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各月份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期限一览表
2013年1-12月各税种申报期限

2013年1-12月各税种申报期限1月份申报期:(1月1日-3日元旦假期)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1月1日-18日;营业税及附加申报期限:1月1日-18日;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1月1日-18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1月1日-18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1月1日-18日;房产税申报期限: 1月1日-18日;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1月1日-18日;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期限:1月1日-14日;按期缴纳印花税申报期限: 1月1日-14日;按月缴纳资源税申报期限:1月1日-14日;2月份申报期:(2月9日-15日春节假期)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2月1日-22日;营业税及附加申报期限:2月1日-22日;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2月1日-22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2月1日-22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 2月1日-22日;房产税申报期限: 2月1日-22日;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2月1日-22日;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期限:2月1日-18日;按期缴纳印花税申报期限: 2月1日-18日;按月缴纳资源税申报期限:2月1日-18日;3月份申报期: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3月1日-15日;营业税及附加申报期限:3月1日-15日;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3月1日-15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3月1日-15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 3月1日-15日;房产税申报期限: 3月1日-15日;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3月1日-15日;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期限:3月1日-11日;按期缴纳印花税申报期限:3月1日-11日;按月缴纳资源税申报期限:3月1日-11日;4月份申报期:(4月4日-6日清明节假期)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4月1日-18日;营业税及附加申报期限:4月1日-18日;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4月1日-18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4月1日-18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4月1日-18日;房产税申报期限: 4月1日-18日;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4月1日-18日;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期限:4月1日-15日;按期缴纳印花税申报期限:4月1日-15日;按月缴纳资源税申报期限:4月1日-15日;5月份申报期:(4月29日至5月1日劳动节假期)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5月1日-15日;营业税及附加申报期限:5月1日-15日;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5月1日-15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5月1日-15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5月1日-15日;房产税申报期限:5月1日-15日;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5月1日-15日;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期限:5月1日-10日;按期缴纳印花税申报期限:5月1日-10日;按月缴纳资源税申报期限:5月1日-10日;6月份申报期:(6月10日至12日端午节假期)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 6月1日-18日;营业税及附加申报期限: 6月1日-18日;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6月1日-18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6月1日-18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6月1日-18日;房产税申报期限:6月1日-18日;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6月1日-18日;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期限:6月1日-13日;按期缴纳印花税申报期限:6月1日-13日;按月缴纳资源税申报期限:6月1日-13日;7月份申报期: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7月1日-15日;营业税及附加申报期限:7月1日-15日;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7月1日-15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7月1日-15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7月1日-15日;房产税申报期限: 7月1日-15日;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7月1日-15日;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期限:7月1日-10日;按期缴纳印花税申报期限:7月1日-10日;按月缴纳资源税申报期限:7月1日-10日;8月份申报期: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8月1日-15日;营业税及附加申报期限:8月1日-15日;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8月1日-15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8月1日-15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8月1日-15日;房产税申报期限: 8月1日-15日;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8月1日-15日;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期限:8月1日-12日;按期缴纳印花税申报期限:8月1日-12日;按月缴纳资源税申报期限:8月1日-12日;9月份申报期:(9月19日—21日中秋节假期)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9月1日-16日;营业税及附加申报期限:9月1日-16日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9月1日-16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9月1日-16日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9月1日-16日房产税申报期限:9月1日-16日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9月1日-16日土地增值税申报期限:9月1日-10日印花税申报期限:9月1日-10日资源税申报期限:9月1日-10日10月份申报期:(10月1日—7日国庆假期)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10月1日-22日;营业税及附加申报期限:10月1日-22日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10月1日-22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10月1日-22日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10月1日-22日房产税申报期限:10月1日-22日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10月1日-22日土地增值税申报期限:10月1日-17日印花税申报期限:10月1日-17日资源税申报期限:10月1日-17日11月份申报期限: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11月1日-15日;营业税及附加申报期限:11月1日-15日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11月1日-15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11月1日-15日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11月1日-15日房产税申报期限:11月1日-15日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11月1日-15日土地增值税申报期限:11月1日-11日印花税申报期限:11月1日-11日资源税申报期限:11月1日-11日12月份申报期限: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12月1日-16日;营业税及附加申报期限:12月1日-16日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12月1日-16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12月1日-16日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12月1日-16日房产税申报期限:12月1日-16日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12月1日-16日土地增值税申报期限:12月1日-10日印花税申报期限:12月1日-10日资源税申报期限:12月1日-10日。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公告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公告刘宝柱一、57号公告出台背景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原来按独立核算三个条件确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标准,实行法人所得税,即法人下设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由法人汇总纳税。
按照目前的财政体制,企业所得税收入是中央与地方共享,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入库地直接影响到当地财政利益,因此,法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势必对既定的利益格局产生影响。
为避免因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影响到地方财政利益,保证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下发了《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8]10号),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从征管角度制定下发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
上述两个文件执行几年来,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陆续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涉及税款分配的问题。
这个问题说穿了就是一个利益分配的问题。
按照财预10号文件和国税发28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款,50%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50%在分支机构间分摊。
对盈利主要产生在总部,分支机构相对较少的企业来讲,总机构所在地认为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偏高;对总部主要履行管理职能,而分支机构众多的企业来讲,分支机构所在地则认为总机构所在地分配比例偏高。
特别是分支机构较多的中西部地区反映尤其强烈。
二是涉及分支机构监管方面的问题。
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格局下,分支机构缴多少税都是由总机构按三项因素分配,实际上跟分支机构的盈利水平没有直接关系,两者不直接挂钩。
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管好管差都一样,所以各地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的监管上没有抓手,存在管理弱化的问题。
三是涉及三项因素的问题。
因为总机构给分支机构分配税款是按分支机构的三项因素所占的比重来确定每个分支机构分多少。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相关问题公告大全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第九条中的“七日内”修改为“十五日内”。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 不超过1500元的 3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增值税营业税等各类税种征税申报日历日程表

1-15 日 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
税;2013 年二季度企业所得 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
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
申报后三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
日内
1-15 日
税预缴税款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
报
申报缴纳资源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
税和按月预缴 2013 年 2 月企
业所得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
报
2012 年“年所得 12 万元以
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
伙企业投资者或查账征收个
体工商户申报缴纳个人所得
税
申报缴纳资源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1-14 日
1-18 日
1-18 日
1月 申报后三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
2月
日内
税种
申报缴纳资源税 印花税年度申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
税和 2012 年第四季度企业所 征期内 1-3 日为节假日,
得税
税预缴税款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征期内 4-6 日为节假日,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顺延三日至 18 日
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通系电1,力过根保管据护线生高0不产中仅工资2艺料22高试2可中卷以资配解料置决试技吊卷术顶要是层求指配,机置对组不电在规气进范设行高备继中进电资行保料空护试载高卷与中问带资题负料2荷试2,下卷而高总且中体可资配保料置障试时2卷,32调需3各控要类试在管验最路;大习对限题设度到备内位进来。行确在调保管整机路使组敷其高设在中过正资程常料1工试中况卷,下安要与全加过,强度并看工且25作尽52下可22都能护可地1关以缩于正小管常故路工障高作高中;中资对资料于料试继试卷电卷连保破接护坏管进范口行围处整,理核或高对者中定对资值某料,些试审异卷核常弯与高扁校中度对资固图料定纸试盒,卷位编工置写况.复进保杂行护设自层备动防与处腐装理跨置,接高尤地中其线资要弯料避曲试免半卷错径调误标试高方中等案资,,料要编试求5写、卷技重电保术要气护交设设装底备备置。4高调、动管中试电作线资高气,敷料中课并设3试资件且、技卷料中拒管术试试调绝路中验卷试动敷包方技作设含案术,技线以来术槽及避、系免管统不架启必等动要多方高项案中方;资式对料,整试为套卷解启突决动然高过停中程机语中。文高因电中此气资,课料电件试力中卷高管电中壁气资薄设料、备试接进卷口行保不调护严试装等工置问作调题并试,且技合进术理行,利过要用关求管运电线行力敷高保设中护技资装术料置。试做线卷到缆技准敷术确设指灵原导活则。。:对对在于于分调差线试动盒过保处程护,中装当高置不中高同资中电料资压试料回卷试路技卷交术调叉问试时题技,,术应作是采为指用调发金试电属人机隔员一板,变进需压行要器隔在组开事在处前发理掌生;握内同图部一纸故线资障槽料时内、,设需强备要电制进回造行路厂外须家部同出电时具源切高高断中中习资资题料料电试试源卷卷,试切线验除缆报从敷告而设与采完相用毕关高,技中要术资进资料行料试检,卷查并主和且要检了保测解护处现装理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2012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及注释

《2012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及注释一、调查范围1、企业范围界定。
所有企业纳税人,都在此次减免税统计调查范围内,包括已确认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和未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
企业分支机构等也包括在内。
2、减免税概念界定。
减免税指税法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
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
其中,征前减免包括所得税加计扣除减免、欠税抵顶减免、对个体工商户提高起征点减免等;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不包括出口退税。
3、时间范围界定。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内享受的各项减免税。
4、减免方式界定。
此次调查的减免税具体分为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两大类。
“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包括欠税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5、税种范围界定。
此次调查只涉及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不包括关税、船舶吨位税、海关代征的进口产品税收,也不包括各种非税收入。
二、表列项目解释1、“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按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填写;“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所属行业(代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其中“所属行业(代码)”本次调查仍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为标准进行采集。
如企业有多个主营项目,则按其当期实际减免税数额最大的行业填列。
注:登记注册类型不包括个体、个人独资、非企业类型等;有减免税的企业可以参考《减免税辅导参考信息表》中行业明细信息。
2、“当期销售(营业) 额”为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当期利润总额”为税前利润,以上均从企业利润表产生。
最新税率表(2012年)

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 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 一 般 纳 税 人
2%
一 、 增 值 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 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17%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 品
2009-1-1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小规模纳 税人(除 其他个人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 外) 产以外的物品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5千 瓦及以下)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一般纳税人下列销售自产的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 货物,可选择简易办法计算 砖、瓦、石灰 。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 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 在内)
1、除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 5%零售环节征收 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以外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 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金银珠宝首饰;珠宝玉石 10%生产环节征收 10% 20% 10% 5% 5% 1% 3% 5% 9% 12% 25% 40% 5% 3% 3% 10% 30%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3%
1.2009年1月1日: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 划分行业,一律降至3%; 2.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 也适用4%或6%的征收率。 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 增值税=售价÷ (1+4%)× 4%÷ 2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提示1】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 已抵扣;【提示2】 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 售额。 增值税=售价÷ (1+17%)× 17% 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 (1+3%)× 2% 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 (1+3%)× 3%
各税种的纳税申报期限

各税种的纳税申报期限各税种的申报期限1、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2、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预缴所得税申报;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
3、其他税种,税法已明确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
4、税法未明确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按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期限申报。
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相同,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营业税税纳税申报期限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⑴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⑵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⑶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012年纳税申报期限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鄂地税函〔2011〕231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2年全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2012年全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以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为纳税申报期限的纳税人,2012年1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1月1日至1月19日;4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4月1日至4月19日;7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7月1日至7月16日;9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9月1日至9月17日;10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10月1日至10月24日;12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12月1日至12月17日。
2、3、5、6、8、11月份申报期限不变。
二、以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0日为纳税申报期限的纳税人,—1—2012年1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1月1日至1月13日;3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3月1日至3月12日;4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4月1日至4月13日;6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6月1日至6月11日;10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10月1日至10月19日;11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11月1日至11月12日。
2、5、7、8、9、12月份申报期限不变。
三、以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7日为纳税申报期限的纳税人,2012年1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1月1日至1月12日;4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4月1日至4月12日;7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7月1日至7月9日;10月份税款申报期限为10月1日至10月17日。
2、3、5、6、8、9、11、12月份申报期限不变。
四、本通知未作规定的,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依据有关税法规定视纳税人具体情形分别核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印发打字:王颖校对:征收管理处程卫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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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各月份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期限一览表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文),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现将2012年部分月份各税种的申报期限分别明确如下:
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税种
一月份1月19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二月份2月15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三月份3月15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四月份4月19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五月份5月15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5月31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
六月份6月15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七月份7月16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八月份8月15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九月份9月17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十月份10月24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十一月份11月15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十二月份12月17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注:1.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者按季预缴。
按月预缴的,应于月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申报及缴税;按季预缴的,应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申报及缴税。
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上述期限如有变化,以国税机关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