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参考资料内部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模版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工伤事故是在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事件,不仅给职工带来了身体和心理上的损失,也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为了加强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本企业制定了《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伤事故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事工作的职工,包括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3.1 工伤事故管理委员会本企业成立工伤事故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担任主任,职工代表、安全生产部门和医疗保险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负责制定和修订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工伤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3.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开展工作场所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疏散预案。
负责组织工伤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工作。
3.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工的工伤保险登记和申报工作;协助医疗保险部门对工伤职工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3.4 直接上级领导负责监督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对职工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工伤事故预防措施4.1 岗位安全设施对各岗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适用于各个岗位的职工。
4.2 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常见的工伤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定,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
4.3 安全培训和宣传组织开展工伤事故防范培训和宣传活动,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五、工伤事故处理程序5.1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进行相关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5.2 职工伤残鉴定和治疗伤残职工经医疗鉴定后,由企业协助其按照相关政策办理伤残职工的相关待遇和救济事宜。
同时,企业要积极组织和协助伤残职工进行康复治疗。
5.3 工伤保险理赔伤残职工符合工伤保险理赔条件的,由企业协助其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手续,并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相关材料。
矿业公司工伤管理制度内容

矿业公司工伤管理制度内容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工伤预防、报告、处理及康复等流程,确保工伤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以及临时工。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工伤管理制度。
各级管理人员需明确自身的安全管理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三、工伤预防措施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严格执行作业前的风险评估,确保所有潜在风险得到控制或消除。
3. 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使用。
4. 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检查,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工伤事故。
四、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管理人员报告。
2. 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查明事故原因,记录事故经过,并形成书面报告。
3.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工伤事故处理1. 确保伤者及时得到有效救治,必要时提供转院治疗的机会。
2. 对于工伤员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3. 对于造成工伤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工伤康复与复工1. 为受伤员工提供职业康复服务,帮助其尽快恢复工作能力。
2. 在员工康复期间,合理安排工作,避免对其健康造成二次伤害。
3. 复工前后,对员工进行再培训,确保其能够安全地返回工作岗位。
七、监督与考核1. 定期对工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 将工伤管理情况纳入管理层和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以此激励大家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八、制度的修订与完善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和安全管理技术的进步,本制度应当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安全生产需求。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一、前言公司工伤管理制度是组织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为员工提供一定的保障和安全措施的重要制度,旨在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效防范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行。
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生活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伤管理的范围1.工伤定义:工伤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
2.工伤管理对象:全体在公司办公或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属于工伤管理的范围。
3.工伤保障范围:公司将为工伤事故中受伤员工提供相应的治疗和抚恤,确保员工的基本权益。
三、工伤管理流程1.工伤事故报告: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报告,并尽快前往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
2.工伤认定和赔偿: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伤的认定工作,确定工伤事故的责任,并依法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工伤赔偿。
3.伤情跟踪和康复管理:公司将对工伤员工的伤情进行跟踪观察,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和帮助,帮助员工尽快康复回归工作岗位。
四、工伤预防和安全教育1.工伤预防: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2.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公司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符合安全标准,降低工伤风险。
3.定期检查和评估: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五、总结公司工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体现了企业对员工权益的尊重和保障,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公司将持续改进和完善工伤管理制度,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的健康成长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关于工伤管理制度

公司关于工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工伤管理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工伤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工伤管理应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相关的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章预防措施一、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立安全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确保员工作业环境的安全。
三、对于工作中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四、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工伤认定一、工伤的认定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经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或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二、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时,应立即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进行诊疗。
三、如需申请工伤认定,员工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将配合员工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四、公司将全力支持工伤员工的康复治疗,提供必要的关爱和帮助。
第四章工伤赔偿一、工伤认定后,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工伤员工相应的工伤赔偿。
二、公司将根据工伤员工的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保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工伤员工在康复期间,公司应提供适当的工作安排,帮助工伤员工尽快复工。
第五章工伤事故的处理一、发生工伤事故时,公司应立即组织救护,并报告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和公安机关。
二、工伤事故需进行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对于造成重大伤害或恶劣后果的工伤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一、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订,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表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职工工伤的预防和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在公司内发生的工伤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伤管理制度,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减少和避免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处理程序、责任追究以及赔偿方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五条公司将定期开展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工伤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公司将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公司将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和设施,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并针对职工健康状况开展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九条公司将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建议。
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第十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事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接到报告后,将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处理方案。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将根据职工的工伤程度,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三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工伤职工相应的工伤津贴和医疗补助。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公司将严格执行职工工伤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职工工伤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工伤责任划分标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究。
第十六条公司将对工伤责任事故进行定性和责任认定,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赔偿方式第十七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伤职工进行合法赔偿。
第十八条公司将依据职工工伤情况,提供相应的工伤津贴、医疗费用和康复治疗等。
第十九条公司将与职工工会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的修订和完善。
【管理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对工伤事故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发生的所有工伤事故。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伤事故预防、报告、调查、处理和赔偿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都应及时向公司上报,并配合公司开展调查。
第六条公司应当及时组织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七条公司应当向受伤员工提供必要的救治和抚慰,确保其受伤程度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第八条受伤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医疗调查,提供真实的伤情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九条公司应当为受伤员工提供有效的赔偿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章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员工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事故预警机制,提前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生产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伤事故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记录事故情况,为日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改和完善制度,保证其有效实施。
第十七条公司负责对本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应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工伤事故的应急预案,灵活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公司将依据相应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将本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文件,认真执行,做到上下一致,共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利益。
工伤上报管理制度

工伤上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工伤的上报管理程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工伤的上报管理。
第三条公司将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对工伤案件进行统一管理和处理。
第四条公司将为工伤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相关生活救助,尽最大努力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上报管理的程序和要求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应当立即停止工作,寻求必要的医疗救治,同时要及时向所在部门主管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工伤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派遣工作人员到医院进行调查。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详细的工伤报告流程,并确保所有工伤被及时上报。
第八条公司将会及时处理所有工伤报告,核实员工的工伤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查,并协助员工处理各种工伤赔偿事宜。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工伤档案,对每起工伤案件进行跟踪管理和记录,并建立员工的工伤档案。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定期的工伤上报汇总制度,对于每月的工伤情况进行统一汇总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
第三章工伤的赔偿和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员工的工伤进行赔偿,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工伤赔偿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伤员工进行一定的生活救助和医疗费用补偿。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伤监督管理制度,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将定期举行工伤赔偿政策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知识和意识,降低工伤发生率。
第四章工伤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严格的工伤管理监督制度,对工伤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有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将定期对工伤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工伤管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对于各部门的工伤管理情况进行评分,并对工作绩效差的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工伤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伤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保护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制度,公司领导班子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保障员工的工伤保护权益。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员工工伤管理档案,实时跟踪员工工伤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开展员工的工伤预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于工伤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工伤认定第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或职业病,应及时向公司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报告的工伤情况进行核实,如属实应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的工伤认定结果进行告知,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第八条公司对员工的工伤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上诉申请,公司将积极配合处理。
第三章工伤待遇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受伤的员工提供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工伤补助金等。
第十条公司将协助受伤员工进行康复,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和指导。
第十一条公司将协助受伤员工进行职业转换,提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第四章工伤预防和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第十四条公司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十五条公司将落实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追责。
第五章其他第十六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工伤管理制度的评估和完善,不断提升工伤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公司将积极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就是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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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工伤管理制度1.目的作用为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公司工伤管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因工受伤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3.职责3.1用人部门和安全质检部负责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并按规定提交调查报告;并负责工伤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的善后工作、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与跟进。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工伤事故进行核实,并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按时为公司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按规定为工伤员工办理工伤相关手续。
3.3行政管理部负责由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4基建部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导致公司内部员工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定义4.1记录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三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且估计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下、无需住院治疗的事故。
4.2轻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
一般指员工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或虽未住院治疗,但歇工在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上且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上者,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4.3重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无死亡的事故,一般能引起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4.4死亡:是指因工遭受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不良或者违章操作导致员工当场致命伤害,经抢救无效死亡。
4.5责任性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4.6非责任性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的事故。
4.7破坏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4.8“四不放过”原则: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ⅱ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ⅲ事故责任人和周围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ⅳ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工伤管理程序5.1办理投保5.1.1 新员工入职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有效的证件或证明文件。
5.1.2 新员工入职的7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部到保险部门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投保手续。
,人力资源办理参保人员次月续保的相关手续以及退保人员的更新工作。
5.2事故处理ⅰ当发生工伤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向直接主管或值班领导报告。
ⅱ直接主管或值班领导必须在十分钟内到事故现场,了解并处理现场工作。
ⅲ事故申报ⅳ事故上报:发生工伤部门直接主管必须在12个小时内将事故经过报告书、伤者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者住院通知书一起报人力资源部。
ⅴ事故申请:人力资源部24小时内按有关要求将事故向保险部门申报。
ⅰ如需工伤鉴定,人力资源部须在事故发生后的3个月内,带伤者到保险部门拿工伤鉴定申请表,如3个月还未出院的,待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带伤者到保险部门拿工伤鉴定申请表。
ⅱ工伤医疗期满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带需要做工伤签定的伤者到指定医院做工伤鉴定.不需要做鉴定的出具工伤处理结案意见书。
ⅲ人力资源部负责跟踪落实保险公司的索赔。
如因伤者本人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所有医院费用及后果由伤者本人承担。
6.费用报销和工伤待遇6.1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所需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由公司在员工工伤终结时一次性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放标准:市外按照公司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市内按20元/天的标准发给。
门诊治疗工伤的,不发给伙食补助费。
经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工伤员工到滨州市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费由公司按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2未按前款规定执行,工伤员工私自到滨州市以外医院或者医疗机构就医的,所发生治疗费、交通费等,工伤员工自己承担。
6.3根据伤者病情或经治疗机构诊断确认,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由家属或朋友护理的,生活护理费由公司支付,其生活护理费支付标准规定为:护理10小时以内的,按30元/天支付,24小时全天护理的,按50元/天支付。
6.4员工因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
经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假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计算。
同时根据贡献的大小,公司给予奖励。
6.5员工工作过程中非人为因素(机械故障、电路故障、意外伤害或其他突发原因)发生受伤的、员工在公司委派的外出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意外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
假期工资按60元/天的标准计算。
6.6员工在工作中因马虎大意、忽视生产安全、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而造成他人或本人受伤的:医疗费由公司承担,经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有工伤假,但假期工资不予按原工资标准计算,另行补助标准为10元/天。
6.7如工伤事故的发生主要由以下个人原因造成的,待工伤员工医疗终结后,公司会依据工伤事故对公司的损失程度和影响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处罚包括:行政处分、降职、降薪、经济处罚(按照因工伤事故发生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赔偿金)。
,造成工伤事故的。
,造成工伤事故的。
,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造成工伤事故的。
,造成工伤事故的。
7.工伤事故调查及纠正预防7.1发生工伤事故后,发生工伤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抢救,成立事故调查组并查明事故发生原因、伤害情况,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2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为记录工伤事故的,由事故发生部门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改进措施与处罚意见,公司审核同意后,改进措施与处罚意见在公告栏张贴。
7.3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为轻伤及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部门与安全质检部应当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与跟进报至常务副总/总经理,并对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进,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写出事故监督通报。
8.工伤事故责任分析根据工伤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直接责任、相关责任和领导责任四类。
8.1主要责任:是指在多个直接引发事故的人员中,对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8.2直接责任:是指对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负直接责任:ⅰ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的人员。
ⅱ故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而造成事故的人员。
ⅲ发现事故征兆,未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
ⅳ采购质量低劣的设备、工具、原料、材料等造成事故的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
ⅴ对进厂的设备、设施或已安装的设备、设施不严格按规定和标准检验,或检验结果不真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管理人员和机修人员。
ⅵ不积极参与抢救,致使事故延续、发展的现场有关人员。
ⅶ对事故发生、延续、发展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其他人员。
8.3相关责任:是指对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有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负相关责任:ⅰ事故所在部门负有管理责任的班组长和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
ⅱ未及时报告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
ⅲ在事故调查申,干扰正常事故调查,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
ⅳ与事故发生、延续、发展有关联的其他人员。
8.4领导责任:是对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负有组织、教育、管理责任的单位领导和其他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负领导责任:ⅰ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擅自变更规章制度和原定方案,或对违章作业不加以制止而造成事故的。
ⅱ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指派不熟悉某岗位的人员进行该岗位操作,或安排未经专门培训及未取得特殊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特殊作业而造成事故的。
ⅲ未定期或未及时安排安全和设备检查,导致设备严重失修、设备长期严重超负荷运行等而造成事故的。
ⅳ对已报告的隐患和缺陷,未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
ⅴ对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不采纳、不整改,或对已发生过的事故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ⅵ指派定编司机驾驶非公司定编车辆或非定编司机驾驶本公司定编车辆而发生事故的。
ⅶ强令司机驾驶故障车辆而发生事故的。
ⅷ对事故发生、延续、发展负有组织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
8.5确定工伤事故责任者的原则:ⅰ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ⅱ因生产、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生产、制造、安装、检修和检验者负责。
ⅲ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和缺陷,或因无工艺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者负责。
ⅳ因官僚主义,瞎指挥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指挥者负责。
ⅴ因无设备作业指导书,或在设备作业指导书中没有对设备重要运行参数的调整要领及调整方法作出详细说明,或因设备操作、调整及维护保养未实行定人负责,或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备管理者负责;设备缺乏维护保养而造成事故,由设备的维修人员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ⅵ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用人部门领导者负责;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但因用人部门未认真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操作者不懂安全操作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安排工作者负责。
ⅶ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生产工器具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从而导致事故,由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负责。
ⅷ设备未按计划检修、特种设备未能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让设备带病运行而造成的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ⅸ对于已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部门能解决但未能及时解决而造成的事故,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部门无力解决且已呈报有关部门,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由贻误部门领导负责。
9.处罚9.1用人部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工伤事故责任人必须追究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视其情节轻重和伤害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对工伤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分为下述四种方式,处罚可按照下述一种或多种方式同时进行:ⅰ除名。
ⅱ行政处罚,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警告、记过、撤职、调离岗位、留用察看。
ⅲ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下浮工资。
ⅳ停岗学习:3天、5天、10天。
9.2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其它人为责任及管理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安全质检部按照下述规定予以处罚:ⅰ造成记录工伤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处50-100元的罚款;如用人部门当月内发生三起及三起以上记录工伤事故的扣罚直接主管当季季度奖金,无季度奖金者扣罚当月考核工资的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