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积极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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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垦国有土地经营体系创新实践与思考

湖北农垦国有土地经营体系创新实践与思考

572018.10 中国农垦中发〔2015〕33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从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切实保护国有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化农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创新农垦土地资产配置方式。

湖北农垦经过两年来的实践探索,对国有土地经营体系进行了多个方面的尝试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创新完善土地经营体系湖北农垦在总结试点成果基础上,借鉴其他垦区成功做法,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探索并完善土地经营体系。

(一)在省级层面完善土地经营的举措1.出台新政策统揽全局。

为贯彻落实中发〔2015〕33号文件精神,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发〔2017〕12号),这是湖北农垦在新时期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文件强调了在土地管理、土地保护、土地资产化资本化等方面创新农垦土地管理方式。

2.设立新机构完善体制。

积极与省编制部门沟通,2017年12月,在湖北省农垦土地整治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湖北省农垦国土资源科技管理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开展农垦系统资源勘测、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土地整理、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和土地利用监测、土地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营运等土地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有关管理服务;具体承担农垦系统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

这为经营管理保护垦区国有土地开辟了新的途径,建立了新的体制机制。

3.制定新办法细化措施。

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湖北农垦局对农垦国有土地使用管理政策进一步梳理湖北农垦国有土地经营体系创新实践与思考文/郑国瑞和完善,于2018年5月29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垦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488号)。

这是今后一段时期农垦国有土地使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维护农垦国有土地合法权益的又一锐利武器。

文件中严明用地政策,严控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确保农垦土地尤其是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减退,产能不削弱;文件促进农垦自身用地,让农垦国有土地资源变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农垦国有农场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号),保护好国有土地资源,规范国有农场土地管理行为,维护国有农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有农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国有农场土地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对国有农场耕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国有农场土地是确保国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的基础,必须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农场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国有农场基本农田或改变其用途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占用国有农场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要加强审核。

地方各级国有农场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审核工作。

国有农场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做到地块、面积、标志、档案、措施、责任制“六落实”,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国有农场要加强土壤肥力监测和质量动态管理,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监测和评价结果报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备案。

国有农场主要领导对农场耕地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

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应将耕地保护状况作为对国有农场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与绩效挂钩。

二、加快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土地登记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依法登记的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各地要加大土地确权力度,加快推进国有农场土地登记工作,对国有农场依法申请登记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土地登记申请资料,经审核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无争议的土地,要尽快登记发证。

良种繁育场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最新)

良种繁育场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最新)

良种繁育场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最新)良种繁育场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X〕33号),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发〔X〕16号)和《X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X农农场〔X〕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X市X牛场实际,现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X市X牛良种繁育场位于X市X牛镇,属市畜牧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X年加入农垦系统。

全场总人口2260人,其中在职职工173人,退休职工345人,非职工农业从业人员1742人;全场总面积14056亩,其中耕地12703亩;全场现有714户居民在场区生活,分设七个居民点;全场下设办公室、农业科、工业科、计财科、保卫科、研究室、7个农业分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土地确权等改革工作为重点,消除束缚市X牛场发展的体制障碍,加快推进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有力有序推进市X牛场农垦改革发展,切实减轻市X牛场和农工负担,推动市X牛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贯彻政策、统筹兼顾的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垦改革各项政策,做到此次改革的政策与国有农场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相关改革相衔接,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好市X牛场与职工、非职工的利益关系,确保市X牛场大局稳定。

2.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支持的原则。

坚持农垦市场化改革,推进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确立市X牛场的市场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市X 牛场平等享受国家普惠性政策,解决市X牛场实际困难。

3.坚持权责一致、协同推进的原则。

市X牛场改革发展工作由X 市人民政府负总责。

社会职能改革工作由X市畜牧局、X市农业局与X 市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作目标通过改革,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纳入X市人民政府管理,促进市X牛场健康发展,改善农工生产生活条件,减轻市X牛场和农工负担,增加农工收入,保障农工权益,促进市X牛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确保市X牛场区域民生显著改善,职工收入大幅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农场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

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方法浅析

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方法浅析

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方法浅析作者:潘映宗来源:《理论与创新》2020年第15期【摘; 要】农垦系统是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是建设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随着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印发,农垦体系深化改革逐步深化。

因此,土地权属清晰、使用主体明确,成为了推进农垦体系改革的重要基础,是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的先决条件。

目前,以上海为例,经统计仍有约1.75万亩农垦国有农用地(以下简称农垦土地)尚未进行确权登记,因此加快推进确权登记工作十分必要和迫切。

针对上述情况,本文将就上海在农垦土地确权登记的工作办法进行简述。

【关键词】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引言作为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我国的农垦系统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了计划经济属性,甚至被称为是“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堡垒”。

因此农垦系统在中国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体系。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基于政治、军事及经济等多方面考虑,开始在边疆以及各省份建立国营农场,由此形成了经营职能与社会职能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之后,农垦系统也发生了变化,绝大多数农垦企业被下放到地方国资委管理,并延续了农垦土地的使用和管理。

1.上海市农垦土地确权登记概况农垦土地有着较为复杂的历史演变。

其用地管理、审批、登记发证等原为上海市农场管理局职责,后统一移交市规划资源局。

经梳理,我市原有农垦土地78.3万亩,已确权登记发证农垦土地为61.1万亩,登记发证率为78%。

经过梳理汇总,在剩余的农垦土地17.2万亩中,有15.45万亩属于道路、河流水面等交通运输以及水域设施用地,这部分土地已移交所在地政府统一管理,不再属于农垦土地范围,故本市需确权登记发证的农垦土地为1.75万亩,范围包含崇明8个,浦东(原南汇)3个以及奉贤3个农场,共计564块宗地。

2.农垦土地确权登记依据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民法典》、《物权法》等均未明确提出国营(国有)农场享有农用地“使用权”的概念。

中央一号文件: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等1 1则

中央一号文件: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等1 1则

中央一号文件: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 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 不改变土地用途国土资源部严查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国有林区改革。

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启动牧区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

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完善征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文件要求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改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基地使用权。

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严格规范城度。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

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

文件要求完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善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办法,加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快让农业获得合理利润、让主产区财力逐步达到全国或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全省平均水平。

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产能力。

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文件强调落实和完(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

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强化信息沟通、政策咨设。

及时足额计提并管好用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流转服务。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协调配合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协调配合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协调配合工作的通知作者:来源:《吉林农业》2017年第10期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2016〕156号)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我省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财政、农垦主管部门配合。

其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部署督导、加强对权籍调查工作的指导、协助政府调处权属争议、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等工作。

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及时拨付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补助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农垦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国有农场筹措经费、开展权籍调查、申请办理登记发证,指导并协调国有农场做好权属争议调处,并组织做好农垦国有土地管理信息库建设等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整体工作。

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市(县)国土、财政、农垦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大局,讲奉献,做到联系紧密,沟通顺畅、配合默契、工作高效。

对于一般性日常工作,由部门主办科(室)负责人协调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分管领导协调解决;需要提请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部门负责人要主动向政府汇报。

三、做好进度报表填报工作市(县)国土、财政、农垦主管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市(州)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表》及《农垦土地确权工作进度管理系统》相关内容填报工作。

其中《市(州)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表》中经费落实情况由农垦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填写;权籍调查情况由农垦主管部门负责填写;登记发证和权属争议调处情况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其他任务由农垦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填写,该表为季度报表,于每季度最后月份的20日由市(州)国土资源局汇总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有关情况的通知-农办经[2014]8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有关情况的通知-农办经[2014]8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有
关情况的通知
正文: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有关情况的通知(农办经[2014]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请你单位会同有关部门,选择1个党政领导重视、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健全、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县(市、区)作为国家整县推进试点,于4月10日前将试点地区名单和基本情况(附件)以正式文件报我部经管司。

同时,组织试点县抓紧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包括试点县基本情况、总体进度安排、拟采用的技术路线、落实工作的主要措施以及地方配套经费等),于4月底前报送我部经管司。

联系人:刘涛胡华浪
联系电话:010-******** 59191490
附件:申报整县推进的试点县(市、区)基本情况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4月1日
——结束——。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简报-第4期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简报-第4期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简报第4期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1年10月21日编者按: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联合制订印发了《广东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财政、农业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提出了2012年12月底前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

现予刊发,供各地参考。

广东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粤发〔2010〕10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0号)要求,切实加快推进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实现凭证管地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自留山、自留地等,不得遗漏。

重点是到2012年底基本完成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任务,同时,建立或完善土地登记发证数据库及地籍信息管理系统。

对已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率,珠三角地区提高到90%以上,其他地区提高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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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CUN KEJI 2018年9月(上)7
河南省出台新政加快推进粮食经济强省建设
作为“中国粮仓”,咱河南将更给力,从河南省政府获
悉,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经济强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河南将打造一批“河南好面”“河南好油”,让更多河南造的优质食品走上更多人的餐桌。

建设现代粮食产业体系
《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适应河南省省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进一步促进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

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河南省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0个百分点左右;粮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6%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92%,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65%以上;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的粮食企业数量达到10个以上,10亿元以上的粮食企业数量达到100个以上,大型粮食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数量达到1000个以上,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达到100个以上,粮食科技创新能力和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推进“互联网+粮食”行动
河南省将以全产业链为纽带,整合粮食加工、质检、物流、仓储、销售以及科技等资源,支持建设粮食产业园区。

《意见》中提到,要先行建设郑州、濮阳、周口、南阳、驻马店、信阳等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地)。

吸引主销区企业到河南省投资建设粮源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支持我省企业到主销区建立营销网络,加强产销区产业合作。

根据《意见》,河南省将推进“互联网+粮食”行动,积极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推广“网上粮店”“主食厨房”等新型粮食零售业态,完善城乡粮油配送供应网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同时,保护和开发利用粮食文化资源,发展“粮食+文化+旅游”产业模式,支持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粮食文化展示基地和粮食产业休闲体验园区建设,鼓励发展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

提升河南粮食品牌美誉度
河南省将加强粮食品牌建设,通过规划引导、质量提升、自主创新、品牌创建、商标注册、特色产品认定等,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全国或区域性名牌粮油产品。

围绕打造“河南好面”“河南好油”,开展丰富多彩的
品牌创建与产销对接活动,提升河南粮食品牌的社会美誉度和全国影响力。

根据《意见》,河南省将在郑州、开封、新乡、许昌、濮阳、周口、信阳、南阳、商丘等地加快建设大型现代粮食物流园区。

同时,支持郑州打造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粮油食品
物流中心、加工中心、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和价格中心。

支持郑州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建成社会化、综合化、现代化的国际粮食集散地。

乡村科技·
政策要闻
中央财政积极推进农垦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发证工作
2018年9月6日从财政部了解到,2017年以来,中央财政积极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共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11.2亿元。

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中央财政共安排地方8.68亿元,安排新疆兵团2.52亿元,支持各地和新疆兵团0.25亿hm²农垦土地确权相关工作,并及时下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不仅如此,财政部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农垦土地确权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农垦土地确权工作及资金执行进度情况;全面总结和交流各地财政支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农垦土地确权等有关农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联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对内蒙古、新疆和新疆兵团等地农垦土地确权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督导,督促相关地方财政按要求落实工作经费。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央财政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紧密结合,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扎实推动各地开展工作,确保2018年底基本完成农垦土地确权任务。

乡村科技(上旬刊)2018年第25期_103345(copy)(copy)(copy)第7页共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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