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失灵
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一、市场失灵的涵义所谓市场失灵是指对于非公共物品而言由于市场垄断和价格扭曲,或对于公共物品而言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等原因,导致资源配置无效或低效,从而不能实现资源配置零机会成本的资源配置状态。
二、市场失灵的原因造成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包括: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公共物品的存在以及外部经济效果三个方面。
(1)不完全竞争市场。
垄断产生的原因:物质技术条件、人为的和法律的因素以及地理位置、稀缺资源等。
垄断造成的后果:产品价格高于边际成本,从而资源配置缺乏效率。
此外,垄断还可能造成其他的社会成本。
如,完全垄断厂商缺乏降低成本和进行技术革新的动力,寻租行为等。
(2)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或)非竞争性。
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产生"免费乘车者问题"。
(3)外部经济影响或外在性。
外在性是指未经交易由一方对他人强加的经济影响。
后果是使得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或者说社会收益与私人收益)二者出现差异。
与社会最优相比,正的外在性导致产量生产不足;负的外在性导致产量生产过多。
除了上述三个制约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以外,市场结构不合理、信息不完全等其他因素也可能引起市场失灵。
三、市场失灵的表现(一)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这是因为市场机制遵循的是资本与效率的原则。
资本与效率的原则又存在着“马太效应”。
从市场机制自身作用看,这是属于正常的经济现象,资本拥有越多在竞争中越有利,效率提高的可能性也越大,收入与财富向资本与效率也越集中;另一方面,资本家对其雇员的剥夺,使一些人更趋于贫困,造成了收入与财富分配的进一步拉大。
这种拉大又会由于影响到消费水平而使市场相对缩小,进而影响到生产,制约社会经济资源的充分利用,使社会经济资源不能实现最大效用。
(二)外部负效应问题外部负效应是指某一主体在生产和消费活动的过程中,对其它主体造成的损害。
外部负效应实际上是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成本外部化,但生产或消费单位为追求更多利润或利差,会放任外部负效应的产生与漫延。
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对策

一、政府失灵的界定所谓政府失灵就是政府克服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已超过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即政府未能有效克服市场失灵,甚至阻碍和限制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引起了经济关系的扭曲,加剧了市场缺陷和市场混乱,难以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或者政府的干预效率低下,成本高昂;二、政府失灵的根源一政府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差异政府经济功能的发挥、干预调节经济活动的有效性,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基础上的,即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其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致的;从理论上讲,这一假设是符合逻辑的,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只有市场协调和政府协调在控制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当市场协调在一定领域表现为“失灵”时;政府自然要充当纠正、弥补或者恢复市场功能的角色,除此之外没有第三者能承担这一任务;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简单;政府不是一个超脱于现实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万能的神灵,它是由各个机构组成,而各个机构又是由各层官方组成的;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政府机构都有自己的行为目标,而这些行为目标并不是自然而然地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划等号的;二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问题政府干预调节经济的主要目的和作用是纠正和弥补市场的功能缺陷;然而,当政府试图通过各种经济政策手段弥补市场功能缺陷时,常常会产生某种难以预见的副作用和消极后果,这就是作为非市场活动的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在政府干预调节经济过程中,政府的行为有时会产生没有预料到的后果,而政府对于这种后果又缺乏控制力,这突出表现在政府推行的各种管制和福利性政策之中;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另一个突出表现是寻租现象的普遍存在,它是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管制紧密相联的;三制度缺失政府行为有时会导致某些违背公共利益的社会效应,主要是因为现行的政治制度缺乏合理的制约政府官员的限制结构和约束机制,从而使得公共范围和私人范围的界限一直在向不利于经济市场而有利于政治分配的方向移动;布坎南指出:在公共决策或集体决策,实际上并不存在根据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而只存在各种特殊利益之间如政府部门、立法部门和利益集团的“缔约过程”;“阿罗不可能定理”也表明:试图找出一套规则或程序来从一定的社会状况下的个人选择顺序中推导出符合某些理性条件的社会选择顺序,一般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不一定推导出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这其中还有一个制度因素;特别是在政府部门中,制度的缺失最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偏离公共利益;“资本主义企业和行政部门的区别不在于个人在其中的表现不一样,而在于规定它们追求个人目标的自治程度的行为法则和制度约束在私人企业总要比在政府部门严格得多;由此产生了一种反常的结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私人企业中的个人活动最有可能符合公共利益,而在行政机构中,人们却最有可能恣意追求最大化的个人利益,而不管这些个人利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三、政府失灵治理对策一必须认识和把握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市场失灵”可以靠政府去弥补、纠正,但是不能把政府的作用神化,认为政府能够完全有效地弥补和纠正所有的市场缺陷,是不合乎实际的一种假设;实际上,在许多情况下,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解决,即使能解决也不一定比市场解决更有效率;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不存在政府替代市场、解决市场缺陷的简单规则;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选择问题上,一方面,必须看到政府能够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以及各种经济政策,改善和扩大市场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应认识到市场力量在改善政府功能上也有其重要作用;在承认政府功能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不能过高地估计和夸大政府弥补、纠正市场功能缺陷的能力,要看到政府也有“失灵”的一面;二治理“政府失灵”的核心问题是提高政府机构效率如何抑制政府机构的过度膨胀,提高政府机构的效率,公共选择理论提出了如下改进措施:第一,在公共部门恢复竞争;只要打破了政府独家生产公共产品的垄断,建立竞争机制,就可以克服政府官员制度无效率的问题;允许办事机构负责人把他们在生产中节省的成本以奖金的形式发给官员或用作预算外开支;第三,应对政府的税收和支出进行约束;政府活动的支出依赖于税收,因此,约束了政府的税收和支出,就从根本上限定了政府的行为,通过对预算的监督与约束,遏制政府预算增长,防止政府机构膨胀、扩张,以及由此造成的低效率;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作的监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和引导;同样,政府的经济行为也应该有法律来约束、规范;政府的干预行为应规范化,必须通过一定的法规、制度和条例,对政府干预的具体职能、干预方式、调控经济的地位、管理经济的手段以及干预经济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等,予以明确的规定,形成政府对经济干预行为的法律规范,限制政府的“越轨”干预;要通过一定的制度组织形式,形成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的制衡机制,把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并明确政府干预的责任;加强社会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监督、约束是一种反向激励,没有监督和约束就没有合理的行为,经济生活如此,政治生活也是如此;政府机构及其官员都握有重要权力,如果没有约束,权力就会变成谋求个人及组织私利的手段而偏离社会公共利益目标;从外部看,社会监督包括公众监督、新闻媒介、舆论监督、社会组织监督;从内部看主要是政府机构从上至下的纵向监督和同级机构之间的横向监督;。
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如何防治

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如何防治一、什么是政府失灵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化议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或者说政府做出了降低经济效率的决策或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
其主要类型有:(1)短缺或过剩。
如果政府的干预方式是把价格固定在非均衡水平上,将导致生产短缺或者生产过剩。
如果把价格固定在均衡水平之下,就会产生短缺。
反之,则产生过剩。
(2)信息不足。
政府不一定知道其政策的全部成本和收益,也不十分清楚其政策的后果,难以进行政策评价。
(3)官僚主义。
政府决策过程中也许高度僵化和官僚主义严重,可能存在大量的重复劳动和繁文缛节。
(4)缺乏市场激励。
政府干预消除了市场的力量,或冲抵了他们的作用,干预就可能消除某些有益的激励。
(5)政府政策的频繁变化。
如果政府干预的政策措施变化得太频繁,行业的经济效率就会蒙受损失,因为企业难以规划生产经营活动。
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政府政策的低效率,也即公共决策失误(2)政府工作机构的低效率(3)政府的寻租(4)政府的扩张二、政府失灵的原因正因为政府的干预存在着上述缺陷,所以让政府干预成为替代市场的主导力量,其结果只能导致“政府失灵”,用“失灵的政府”去干预“失灵的市场”必然是败上加败,使失灵的市场进一步失灵。
但客观存在的市场失灵又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守夜人”似的“消极”政府同样无补于市场失灵,同样会造成政府失灵。
因此,政府不干预或干预乏力与政府于预过度均在摒弃之列。
现实而合理的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应是在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以政府的干预之长弥补市场调节之短,同时又以市场调节之长来克服政府干预之短,从而实现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二无机制最优组合,即经济学家所推崇的“凸性组合”。
为此,就需要政府从最大限度地消除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入手,针对政府失灵的两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如确定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经济职能双向重塑的总体思路;从理顺政府利益关系入手保证政府干预的公正、超脱;规范政府于预职能及行为;加强对政府调控行为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把竞争机制弓队政府调控的某些领域等),在克服和矫正市场失灵的同时,更要防止和纠补政府失灵。
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关系处理

一.所谓"政府失灵"是指政府干预经济不当,未能有效克服市场失灵,却阻碍和限制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导致经济关系扭曲,市场缺陷和混乱加重,以致社会资源最优配置难以实现。
具体地说,"政府失灵"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其一,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其二,政府干预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其三,干预活动达到预期目标且效率较高但引发了负效应。
分析"政府失灵"的成因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政府对经济的认识难以完全符合经济规律,即使一定时期抓住了规律,然而规律本身是发展变化的,因而不可能穷尽。
进而,政府的决策不可能完全正确;2.政府角色错位。
即政府未能恪守其"增进市场论"的基本角色,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过大,超出了矫正市场失灵、维护市场机制顺畅运行的合理界限二、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的原因资本主义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虽然有它的积极作用,但也有它的消极作用,其原因是一定阶段资本主义盲目地追求自发的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私有制又制约了资本主义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和干预结果,造成了“市场失灵”。
所谓“市场失灵”是指利用市场法则的结果造成对市场发展的阻碍。
资本主义条件下造成市场失灵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过程中存在的:⑴自发性。
即各个分散的企业只从自身的局部利益出发,按照市场信号调整微观经济的资源配置,往往使整个社会资源配置处在无政府状态。
它需要经过长期的、无数次的反复,才有可能达到社会总供求的平衡。
⑵滞后性。
各个市场主体在接受市场价格信号时,所获得的高于或低于商品生产价值时,已是在交换之后的事了,此时再行调整,一方面已发生了供应不足或供过于求的状况,另一方面这时的调整也不能及时满足供求平衡的需要。
市场机制的作用自身不具备预见经济变化的功能。
⑶不稳定性。
当市场机制的作用使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达到平衡时,不会因此而被稳定下来。
各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还会将资源从效益低下的部门向效益相对较高的部门转移,同时造成这一部门供求平衡的损害。
公共管理学的名词解释

1: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福祉与公共利益。
2:政府失灵:指由于政府机制存在的本质上的缺失,而无法使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佳的情形。
标杆管理:即追求卓越的管理模式,并将之学习转化,以提高组织绩效的管理工具。
3:企业型政府:系指有一群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公共管理者组成,他们能够运用各种创新的策略,使原本僵化的官僚体制恢复活力,并有效运用资源提高政府的效率。
4:电子化政府:是指政府有效利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通过不同的信息服务设施,对政府机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其更方便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下,提供自动化的信息及其他服务,从而构建一个有回应力、有效率、负责任、具有更高服务品质的政府。
5:公共部门:是指这样一种提供服务和产品的部门,其所提供服务和产品的范围与种类不是由消费者的直接愿望决定,而是由政府机构决定的,在民主社会,是由公民的代表来决定的。
战略管理:是管理者有意识的政策选择、发展能力、解释环境,以集中组织的努力,达成目标的行为,或者说,战略管理是制定、实施和评价组织能够达到目标的艺术或技术。
6:政府再造:是指政府改革将涉及改变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市民、政府与企业诸多关系的调整,设计政府治理的观念、结构、方式和方法的变革;及涉及政府内部组织、运作程序的调整,更涉及外部关系的调整。
7:公共管理伦理:是公共管理主体作为特定的社会化角色在进行公共管理活动中的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
公共管理伦理在相当程度上源于政府组织伦理和非政府组织伦理,并具有特定的内容构成。
8:市场失灵:简单来讲,便是因市场缺陷而引起的资源配置的无效率。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市场机制无法将社会资源予以有效配置,二是市场经济无法解决效率以外的非经济目标。
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威当局,为解决某项公共问题或满足某项公众需要,所选择的行动方案或不行动。
【经济学基础解析】简述政府失灵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经济学基础解析】简述政府失灵的原因和解决方法政府失灵的原因主要包括:1.有限作用政府是由人组成的,而人的智慧是有限的,即便政府公务员比较优秀,社会责任感比较强,看问题比较全面,也存在时间、精力、能力、阅历、经验等方面的局限,所以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
政府对市场的调节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1)有限控制。
政府在对私人市场的限制主要是通过某些公共政策,对私人市场可能的反应和对策往往无能为力。
例如一些国家为了使收入均等化对高收入者征收高额累进税,却把一些人力资本和资产感到了税率低的国家。
又如,政府采取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政策,却对医疗费用的急速上涨束手无策。
(2)有限信息。
如前所述,政府本身是一种不完善的制度,现实生活是相当复杂和难以预计的,政府同市场一样,很难掌握充分的信息。
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结果没有切实的利益关系,对于微观经济信息而言,政府的信息敏感度、信息传递速度、信息处理能力、对信息的关切度、信息的总量,往往不如企业。
因此,现实生活中,政府根据外部变化不断修改自己的决策。
(3)有限决策。
即使政府拥有充分的信息,通过政治过程还存在着限制,因为公共政策的受众是多数人,而决策者是少数,不管决策者产生的方式如何,都不可避免的会倾向于自己所代表的阶层的利益或偏好,影响公共决策的代表性。
(4)时滞限制。
公共政策从议题到决策再到颁布需要时间配合,社会关注度社会热点进入议题需要时间,针对政策议题的解决方案同样需要时间,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以前的政策惯性或执行者的素质等问题,可能产生执行时滞。
有可能针对某个问题的政策真正起作用时,该问题已经发生质变了。
2.公共决策(1)公共决策的复杂性。
一般通过投票进行的公共决策,其取舍都由选民或选民代表投票决定的。
首先,这种决策方式是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才能实施,其方式是公平的,但不一定有效率。
其次,政府工作人员存在经纪人行为,按照公共选择的理论,政治市场的代理人一一政治家也是追求个人私利的普通人,加上公共决策的委托代理所造成的政治家权力的实际扩大,可能使公共政策更多的体现的是在公共决策中具有优势一方的偏好。
简析政府失灵

简析政府失灵公共选择理论是以“经济人”为假设研究政府行为的理论。
公共选择学者提出了许多理论,政府失灵就是公共选择理论其中的一点。
本文是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简析政府失灵。
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政府政策的低效率,政府间寻租和政府的失灵经济。
本文根据政府失灵的表现,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公共物品和服务市场化,促进管理部门的科学化,促进公民的参与和监督,出台政策法规,建设法治政府等。
标签:公共选择理论;政府;政府失灵一、绪论(一)国内外研究综述:1 公共选择理论的界定。
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以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
”[1]丹尼斯·缪勒说:“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
”[2]2 政府失灵的界定。
国内学者对政府失灵的界定:丁煌认为“所谓`政府的失败’,是指国家或政府的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有效’,或像理论上所说的能够做到的那样‘有效’”[3],胡宇则认为“政府失灵是产生于经济学的一个概念,是指政府的经济调节措施在许多方面不理想,政府发挥不了预定的经济调节作用”。
[4]3 公共选择理论与政府失灵的治理。
萨缪尔森在《经济学》中给政府失灵下的定义是,“当国家行动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当政府把收入再分配给不恰当的人时,政府失灵就产生了”[5]。
以布坎南、塔洛克为代表的弗吉尼亚学派认为,要解决政府失灵,必须进行宪法改革,对政府施加宪法约束,重新确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规则。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简要分析(一)公共选择理论的定义公共选择(Public Chioce)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内在动力,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实现的对公共经济的分析和理性决策。
也可以把公共选择看作一个政治学和经济学交叉的学科。
(三)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政府失灵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以来,经济学家大多忙于指责“市场失灵”,布坎南则另辟捷径,直击“政府失灵”问题。
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对策

一、政府失灵的界定所谓政府失灵就是政府克服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已超过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即政府未能有效克服市场失灵,甚至阻碍和限制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引起了经济关系的扭曲,加剧了市场缺陷和市场混乱,难以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或者政府的干预效率低下,成本高昂。
二、政府失灵的根源(一)政府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差异政府经济功能的发挥、干预调节经济活动的有效性,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基础上的,即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其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致的。
从理论上讲,这一假设是符合逻辑的,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只有市场协调和政府协调在控制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当市场协调在一定领域表现为“失灵”时。
政府自然要充当纠正、弥补或者恢复市场功能的角色,除此之外没有第三者能承担这一任务。
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简单。
政府不是一个超脱于现实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万能的神灵,它是由各个机构组成,而各个机构又是由各层官方组成的。
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政府机构都有自己的行为目标,而这些行为目标并不是自然而然地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划等号的。
(二)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问题政府干预调节经济的主要目的和作用是纠正和弥补市场的功能缺陷;然而,当政府试图通过各种经济政策手段弥补市场功能缺陷时,常常会产生某种难以预见的副作用和消极后果,这就是作为非市场活动的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
在政府干预调节经济过程中,政府的行为有时会产生没有预料到的后果,而政府对于这种后果又缺乏控制力,这突出表现在政府推行的各种管制和福利性政策之中。
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另一个突出表现是寻租现象的普遍存在,它是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管制紧密相联的。
(三)制度缺失政府行为有时会导致某些违背公共利益的社会效应,主要是因为现行的政治制度缺乏合理的制约政府官员的限制结构和约束机制,从而使得公共范围和私人范围的界限一直在向不利于经济市场而有利于政治分配的方向移动。
布坎南指出:在公共决策或集体决策,实际上并不存在根据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而只存在各种特殊利益之间(如政府部门、立法部门和利益集团)的“缔约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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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英文名称:government failure简介政府失灵是指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或者说政府做出了降低经济效率的决策或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
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 政府政策的低效率,也即公共决策失误公共决策主要就是政府决策,政府对经济生活干预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决策作为非市场决策有着不同于市场决策之处。
在政府决策中,虽然单个选择者也是进行决策的单位,但是作出最终决策的通常是集体,而不是个人,以公共物品为决策对象,并通过有一定秩序的政治市场(即用选票来反映对某项政策的支持来实现)。
因此相对于市场决策而言,政治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具有相当程度的不确定性,存在着诸多困难、障碍或制约因素,使得政府难以制定并实施好的或合理的公共政策,导致公共决策失误。
公共决策失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短缺或过剩。
如果政府的干预方式是把价格固定在非均衡水平上,将导致生产短缺或者生产过剩。
如果把价格固定在均衡水平之下,就会产生短缺。
反之,则产生过剩。
(2)信息不足。
政府不一定知道其政策的全部成本和收益,也不十分清楚其政策的后果,难以进行政策评价。
(3)官僚主义。
政府决策过程中也许高度僵化和官僚主义严重,可能存在大量的重复劳动和繁文缛节。
(4)缺乏市场激励。
政府干预消除了市场的力量,或冲抵了他们的作用,敢于就可能消除某些有益的激励。
(5)政府政策的频繁变化。
如果政府干预的政策措施变化得太频繁,行业的经济效率就会蒙受损失,因为企业难以规划生产经营活动。
2. 政府工作机构的低效率政府失灵理论认为政府机构低效率的原因在于:(1)缺乏竞争压力。
由于官僚机构垄断了公共物品的供给,没有竞争对手,就有可能导致政府部门的过分投资,生产出多于社会需要的公共物品;另一方面,受终身雇佣条例的保护,没有足够的压力去努力提高其工作效率。
(2)没有降低成本的激励机制,行政资源趋向于浪费。
首先,官员花的是纳税人的钱,由于没有产权约束,他们的一切活动根本不必担心成本问题。
其次,官员的权力是垄断的,由无穷透支的可能性。
(3)监督信息不完备。
理论上讲,政治家或政府官员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权利让渡,因此他们并不能为所欲为,而是必须服从公民代表的政治监督。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这种监督作用将会由于监督信息不完全而失去效力。
再加上前面所提到的政府垄断,监督者可能为被监督者所操纵。
3. 政府的寻租“寻租是投票人,尤其是其中的利益集团,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努力,如游说和行贿等,促使政府帮助自己建立垄断地位,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可见,寻租者所得到的利润并非是生产的结果,而是对现有生产成果的一种在分配,因此,寻租具有非生产性的特征。
同时,寻租的前提是政府权力对市场交易活动的介入,政府权力的介入导致资源的无效配置和分配格局的扭曲,产生大量的社会成本:寻租活动中浪费的资源,经济寻租引起的政治寻租浪费的资源,寻租成功后所损失的社会效率。
另一方面,殉葬也会导致不同政府部门官员的争夺权力,影响政府的声誉和增加廉政成本。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寻租主要有三类:(1)通过政府管制的寻租;(2)通过关税和进出口配额的寻租;(3)在政府订货中的寻租。
4. 政府的扩张政府部门的扩张包括政府部门组成人员的增加和政府部门支出水平的增长。
对于政府机构为什么会出现自我膨胀,布坎南等人从五个方面加以解释:(1)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和外在效应的消除这导致扩张;(2)政府作为收入和财富的再分配者导致扩张;(3)利益集团的存在导致扩张;(4)官僚机构的存在导致扩张;(5)财政幻觉导致扩张。
因此,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M.布坎南等公共选择学派对西方现行民主制度,对国家和政府深表怀疑,正如布坎南所说:“公共选择理论以一套悲观色彩较重的观念取代了关于政府的那套浪漫、虚幻的观念。
公共选择理论开辟了一条全新思路,在这里,有关政府及统治者的行为的浪漫的、虚幻的观点已经被有关政府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的充满怀疑的观点所替代。
而且,这一新的观点与我们所观察到的事实更为符合。
”原因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活动的结果未必能校正市场失灵,政府活动本身也许就有问题,甚至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
主要原因包括政府决策的无效率、政府机构运转的无效率和政府干预的无效率。
(1)政府决策的无效率。
公共选择理论在用经济模型分析政治决策时指出,民主程序不一定能产生最优的政府效率。
第一,投票规则的缺陷导致政府决策无效率。
投票规则有两种,一是一致同意规则,二是多数票规则。
常用的投票规则是多数票规则。
多数票规则也不一定是一种有效的集体决策方法。
首先,在政策决策超过两个以上时,会出现循环投票,投票不可能有最终结果。
其次,为了消除循环投票现象,使集体决策有最终的结果,可以规定投票程序。
但是,确定投票程序的权力往往是决定投票结果的权利,谁能操纵投票程序,谁也就能够决定投票结果。
再次,多数票规则不能反映个人的偏好程度,无论一个人对某种政治议案的偏好有多么强烈,它只能投一票,没有机会表达其偏好程度。
第二,政治市场上行为主体动机导致政府决策无效率。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现实中,政府是由政治家和官员组成的,政治家的基本行为动机也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因此,政治家追求其个人目标时,未必符合公共利益或社会目标,而使广大选民的利益受损。
第三,利益集团的存在导致政府决策无效率。
利益集团又称压力集团,通常是指那些有某种共同的目标并试图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的有组织的团体。
在许多情况下,政府政策就是在许多强大的利益集团的相互作用下做出的。
而这些利益集团,特别是还可能拥有部政党政治权势的利益集团,通过竞选捐款、院外有水、直接贿赂等手段,对政治家产生影响,左右政府的议案和选民的投票行为,从而市政府做出不利于公众的决策。
(2)政府机构运转的无效率。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机构运转无效率的原因主要表现在缺乏竞争、缺乏激励两个方面。
第一,缺乏竞争导致的无效率。
首先是政府工作人员之间缺乏竞争,因为大部分官员和一般工作人员是逐级任命和招聘的,且“避免错误和失误”成为政府官员的行为准则,故他们没有竞争的压力,也就不能高效率的工作。
其次是在政府部门之间缺乏竞争,因为政府各部门提供的服务是特定的,无法直接评估政府各部门内部的行为效率,也不能评价各部门间的运行效率,更难以设计出促使各部门展开竞争、提高效率的机制。
第二,缺乏降低成本的激励导致的无效率。
从客观来看,由于政府部门的活动大多不计成本,及时计算成本,也很难做到准确,再加上政府部门具有内在的不断扩张的冲动,往往出现公共物品的多度提供,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从主观来看,政府各部门对其所提供的服务一般具有绝对的垄断性,正因为有这种垄断地位,也就没有提高服务质量的激励机制。
此外,由于政府部门提供的服务比较复杂,他们可以利用所处的垄断地位隐瞒其活动的真实成本信息,所以无法评价其运行效率,也难以对他们进行充分的监督和制约。
(3)政府干预的无效率。
为了确保正常而顺畅的社会经济秩序,政府必须制定和实施一些法律法规。
但是,有些政府干预形式,比如政府办法许可证、配额、执照、授权书、皮纹、特许经营证等,可能同时为寻租行为创造了条件。
因为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政府人为地制造出一种稀缺,这种稀缺就会产生潜在的租金,必然会导致寻租行为。
寻租行为一般是指通过游说政府和院外活动获得某种垄断全或特许权,以赚取超常利润的行为。
寻租行为越多,社会资源浪费越大。
出路现行的选择机制是失灵的,那么出路何在?公共选择理论为此提出了两条思路:其一是市场化改革,其二,宪法制度改革。
前一种思路主要是由公共选择理论中的芝加哥学派提出,后一种思路主要由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弗吉尼亚学派提出。
所谓市场化改革是试图通过把经济市场的竞争机制引入政治市场来提高后者的运行效率。
市场化改革的思路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明晰和界定公共物品——公有地、公海、公共资源的产权,饥饿此消除在这些公共物品使用上的“逃票乘车”和掠夺性消费。
(2)在公共部门之间引入竞争机制,重构政府官员的激励机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来组织公共物品的生产。
(3)重新设计公共物品的偏好显示机制,使投票人尽可能真实地显示其偏好。
所谓宪法改革,是试图通过建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规则来对政府权力施加宪法约束,通过改革决策规则来改善政治。
在公共选择理论家们看来,要克服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及避免政府失灵,最关键的是要在宪制上做文章,布坎南认为,要改进政府的行政过程,首先必须改革规则,因此,公共选择的观点直接导致人们注意和重视规则、宪法、宪法选择和对规则的选择。
布坎南等等人着重从立宪的角度分析政府制定的规则和约束经济和政治活动的规则或限制条件,即他们并不直接提出具体的建议供政策制定者选择,而是为立宪改革提供一种指导或规范建议,为政策制定提出一系列所需的规则和程序,从而使政策方案更合理,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
治理措施1、市场化改革。
政府市场化改革就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功过市场竞争和交换制度的运作而不是完全依赖政府权威制度的运作来实行政府职能的调整。
①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化,②政府职员雇员化。
2分权改革。
分权是解决组织官僚化的有效途径,能一定程度上克服行政低效、增加官员与公众获得信息的机会,使社会系统减少或免受政府决策失误的有效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矫正政府失灵。
3、厉行法制。
克服政府行为的自利性,避免政府失灵的关键是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权力限制,建立法治政府。
4、促进公民的参与与监督。
5. 宪政改革8. 改革税制9.监督政府对中国的启示借鉴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分别在1982~1983、1987~1988、1993~1996年进行过三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但迄今为止,中国政府机构改革仍未能完全摆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论给中国机构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中国政府改革的模式取向是由原来的政治型、管理型政府模式转变为民主型、服务型政府模式。
当前在中国的政治市场中,公共选择理论中指出的有关政策失误因素仍然存在,科学决策和决策的有效实施还困难重重,政府干预引起的寻租活动依然存在,而且由于经济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不同模式的政府行为也不可能在时间上截然分开,很容易出现将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行为模式简单地移植到市场经济体制中去。
而我们所期望的一种更有效率的新的政府模式,必须在新确立的基本规则之下才能形成,这正如布坎南所支出的:“要改变一种游戏,或者竞赛结果,改变参加竞赛的人并不重要,重要的事改变竞赛规则。
”传统政府体制的根本弊端不能对于某些具体操作上的失败,比如说,政府计划缺乏精确度和科学性,地方与部门间的相互隔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