;有的村虽然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条规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落不到实处。如2001年禹城市检察院查处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某村委会主任,私自以村委会的名义为某个体户办理了承兑汇票,到期后该个体户无力偿还,造成该村50万元征地款流失。

5、村财务不建帐。有的村根本没有帐,有的全是白条,司法机关查帐时,一些村负责人就从兜里掏出一把单据,让司法机关给他安帐。这就给一些村干部以可乘之机,也给司法机关增加了查处的难度。

6、集体财产底数不明,会计记录不清楚、不完整。有的村购置大件固定资产在帐面上没有反映和记录,集体有多少财产,村干部谁也说不清。久而久之,集体财产的所有权“改名换姓”。

三、对农村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近几年,随着市区建设化进程的加快和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村财政的“腰包”越来越鼓,相应地“村官”们手中的权力也越来越大。但是长期以来,村干部的权力缺乏约束,一方面,由于一些乡镇、办事处把村干部是否能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作为首要衡量

政绩的标准,放松了对其他村务、政务的监督,造成某些干部在上级眼中是“干将”而疏于监;另一方面,群众为避免打击报复也只能对村干部的违法行为听之任之,一些长期做领导的村干部更成为“土皇帝”,霸权一方。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权力的过分集中使他们作案时更加有恃无恐,如禹城市莒镇镇某村王某,任村支书二十多年,平常独断专行,容不得不同意见,村里的大小事个人说了算,在任职期间,随意支配村里的资金——个人购买摩托车、移动电话、煤块等在公家报销;用公款作质押在银行贷款自己搞运输;经常拿着公家的钱送人情,随意借给亲戚朋友使用,造成集体财产大量流失。

四、会计监督缺乏权威性。“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会计人员既要通过会计核算进行自身监督,又要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是否违犯规章制度进行监督。但现实情况是村支书或村主任集财权于一身,个人说了算,致使村会计有职无权,形同虚设,有的只起记帐作用。村会计如果不听其

招呼,就难保自己的职位,就会“穿小鞋”,在这种情况下,村会计人员不得不看他们的眼色行事,让会计人员不顾自身利益而去坚持原则,维护财经纪律,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也是不可能的。况且有些村的会计人员本来就是村支书或村主任的“心腹”,他们常常是相互利用,相互勾结,侵吞国家财产,这样就更无监督制约可言了。会计监督制约机制的弱化,致使少数思想不健康的村干部更加肆无忌惮地挥霍集体财产,甚至贪污挪用公款而走上犯罪道路。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甚至出现集体上访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乡村经济发展。要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必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干部腐败问题。针对“村官”屡屡“触网”现象,我认为应取以下对策:

一、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农村干部政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整体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完善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真正让那些懂管理,廉洁奉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担任村干部。

二、实行村民代表理财。各村应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成立村民代表议事会,凡村里的一些重大事项,如新上、扩建工副业项目,兴办各种公共福利事业,集资款的安排和使用等等,交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决定,做到决策、执行和监

督相协调。村民代表议事会理财,增强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加强了对村干部的监督,把住了“花钱关”。

三、严格财务制度,把好财务收支关口。村财务应建立健全财务科目,并且制订具体、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收取的土地征用补偿款,提留返还款、土地经营款等等,要及时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对一些不合理的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四、村会计人员应由乡镇聘用,工资待遇由乡镇发放。这样做,有利于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而不用担心村干部的“小鞋”,也可避免家族式村官现象,从

而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使会计工作走向正规化的道路。

五、开展农村财务大检查。为使农村财务管理逐步走上正规化,除对农村实行村级财务报审制度外,纪检、检察、审计部门应联合不定期地对农村财务进行检查,使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促进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预防职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既要在惩治村干部职务犯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又要结合农村实际,以法律手段推进基层组织的民主和法制建设,推动经济制度的落实,从根本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

2019年预防职务犯罪事迹材料

预防职务犯罪事迹材料 预防职务犯罪主要事迹材料(电信) 某分公司成立三年来,在省公司党组纪检组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在市检察院的关心和指导下,坚持以教育为先导,以制度为保障,积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企业继续得以健康快速发展。2003年,该公司网内客户达到了28万户,实现业务收入1亿乙918万元,实现利税6, 036万元。被中国消协授予“全国诚信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此外,还被授予全省劳动服务系先进单位、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服务质量信得过企业等。 各类纪检监察对象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我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被评为 2002至2003年度鸡西市十佳优秀公仆,副总经理、纪检委书记已连续两届( 4 年)被市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b5E2RGbCAP 坚持思想教育,做到警钟常鸣 为筑牢思想防线,该分公司纪委经常利用各种会议和活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纪委领导几乎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在党政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机关党员干部每两星期一个半天的集中学习中,纪委书记和其它班子成员就中央、省市委和省公司党组有关要求和部署轮流做专题辅导,并结合近年来各种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并通过看录像,传达文件,发资料,组织大讨论等方式剖 析根源和危害。同时,对中心主任以上干部开展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学习, 下发了学习资料,进行了测试答题活动; 此外,还及时按照省公司党组和市委的要求,组织全体干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学习新党章、学习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使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得 到了心灵的净化、思想的警醒、觉悟的提升、行动的规范。 p1EanqFDPw 二. 狠抓制度建设, 堵塞管理漏洞

乡镇干部职务犯罪透析

乡镇干部职务犯罪透析 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关键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农村乡镇干部队伍,他们是农民致富的”领头羊”,作用至关重要。但近年来,一些乡镇干部利用职权实施职务犯罪比较突出,对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据笔者了解,1999年至20XX年6月,仅某区检察院就立案查处乡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52件52人,个别乡镇领导班子甚至”前腐后继”.例如1996年该院曾立案查处了百胜镇党委书记余xx等三人受贿窝案;20XX年,继任的党委书记梅xx、镇长况xx等4人又因受贿被查处。 乡镇干部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极大。它严重败坏了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影响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加重了基层农民群众的负担,给基层政权建设带来负面影响,造成基层民主制度的破坏,挫伤了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因此,探讨新时期乡镇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和预防对策,对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乡镇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1、窝案、窜案突出。查处一件带出一串,扳倒一个牵动一片。古人云”上贪则下赃,上廉则下洁,上行则下效”.据调查,1999年至20XX年6月,某区检察院共查办四个乡镇的干部职务犯罪窝窜案,总计14件15人,分别占同期查处乡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27%和%.其中最多的一起窝窜案涉及5人,最少的一起窝窜案也涉及3人,涉案人员在职务上多属具有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犯罪的程度与权力的大小成正比,并具有较大的隐蔽性。仅1999年至20XX年6月,某区检察院共查办乡镇党委书记犯罪4人,副书记犯罪2人,镇长犯罪1人,副镇长犯罪1人,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犯罪1人,总计9人,占同期查处乡镇干部职务犯罪人数的17%.被告人犯罪均是权钱交易,且权力越大,犯罪金额就越高。 3、以受贿为主。受贿犯罪是乡镇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形式。1999年至20XX年6月,某区检察院查办的52件乡镇干部职务犯罪,全部为受贿犯罪。且犯罪手段相似,都是利用工程发包、移民迁建、转制收受他人贿赂。 4、犯罪趋向年轻化。1999年至20XX年6月,某区检察院查办的乡镇干部,平均年龄45岁,犯罪时最年轻的只有32岁。 二、当前乡镇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 1、世界观根基不牢,理想信念动摇,公仆意识淡薄是最根本的原因。

20xx年八一建军节关于关于村居干部职务犯罪调查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20xx年八一建军节关于关于村居干部职务犯罪调 查报告正式版

20xx年八一建军节关于关于村居干部职务犯罪调查报告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200x年x月,根据新的区划调整成立 芜湖市三山区以来,随着新区投资建设的 力度和规模不断扩大,芜湖市三山区经济 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经济发展的 同时,无疑,村居干部在资金、物资方面 有了更多的支配权,加之历史遗留等原因 的影响,近两年来,村居干部的职务犯罪 问题也日益突出。从两年来三山区检察院 立案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如 何有效预防村居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农 民利益,已是一个迫切和严峻的问题,也 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和

谐三山的需要。现将三山区两年多来发生的职务犯罪问题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经和对策,遏止腐败现象的蔓延,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基本情况 芜湖市三山区是在原峨桥镇和三山镇的基础上整合而成的,地域广阔,面积有274公里,区境内下辖28个行政村,人口14.7万,其中98.2%的人口为农村人口。20xx年7月至20xx年5月,在三山区检察院所受理的举报线索中,举报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案件占总数的72%。在三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村居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占立案查处人数的55%,涉案人员均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其中,贪

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措施

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措施 近年来,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无视党纪国法,腐化堕落,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通过对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处的部分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认真的分析、调查,我们发现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1、犯罪主体多为书记、主任、会计。 2、贪污犯罪占多数。 3、窝案较多。村级财务科目较为简单,资金来源每位村干部都清楚,有些村干部明知如果一个人想达到侵吞公款的目的,最容易出事,不得不串通其他村干部共同合谋犯罪。 4、案值呈现逐年增大趋势。 5、犯罪的金额小但次数多。 6、城市周边郊区农村干部犯罪突出。城市周边郊区由于交通方便、地理位子优越、经济较其他地区发达,特别是周边的土地价值连城。因此,村干部手中的权力大,成为一些开发商、个体老板“瞄准的对象”。这些地区的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金额大、人数多。 7、贿赂选举成为一种新的犯罪形式。一些选民为了达到当上村官的目的,舍得化血本,通过贿赂的手段拉拢选民。 二、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 导致这类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少数干部综合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有些干部长期忙于事务性工作而疏于学习,小农经济意识根深蒂固。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是促成职务犯罪的关键因素。 三是财务制度管理混乱。有的会计不懂财会知识,长期不设帐目,虽有帐目,但极不规范,多数是流水帐、包袱帐,白条比比皆是。

四是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财务管理透明度低。个别领导干部家长制作风严重,大小事情个人说了算。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内部监督部门不敢监督,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流于形式,有的甚至几年都不向群众公布帐务。 三、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1、健全预防监督组织机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必须有可靠的组织作保障,否则难以奏效。 2、完善规章制度。制度疏漏、管理滞后、制约乏力是导致基层财务管理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开展基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预防措施,协助乡镇完善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 3、试行乡镇统一对各村财务进行监管的办法。近年来,不少地方从加强农村地方财务管理、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角度出发,逐步推行了“村帐镇管”这一财务制度。 4、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建立严格的农村工作监督机制。首先要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要经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一言堂”。 5、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干部素质。要加大在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一环,采取多种形式,抓紧抓好。 6、加大打击力度,实行打防并举,形成威慑效应。司法机关应加大查办镇村二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大造声势,形成威慑,创造健康有序的良好法制环境。尤其对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同时要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教育村干部知法、懂法。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随着巧家县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部分被开发征用,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增多,各级财政对农业的各种补贴力度正在加大,使农村基层干部掌握的权力和款项随之增加。然而,巧家县辖区内村官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村官虽然职务不高,但其犯罪危害性较大,严重影响了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削弱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本文仅就本县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目前的基本情况、原因、动向及预防措施等方面略作探究,以供参考。 一、目前巧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基本情况 2009年以来(截止2013年9月)巧家县人民法院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5件,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其中,2009年4件5人,2010年判处2件2人,2011年判处2件2人,2012年判处4件4人,2013年上半年判处3件4人。涉及到9个乡镇,分别是包谷垴乡4件、红山乡2件、崇溪镇2件、老店镇1件,白鹤滩镇1件,药山镇1件,新店镇1件,中寨乡2件,东坪镇1件。在这些村干部中,犯贪污罪的有7人,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的有8人,犯玩忽职守罪的2人。由于这些人员的职务犯罪它最直接地侵害了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其受害面大,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易引起了农民群众的强烈不满,甚至引发群众到村委会吵闹和上访等问题,致使所在村长期不稳定,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败坏党风党纪,严重影响了党和

政府的形象。 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原因深析 (一)掌握资金和建设项目多,实施犯罪具备有利条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项补偿、补贴、救济款项的发放都是通过农村基层干部分配和实施,使得农村基层干部手中掌握了大笔资金和多项审批权,农村基层干部手中可支配的资金越来越多,权力也越来越大。这些资金和权力的使用,为权力行使者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了可能,使犯罪变的有利可图,诱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 (二)政治素质低,自身素质不高;为官动机不纯、法制观念淡薄;为利所动,心术不正。巧家县农村干部基层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平时疏于学习造成政治思想意识差,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虽然我国农村实行基层村民自治民主制度,但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着诸如宗族、势力、社会关系等诸多因素对选举村组基层干部造成干扰的现象,为争夺村主任大权,不同姓氏派别相互告状明争暗斗,选举时拉帮结派破坏选举,导致选出的部分村官并不完全代表广大村民的意愿。这些政治素养不高,为官动机不纯,图名利的人,通过各种途径选举当选为村干部,掌权后厚此薄彼,不可能真正为村民谋利益,没有认真履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权利义务。他们将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收受好处费时心安理得,认为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是“我为你办事,你给我好处”两厢情愿的事情。他们把村里过往项目资金当作自己的私人财产,任意处置。甚至弄虚作假,虚报项目,夸大数据

农村干部易犯职务犯罪罪名释义

农村干部易犯职务犯罪罪名释义 易犯罪名一:贪污罪 概念:《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

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易犯罪名二:挪用公款罪 概念:《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对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从重处罚。 易犯罪名三:受贿罪 概念:《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

涉农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及预防之策

涉农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及预防之策随着国家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涉农项目和涉农惠民资金的不断增多,涉农领域中村干部职务犯罪也呈现出高发、频发的态势,这些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如何预防村干部在涉农资金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成为检察预防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某基层检察院共查处了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29人。笔者以该基层检察院涉农资金运行情况为例,探讨如何有效开展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一、特点 当前村干部职务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呈现出以下特点: 1、涉及的犯罪主体多为村支部书记,有的涉及到村两委的所有工作人员。某基层检察院查办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均有村支部书记。涉及到村两委所有工作人员的有1件。如某村原村支部书记曾某在征地过程中,伙同村两委所有工作人员采用虚报形式贪污征地补偿款。 2、窝案窜案较多,有的涉及当地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在查处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窜案6件,占所办案的三分之一。涉及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2件,占所办案的22%。如某村原村支部书记邹某在征地过程中,伙同其他村干部和个别乡镇政府干部采用虚报形式贪污征地补偿款。 3、犯罪涉及的领域更广。与过去相比,近年来该院查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农村扶贫、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等。 4、作案手段主要是虚报冒领、虚列支出、重复列支等形式骗取各种资金。如某村原村支部书刘某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虚报移民骗取补助。又如某乡干部殴某在兼任某村村支部书记间,将一工程的发票记帐联和发票联分别用于支出做帐,从中重报支出3万元据为已有。 5、村干部职务犯罪,引发民愤较大。往往村干部染指犯罪后,村民频频上访控告,有的甚至会发生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二、成因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资金大量投入农村,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涉案人员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综合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制度存在漏洞。村级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审批不严格,白条列支,真假难辩。报帐做帐不及时,有的半年做一次,有的一年做一次帐,甚至不建帐。这样就为村干部谋取私利、中饱私囊创造了有利条件,滋生了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温床。 2、制约机制失调,监督不力。纵观某检察机关所查办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制约机制的缺陷,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是导致村干部职务的又一重要因素。其表现:一

几种常见职务犯罪原因

几种常见职务犯罪原因 【摘要】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一、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1、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管不严。从查处的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情况来看,很多发案单位的财务制度杂乱无章,管理混乱。有的发案单位尽管制定了详细的财务制度,但形同虚设,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未严格进行财会检查、稽核,使财会人员犯罪如“探囊取物”,即使出现了财会人员职务犯罪也不能及时发现。此外,还有许多单位领导对下属财会人员失去监管,从办理的多起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案来看,很多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职务犯罪起初并不知情,有的还颇感意外,至使这些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愈演愈烈。 2、新《会计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不够。从开始实施的新《会计法》对会计职业、会计工作和会计质量提出了更严格的法律要求,对会计管理设计了详尽的制度规则,对违反后的责任也作了严格的规定,但《会计法》的贯彻落实并不尽如人意,宣传不到位,不仅不少单位的直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了解、不熟悉条文的规定,就连一些会计人员也不甚了解或未深入学习,执行也不到位,一些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对《会计法》的落实监督检查不力,对内部出现的一些违反《会计法》的事件也未严格进行处罚,有的单位出于种种原因甚至在发现犯罪后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隐瞒犯罪事实,使财会人员职务犯罪得不到及时的查处。

职务犯罪预防测试题-答案教学内容

职务犯罪预防测试题 单位姓名职务得分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40分) 1、《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是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错) 2、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级别管理为辅(对) 3、预防职务犯罪实行领导责任制(对) 4、检察机关应当结合侦查职能,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指导和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有关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和咨询(错) 5、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对新招录得人员和拟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岗位培训(错)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市政、水利、交通、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市场建立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依法实行廉洁准入、退出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对) 7、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受群众评议(错) 8、检察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针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被建议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9、提出检察建议只要采用书面形式送达被建议单位,不必抄送其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错) 10、有关单位在接到建议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提出建议的机关或者部门反馈落实情况(对) 1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错) 12、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对) 13、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职责(错) 14、检察机关应当结合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查办案件,指导和配合发案单位进行系统预防(错) 15、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犯罪,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对) 16、提出检察建议,应当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对) 17、《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贪污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错) 18、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级别管辖为主,属地管辖为辅。(错) 19、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收群众评议。(对) 20、《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于2006年3月31日在江苏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错)

预防职务犯罪表态发言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水利局局长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有幸作为***市水利系统的代表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发言。预防职务犯罪是我局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我市水利事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水利单位的负责人,我在此代表我市全体水利干部职工表态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水检协作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利部门承担着我市水利建设与管理的重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水行政执法贯穿水利工作的全过程。如何抵制潜在的诱惑,杜绝和减少各种风险,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水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廉洁从水、依法治水,是摆在我们每个水利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检察机关通过长期的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比较准确的把握,对犯罪分子思想蜕变的轨迹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对一些制度上和管理上的漏洞有比较深刻的见地,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有着独特的职能优势。因此,我们水利部门必须充分与检察部门协作,依靠检察部门的专业优

势,使我局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积极配合检查部门协作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工作,像重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水行政执法一样重视这项工作,绝不敷衍塞责,扎实的把这项工作动员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各项工作中切实预防职务犯罪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广大水利工作者身体力行的实践,作为一名水利干部,要时刻牢记肩负的责任,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品德,严守党纪党规,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法规。严格按照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规范自身的从政行为,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令行禁止”。 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建设程序上要严格执行“四制”规定,即项目法人制、招标竞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中优选队伍,降低造价;资金管理上要按照国家财政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水利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在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程建设收费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费。

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动员会致辞

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动员会致辞 同志们 今天县检察院各位同志亲临大街,依照县委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进行警示教育。等一会儿,县检察院领导还要作警示教育宣讲,这是县委和有关部门对我乡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全乡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今天,集中了全乡党委、乡直各单位、各党工委、村“两委”所有人员,其目的就是要通过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戒,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前车之履,后车之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全乡全体干部一定要从一期期的警示教育专栏的案例中吸取教训,从中得到警示,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家庭幸福,珍惜今天拥有的一切,把自己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时刻坚持清醒的头脑,严于律己,奉公守法切实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勤政廉洁理念。全乡以营造以廉为美,以贪为耻的氛围,为推进和谐大街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借此机会我这里向大家提几点要求,希望同志们能够深刻领会,自觉遵守。 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定理想信念。 党的政治优势,高尚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党不断成长、壮大和成就伟业的根本所在也是每个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党员理想信念一旦动摇,肯定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坍塌,肯定会迷失方向,走上邪路。纵观每一个腐败分子,其走向深渊的根本原因,无一不是因为放松思想改造,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精

神支柱出现倾斜,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严重扭曲造成的腐蚀与反腐蚀斗争越来越尖锐复杂的环境下,理想信念的坚定和世界观的锻炼也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好人、干实事的精神支柱,也是检验每一位同志是为公还是为私的核心问题。如何做到信念坚定、永葆本性,从根本上讲,必需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只有理论上的幼稚才干有政治上的坚定。广大党员干部要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效果,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同时,还必需正确处置好权力与服务、地位与责任、主人与公仆、做官与做人的关系。 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1正确处置好权力与服务的关系。座的每一名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履行着管理建设项目、管理行业和管理市场的职能。因此,必需正确认识和处置好权力与服务的关系。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好处,绝不能损害人民的利益。只有摆正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才干从思想上、行动上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权力使用的过程,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就是尽责任、尽义务的过程,权力一旦与服务分离,肯定导致腐败。因而大家一定要做到权力与服务同始同终。 更是党和人民信任、赋予的结果。当组织给予越来越高的地位时,2正确处置好地位与责任的关系。每个干部所处的地位不单是个

八一建军节关于关于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通用范本_1

内部编号:AN-QP-HT664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Let All Personnel Enhance The Executive Power, Avoid Self- Development And Collective Work Planning Violation, According To The Fixed Mode To Form Daily Report To Hand In, Finally Realize The Effect Of Timely Update Progress, Quickly Grasp The Required Situa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八一建军节关于关于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通用范本

八一建军节关于关于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报告文件可用于为规范管理,让所有人员增强自身的执行力,避免自身发展与集体的工作规划相违背,按固定模式形成日常报告进行上交最终实现及时更新进度,快速掌握所需了解情况的效果。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200x年x月,根据新的区划调整成立芜湖市三山区以来,随着新区投资建设的力度和规模不断扩大,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无疑,村居干部在资金、物资方面有了更多的支配权,加之历史遗留等原因的影响,近两年来,村居干部的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从两年来三山区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如何有效预防村居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农民利益,已是一个迫切和严峻的问题,也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和谐三山

【最新】房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房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按照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决定在房管局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切实加强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汲取当前一些职务犯罪案件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着力在机制、体制、制度和管理上堵塞漏洞,促使我局党员、干部、职工忠实履行职责,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清正廉洁。 二、目标要求 (一)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依法行政、高效服务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积极查找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管理制度上的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完善。 1、成立领导小组 加强领导和协调,保证活动顺利开展,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拟定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计划。 2、上下联动广泛宣传教育 加强配合,共同磋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有关事宜。组织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 (一)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

(二)通报全市预防职务犯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三)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撰写一篇心得。 3、加强制度建设 检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防范措施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信息。召开一次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家属廉政座谈会。针对下属各单位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开展下属各单位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等专项检查,制订、完善并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系列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案例教育,从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中吸取教训,提高认识,警钟长鸣。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与对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与对策 陇县以查办农村职务犯罪为重点,积极履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2012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0案12人,其中村干部贪污公款案3案、受贿案3案、行贿案1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贿案1案,玩忽职守案2案,较好地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 一、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通过对查办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一)涉农案件较多。在2012年立案查办的10件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农案件有8件,占所立案件数的80%,同比2011年的30%占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二)串案窝案较多。所立案的12人中,串案窝案涉及7人,占总立案人数的58%。尤其是村级干部在作案时,往往相互利用,共同作案,使该特点更加突出。 (三)犯罪手段单一。在所查办的 。 ,村上按月、季报账的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离任监督不到位,村组干部换任后手续移交得不到有效督促。离任村干部还持有村组的往来支出账目的情况依然存在。三是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没有得到坚持,使群众监督权力得不到充分保障,不但为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而且易引发干群矛盾,导致上访、缠访问题出现。 (三)农村干部管理不到位。一是在选人用人方面,注重个人能力的考察,对个人的思想素养方面没有具体规范的考察方法,容易出现个人能力强但素质低、作风差的现象。二是在综合业绩衡量方面,对村干部工作业绩、思想作风考核没有规范化、科学化的标准。三是村干部的待遇普遍较低。村干部身处基层一线,工作坚苦,工资待遇差,难免有人心理失衡而诱发职务犯罪。 (四)农村惩防力度不到位。一是法律对案件的管辖权做出了新规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93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将检察机关对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人员的犯罪行为的管辖范围中大部分的管辖权划分给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际只能对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人员实施的七类职务犯罪行为行使侦查权,而该类人员的其他经济犯罪行为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二是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的惩防力度不够。由于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更注重对治安刑事案件的惩处,而较少涉及村级干部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办,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此部分的业务也未能及时全面开展,使得在这一领域成为惩防犯罪的一个薄弱环节。三是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行使侦查权的过程中,缺乏应有的沟通、联系、案件移交机制,弱化了司法力量对村级工作人员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三、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多措并举,完善村级权力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村级干部个人素质的培养和提升。既注重个人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也注重个人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的培养与改变,以增强其自省、自警、自励意识。二是让村民监督委员会成为镇村联系的桥梁。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列席村级党支部和村委会对重要事务的讨论决定,加大对重要事务决策和一定数额的收支项目的实时监督。三是利用县警示教育基地等法制宣传手段,定期分批次的组织村级干部进行法制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不断提升村级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 (二)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一是明确镇村财务会计纳管中心的纳管责任,除了乡镇所辖村每月主动上报村由于种种原因的收支情况外,纳管中心也要将抽查和普查制度化,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二是明确乡镇对所辖村村干部离任交接活动的监督责任,镇政府在监督过程中应该根据实际注重对交接过程中财务手续真实性、合法性及规范性的审查,对于发现问题比较严重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机关反映。三是明确向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职务犯罪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从内因方面,我们要不断优化、强化自身的素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除此之外还应劣化、弱化外因,消除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我仅从加强自身修养、坚守本职工作,珍惜个人前程等方面谈下心得: 一、加强自身修养,尤其是职业道德修养,远离职务犯罪。良好的修养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位与价值,一个有很高个人修养的人,才具最具有个性和人格魅力。当今,市场经济把每个人都推向市场,利益驱动越来越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面对挫折的乐观程度、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交往能力等,都是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在客观的社会生活中,自觉地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锻炼自己的意志和品质,努力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和修养水平,以适应新时期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需要的一种道德活动。 二、坚守本职工作,珍惜工作成果,才能获得人生的成功。在漫长的人生中,每个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工作中渡过的。可以说工作就是我们生命的舞台,工作的成败就是我们人生的成败。我们只有好好珍惜自己的工作,才能把工作

做得尽善尽美,才能获得人生中的最高成就、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能长久。只有珍惜工作,我们才能热爱工作,才能释放出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百分之百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才会全力以赴地去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从而追求更美好的人生。工作岗位是我们人生旅途拼搏进取的支点,是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舞台。我们应该通过珍惜工作岗位,进而提高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珍惜个人前程,保持清醒头脑,实现组织与个人的双赢。珍惜个人前程关键要遏制住贪欲,在政治上、工作上、廉洁自律上时刻保持着清醒的认识。一是在政治上有更强的素质。在现实问题面前就不困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不摇摆,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前程为自己着想,珍视亲情为家庭着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平和的心态。二是在廉洁自律上有更高的要求。常到贫困之地、艰苦创业之地、警示教育之地走走,警醒自己。坚持无论有监督与无监督,都要严格要求自已。始终保持昂扬进取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争创一流的工作干劲、严于律己的廉洁要求。 珍惜工作岗位、珍惜集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严守法纪、秉公尽职,才能在人生的舞台上,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对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一些思考

对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一些思考 作者:肖燕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7年第3期 笔者从事基层农经工作十余年,亲身参与 5起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全过程。在这些案 件中,涉案人员一般借身为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出纳职务之便,通过虚报、虚拟和谎报等 方式,从村财务中侵占集体资金,为己谋利,涉案金额虽然不是很大,却严重侵害了当地老百 姓的利益,恶化了村干部形象。 一、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主体多为农村“三大员”。从所查处案件的犯罪人员来看,涉案人员大都是村 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他们往往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共同挪用或私分集体资金。 (二)犯罪的主要形式多为职务侵占和商业受贿。村干部利用审批、保管以及经手的职务 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假冒领、少支多报以及各种名目发工资、补贴等手段侵占集体资金。有些村干部在村民建房审批、村办企业承包、村建设工程承包、宅基地划拨以及非法出售土地 等过程中,利用手中权力,在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同时,接受他人贿赂,甚至借发放低保、 扶贫、救济等款物时机,强行索取财物。 (三)犯罪形式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由于村干部们大多数在村里有一定的势力和影响,而 一般百姓普遍存在“事不关己”的心态。再由于财务管理混乱,即使村民对村干部有怀疑,但由于不清楚“家底”,举报都是模棱两可,没有真凭实据,也无从查起。这些违法村干部一般 都是以为村民办实事作为幌子,大捞油水,有的村干部甚至在离职或发案后销毁账册,以逃避 打击,因此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二、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发案的原因 (一)村级财务管理存有较大漏洞。一是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起并实施整套的 财务收支审批和经办制度。二是村干部之间分工不明,钱账不分,坐收坐支,缺乏制约。三是 个别从事财务的人员不懂会计业务,不坚持原则,唯村支书和村主任的命令是从,也给村干部 职务犯罪留下可乘之机。 (二)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个别村干部凭借家族和宗派势力“称霸”一方,导致村民对他们不敢监督。二是村务公开不到位,“公示墙”、“明白纸”大部分是走过场。三是乡镇政府一级的监督也常是面上的监督,缺少深入调查,村账乡(镇)管,还没有完全管起来,存在 较大的管理漏洞。 (三)对村干部犯罪打击不力。一是发现难。公安机关通常不重视村干部职务犯罪,举报 渠道不畅通,情报收集不到位,加之村财务情况往往只有村“三大员”掌握,一般村民难以发现可用线索。二是取证难,此类案件通常报案时间与案发时间之间跨度大,从笔者目睹的 5起 案件办理情况来看,时间跨度有的在 5年以上。时间越长,证据销毁的可能性越大,取证难度 也随之增加。三是侦办难,农村经济犯罪案件中,一般都是经人举报后,司法机关再介入调查,但在具体调查过程中,往往遇到当事人碍于情面或者沾亲带故,不愿、不肯或不敢讲实话,案 件侦办难以突破,经常出现“虎头蛇尾”的调查结果。三、预防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加强农村经济犯罪情报收集。高度重视农村经济犯罪活动,尤其是村干部职务犯罪,深刻认识这些犯罪对伤害干群关系带来的严重后果,自觉强化情况采集意识。在日常情况采集 过程中,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听取民意,多渠道、多层次了解本地农村经济动态和农村干部队

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问题(最新修改版)

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问题 作者:李先赋 【按:今年2月县人代会期间,人民代表提出了希望法检两院深入乡镇开展预防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和警示教育的建议。我院对此作出了积极响应,组织力量对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调研,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撰写了这篇讲稿,并利用第一季度全县各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机会,派员赴各乡镇开展宣讲活动,起到了了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本讲稿将在今后的宣讲活动中,不断地完善提高。】这次宣讲的话题是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问题。也许有人会说:不是国家干部才有职务犯罪吗?村基层组织都在农村,他的人员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怎么也会涉及职务犯罪的问题呢?下面我们就来讨论几个问题,解开这个疑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村基层组织人员指哪些人: 村基层组织人员到底包括哪些人呢?由于我国农村的基层组织比较多,除村委会外,还有村党支部、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农工商联合企业、治保会、妇联、团支部、民兵排、村民小组和各种协会等。所以,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范围是比较宽泛的。但是从各地目前出现的情况看,发生在掌管村经济活动的人员身上的问题比较多,比如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农工商联合企业的人员,他们有的人在经济活动中禁不住利益诱惑失足走上犯罪道路。

下面,我们来看几个案例: 为了让大家对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违法犯罪问题有一个感性的认识,我们来列举几个案例。 案例一、马某某和陈某、刘某等人共同受贿案。马某某是某镇的一个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陈某是村委会副主任,党员;刘某是该村村党支部委员。2013年1月17日,马某某代表村委会、村党支部与镇党委政府签订《社会管理网格化责任书》,受镇党委政府委托,协助政府从事县城所在地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当日,马某某召集陈某、刘某和村委委员刘某某、计生专干刘某某、村民小组组长骆某某、黎某某共七人开会,成立“两违整治工作小组”,决定向“两违”户收取所谓“管理费”,作为辛苦补助。工作小组成立后,马某某等人不仅没有对该村“两违”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反而纵容辖区居民违法占地、违法建房,然后向“两违”户收取所谓“管理费”。在短短三个月内,工作小组收受34户农户的谓“管理费”共计84500元用于私分。此外,马某某从2012年至2013年年初,私自收受 11户“两违”户500元至4000元不等的好处费共计18200,默许其违法占地、违法建房。马某某等人的监守自盗行为导致该村的“两违”问题十分突出,政府工作非常被动,影响极其恶劣。这属于基层组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浅析村干部贪污的特点及对策解读

浅析村干部贪污的特点及对策 作者:彭涛杨晋军发布时间:2014-01-14 19:14:51 打印字号:大 | 中 | 小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国家在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对农业和农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村干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情况增多,贪污现象也开始在农村滋生、蔓延,并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既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降低了农民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信任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现通过对我市近三年来村干部贪污犯罪案件的浅析,探讨该类犯罪的特点及预防措施。 一、我市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 2010年至2013年8月,侯马市人民法院共审理职务犯罪案件31案,涉案人数37人。其中村干部职务犯罪占8案,均为贪污罪,涉案人数12人。村干部职务犯罪占全市所有职务犯罪总数近1/3。 从文化程度上看,涉案的12人中,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8人,占67%;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2人,占17%;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2人,占17%。 从职务上看,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7人,约占58%;村报账员3人,占约25%;支部委员1人,约占8%;村民小队长1人,约占8%。 从政治身份看,有10人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占83%。

二、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发现有以下特点: (一)主体固定化。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报账员成为“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犯罪主体。侯马市人民检察院近三年查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总共8件12人,综合对其分析发现,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体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报账员居多,他们或单独作案、或共同作案,或伙同其他人员共同作案,每起案件几乎均有书记或主任参与。 (二)罪行单一化。均是以贪污为主要犯罪类型,且涉案款项逐步增多。如我市检察院近三年查处的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均为贪污案件,犯罪款项涉及国家粮食补贴款、征地补偿款、占地青苗补偿款、道路修复补偿款、等多个领域。 (三)犯罪团伙化。在市检察院所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多为村支书、村主任、村报账员共同作案或伙同他人共同作案。我市查处的8起案件中,村书记、主任和报账员共同犯罪的案件4起,占50%。 (四)手段多样化。从调查材料分析看,其作案手段多是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活动中:一是私下签订合同,采取收款不入帐、直接领取钱款后,侵吞公款;二是以吃喝等名义少支多报、虚支重报侵吞公款;三是虚报、多报,套取国家专项补贴款项和征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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