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10年6月) 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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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企业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维护企业的长期发展利益,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分管部门负责人等,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三条重大事项决策是指可能对公司整体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涉及较大投资、风险较高或与其他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事项。

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程序进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决策程序第五条重大事项决策应当经过充分的论证和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包括:提案、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等环节。

第七条提案环节:有关部门或个人应当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与公司整体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论证环节:提案部门或个人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估工作,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审批环节:提案部门经过论证后,向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提交决策报告,申请决策审批。

第十条实施环节:公司领导根据审批意见,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制定实施方案,并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

第十一条监督环节: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决策的效果和质量。

第三章决策程序的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二条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需要紧急决策的情况,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 有关部门或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并说明情况和原因;2. 公司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紧急讨论和决策,确保决策的及时性和有效性;3. 对紧急决策的情况和原因进行书面报告,备案存档。

第十三条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可能出现利益冲突或者其他纠纷的情况,应当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保障决策的公正和合理。

第四章决策责任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

当升科技: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0-11-10

当升科技: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0-11-10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10 年 11 月 12(周五)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10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当升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
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议案二 《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支行申请综合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
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
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三 《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人应持代

重大投资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

重大投资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

***公司重大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2010年1月3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规范公司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性,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决策程序与规则。

第一章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程序与规则第一条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的依据包括企业的战略、企业核心竞争力、宏观经济动态、行业动态、市场动态、竞争对手动态、公司发展目标以及前一年的生产经营决策及其完成情况。

第二条年度经营计划由总经理主持有关部门和人员拟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在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应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制订下一年度需要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的拟订应于每年的十月份开始,于下一年一月底前结束。

第四条公司对生产经营决策的完成情况应形成月分析、季调整的滚动计划体系。

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以及年度财务计划制订每月的生产经营计划,每月的生产经营结果分析由财务审计部协调执行。

每月上旬,财务审计部组织召开经济考核分析会,对公司上月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及对相关问题的责任进行分析,并负责编写该月份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报告,如发现有重大偏差,报总经理办公会。

每月上旬,公司召开由总经理主持的生产经营活动分析会,对上一月内部生产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找出问题原因以及解决方法,并督促问题的解决,加快落实当月生产经营任务,并根据外部市场的变化情况和内部生产的客观条件,平衡下月各部门经营计划,对后期生产经营计划做适当调整。

第五条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计划应有紧密的衔接。

年度财务计划应建立在生产经营计划的基础上。

在制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月度经营计划时,财务部门及时提供所需的财务数据及有关的情况。

第二章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第六条投资决策是针对公司的投资机会,从公司战略方向、项目风险、投资回报率、公司自身能力与资源分配等方面加以评估,筛选出成功可能性最大的项目并制订实施计划的活动。

当升科技: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1-03-31

当升科技: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1-03-31

61,783,133.86 85,134.00
四、11
17,144,448.68
17,592,996.36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法定代表人:白厚善 四、12 四、13 4,900,939.35 843,894.84 134,557,075.50 966,802,059.11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厚善 4,592,776.16 569,585.57 84,623,625.95 331,617,848.66
3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年末余额
币种及单位: 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附注
四、1
412,031,765.66
39,751,650.07
四、2 四、3 四、4
42,817,268.30 247,270,031.34 44,250,436.26
5,760,000.00 102,938,529.97 13,555,266.55
7
47,307,835.16 四、36 5,352,570.78 575,775,422.18 667,842,472.59
14,976,200.15 1,716,396.20 474,053,027.12 403,402,098.06
33,308,255.30 6,295,699.11 四、36 16,803,973.07 724,250,400.07 -148,474,977.89
会计: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买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121,110,014.50 179,937,027.00 四、21 3,286,307.74 5,347,204.22 四、18 四、19 四、20 1,473,871.21 -2,088,308.70 270,787.29 2,756,520.73 -2,263,304.11 255,071.86 四、16 四、17 57,199,372.33 227,666.07 32,744,884.57 118,137.49 四、15 60,740,318.56 140,978,512.24 附注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年末余额 币种及单位: 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当升科技: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宋常) 2011-03-31

当升科技: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宋常)
 2011-03-3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10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和参与研究公司战略规划,为公司的内控、战略发展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就本人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实地参观考察了公司研发中心及主要经营地,就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2010年度,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1、2010年5月7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和《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0年6月9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扩建生产线及技改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计划书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计划书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Beijing Easpr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商业方案书二零零三年十月保密须知本商业方案书属商业机密,所有权属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

其所涉及的内容和资料只限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认为适宜的贵公司及与贵公司关联的投资者使用。

收到本方案书后,贵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确认,并遵守以下规定:1. 假设贵公司不希望涉足本方案书所述工程,请尽快将本方案书完整退回北京当升材料科技;2. 在没有取得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许可的情况下,贵公司不得将本方案书全部和/或局部地传递给他人;3. 应该象对待贵公司的机密资料一样对待本方案书所提供的所有机密资料。

本商业方案书所涉及工程投资与管理内容均可具体协商。

公司〔签章〕:北京当升材料科技工程负责人:白厚善日期: 2021年10月目录一、当升概况 (3)1.历史沿革 (3)2.股权结构与股本的形成 (4)3.产品介绍 (4)二、行业概况分析 (6)1.钴酸锂市场容量与增长 (6)2.钴酸锂市场开展趋势 (8)3.氧化铋,氧化钴市场容量与新的应用领域 (9)三、竞争性分析 (9)1.市场结构与竞争对手 (9)2.当升的比拟竞争优势 (11)3.当升的竞争战略 (12)4.对替代品和互补品的分析 (13)四、治理结构与人才团队 (14)1.公司组织结构 (14)2.董事会及其构成 (14)3.监事会及其构成 (15)4.管理层及其构成 (15)五、公司战略与三年规划 (17)1.三年目标 (17)2.产品研发方向 (17)六、融资战略与资金规划 (18)七、业绩和业务预测 (19)1.目前业务状况及趋势 (19)2.业务预测 (21)八、盈利预测与投资者回报 (25)九、风险分析 (26)1.原材料价格风险分析 (26)2.钴酸锂价格风险分析 (26)十、估值 (27)1.当升的价值表达 (27)2.价值评估 (27)一、当升概况1.历史沿革当升是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金1459万,是一家在电子陶瓷行业取得成功,并新进入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极具成长潜力的企业。

当升科技:关于2010年关联交易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答辩

当升科技:关于2010年关联交易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答辩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关联交易及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证券代号: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公告编号:2011-017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0年关联交易及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1、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以下简称“ 矿冶总院”矿冶总院组建于 1956年, 1999年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其 100%股权。

矿冶总院注册资本 22,272.20万元,实收资本 22,272.2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京市西城区西外文兴街 1号。

矿冶总院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的工程与技术服务、先进材料技术和产品以及金属采选冶和循环利用为三大核心主业,在采矿、选矿、有色金属冶金、工艺矿物学、磁性材料、工业炸药、选矿设备、表面工程技术及相关材料等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研究能力。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 353,767万元,净资产为 168,691万元, 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 21,399万元(未经审计。

矿冶总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2,476.1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0.95%。

2、北京矿冶总公司北京矿冶总公司成立于 1993年 4月 6日,注册资本 2,115.30万元,实收资本2,115.30万元。

该公司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京西城区文兴街 1号, 主要经营矿冶总院及下属企业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4,122万元,净资产为 2,686万元, 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 83万元。

北京矿冶总公司是本公司股东矿冶总院的全资子公司。

3、韩国 AMTech 株式会社韩国 AMTech 株式会社 (以下简称“ 韩国AMT” 成立于 2003年 11月 20日, 注册资本 42,250万韩元,实收资本 42,250万韩元。

公司重大决策管理规定

公司重大决策管理规定

公司重大决策管理规定公司重大决策管理是指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根据特定需求和情况,经过严谨的决策过程,做出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决策。

重大决策的管理是企业发展和长远战略规划的重要环节,对于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下面我将从制定决策的一般原则、流程、参与人员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在重大决策的管理中,应遵循一些一般原则。

首先,决策应该符合公司的使命、愿景和核心价值观。

其次,决策应该与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相一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此外,决策制定应该充分考虑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和需求,对不同决策选项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最后,决策应该是科学的、合理的,依靠可靠的数据和信息支持,并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专业意见。

接下来是重大决策制定的一般流程。

首先,明确决策的目标和目的,确定决策的范围和影响范围。

然后,进行环境分析,了解市场、竞争对手、客户需求等因素,并评估公司的内部资源和能力。

在此基础上,提出不同的决策选项,制定决策方案和计划,并进行风险评估。

然后,通过讨论、会议和其他形式的沟通和协商,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根据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做出最终决策,并将其实施、监督和评估。

重大决策管理也需要进行风险管理,以确保决策的成功实施和风险的控制。

首先,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决策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影响。

其次,在决策制定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降低和控制风险,制定应对方案和措施,并制定相应的预警指标和监控机制。

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要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调整和优化决策方案,防范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和沟通机制,确保及时获取和传递决策相关的信息,加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公司重大决策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是公司治理和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合理的管理规定能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只有通过规范的流程和制度,合理的参与人员和风险管理,才能够更好地评估和决策,确保公司的决策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长远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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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六月目录第一章 总 则.........................................- 1 - 第二章 决策范围.......................................- 1 - 第三章 决策程序.......................................- 2 - 第四章 决策的执行及监督检查...........................- 6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7 - 第六章 附 则.........................................- 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第三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进和监控;必要时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

第二章 决策范围第四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一)签订重大购买、销售、承包、分包合同的事项;(二)其他重大经营事项。

第五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一)购买或者出售、处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让;(十)签订许可协议;(十一)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十二)对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十三)新建生产线;(十四)其他重大投资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六条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特殊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与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以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相关的决策管理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决策程序第七条决策程序要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制度以及对总经理授权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公司资产购置及处置审批权限和程序:(一)购置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领导批示,经财务部门及总经理审核后:价值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的由总经理批准;价值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由董事长批准;价值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购置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20%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的投资项目所需购置的固定资产除外。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报财务部门会同有关研发工程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才可办理报废手续:净值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的由总经理批准;净值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由董事长批准;净值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净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10%由股东大会批准。

(三)由于技术更新、公司转产等,出现多余的、闲置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价值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的由总经理批准;价值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由董事长批准;净值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净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10%由股东大会批准。

(四)其他相关资产的处置:净值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的由总经理批准;净值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由董事长批准;净值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净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10%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九条除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投资项目的审批遵守下列程序:(一)对投资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的投资项目,如有需要,可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研究(或论证)报告,并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后按公司章程规定报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二)对投资金额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投资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董事长审批;(三)对投资金额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的技改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决定;(四)除上述需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及第十条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项目外,应报董事会审批;(五)对属于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有特别规定的事项(包括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股权投资等事项),应按该特别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条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及日常经营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 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 万元;(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 万元;(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一条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权益性投资或进行其他形式风险投资的,应遵守下列审批程序:(一)单次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的该等投资项目,应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二)单次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10%的该等投资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应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公司拟对外实施涉及本制度第五条所述的投资事项前,应由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协同总经理、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如出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投资发生损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拟对外实施涉及本制度第五条所述的投资事项前,应由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协同总经理、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五条就本制度第五条所述之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时,应充分考察下列因素并据以作出决定:(一)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对该投资有明示或隐含的限制;(二)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和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年度投资计划;(三)投资项目经论证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四)公司是否具备顺利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的必要条件(包括是否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资金、技术、人才、原材料供应保证等条件);(五)投资项目是否已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出具了财务评价意见、由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或建议;(六)就投资项目做出决策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公司在实施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所述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时,应当遵循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与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并保证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公司应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第十七条对于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的投资项目,公司投资决策的职能部门应将编制的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报送董事会。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第十八条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分次实施决策行为的,以其累计数计算投资数额,履行审批手续。

已经按照本制度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一条规定履行相关投资事项审批手续的,不计算在累计数额以内。

第四章 决策的执行及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长就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后的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所作的决策应确保其贯彻实施:(一)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以及董事长依本制度作出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授权签署有关文件或协议;(二)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及各分支机构是经审议批准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的具体执行机构,其应根据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所做出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步骤及措施;(三)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应组建项目组负责该投资项目的实施,并与项目经理(或责任人)签定项目责任合同书;项目经理(或责任人)应定期就项目进展情况向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接受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审计;(四)财务负责人应依据具体执行机构制定的投资项目实施计划、步骤及措施,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合理调配资金,以确保投资项目决策的顺利实施;(五)公司应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总经理、财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六)每一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组应将该项目的投资结算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结算文件报送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总经理申请验收,由总经理、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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