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目录(2011年1月)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年检办法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年检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09.13•【文号】财会[2001]1069号•【施行日期】2001.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3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3月30日)废止财政部、证监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年检办法》的通知(财会〔2001〕10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证监会各派出机构:现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年检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2001〕1012号)同时废止。
附件: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年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一年九月十三日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年检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证券许可证)的管理,根据《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凡具有证券许可证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均应接受年检。
证券许可证年检年度自上年度6月1日至本年度5月31日。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许可证年检的具体工作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年检合格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换发证券许可证,并公告年检结果。
第三条证券许可证年检应当报送下列材料:(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许可证注册会计师汇总表》;(三)《注册会计师证券许可证年检申报表》;(四)《会计师事务所其他注册会计师及业务助理人员汇总表》;(五)《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情况汇总表》;(六)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复印件;(七)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10.16•【文号】证监发[2001]125号•【施行日期】2001.10.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8年10月17日实施日期:2008年12月1日)废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的通知(证监发〔2001〕125号)各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各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为保障股票发行核准制的实施,现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应执行此办法。
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已进行辅导的公司,应按本办法要求完成辅导工作。
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证监发〔2000〕17号)、《关于公司公告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141号)同时废止。
二00一年十月十六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股票发行核准制的顺利实施,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素质及规范运作的水平,保证从事辅导工作的证券经营机构(以下称“辅导机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辅导对象”),在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
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辅导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促进辅导对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注册资本(金)法定最低限额目录2011

注册资本(金)法定最低限额目录行业类别最低限额(人民币)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文摘录备注一、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及其中介服务类:全国性商业银行10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城市合作商业银行1亿元(同上)(同上)农村合作商业银行5000万元(同上)(同上)外资银行、合资银行3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独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财务公司1亿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第十条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
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是实缴的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 8亿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第七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2亿元(同上)(同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100亿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五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第六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基金管理公司1亿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证券公司(及经纪) 5000万元、1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5亿元部业务:(一)证券经纪;(二)证券投资咨询;(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五)证券自营;(六)证券资产管理;(七)其他证券业务。
财政部会计司、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会计司、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11.09•【文号】财会便[2009]79号•【施行日期】2009.1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审计正文财政部会计司、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财会便[2009]79号)各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精神,加快推进符合认可要求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实现与香港会计行业双赢,促进两地资本市场更加繁荣,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和《关于内地审计准则与香港审计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经财政部、证监会领导批准,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符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可从印发之日起开展申报工作,有关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韩冰、王宏联系电话:68552533、68552532、68552934(传真)电子邮件:***************.cn;****************.cn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二○○九年十一月九日附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和《关于内地审计准则与香港审计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经财政部、证监会领导批准,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决定实施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摘要:一、前言二、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公布三、备案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与意义四、我国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五、结论正文:一、前言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证券服务市场,我国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定期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单,以保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公布根据最新公布的信息,截至2023年4月10日,共有115家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证监会备案。
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在资本市场上为众多企业提供审计、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备案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与意义备案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服务市场中具有重要作用,它们在企业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过程中,发挥着独立、公正、专业的第三方监督作用,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透明度,降低市场风险。
同时,备案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内控建设等增值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我国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首先,证券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促使会计师事务所提高服务质量。
其次,随着企业多元化、国际化发展的需求,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市场需求。
最后,新兴科技的运用将为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新的发展契机,例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审计、咨询等领域的应用,将有助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结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10.08•【文号】证监会计字[2003]13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3]13号)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各上市公司:为了维护证券期货相关机构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其经审计财务资料的质量,我们制定了《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截止2004年1月1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规定》第十二条所指审计项目负责人的审计服务期限达到或超过五年的,也应当按照第三条至第八条的规定执行。
附件:《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二00三年十月八日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第一条为了维护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的独立性,提高证券期货相关机构(以下简称“相关机构”)经审计财务资料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相关机构,是指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司、证券及期货经营机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第三条除本规定第七条外,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某一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五年。
第四条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单位变动,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同一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新证券法对独立审计的影响与应对1

新《证券法》对独立审计的影响与应对对我国资本市场来说,2019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科创板隆重推出并为70家企业募集资金超过824亿元、A股顺利纳入MSCI和富时罗素指数、18家上市公司退市创出历史新高、《证券法》修订草案获得通过……。
这其中,尤数《证券法》的修订最为艰难,千呼万唤、万众瞩目、历经四审、历时4年,在2019年12月28日终获通过。
新修订的《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不仅仅是一次法制的进步,更是证券市场的一次重大制度改革和创新,它不仅将对发行人和上市公司产生重大的影响,也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带来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服务市场的竞争格局将有巨大变化2020年3月26日,ST新亿发布了一个关于聘任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师的公告,该公告甫一发出即在证券市场掀起轩然大波。
因为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截止2019年末,深圳堂堂仅有3名注册会计师,2018年业务收入只有85.32万元,在深圳当地排行第215名。
这样的小不点事务所居然能审计上市公司了?吃惊归吃惊,但这却是合法的。
根据新证券法第十章第一百六十条: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
从事其他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这意味着证券服务业务(除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外)取消了证监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从2020年3月1日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监管方面,由原来的由财政部和证监会“双批准”改为“双备案”,原则上讲,国内任何会计师事务所都将有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这将给证券服务市场带来巨大变革和冲击。
首先,证券服务市场将走向公平竞争,竞争将趋向激烈。
根据财政部2019年2月1日发布的消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862家(不含分所)。
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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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中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产评估机构目录(2011年1月)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机构名称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世纪智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吉林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开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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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0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
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2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13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14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6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18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9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1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2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3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4
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5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6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7
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8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9
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0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1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2
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3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4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45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46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7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8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49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0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2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3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4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9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2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
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6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7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8
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目录(2011年1月)
序号
事务所名称
1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