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工资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吗能否直接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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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运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探讨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运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探讨

财务税收24 2020年11月(上)/ 总第272期引 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将账务处理分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种记账方式,财务会计根据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预算会计根据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是负债类科目,是财务会计账务处理中使用的科目,预算会计由于采用收付实现制,并不涉及负债,因此并不用该科目。

1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概括运用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附件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做了非常详细的说明,概括如下:(1)该科目是用来核算单位按照规定应付给其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各类津补贴(改革性补贴、地方津贴、提租补贴等)、各类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等)、住房公积金、以及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包括职工社保金、职业年金、医保金等)。

(2)该科目应当根据规定进行明细核算。

其中,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明细科目核算内容应当包括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依据规定应该为职工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3)“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概括如下:1)按规定计算出当期的应付职工薪酬(含单位应该为职工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①计算出从事专业业务和辅助活动人员的职工薪酬,按照计算出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基本工资等”或“单位管理费用—基本工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②计算出应该由在建工程、加工物品等工种形成的职工薪酬,按照计算出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加工物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③计算出从事专业业务和辅助活动之外的经营活动人员的职工薪酬,按照计算出的金额, 借记“经营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④因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等情况应该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借记“单位管理费用” 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考点精讲--第九章 职工薪酬及借款费用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考点精讲--第九章 职工薪酬及借款费用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考点精讲第九章职工薪酬及借款费用本章历年考情概况在历年的考试中,本章内容既可以出现主观题,也可以出现在客观题中,客观题每年分值为5分左右,2018年本章出现借款费用的计算分析题。

本章的主要考点包括: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及会计处理、非货币性福利的计量、借款费用的范围、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的判断、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等。

2020年考生学习本章时应重点关注上述知识点的理解掌握和灵活运用。

近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2020年考试内容主要变化本章考试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核心考点及经典例题详解【知识点】应付职工薪酬(★★)(一)职工薪酬的内容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己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1.短期薪酬短期薪酬,是指企业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辞退福利的范畴。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提示】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费调整至离职后福利。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是指职工虽然缺勤但企业仍向其支付报酬的安排,包括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长期带薪缺勤属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长期利润分享计划属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确认发放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处理

确认发放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处理

确认发放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处理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在实务中,企业一般在每月发放工资前,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中的“实发金额”栏的合计数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然后再向职工发放。

【例1】A企业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结算本月应付职工工资总额462000元,代扣职工房租40000元,企业代垫职工家属医药费2000元,实发工资420000元。

A企业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向银行提取现金:借:库存现金420000贷:银行存款420000发放工资,支付现金: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20000贷:库存现金420000代扣款项: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20000贷:其他应收款——职工房租420000——代垫医药费2000本例中,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职工房租40000元、扣还代垫职工家属医药费2000元,应当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支付职工福利费。

企业向职工食堂、职工医院、生活困难职工等支付职工福利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例2】20×7年9月,甲企业以现金支付职工张某生活困难补助800元。

甲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800贷:库存现金800【例3】丙企业下设一所职工食堂,每月根据在岗职工数量及岗位分布情况、相关历史经验数据等计算需要补贴食堂的金额,从而确定企业每期因职工食堂而需要承担的福利费金额。

20×7年10月,丙企业以现金共支付12000元补贴给食堂。

丙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12000贷:库存现金12000支付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会计准则工资计提发放标准

会计准则工资计提发放标准

会计准则工资计提发放标准《会计准则工资计提发放标准》一、概述工资计提发放是企业日常运营活动中重要的财务事项,合理的工资计提发放标准有助于企业遵循会计准则,正确反映财务状况。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工资计提发放标准1. 工资核算项目工资核算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各项工资性收入。

2. 工资发放时间企业应当按月发放工资,特殊情况下,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按季度、半年度或者年度发放。

3. 工资发放方式工资可以以现金、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发放。

企业应当关注员工工资发放方式的选择,确保工资及时、准确、安全地发放到员工手中。

4. 工资计提方法企业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工资进行计提。

在员工提供服务期间,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工资支付义务进行计提,确认为负债。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准确反映工资计提情况。

5. 工资计提基数工资计提基数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者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等。

企业应当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情况和薪酬政策合理确定工资计提基数。

6. 工资所得税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应当关注税法变化,及时调整工资核算方法,确保工资所得税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7.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应当关注社保和公积金政策变化,合理预计相关费用,确保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三、会计处理1. 确认工资费用企业应当在员工提供服务期间确认工资费用。

根据实际工资支付情况,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 计提工资企业应当在期末根据工资支付义务,按照工资计提基数和税率,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付工资”等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流程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流程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流程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流程是企业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此流程旨在确保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薪水准确、及时、合法,遵循法律、税收和财务规章制度,从而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员工满意度的提高。

以下是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流程:
第一步:薪资计算
企业需要根据劳动法、税务法规和政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进行合法、公正、精准的薪资计算。

对于每个员工的薪资结构,通常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还要考虑员工的考勤情况、加班及其它扣款等情况。

第二步:应付薪资确认
在根据以上的薪资计算完成后,企业需要对计算结果进行审核确认,确保其准确、合法。

同时需要在此阶段确认员工工资应付的账户信息和薪资单是否准确无误。

第三步:银行转账
确认薪资计算和应付情况后,企业需要按照约定的支付日期将应付薪资转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是用现金支付形式,则需要进行发放并记录每个员工发放的现金数额。

第四步:会计凭证记录
银行转账或现金发放完成后,企业需要对应付职工薪资的会计凭证进行清算处理。

通常情况下,这个过程涉及到三张会计凭证:应付职员工资的借方凭证、银行存款的贷方凭证、以及代理税收的贷方凭证。

第五步:税金申报
企业需要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款项申报并缴到国家税务部门。

还需要按要求向国家或机构缴纳额外的社保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第六步:准备财务数据
为了便于企业的核算和管理,需要将应付员工薪水的清算和相关的银行存款等财务数据导入到企业的财务系统中,以方便企业进行财务分析和管理。

工资的计提与支付

工资的计提与支付

工资的计提与支付
1、工资一般是月末根据本月的工资数据(计时、计件)计算,编制工资表(不用员工签名),按不同部门员工的工资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成本化或费用化),可以作为原始凭证。

2、工资薪酬的构成:工资、奖金、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3、计提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在建工程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
4、职工福利费
根据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职工福利不用支付给职工个人。

计提的职工福利主要用于食堂补贴、公司内部医疗机构药费补贴等
5、工资的支付
支付工资必须凭工资表(需要员工签名),同时要注明员工的扣款、借款情况,按实发工资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实发)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个人所得税。

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浅谈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摘要:企业与有关中介机构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虽然企业并不直接与合同下雇佣的人员订立单项劳动合同,也不任命这些人员,但通过劳务用工合同,这些人员在企业相关人员的领导下,按照企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为企业提供与本企业职工类似的服务。

笔者讨论了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三个步骤:计提,发放及缴纳社保、个税等。

关键词:会计准则;应付工资;薪酬;核算会计准则当中职工薪酬准则对职工薪酬的定义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而企业年金基金及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不适用于职工薪酬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第十章职工薪酬中内容:(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

比如,企业通过与一些中介机构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让这些中介机构提供人员为企业工作,这些员工并不是属于企业的正式员工,这个过程中企业也不会提供劳动合同给这些人员,不会对这些人员予以任命,但是他们通过劳动用工合同,并在企业的领导下,按照企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为企业工作。

因而,按照准则讲解的内容,可以判定其实这是劳务用工人员同样是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

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该公告第一条“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实务与操作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徐经余
摘要: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政府会计制度都有详细论述,但实际应用中还是有所区别,本文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的理 解、结合的实务处理的基础上,通过会计实务操作,提出探索性的会计处理方法。
关键词: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设置;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财政统发工资;资金结存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 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 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 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 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
计代扣缴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业务。本科目借方登记国库支 付中心扣缴的存入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贷方登记单位 代支付个人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期末余额为单位在支付
中心的结存数。“资金结存一待结算资金”明细科目,主要是指
涉及单位预算资金代扣缴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业务,本科目 借方登记单位为职工个人代付的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
36000.00
4.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含个人缴纳)、从支付中
心存款中支付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20000元,余下为财政直接
税,贷方登记单位在统发工资时扣缴的个人社会保险费、预提
个人所得税,期末余额为单位预算资金待结算数
例:事业单位月工资25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00元、 提租补贴10000元、基础性绩效40000元。当月单位为职工缴纳 的社会保险费40000元、公积金36000元,代缴个人社保费 20000元、公积金36000元。扣缴预提个人所得税5000元。
如某事业单位本月预提内聘人员工资4000元,工资由财
政集中支付系统申请发放、本月缴社会保险1120元、单位负担 800元、个人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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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有如下理由:
第一,能够汇总反映职工薪酬的发放数,如果不计提直接发放的话, 就会存在很大的缺陷:账上不能直观地反映出企业累计或每个月应该发 多少工资、实际发了多了、还有多少没有发。 可能有人会叫板说,管理费用下面不是也有一个“职工薪酬”的明细 科目吗?在这里也可以体现出工资啊。其实成本费用里面的职工薪酬只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支付工资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吗?能否直接贷记“银行存 款”科目?【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问题的提出 有朋友问:我公司是每个月底发当月工资,我的做法是直接借记“管 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当月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 发放才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这样做有问题吗?是否一定要通过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呢? 二、为什么会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 提出这个问题的朋友,估计是觉得工资核算经过“即先计提再发放” 两个阶段太麻烦,因此,就产生了疑惑:能不能不计提,等实际发放的 时候再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呢?他们认为,反正最终都是计入成本费用, 又有什么影响呢? 三、工资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理由
非货币性福利” 、”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等应付职工
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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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使用等情况。职工薪酬核算的两个步骤: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贷方 登记:分配计入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实际发放应付职工薪 酬,借方登记: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的数额。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是成本费用的一部分,还包含其他成本费用。试想,如果突然有一天,
总经理让你提供工资数据时,你该怎么办呢?总不能把以前的凭证都给 翻出来,拿着计算器再一个一个去找去加吧,那样的话会把你累死,也 很容易搞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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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这样做与企业下发工资(指下月发放本月的工资)是相匹配 的。因为,在企业中发放的工资一般是上月的,你计提的是本月的工 资,你本月计提的应该是本月的发生额 ,而本月发放的工资是上月的发 生额 。 第三,这样做可以从“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中直观反应你每月发 放的工资总额,便于你申报年度所得税时计算你的工资限额是否超过规 定标准,便于调整。在企业工资还可能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中 反映,你在申报年度所得税时再把这些从分类账中找出,再加总之类多 麻烦呀,对不对。 第四,便于按工资为基数计提的费用,包括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 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五险一金。 因此,我们在核算职工薪酬的时候从程序上讲应先计提,然后再发 放。因为只有计提后才能知道要发放多少。从数额上讲,计提数应大于 或等于发放数,如果出现计提数小于发放数,就意味着透支发放了职工 薪酬,这是属于不正常情况。 四、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 资,奖金,津贴,补贴” 、“职工福利”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 金”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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