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6〕73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6〕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通过增加停车供给,缓解城区日益突出的停车设施供需矛盾,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各级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提标配建、单独建设、提质改造、资源共享等措施,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静态交通体系,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实施原则(一)统一规划、市场运作、政策支持;(二)需求引导、用地节约、形式灵活、技术先进;(三)自主经营,谁投资、谁受益。
三、工作目标从2016年起至“十三五”期末,在新建、改造项目按标准足额配建的基础上,通过选址或利用既有用地新建、对既有停车设施改造、划定路内停车泊位等措施,每年新增停车位20000泊。
四、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
主要包括停车库、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和路内停车泊位四种类型。
分为:(一)专用停车设施。
利用自有土地或新征周边用地建设满足项目自身停车配建要求和对外服务需求的停车设施。
(二)公共停车设施。
利用自有土地或城市公共用地(包括地下空间)建设或在满足项目自身停车配建要求和对外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对社会开放的停车设施。
五、实施办法(一)加强停车设施规划管理1.开展《太原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规划编制,动态更新停车设施项目库。
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10]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公安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在当前我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城市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我国城市土地资源高度紧缺和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背景下,由于停车设施总量严重不足、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和停车管理不到位而导致了严重的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影响了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严重制约了城市可持续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构建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加强城市停车管理,规范停车收费,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矛盾,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发展,现就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重要性城市停车设施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切实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不仅是改善城市停车状况、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的客观需要,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科学引导汽车发展、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与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实施畅通工程、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全面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原则与目标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要求,以保障交通畅通有序、资源优化配置、群众出行方便为目的,认真解决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坚持节约利用资源原则,在规划的指导下,综合利用城市土地资源,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坚持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规划、设计、建设停车设施,应当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坚持设施差别供给原则,按照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和城市综合交通发展策略,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和管理政策;坚持停车需求调控管理原则,运用政策法规和停车价格调控,降低城市中心区停车需求压力;坚持高新技术引领原则,推广应用城市停车领域的新设备、新技术和新方法,以及适应电动汽车发展的停车场附属充电设施。
停车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

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停车难成为了城市居民生活中的一个普遍问题。
为了
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我们制定了停车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以期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首先,我们将加大对停车场建设的投入。
针对城市中心区域和繁华商业街区,
我们将新建多层停车场,增加停车位供应。
同时,对停车场进行智能化管理,提高停车位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其次,我们将优化停车位规划布局。
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周边,我们将
设置临时停车位,方便市民进行临时停车。
同时,对居住区和商业区进行停车位规划,合理划分私人和公共停车位,确保停车资源的合理利用。
此外,我们还将推广共享停车模式。
通过与停车场合作,将闲置停车位纳入共
享停车资源,提高停车位利用率。
同时,鼓励居民共享私人车位,减少城市停车资源的浪费,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最后,我们将加强停车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建立健全的停车管理制度,加强对
停车场的监管,规范停车秩序。
同时,加强对停车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停车设施的安全和舒适性。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相信可以有效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改善城市停车
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为城市居民营造更加便利的停车环境。
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措施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停车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制定合理的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和措施,以提高停车效率,改善交通拥堵状况,并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建设多层停车场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停车空间,应该积极推动多层停车场的建设。
多层停车场可以有效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减少车辆在道路上的停放,从而缓解交通拥堵。
此外,还可以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
三、完善停车管理系统建设现代化的停车管理系统是提高停车效率的重要措施。
通过引入先进的停车技术,如智能停车系统和电子收费系统,可以实现停车信息的实时监测和管理,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和停车效率。
同时,还可以通过建设停车导航系统,帮助驾驶员快速找到可用的停车位,减少寻找停车位的时间和交通拥堵。
四、加强停车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在城市规划中,应充分考虑停车设施的需求,合理规划停车场的位置和规模。
同时,还应注重停车设施与公共交通的衔接,建设停车场与公交站点的联动,方便出行者选择多种交通方式,减少私家车的使用。
此外,还应加强对停车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停车设施的安全和整洁。
五、提高停车服务的质量城市停车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居民的出行体验。
因此,要加强停车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停车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为了提高市民对停车规则的遵守度,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停车规则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停车知识,提高他们的停车意识和文明素质。
同时,还应加大对违规停车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良好的停车秩序。
七、加强政府的领导和组织城市停车设施的发展需要政府的领导和组织。
政府应加强对停车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标准,推动停车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同时,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城市停车设施的发展。
三部委颁布《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

车设施 供应不 足 、挪 用停车 设施 和停 交 系统建 设 ,在城 市 中心 区外 围规划 车管理 滞后 的 问题 。争 取 用2 年时 ~3
… … … … … ● ●… … … … … … … … ●… … … …
极营造企业 廉政文化 的舆论氛 围。尤其 以 “ 一步加 强 交专用道和 “ 交信号优先”配合起来效果 的确不错 。而在非公 进 公
国有企业 反腐倡廉工 作”为学 习重点 ,使 广大干部职 工 交专用道路段 ,尽管信号优先 了,但一路 下来 ,红绿灯众多 ,车 树立 “ 白做人 ,干净 干事 ”理 念 ,努力创造 “ 清 风正气 辆混杂 ,优先效果并 不明显 。因此 , 要想 让公交车真正快起来 ,
停车 为主 、路外 停车 为辅 、占道停车 路 停 车管理 ,完 善公 共停 车场停 车价
《 见》指 出 ,各级 城市 政府要 意
充分 认识 城市 停车设 施规 划建 设及管
要加 强城 市停车 设施 专项 规划 编制工 车 位 。在 路 外 停 车 位 比 较 充 裕 的 区
作 ,要依 据城 市总体 规划 、城 市综合 域 ,不 得 占用道 路设 置路 内停车 位 。
市土地 资 源 、科 学 引导汽 车发 展 、促 成城 市停车设施 专项规划 。 《 见 》提出城 市停 车设施 规划 意
建设 及管理 工 作的原 则与 目标 。各地
要加快 制订 建设 项 目停车 设施 配建标 对城市专业停车服务经营单位实行特许
要按 照政府 主导 、因地制 宜 、统筹规 照 停车 配建 标准 合理 配置 停车 设施 ,
划 、协 调发 展 的要求 ,坚持 节 约利用
【发改意见】本市贯彻《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发改意见】本市贯彻《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贯彻《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59号),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主要目标按照构建与道路容量相协调、规模适宜、布局完善和结构合理的停车系统总体目标,努力增加停车设施供给,提高停车设施利用效率,提升停车管理水平,改善停车秩序。
二、基本原则公交优先,统筹发展。
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鼓励绿色出行。
将停车管理作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适度满足基本停车,从严控制出行停车。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实行以“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的停车泊位供给结构。
重点支持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及周边公共停车设施、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等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市场运作,政策引导。
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停车设施产业化,优化土地供应、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鼓励停车资源共享,完善停车收费政策。
三、主要任务(一)加快停车专项规划编制。
发布全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各区县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停车设施落地。
适时开展《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评估修编,研究提高住宅、医院、学校等停车配建标准。
定期开展停车普查和专项调查,建立停车位的动态基础数据库。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二)加强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建设。
鼓励既有住宅小区通过内部改建新增停车泊位,结合周边地块新建、改建,增加定向供给住宅小区公共停车位。
鼓励医院、学校结合内部建筑新改扩建、地下空间等增加公共停车设施,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加公共停车位。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6•【字号】•【施行日期】2022.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6日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2〕19号)要求,加强我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破解停车难题,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发展支撑保障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逐步实现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停车管理目标,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全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新城区、新建筑不欠新账。
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
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22年底,新增1.1万个停车位,逐渐补齐历史欠账。
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
力争到2023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
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
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2016-6-上海市贯彻《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2016年6月27日
本市贯彻《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59号),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实行以“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的停车泊位供给结构。重点支持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及周边公共停车设施、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等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20•【字号】成府函〔2017〕176号•【施行日期】2017.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成府函〔2017〕176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增加有效供给,缓解我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交通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一)科学规划。
科学合理配置停车资源,促进城市综合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按照城市区域功能要求和道路交通承载能力,坚持差别化供给策略,分区域、分类别、分时段规划配置停车设施,合理确定停车规模。
(二)分类实施。
适度满足居住区基本停车,合理控制出行停车,引导绿色出行。
建立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结构系统。
鼓励按标准适度超前建设配建停车设施,严格按照规划先行、科学配置的原则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逐步减少路内停车设施。
(三)合力推进。
坚持停车产业化发展方向,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快推动停车设施建设。
(四)加强管理。
实现停车规范高效有序,改善城市环境。
推动停车智能化信息化发展,鼓励停车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停车综合治理,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
二、适用范围成都市中心城区的停车设施建设管理适用本实施意见,郊区市、县参照执行。
本实施意见所称停车设施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具体包含以下项目类别:(一)按照建设用地机动车停车泊位配建指标,结合建筑物建设的配建停车设施。
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一、前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停车问题逐渐成为城市发展中的瓶颈。
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需要建设和管理好停车设施,提高城市停车资源的利用率,保障市民的停车需求。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建设规划。
1. 停车设施选址。
根据城市规划和交通流量分析,确定停车设施的选址。
重点考虑商业区、居民区、交通枢纽等地段,确保停车设施的利用率和便利性。
2. 停车设施类型。
根据选址情况和停车需求,确定停车设施的类型。
包括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露天停车场等,以满足不同区域和场所的停车需求。
3. 停车设施容量。
根据周边停车需求和交通流量,合理确定停车设施的容量。
在保证停车位充足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占地面积,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效率。
三、管理措施。
1. 政府管理。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停车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引导和监督停车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2. 停车费用管理。
制定合理的停车费用标准,根据停车设施的位置和容量,科学确定停车收费,引导市民合理使用停车资源。
3. 停车信息公开。
建立停车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停车设施的位置、容量、收费标准等信息,方便市民选择合适的停车场地。
四、运营管理。
1. 安全管理。
加强停车设施的安全管理,配备监控设备和安全人员,确保停车场地的安全和秩序。
2. 环境管理。
定期清理和维护停车设施,保持停车场地的整洁和良好的环境。
3. 服务管理。
提供便利的停车服务,包括停车引导、车辆定位等,提升停车设施的服务水平。
五、总结。
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提高城市停车资源的利用率,保障市民的停车需求。
只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才能建设出更加便利和高效的停车设施,为城市交通发展和市民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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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建委呈报的《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10〕74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住建厅、公安厅、发改委、物价局四部门《关于转发〈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0〕161号),结合我市目前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我市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要求,以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有序、道路资源优化配置、群众出行方便、推动机动车停车产业发展为目的,把解决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认真解决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总体目标
建立高效协调的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推动机动车停车产业化的发展;完善机动车停车管理法规和收费价格机制,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建立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的机动车停车管理体系。
通过较短时间的发展和建设,形成城区机动车停车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与城市整体交通系统相协调、供需和谐的静态交通格局。
近期着力做好规划编制、为建设机动车停车设施提供依据;加大鼓励政策,推动社会投资建设;整合全市机动车停车资源,为下一步开展特许经营奠定基础。
三、工作任务分解
(一)修编《西安市综合交通规划》。
由市规划局牵头,以西安第四轮总体规划和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按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组织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要求2010年年底前拿出阶段性成果,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专家技术评审及市政府审定后,报省住建厅批准实施。
(二)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由市规划局牵头,按照市政府158号专项会议纪要要求,结合我市地铁建设规划,在外围交通换乘枢纽以及城内机动车停车矛盾最为突出的地区规划一批公共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预留机动车停车用地。
要求2010年年底前完成,上报市政府审定后,报省住建厅备案。
(三)加强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设施配建和监管。
由市规划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适度提高部分类型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标准的可行性。
同时对新建、改扩建项目按规定需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量进行严格把关,对泊位数量不达标的项目,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进行规划专项验收,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同时对配建机动车停车场挪作他用的项目,提出整改处罚意见,并于2010
年年底前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检查情况报市政府。
(四)修订完善机动车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
由市建委牵头,根据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有关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的政策意见,将公共机动车停车场纳入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并在充分调研社会投资意向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机动车停车场优惠政策,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机制,加快我市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要求2010年11月底前将起草制定的政策意见上报市政府。
(五)整合全市机动车停车资源。
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市政公用局、城管执法局配合,对全市立交桥下、道路两侧、人行道以及路外的公共机动车停车场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并于2010年12月底前将调查成果上报市政府。
(六)实施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市场化经营。
由西安城投集团负责,开展我市公共机动车停车资源市场化经营的前期调研,2010年底前提出市场化经营的初步方案报市政府。
(七)加强占道机动车停车管理。
由市交警支队、城管执法局共同负责,按照规划要求,科学设置占道机动车停车泊位,严格控制道路机动车停车,逐步削减道路机动车停车规模,进一步完善建成区的机动车停车诱导设施,加快智能化泊车收费系统开发建设,提高停车管理信息化水平,减少寻找机动车停车位的无效交通,调节机动车停车需求时空分布的不均匀性,促使机动车停车设施利用均衡化。
(八)制定机动车停车费率调整政策。
由市物价局牵头,在综合考虑城市道路资源占用成本、交通结构调控成本、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成本和经营管理成本的基础上,按照城市中心区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室内的定价原则,分类确定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和公共机动车停车场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分类计时收费,做到应收尽收,要求2010年12月底前提出定价方案报市政府。
(九)加快示范机动车停车场项目建设进度,年内启动2-3个建设项目。
(十)引导建立行业协会。
由市建委负责,市民政局配合,引导建立西安机动车停车行业协会,搭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平台,指导机动车停车场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化经营,推动机动车停车产业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实行目标管理。
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涉及部门较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要求,以上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和牵头单位联系,提供必要资料,协助做好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在专门工作机构尚未明确的情况下,暂以原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建委)为工作落实的督办机构,各责任部门每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函告市机动车停车办,市机动车停车办要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开展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共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的落实进度。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落实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齐心协力,确保年底通过省住建厅、公安厅、发改委、物价局等部门的检查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