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青年创业大厦科技孵化器内部管理制度
科技孵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科技孵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孵化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孵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科技孵化器对入孵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企业的入孵、毕业标准和孵化程序,促进入孵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XXX科技孵化器(以下简称XXX)的实际情况,立足于长远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XXX科技孵化器孵化的企业,不涉及本市范围内其他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或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专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孵化器公司等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入孵企业是指所有达到XXX科技孵化器入孵标准,并与XXX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入孵协议,办理完入孵手续后正式进入XXX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场地内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入孵项目是指入孵企业自带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XXX科技孵化器内重点进行商品化、产业化的高新技术成果或正在研制开发、转换的高新技术成果和项目。
第四条XXX科技孵化器对入孵企业(项目)提供以下服务:1.创业辅导。
包含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等内容。
2.管理咨询。
包含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服务等内容。
3.交流培训。
包含管理培训、技术交流、专家咨询等内容。
4.项目推介。
包含成果展示、项目申报、新闻发布等内容。
5.市场推广。
包含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等内容。
6.融资投资。
包含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等内容。
7.人才引进。
包括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8.专业服务。
包含技术平台、检验测试、技术联盟等内容。
9.基础设施。
包含办公场地、商务会务、物业服务等内容。
第二章入孵标准第五条入孵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注册地应当在XXX科技孵化器所属区域内,办公场所应当在XXX科技孵化器所属场地内;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XXX科技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3、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注册资金有特别要求的行业不受此限);4、属迁入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5、企业租用XXX科技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低于800平方米;6、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当属于国家或本省颁布实施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当前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XX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指南》或《XX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范围;7、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8、有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9、研发、生产符合环保要求,无噪音、废水、废气、废物等污染产生。
孵化器的规章制度

孵化器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孵化器的管理,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孵化器管理属于企业内部管理范畴,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
第三条孵化器对外服务对象为创业者、初创企业等,对内管理对象为孵化器内部成员。
第四条孵化器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导师、创业者等,管理人员负责孵化器整体管理,导师负责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支持,创业者则是孵化器的主要服务对象。
第五条孵化器管理人员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孵化器的利益,保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孵化器导师要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创业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
第七条创业者需遵守孵化器的规章制度,配合孵化器管理人员和导师的工作,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
第八条孵化器管理人员有权对创业者进行管理和指导,对不遵守规章制度或有违法行为的创业者,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孵化器内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保护创业者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条孵化器应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十一条孵化器应建立创新创业成果评价机制,对优秀创业者和成果给予相应奖励和支持。
第十二条孵化器应加强与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等的合作,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圈,促进经济发展。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否则要按照相关规定受到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孵化器管理人员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愿规章制度的实施能够促进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推动创新创业事业蓬勃发展。
创业孵化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管理秩序,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创业孵化公司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并按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的管理机关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公司各项工作,落实和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公司的员工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以服务公司和客户为己任,严守公司的机密,保护公司的利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分别负责公司的人事、财务、市场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公司员工分为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待遇进行管理。
第七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技术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工作。
第八条公司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前,应当经过公司的面试、考核和培训,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岗位要求和能力,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条公司的员工应当服从公司领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能擅自迟到早退、私带物品离开公司等行为。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公司的工作制度,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规定每周工作五天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具体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十三条公司规定每年享有带薪年假,具体时间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长和工作表现确定。
第十四条公司规定每月进行员工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工资、奖金等待遇。
第十五条公司规定遵守公司机密,不能私自泄漏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规定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否则将会受到警告、罚款、停薪留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四章福利待遇第十七条公司规定员工享有带薪年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公司规定员工享有全面的医疗保障、意外保险、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公司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享有工作餐、免费茶水、节日礼品等资源。
创业孵化器的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创业文化和创新发展,推动创业者融入市场,提高创业成功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创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为初创企业提供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支持和帮助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孵化器的宗旨是服务初创企业,帮助其成长壮大,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支持服务。
第四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保障服务质量和创业者权益。
第五条孵化器的运营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加强合作,创新服务模式,持续提升竞争力。
第六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有效的协作机制。
第七条孵化器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服务效果和质量。
第八条孵化器应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发展战略,提高服务水平,保持良好声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设立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岗位,明确职责分工。
第十条孵化器的主任负责整体工作协调管理,制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孵化器的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二条孵化器应设立市场拓展部、技术支持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根据需求设立其他部门。
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部门人员按时完成。
第十四条孵化器还可以设立专家委员会、顾问团等咨询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和支持。
第三章服务标准第十五条孵化器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创业项目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确保服务质量高效。
第十六条孵化器的市场拓展部门应积极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制定市场营销方案。
第十七条孵化器的技术支持部门应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技术转移等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技术难题。
第十八条孵化器的财务部门应提供资金扶持、财务管理、投融资服务等支持,提高创业者的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九条孵化器可以组织培训班、研讨会、专家讲座等活动,提升创业者的能力和素质。
第四章运营模式第二十条孵化器应建立健全入驻和退出机制,加强对项目的筛选和评估,确保孵化效果。
孵化器内部管理制度

孵化器内部管理制度孵化器内部管理制度是指在孵化器内部对各项事务和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的一套制度体系。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孵化器运作,提高孵化器的效率和竞争力,为入驻企业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服务。
下面是一个示例,介绍孵化器内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一、孵化器入驻管理1.申请与审批流程:明确入驻申请的提交、审批和评估流程,并设立评估委员会负责入驻申请的初审与终审。
2.客户档案管理:建立入驻客户的档案,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等,并定期更新档案。
3.入驻协议:与入驻企业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入驻费用、使用权益、保密协议等内容。
二、孵化器运营管理1.孵化器资源分配:根据入驻企业的需求和发展阶段,科学、公平地分配办公场所、设备、软件和服务等资源。
2.孵化期限与退出机制:制定明确的孵化期限,并规定入驻企业在孵化期满后,如何进行评估和退出,或者继续入驻的要求。
3.管理费用收取:制度化孵化器的相关费用,如入驻费、租金、服务费等,并规定具体收取的时间、方式和金额。
4.孵化器服务标准:确立一套规范的孵化器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并加强对服务过程的监督和反馈。
三、孵化器支持服务2.资金支持:与投资机构或金融机构合作,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或风险投资等支持,帮助其解决资金问题。
3.孵化器网络:建立扩大孵化器影响力和渠道,与其他孵化器、高校和研究机构等进行合作和交流,推动资源共享和互助。
四、孵化器内部监督机制1.内部纪律:制定明确的内部纪律,要求所有员工遵守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增加协作效率和工作效果。
2.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量化指标和绩效评定,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创新思维,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3.内部沟通:建立畅通的内部沟通机制,包括例会、沟通平台和意见反馈箱等,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和表达意见,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
五、孵化器知识产权保护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入驻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教育,要求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保密和知识产权管理。
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

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孵化基地的内部管理,提高孵化基地的运作效率,保障孵化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孵化基地内部的所有管理和运营活动。
第三条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孵化基地管理机构。
第二章孵化基地入驻管理第四条孵化基地接受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及企业入驻。
第五条入驻孵化基地的申请人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材料,并经过评审通过方可入住。
第六条入驻企业及创业团队须按时缴纳相应的入驻费用,按规定使用办公场所、共享设施和服务。
第七条入驻企业及创业团队在孵化基地内开展的活动须报备孵化基地管理机构,并遵守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入驻企业及创业团队需遵守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三章孵化基地内部资源配置第九条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及创业团队提供办公空间、设施设备、咨询服务、金融支持等资源。
第十条孵化基地按照企业需求和孵化计划提供合理的资源配备和支持,确保入驻企业的顺利发展。
第十一条孵化基地内部资源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挪用或滥用资源。
第十二条孵化基地内部资源的管理机构需合理规划和管理资源使用,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
第四章孵化基地服务支持第十三条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市场营销、项目辅导等服务支持。
第十四条孵化基地管理机构需制定详细的服务支持计划,确保入驻企业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持。
第十五条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创业培训、人才招聘等方面的支持。
第五章孵化基地内部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孵化基地管理机构需制定详细规范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孵化基地的正常运营。
第十七条孵化基地内部运营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第十八条孵化基地需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入驻企业和创业团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孵化基地管理机构需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透明化。
第六章孵化基地内部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孵化基地内部设立监督管理机构,对孵化基地内部管理进行监督。
科技孵化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定

科技孵化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定一、前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科技孵化器成为了新时代创业者们的重要平台。
科技孵化器工程项目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如申报和审批、招商和孵化、资金管理和财务审计等。
科技孵化器项目的顺利运营需要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有序运营。
本文将对科技孵化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规定。
二、项目管理机构科技孵化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由两部分组成: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
管理机构是决策机构,负责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制定年度计划、调整年度计划及进行项目验收流程。
管理团队则负责实际项目实施,监督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反馈给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管理委员会,经管理机构批准后,成立科技孵化器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确定其权限及职责。
三、项目管理制度1. 项目策划阶段科技孵化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要求采用科学合理的策划方案,注重各方面的平衡、全面考虑申报和审核的相关问题。
策划方案应包括项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确保项目的科学性、规划性和可行性。
在策划过程中,项目建设人应当认真审核项目的核心内容,加强项目研究,完善项目结构,优化投资结构,明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项目情况制定项目计划。
2. 项目实施阶段在项目实施阶段,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科技孵化器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制定详细的工程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风险点,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管理。
项目团队应当全面实施上述计划和方案,积极开展工程建设和现场施工,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3. 项目验收阶段科技孵化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定,项目结构的成熟与否是实施的决定因素。
项目应当在各个阶段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质量,指导随后的工程质量保证及进一步完善生产机制。
验收应当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由检查小组组织实施,确定验收标准和严格执行。
验收后,项目应当进行立项或作出其他决定。
四、项目管理细则科技孵化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应当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分别制定管理细则,如人员流程细则、财务管理细则等。
孵化器创业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孵化器创业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孵化器服务质量,促进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孵化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孵化器内所有创业团队、入驻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为创业团队、入驻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助力其成长和发展。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本孵化器为入驻企业提供以下服务:1. 办公场地: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场地,包括办公桌、椅子、网络等基本设施。
2. 会议室:提供多功能的会议室,满足企业会议、培训、路演等需求。
3. 咨询服务: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市场分析、法律咨询等服务。
4. 技术支持:提供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
5. 市场推广:协助企业进行市场调研、品牌宣传、产品推广等服务。
6. 融资对接:协助企业寻找投资机构,提供融资咨询服务。
7. 人才招聘:提供人才招聘、人才培训等服务。
8. 跨界合作:搭建企业与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等之间的合作平台。
第五条本孵化器为创业团队提供以下服务:1. 项目孵化:提供项目孵化服务,包括项目评审、项目培训、项目推广等。
2. 创业辅导:提供创业导师、创业沙龙、创业培训等服务。
3. 资源对接:协助创业团队寻找合作伙伴、投资机构等。
4. 创业比赛:举办创业比赛,为创业团队提供展示平台。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六条入驻申请1. 创业团队或企业向孵化器提交入驻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孵化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驻条件的,予以批准。
3. 入驻企业或团队与孵化器签订入驻协议。
第七条服务流程1. 入驻企业或团队根据自身需求,向孵化器提出服务申请。
2. 孵化器根据申请内容,为入驻企业或团队提供相应服务。
3. 入驻企业或团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4. 孵化器根据评价结果,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
第四章服务质量与考核第八条服务质量1. 孵化器要确保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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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创〔2016〕24号青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孵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创科技孵化器对入孵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企业的入孵、毕业标准和孵化程序,促进入孵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青创科技孵化器(以下简称青创)的实际情况,立足于长远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青创科技孵化器孵化的企业,不涉及本市范围内其他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或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专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孵化器公司等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入孵企业是指所有达到青创科技孵化器入孵标准,并与青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入孵协议,办理完入孵手续后正式进入青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场地内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入孵项目是指入孵企业自带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青创科技孵化器内重点进行商品化、产业化的高新技术成果或正在研制开发、转换的高新技术成果和项目。
第四条青创科技孵化器对入孵企业(项目)提供以下服务:1.创业辅导。
包含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等内容。
2.管理咨询。
包含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服务等内容。
3.交流培训。
包含管理培训、技术交流、专家咨询等内容。
4.项目推介。
包含成果展示、项目申报、新闻发布等内容。
5.市场推广。
包含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等内容。
6.融资投资。
包含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等内容。
7.人才引进。
包括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8.专业服务。
包含技术平台、检验测试、技术联盟等内容。
9.基础设施。
包含办公场地、商务会务、物业服务等内容。
第二章入孵标准第五条入孵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注册地应当在青创科技孵化器所属区域内,办公场所应当在青创科技孵化器所属场地内;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青创科技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3、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注册资金有特别要求的行业不受此限);4、属迁入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5、企业租用青创科技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低于800平方米;6、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当属于国家或本省颁布实施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当前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河南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指南》或《河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范围;7、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8、有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9、研发、生产符合环保要求,无噪音、废水、废气、废物等污染产生。
第六条入孵项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属于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河南省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或河南省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重点院校合作计划中的其他项目。
2、项目技术来源清晰,取得合法的知识产权,已申请专利或者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保护或者申请著作权登记等,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3、项目技术先进,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明显的创新与进步,有一定的技术进入壁垒。
4、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5、项目技术负责人熟悉本技术领域的发展,具有实施转化本项目技术的能力。
第三章入孵程序第七条入孵企业或者创业者申请到青创科技孵化器创业,应当提交《入孵申请书》及《入孵申请书》注明要求提供的材料(《入孵申请书》见文件一)。
第八条入园程序第九条青创科技孵化器对入孵申请企业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就是否同意入孵给申请者以明确的答复。
同意入孵的,予以办理入孵手续,签订《孵化协议》和其它服务协议。
第十条《孵化协议》是青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与入孵企业之间就设立、变更、终止孵化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孵化协议》见文件二)。
第四章孵化企业毕业标准第十二条入孵企业运营两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主导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年技工贸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达100万元以上的,予以毕业。
第十三条经认定毕业的企业由青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授牌“青创科技孵化器毕业企业”。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期限第十四条入孵企业(项目)孵化期三年。
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可以提前毕业。
三年孵化期届满后,企业仍未达到毕业标准的,除特殊情况外,青创科技孵化器将终止对其孵化。
第十五条青创科技孵化器将孵化企业及其项目的入孵和毕业标准向申请者提供,接受申请者和其他有关人员的监督。
第十六条入孵企业可享受河南省、经开区对孵化基地的优惠政策,青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协助企业获得河南省对入孵企业的政策支持。
第十七条使用孵化场地的入孵企业,可享受河南省、经开区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第十八条青创科技孵化器将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审查意见、孵化协议和场地使用协议等文档归档,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青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青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青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青创〔2016〕23号青创科技孵化器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一、机构设置二、部门职责总经理职责:负责孵化器全面工作、外部协调及各上级主管部门公关。
(一)发展战略部:1、研究孵化平台的构建方案,策划孵化环境改造、建设与实施;2、为孵化器的发展启动战略策略,成为孵化器的“智囊”;3、研究青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的战略取向,制订相应的策略方案;4、整合高校资源优势,力促双方共享人才、科技、实验设备等资源优势;5、研究企业发展模式,指导和培训进驻企业进行现代化管理,做好企业数据统计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等;6、策划入孵企业与国内其它优秀企业交流与合作方案;7、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在孵化器的实施,并做好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8、负责孵化器自身项目申报;9、负责项目服务业务,为企业编制“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文字性材料,协助孵化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区等各级部门科技计划项目;协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软件企业及产品认定;10、收集各类科技、经济信息和市场情报,推荐投资合作项目,文件翻译;11、具体实施公司关于企业之间交流、合作的战略方案;12、具体实施“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单位”、“企业与政府科技部门”之间有关项目合作等工作;13、负责入孵企业毕业认定。
(二)企业发展部1、企业开发、项目洽谈、招商引资相关资料搜集;2、负责技术转移中心的对外宣传,吸引更多产品、技术项目注入技术转移中心;3、多渠道地向本地企业宣传、推广北京方的技术、项目、产品;4、寻求技术、项目、产品的对口合作,推进其产业化步伐;对一些需要帮助开拓市场的企业,可协助其进行有偿市场推广工作,也可为其产品代理;5、收集、整理本省的产品、技术、项目向国内外转移;6、协调本地合作企业,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发展创新;7、租赁/购买合同的签订;8、负责孵化企业、孵化项目的引进和初审工作。
(三)投资管理部1、孵化器孵化资金的申请受理;2、负责专项孵化资金的管理、使用等行为;3、负责资金投资业务,包括投资业务、融资业务、担保业务及其它涉及资金的所有业务;4、对项目筛选、评估及作出投资建议和相应的投资方案;5、在对目标企业投资后,进行跟踪管理;6、配合其它部门的相关工作开展。
(四)财务管理部1、成本核算与管理、编制财务报表、编制资本预算、财务分析和规划、对目标企业的财务作审计(可聘请独立会计事务所),参与孵化器的评估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资产管理决策;2、对孵化器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账务、经营性资产进行管理;3、做好财务成本、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的核算及财务分析;4、与各类金融、投资机构联系,研究探索切合实际的投、融资担保体系;5、开展对企业财务的服务项目(可独立完成,也可依托财务中介完成);6、协助战略发展部整合财务中介机构资源;7、协助资金投资管理部进行财务方面的评估和预算;8、协助项目服务部与财务中介结构对接。
(五)综合管理部1、对外宣传、接待、文秘、档案、内部财务管理、信息调研、内部管理等;孵化基地的场地管理使用、公共设施管理使用、水、电、设备、环境卫生、企业策划等一系列物业后勤配套服务;2、负责签订孵化协议书,对入孵企业实行全程孵化服务;3、建立企业孵化档案,对企业实行全程孵化管理;4、孵化基地计算机网络管理及相关专业技术信息服务等;5、为企业做好咨询、协调、指导和培训服务;6、为企业提供科技立项、成果转化、项目引进、寻求合作、投资策划、融资筹资、工商税务等服务;7、负责公司内外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对外接待、对外联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排、组织和管理工作;8、公文处理、文秘工作,负责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9、负责公司人事、印鉴管理、综合信息采集上报、日常往来和接待处理工作;10、负责有关资产的管理、办公用品的管理、通信设备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11、协助公司各专职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协调公司各部门关系。
青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青创〔2016〕26号青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促进公司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宗旨是提高经济效益;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第三条公司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对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在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手续齐全,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五条本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六条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设经理,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
第七条本公司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
公司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
第八条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并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一、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二、财务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经营效益,按月、季度、年度向总经理、监理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三、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四、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五、参与公司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六、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时、及时、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