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国际刑法 教学课件
国际刑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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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 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 • 国际刑法的主体与客体 • 国际刑法的渊源与适用 • 国际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 战争罪与反人类罪 • 国际刑法的执行与合作 • 国际刑法的新发展与未来展望
01 引言
国际刑法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
国际刑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刑事 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包括 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以及国内法 中的涉外刑事法律规范。
国际组织
一些国际组织,如联合国 ,也被赋予了在特定领域 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职能 。
个人
个人在国际刑法中的地位 逐渐得到承认,一些国际 刑法规范直接适用于个人 。
国际刑法的客体
国际犯罪
国际犯罪是国际刑法的主 要客体,包括战争罪、侵 略罪、反人类罪等。
跨国犯罪
跨国犯罪也是国际刑法的 客体之一,如贩毒、走私 、洗钱等犯罪活动。
国际刑法规范的完善
随着国际社会的不断发展,国际刑法规范也在不断完善, 例如对于战争罪、反人类罪等罪行的定义和惩治措施更加 明确和严厉。
国际合作与司法协助的加强
各国在国际刑法领域的合作与司法协助不断加强,例如跨 国追捕、引渡、证据交换等方面的合作更加紧密。
国际刑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挑战
国际刑法面临着政治干预、司法资源不足、执行难度大等挑 战,这些挑战影响了国际刑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构成要件包括:存在广泛或有系统的 攻击行为;攻击行为针对平民人口; 行为人具有故意或明知故犯的主观意 图;行为具有严重性和不人道性。
战争罪与反人类罪的刑事责任
战争罪和反人类罪都是国际刑法中最为严重的罪行之一,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包括:个人刑事责任,即行为人应承担因其个人行为而产生的刑事责任;指挥责任 ,即军事指挥官或其他上级官员因其下属犯下战争罪或反人类罪而承担的责任;国家责任, 即国家因其未能防止或惩罚战争罪或反人类罪而承担的责任。
反恐怖教育课件

二、西欧的对外政策
1.50年代追随美国反苏反共; 2.60-70年代,走上联合自强、独立自主的道路,(西欧 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法国戴高乐主义和联邦德国的 “新东方政策”是这一方面的突出表现);
3.70年代以后,举行了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同时西欧 与非、加、太地区国家签署《洛美协定》。
二战结束后不久,美苏共同合作的基础开始消失,东 西方矛盾日益加剧,美国调整外交战略,对苏联及其 他社会主义国家实行“遏制”的外交战略,以后这个 战略一直是冷战时期美国外交政策的基础。冷战后美 国的战略目标仍然是要称霸世界,不容许在欧亚大陆 出现一个威胁美国主导权的大国,使21世纪成为美国 世纪,以建立一个符合美国战略利益的世界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等国都被 排斥在“和会”之外。缅甸、印度、南斯拉夫拒绝参 加“和会”。9月8日,美、英等国政府不顾国际舆论 的反对,签订了片面的对日和约。出席和会的苏联、 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没有参加签字。会后,美国同日 本签订《日美安全条约》。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 和约”和《日美安全条约》同时生效,盟国对日本的 全面军事占领宣告结束,盟军占领机构取消,日本被 缔约国承认认为独立国家。美国军队根据《日美安全 条约》继续驻在日本。美国对日本保持着半占领地位。
从根本上说,世界政治经济多极化的发展趋势为日本 谋求政治大国地位提供了国际机遇;雄厚的经济实力 既是日本谋求“政治大国”的推动力,同时又是日本 成为“政治大国”的保障力。日本谋求“政治大国” 战略的实质,是要在世界范围内实现大国权益的重新 划分力图成为多极化世界中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一极。
因此,它势必触动与此相关国家的既得利益,矛盾斗 争难以避免。同时,还应看到,日本政府大国的目标 实现上还包含着经济政治化、外交国际化和军事大国 化的内涵。鉴于日本曾经拥有军国主义的历史特征以 及当今日本政治右倾化的趋势,日本的政治大国战略 引起了世界各国尤其是亚洲各国的关注、疑虑和警惕。
漫谈国际恐怖组织与反恐斗争课件

跨国合作与本土化趋势明显。
组织结构与特点
组织结构
通常包括领导层、行动层和支持层,采用分 散化、网络化管理模式。
资金来源
通过非法募捐、抢劫等有组织犯罪方式筹集 资金。
招募与培训
利用社交媒体、宗教极端思想等手段招募成 员,进行专业技能和恐怖活动培训。
行动策略
采用暴力袭击、暗杀、劫持人质等多种手段 景可分为地区性恐怖组 织、跨国恐怖网络和极端主义恐怖组织等 。
历史与发展
早期阶段
01
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阵线、
日本赤军等组织崭露头角。
发展壮大
02 80年代至90年代,基地组织、塔利班等极端主义恐
怖组织崛起,全球恐怖活动愈演愈烈。
当代态势
03
21世纪以来,恐怖组织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扩散,
恐怖主义全球化趋势加剧,跨国 恐怖组织和网络对国际安全构成 严重威胁。
地缘政治矛盾和冲突为恐怖主义 提供滋生土壤,一些地区成为恐 怖组织活动热点。
04
典型国家反恐策略及成效评估
美国反恐策略及成效
军事打击
美国在反恐斗争中采取了积极的军事打击策略,通过精确打击和特种作战等方式,消灭了大量恐怖分子,削弱了恐怖 组织的实力。
06
未来展望:加强国际反恐合作 ,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
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多边主义发展
强化联合国作用
加强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的主导地位,推动各国共同遵守国际 法和安理会决议,形成统一反恐阵线。
增进国际互信
加强国家间政治互信,减少误解误判,为深化反恐合作创造良好氛 围。
共建国际反恐规范
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和完善国际反恐法律和规范,明确恐怖主义定义 、打击对象和责任归属,为国际合作提供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PPT课件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 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 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互联网等有关单位,应当有 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公民或者机构实施的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恐怖活动犯罪,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使刑事管辖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 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 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门和省级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 的,应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 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金或者 其他资产,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务院公 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条 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 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 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 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第五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 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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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防暴反恐安全教育PPT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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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主义法》的重要意义
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人类社会的共同敌人。当前,我 国暴力恐怖事件呈现多发态势,对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和 公民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反恐怖主义法》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反恐怖主义工作 的综合性法律,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的现实需 要,是动员全社会力量防范打击恐怖主义的法律基石。
经历事件后,禁忌传播。这种经历不是光荣的,所以忌讳 宣扬、炫耀。一旦宣扬、炫耀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 烦及伤害
树立自信,成为生活强者。常言讲“宝剑锋从磨砺出”, 个人的成长都是在不断地摔打中成熟并成长起来的。想成 为生活的强者还是弱者,只看自己的选择
恐怖袭击发生后该做些什么
1、首先请保持冷静和耐心。 2、请遵从当地警察和救援人员的建议。 3、请关注广播或电视中相关的新闻报道。 4、如果袭击发生在身边,请自行检查伤势。如果可能的话,也请对周围的重伤员施以 急救。 5、确认安全后,请尽早与家人取得联系。
《反恐怖主义法》的颁布实施,为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 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各学院师生要自觉站在维护国 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反恐怖主义法》公布施行的重 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大力 学习宣传深刻认识依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紧迫性,增强反恐维稳的决心和信息,提 高应对暴力恐怖活动的防范、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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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暴力的方式和常识
当预知或遇到公共场所有突发暴力 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并配 合警察。请专业人员来制止、处理 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国际犯罪概述》PPT课件

第一节 国际犯罪的概念 第二节 国际犯罪的特征 第三节 国际犯罪的构成 第四节 国际犯罪的分类 第五节 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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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犯罪的概念
一、关于国际犯罪概念的不同表述 二、国际犯罪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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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国际犯罪概念的不同表述
国际刑法学协会对“国际犯罪”的理解 国际刑警组织对“国际犯罪”的理解 国际刑法学会主席巴西奥尼对“国际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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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警组织 对“国际犯罪”的理解
国际刑警组织秘书处编著的《国际刑警 组织五十年》指出:
国际犯罪“指的不外是那种已列入这国 或他国法律中的犯罪行为,只不过这些罪行具 有相对多的国际特点罢了。实际上,许多国家 碰到的每种犯罪行为,只要其犯罪的方式,或 是参与犯罪的人及其同谋者具有国际性,均可
视之为国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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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犯罪的特征
一、国际犯罪是严重危害国际社会共同利 益的行为。(实质特征)
二、国际犯罪是违反国际刑法规范的行为, 即具有国际法上的刑事违法性。(法律特征)
三、国际犯罪是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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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质特征——严重危害国际社会 共同利益
国际犯罪的国际危害性是国际犯罪区别于国内犯 罪的最主要特征。
违反国际刑法规范,就应受到国际刑法的否定评 价。
在刑事违法性上,国际犯罪具有不同与国内犯罪 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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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国际刑法发展的滞后性以及规范的分散性、不 统一性相当突出。国内刑法由一国立法机关制 定,具有完整的规范体系。
国际刑法的间接适用模式决定了国际刑法在裁 量和执行刑罚上具有不确定性。罪刑法定原则 是国内刑法的基本原则,但在国际刑法中的表 现是不完整的。
反恐法小学每课三分钟课件

反恐法小学每课三分钟课件我国于2008年7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反恐怖主义工作有了法律依据。
然而,在国际反恐形势日趋复杂的情况下,我国反恐形势依然严峻。
因此,2017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该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首部反恐法,为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中国已经走过了几十年的历史,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仍面临着严峻的反恐形势,反恐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暴力恐怖活动案件呈上升趋势;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活动更加猖獗;暴恐犯罪易发多发领域不断拓宽等3个方面。
当前恐怖犯罪方式不断发展变化、花样不断(极端)、手段不断升级。
这给公安机关带来巨大的工作难度。
在执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打持久战”的现象:当发现新问题和新情况时就用最新规定某些行为或措施会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对反恐法实施中遇到新情况,又将如何去执行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反恐工作目标1.维护国家安全: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预防和制止恐怖主义:通过建立和完善防范和制止恐怖主义的制度机制、措施、技术和管理体系;3.保护国家财产及公民权益:严格履行法律义务、采取相应措施;4.维护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保护;5.保障公共安全:加强重点行业反恐管理;6.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教育公民文明守法;7.预防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可疑事件;8.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全球反恐机制;9.惩治恐怖主义犯罪:严厉打击恐怖活动及其相关犯罪和活动。
1、什么是恐怖活动?答:(1)《反恐怖主义法》第二条规定的恐怖活动是指“以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直接或者间接地制造社会恐慌、公共秩序混乱、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刑法学第十章课件

二 罪状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构成特征 的描述。按照描述方式的不同,罪状可以分为叙明 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四种。
二 罪状
(一)叙明罪状 (二)简单罪状 (三)引证罪状 (四)空白罪状
(一)叙明罪状
叙明罪状,是指对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作了详细描述的罪状。 例如,《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 邮件、电报的”,这就是典型的叙明罪状。叙明罪状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占多数, 这种罪状有利于司法实践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有利于贯彻罪刑法定原则。
(三)引证罪状
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的罪 状。
例如,《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 罪状和法定刑。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款即是引用第一款的罪状来 说明和确定过失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罪状。采用引证罪状可以避免条款间文 字上的重复。
除主要以同类客体作为犯罪分类依据外,刑法分则还根据犯罪主体的特点或突出惩治 某些犯罪的需要,对有些犯罪分类排列:
刑法分则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和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犯罪侵犯 的实际上都是国家的军事利益,前一章的主体为非军人,后一章的主体为军人。 为了从严治军,刑法将这些犯罪分为两章。
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和第九章“渎职罪”中,各种犯罪实际上都是渎 职犯罪,只不过贪污受贿罪是贪利型渎职罪。为了突出我国运用刑法武器惩治和 防范腐败犯罪的迫切需要,刑法将贪污贿赂罪单设一章。
(三)依据社会危害性的程度及犯罪之间的 内在联系排列具体犯罪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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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 从现有的国际公约看,旨在预防、禁止和惩治危害国
际民用航空安全罪的国际法律文件主要有以下四个: 《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 《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关于制止危 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和《补充一九七 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在蒙特利尔制止在为国际民用航空 服务的机场上的非法暴力行为的议定书》
第二编 分论 第十章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第三,非法使用邮件罪是一种具有特定目的的故意犯 罪,其目的通常是为了实施其他国际犯罪而非法利用 邮件。
第二编 分论 第十章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规定为国内犯罪并及时扣押嫌疑犯。 明确规定了并行管辖体系。 明确规定了“或起诉或引渡”原则。 明确规定了引渡原则。 明确规定了国际合作。 三、劫持人质罪 (一)劫持人质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劫持人质罪,又称扣押人质罪,是指非法劫持或扣押
并以杀死、伤害或继续扣押人质相威胁,强迫第三者 作或不作某种行为,并以此作为释放人质条件的行为。 劫持人质罪的构成特征:
对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实施谋杀、绑架或其他侵害其人 身或自由的行为和针对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的公用馆舍、 私人寓所或交通工具进行暴力攻击,因而可能危及其 人身或自由。 第二,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应 受国际保护人员而对其人身或自由进行非法侵害。 (二)预防、禁止和惩治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的 国际刑法原则、规则和制度 明确规定各缔约国要把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行
规则和制度 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应按劫持人质罪的严重性处以适当
的惩罚。
第二编 分论 第十章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明确规定了对劫持人质罪的并行管辖体系。 明确规定了“或引渡或起诉”的原则和引渡的规则。 明确规定各国在预防、惩治劫持人质罪方面要进行国
际合作与司法协助。 四、非法使用邮件罪 非法使用邮件罪大多表现为利用国际邮政系统或国内
邮政系统,邮寄易爆、易燃或危险物品或其他可能危 及邮政安全的物品,伤害邮件传递者或邮件接收者的 身体,危及邮政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使用邮件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非法使用邮件罪,又称非法使用邮政罪,是指违反
第二编 分论 第十章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国际刑法的有关禁止性规定,为实施暴力及制造暴力 事件而非法使用邮件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特征: 第一,本罪的侵害对象是不特定的。 第二,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从事非法使用邮件的行为,
非法使用邮件通常表现为违反国际法关于使用邮件的 规定,利用国际或国内的邮政系统,在邮件中装入易 燃物、易爆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及邮政安全,造成死亡 或人身伤害的禁寄物品而不作明显标记或适当说明, 或者利用任何国家的国内和国际邮政系统邮寄上述禁 寄物品,致使邮件传递者或接受者死亡或受伤。
第二编 分论 第十章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第一,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人质的意志劫持或扣押该 人,并以杀害、伤害或继续扣押相威胁,强迫第三者 作或不作某种行为,作为释放人质的条件。
第二,犯罪主体主要是个人,但是,从劫持人质作为 战争罪的一种表现形式看,国家可以成为有关劫持人 质罪的主体。
第三,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预防、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止和惩治劫持人质罪的国际刑法原则、
表的罪行的公约》奠定了国际刑法规范中侵害应受国 际保护人员罪的基础。 (一)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是指以暴力或暴力威胁手 段,严重侵害或危及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的人身或自由 的行为。
第二编 分论 第十章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本罪的构成特征: 第一,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针
(一)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 具体罪名
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是指行为人非法地故意采
第二编 分论 第十章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规定了“或引渡或起诉”的原则。 规定了对于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所运用的引渡原
则。 二、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 《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