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 行政主体2. 行政许可3. 行政复议4. 行政相对人5. 抽象行政行为6. 行政补偿7. 地域管辖8. 行政确认9. 行政许可10. 行政裁决11. 管辖权的转移12. 行政法律关系二、选择题1. 下列活动形成的关系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是()A. 工商局给所属干部纪律处分B. 工商干部上街宣传法律C. 财政局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D. 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2. 以下选项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A.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B.省人民政府C. 市政协D.县纪律检查委员会3. 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A. 合法性B. 合理性C. 合法性与合理性D. 适当性4. 公民甲住在A 区,在B 区建有生产加工企业,且A、B 区同属于C市。
某日,C市人民政府所属有权行政机关对甲所拥有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停产并予以查封。
甲对此决定不服,那么,他应向哪个法院起诉?()A.向A区法院起诉B. 向B区法院起诉C. 向C市中院起诉D. 以上三者均可5.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案件裁定的适用范围()A. 驳回起诉B. 财产保全C. 指定管辖D. 中止诉讼6.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A. 国际条约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C. 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D. 宪法7. 王甲、李乙是某大学大四女生,因在学校宿舍私用电炉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产损失。
学校作出决定予以严重警告、并各罚款200元。
二人因受学校处理,两周未正常上课。
毕业时学校以二人无故旷课拒绝授予学位。
二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B. 就授予学位而言,学校是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职权,法院应受理C. 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消学校的处罚决定D. 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8. 某省人民政府为建设一项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决定占用沿途部分农民的土地,省人民政府对被占用土地的农民给予了各种补偿。
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3.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4.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所有当事人。
6.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7.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指权利义务。
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
9.行政合法性原则:也就是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要依据法律,不能够与法律相抵触。
10.行政合理性原则:就是说行政机关的决定不仅要合法,而且要行为要合乎法律的精神、公平正义。
11.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13.行政职责: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4.国家行政机关:自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选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5.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国家行政机关各个要素的排列组合的方式。
16.首长制: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责都赋予一人承担的制度。
17.委员会制:委员会议集体决定并承担的制度。
18.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
19.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范围大体相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律事实:就是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3、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4、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5、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6、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7、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9、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利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10、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1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13.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4、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15.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16.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17.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干部、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18、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名词解释: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诉讼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正确、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从而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
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以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判断相对人的主张是否妥当,已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公务员:一般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行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行政行为模式:即行政行为的形态、模型、模型模式或类型,在行政法学上表现为行政行为的概念或范畴,指在理论或实务上对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都已经形成固定的、共同的、典型特征的行为体系。
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为实施法律和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俗称“红头文件”。
行政创制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未启动行政立法程序而为不特定相对人创设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解释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统一各个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及执行活动,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而形成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考笔记+自考资料

科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1.国家行政1.2.行政1。
3.行政关系1.4.行政法制监督关系1。
5.行政法1。
6.形式行政1。
7.实质行政1。
8.静态行政1。
9.动态行政3。
1.行政法基本原则3。
2.行政法治原则3。
3.行政公正原则3.4.行政公开原则3。
5.行政效率原则4.1.行政主体4.2.行政机关4。
3.行政法主体5.1.法律法规授权组织5。
2.行政机关委托组织6。
1.国家公务员6.2.国家公职关系8.1.行政行为8。
2.行政行为的确定力8。
3.行政行为的拘束力8.4.行政行为的执行力8.5.抽象行政行为8。
6.具体行政行为8。
7.羁束行政行为8.8.自由裁量行政行为8.9.依职权行政行为8。
10.应请求行政行为8.11.附款行政行为8.12.无附款行政行为8.13.要式行政行为8。
14.不要式行政行为8。
15.行政行为的成立8。
16.行政行为的撤销9.1.行政立法9.2.一般授权立法9。
3.特别授权立法个执行性立法9。
5.创制性立法9.6.行政立法体制9.7.行政立法效力9.8.行政规范性文件10。
1.行政处理10。
2.依申请行政处理行为10。
3.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10。
4.行政命令10.5.行政确认10.6.行政规划10.7.行政奖励10.8.行政给付11.1.行政许可11.2.特别许可11.3.排他性许可个非排他性许可11。
5.独立证书许可11。
6.附文件许可11.7.权利性行政许可11。
8.附义务的行政许可11。
9.一般行政许可12。
1.行政征收12。
2.行政征用12。
3.行政征调12。
4.税收12.5.各种社会费用13.1.行政处罚13。
2.责令停产停业13.3.行政拘留13.4.劳动教养13.5.一事不再罚的原则13。
6.当场处罚程序14.1.行政强制14。
2.行政强制执行14.3.即时强制14.4.行政调查14。
5.行政强制措施14。
6.间接强制14.7.直接强制14。
8.代执行1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分支,是规范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它包括了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内容、行政裁量的原则和限制,以及行政争议的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行政法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法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具有明确的行为主体;2.行政法的内容是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特定的客体;3.行政法主要触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具有特定的对象;4.行政法的目的是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的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2.维护个人权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3.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防止滥用职权;4.促进行政效率,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中有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制约行政机关活动的准则,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行政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行使职权,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
2.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并且必须遵循法律的精神和要求。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客观公正,不得歧视、偏私或滥用职权。
4.保护权益原则保护权益原则是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原则,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行为时必须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5.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高效、公正、及时地完成行政事务,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三、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规定的程序,包括了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救济等环节。
1.行政决策行政决策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具体的行政事务作出决策的行为。
2.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依法对个人和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批,并给予许可的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3、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4、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5、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6、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7、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8、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9、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10、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11、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12、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13、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学习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15、资格许可:是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16、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17、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18、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19、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20、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21、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2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23、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监察机关基于职权对犯有违法失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采取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24、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25、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26、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27、审计监督:它是根据会计记录等有关经济资料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由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审核和稽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审议报告;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的活动..28.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29.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30.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31.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贪污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3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33.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4.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35.行政先行原则:是指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贪污进行处理;如果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则请求权人方可提起赔偿的诉讼程序..36.行政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贪污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37.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38.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诉行政行为经过审理后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39.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40.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41.级别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42.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 43.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44.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5.行政诉讼被告:是指作出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6.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47.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48.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必须就应由自己举证的事实加以证明;否则便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诉讼后果的诉讼法律责任..49.行政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臃肿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50、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政职务关系:指公务员基于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政授权: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远东明示或默示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在合理判断的基础上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57..行政合法性原则答: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适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公务员答: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授权的组织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行政追偿答: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当事人答: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法律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行政案件的执行答: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行政法律关系答: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具体行政行为答: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依法对具体事项和特定的人采取措施及进行处理的行为..行政处罚答:是行政机关及法定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实施的制裁措施..行政责任答: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诉讼参加人答: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行政主体答: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要式行政行为答: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执行罚答: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而其他人又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以赋予义务人财产上新的义务的方式..行政诉讼参与人答: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答: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人民法院裁判的顺利进行;对有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72.国家行政机关答: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73.行政许可答: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74.行政处罚答: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75.行政诉讼答: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行政一、行政的概念行政一词的英文是administration, 含义是执行与管理。
马克思说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习语的行政包括私行政及公行政。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仅指公共行政,即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目的而设立一定组织机构或者授权某些组织采取特定法定手段及方式对公共行政事务进展组织及管理的活动。
公行政又分为政府行政及社会公行政。
公行政的最大特点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以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
解读“行政〞定义的困境二、行政的特征行政权是国家公行政实施的根底条件,离开行政权行政将寸步难行。
行政权从内容上看是国家的一种治权,它以实现社会的治理为己任。
它从特征看:具有国家意志性、执行性、法律性与强制性;它的内容很广泛,且有很强的专业性;它的实施必须定位于具体的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及国家其他公权力的区别是它具有主动性、广泛性与自由裁量性的特征。
及公民权利的区别是它具有强制性、单方性、优益性特征。
行政法行政法的概念〔一〕诸说1、管理论从行政权功能上强调对社会的组织与管理,认为行政法是规定国家各方面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标准的总称,强调行政法是国家管理法。
2、控权论从行政权容易对社会侵权角度,认为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力的法,此观点流行于英美。
如英国的韦德、美国的施瓦茨。
3、平衡论认为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与监视行政关系的法.此观点由我国学者20世纪90年代提出,今天在我国占主导地位。
行政法是指调整及规定行政主体享有并行使行政权力与实施行政活动过程所产生的关系,以及对行政权力与行政活动进展监视及救济过程所产生的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行政法的核心是对行政权的标准,因此围绕着行政权力,行政法的根本内容就包括了有关行政权力的设定、配置;行政权力的行使;对行政权力的监视及救济三大局部的行政法律标准。
〔二〕特征形式特征是难以制定统一法典,由不同效力层次的法律标准组成,其数量之多居各部门法之首。
内容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与行政救济法四大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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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选择:1-5 AADAB
6-10 DADBC
名词解释:
1、行政行为
2、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
3、简易程序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当场处罚程序是相对普通程序而言的程序,其主要针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的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其主要特点在于“当场决定并当场处罚”。
4、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5、原告
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简答题
1、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有哪些?
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和来源。
我国行政法的来源广泛包括:
1、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
2、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法律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渊源。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4、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5、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6、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7、行政法的其他渊源:国际条例和协定中涉及的部分,对行政活动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解释以及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社会组织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2、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有何异同
行政征用是指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对非国家所有的财产进行强制性但又有偿性地征购和使用的行政行为。
(1)从法律后果看,行政征收的结果是行政主体取得了被征收财产的所有权,其法律后果是财产所有权从相对人转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取得了被征用财产的使用权,“征用”本身并不包含有取得所有权的意义;(2)从相对人能否取得补偿来看,行政征收是无偿的,行政主体只享有征收的权利,不负有补偿的义务;而行政征用一般应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相对人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3、我国公务员的范围
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是指依法由选举产生或由人大任命的各级政府组成人员;二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其他非由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
下列七类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公务员: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三论述题
1、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其在行政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或撤销的,在相对人无过错的情况下,行政主体必须合理地补偿相对人的信赖损失。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涵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前提--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忠诚。
行政主体应本着诚实信用的精神,以诚实信用的方法作出行政行为。
这是现代行政法对行政主体的首要要求,也是现代国家在人民之中公信力提高的必然要求。
(2)对象--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信赖,这也是现代行政法信赖保护的范围。
(3)基础--相对人要有值得保护的信赖。
所谓值得保护的信赖,对行政相对人来说,是指其对行政主体已产生了正当的信赖利益。
(4)实现方式--以适当的方式给予保护。
这是信赖保护原则的最终实现,也是其最直接的体现。
2、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及其构成要件
在国家赔偿中,归责原则处于核心地位,体现着公共权力对公民权利的态度。
目前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两种: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
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基本涵盖了《国家赔偿法》中所规定赔偿范围的内容。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责任的原则。
实质上就是只考虑损害结果的结果规则原则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由行政主体、行政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四个部分构成。
1、行政主体。
所谓行政主体是指执行行政职务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其中“行政机
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如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与地方行政机关(如地方级政府及其所属部
门)。
“工作人员”则既包括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受上述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2、职务违法行为。
所谓职务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它是行政赔偿责任中最根本的构成要件。
3、损害后果。
确立行政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对受害人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
因此,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
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损害仅指物质损害与直接损害,而不含精神损害与间接损害。
4、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联接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的纽带,是责任主体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与前提。
如果缺少这种因果关系,则行为人就无义务对损害后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