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设置方案注意问题
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

引言煤炭矿业权是指在煤矿区域内探矿、开采、经营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权益,是我国煤炭产业的核心要素。
为促进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制定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明确矿业权的归属和权责义务,保障合法权益的实现和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一、煤炭矿业权的种类根据煤炭矿业权的性质和用途,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探矿权探矿权是指探测、验证和评估煤炭矿藏储量和品质的权利。
探矿权的持有者可以在探矿区域内进行地质勘探和资源评估,获取有关煤炭矿藏的信息,并对进一步开采做出决策。
2. 开采权开采权是指煤炭矿业权持有者在探明的煤炭矿区域内进行矿石开采和煤炭生产的权利。
持有开采权的单位可以组织矿产资源的开采、加工和销售,实现煤炭矿业的经济效益。
3. 采矿权采矿权是指煤炭矿业权持有者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取得煤矿的生产许可证,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特定区域内进行煤矿开采和生产的权利。
4. 经营权经营权是指煤炭矿业权持有者在特定范围内经营煤炭矿产资源的权利。
持有经营权的单位可以从事煤炭运输、储存、销售等业务,并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相关业务的运营。
二、煤炭矿业权设置的程序和条件根据煤炭资源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煤炭矿业权的设置需要进行程序和条件的约定:1. 煤炭矿业权的设置程序(1)煤炭探矿权的设置程序: - 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向国家或地方煤炭主管部门递交探矿权申请书; - 审查批准:主管部门对探矿权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予以批准或者驳回; - 发放许可证:对于通过审查的探矿权申请,主管部门发放相应的探矿权许可证。
(2)煤炭开采权的设置程序: - 评估探矿成果:持有探矿权的单位需对探矿的结果进行评估和验证,确保矿藏的规模和品质符合开采的要求; - 申请开采:评估结果合格后,持有探矿权的单位可向主管部门申请开采权; - 审查批准:主管部门对开采权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予以批准或者驳回; - 发放许可证:对于通过审查的开采权申请,主管部门发放相应的开采权许可证。
矿山设计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矿山设计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一、地质设计部分:1、要把地质勘探报告看深、看透,对照图纸看清矿层赋存情况、结构、构造情况、围岩、夹层情况、剥离量和剥采比,以及储量和资源量情况,充分理解地质情况。
2、要把储量计算平面图看好,各剖面图看好,为开采境界圈定做准备。
3、开采境界圈定:将剖面图按采场要素、分台段做好,尤其有出入沟和坑线的时候,要把沟道位置在剖面图上投好,要注意边邦角情况。
4、注意剖面图和开采边坡是否垂直,如果不垂直应换算一下投影长度,再投到地质地形图上。
5、要注意端邦情况,看清储量计算平面图端邦位置,矿圈位置要与其尽量吻合。
6、要注意采场周围环境是否有居民区、高压线、铁路、公路等设施,应该留有安全距离的地方,应考虑留好,确保爆破安全。
7、做好分层平面图,将矿石、夹石界线投好,计算出矿石量,夹石量和剥采比,为做好“采剥进计计划”做准备。
8、注意所圈矿石量和地质勘探报告不要相差太多,一般应达到90%以上,如果相差太多,应注意说明理由。
二、矿山开采:1、合理确定第一开采水平标高,尽量减少削顶工程量,又要保证一年以上的可采矿量。
2、基建采准平盘的宽度和长度满足要求即可,不要做的过宽或过窄,一般25~30mm就可以了,采准长度满足挖掘机装车就可以了,不要做的太长。
3、第一个台段最好做成正常台段,初期采用单排孔,便于调整爆破参数,如果钻机钻孔深度可以,在采用较高段高时,应使平盘宽度也相应增加。
4、要认真计算爆破参数,确定合理的每米爆破出矿量或每孔爆破出矿量。
5、合理确定钻机生产能力,当前KQG-150型潜孔钻机,以每台班生产能力45m左右为宜(三个爆破钻孔),钻机计算后取大值整数,不设备用。
6、有条件的矿山,尽量配备液压碎石机,碎石机的冲击功要3500J 以上。
注意液压挖掘机底车的重量和碎石锤规格相匹配。
7、挖掘机斗容要选择适当,厢斗比要合理,挖掘机可不设备用。
8、尽量不造成矿山就一台主挖掘机的局面,以免影响矿山生产。
矿权设置方案

矿权设置方案1. 简介矿权设置是指在矿区内划定的不同矿权范围,以规定每个矿业权的具体边界和使用条件。
本文档将介绍矿权设置的方案及相关注意事项。
2. 目的矿权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地下资源,合理规划和利用矿产资源,提高资源的开发效率和经济效益。
通过科学合理地划定矿权范围,可以有效防止资源的过度开采,并保护周边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3. 流程为了设计一个科学合理的矿权设置方案,需要经过以下流程:3.1. 矿产资源评估首先需要进行矿产资源评估,了解矿区内的资源类型、质量、数量以及开采难度等信息。
通过评估矿产资源的价值和潜力,可以为矿权设置提供依据。
3.2. 矿权划定原则基于矿产资源评估的结果,确定矿权划定的原则和标准。
一般情况下,矿权划定的原则包括保护矿产资源、尊重土地使用权、保障环境安全等。
3.3. 矿权范围划定根据矿权划定的原则,对矿区进行划分,确定每个矿业权的具体边界。
在划定矿权范围时,需要充分考虑矿产资源的地质特征、分布情况以及开采的技术条件等因素。
3.4. 矿权使用条件约定根据矿权划定的范围,设定相应的使用条件,包括开采强度、开采方式、环境保护要求等。
使用条件的制定应综合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性和保护环境的需要。
4. 注意事项在进行矿权设置方案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4.1. 法律法规遵守矿权设置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划定矿权范围时需要参考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4.2. 公众参与矿权设置方案应该充分考虑公众利益,尊重生态环境和居民的权益。
在方案设计过程中,应该进行公众参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3. 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在划定矿权范围和制定使用条件时,应该注重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矿权设置应该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以实现资源的长期可持续利用。
5. 结论矿权设置方案是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科学合理地划定矿权范围和使用条件,可以保护地下资源,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设计方案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公众利益以及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等因素,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查中的要素分析

( 1 . Re s o u r c e Ev a l u a t i o n De p a r t me n t ,Ch i n a Ge o l o g i c a l S u r v e y,B e i j i n g 1 0 0 0 3 7 ,Ch i n a:
2 . Te c h n i c a l Gu i d a n c e Ce n t e r f o r Mi n e r a l Re s o u r c e s Ex p l o r a t i o n,
Mi n i s t r y o f L a n d a n d Re s o u r c e s ,B e i j i n g 1 0 0 0 1 1 ,Ch i n a )
Ab s t r a c t : Th i s p a p e r b a s e d o n t h e a p p r a i s a l wo r k i n g o f Mi n e r a l Pr o p e r t i e s S e t t i n g Pl a n f o r 7 8 p i e c e s o f Mo n o b l o c k Ex p l o r a t i o n Ar e a s ,a c c o r d i n g t o t h e e x i s t i n g mi n e r a l p r o p e r t i e s ma n a g e me n t r e g u l a t i o n s , e l a b o r a t e s a n d a n a l y s e s a s p e c t s o f mi n e r a l p r o p e r t y s e t t i n g i n f o u n d a t i o n ,c o mp l i a n c e a n d r e a l i z a b i l i t y, s u mma r i z e s a n d r e f i n e s a p p r a i s a l e l e me n t s o f M i n e r a l P r o p e r t i e s S e t t i n g P l a n ,p r o p o s e s t h e c o mp u t e r
河北省矿业权设置方案讲解幻灯片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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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产资源概况 介绍成矿区带划分和资源潜力状况。
探明矿种、矿产地、资源储量情况。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采矿种、 占用资源储量、矿山企业、生产规模、 主要矿产品产量。 ❖ 矿业经济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 ❖ 《矿产资源法》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108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
二、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原则
❖ 在充分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已有地质资料和已 设矿业权的基础上,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区域地质成矿条件和矿产资源分布规律,统 筹考虑矿业权设置。要做到依据充分、布局 合理、符合规划、市场需求、环境许可、效 益明显、切实可行、满足设置矿业权的基本 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矿业权设置的科学 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已设布局不合理的矿 业权,要提出逐步调整和整合的建议。
❖ 法人单位依据成矿地质条件、物化遥异常、 已有采矿权矿体周边及深部矿产赋存资料, 符合探矿权设置条件的可以申报探矿权,纳 入区域性探矿权设置方案。
❖ 资源整合、拟调整矿区范围、灭失矿产地经 核实尚有开采价值的和具备设置采矿权条件 的尚未开采的矿产地,地质工作程度未达规 定的详查(普查)程度,拟进行补充勘查的, 可纳入探矿权设置方案。
❖ 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动态管理,滚动修编。 根据已进行的地质勘查工作进展情况,矿山 开采利用情况,涉及勘查区域、矿区范围变 化的和新增的矿业权,由省厅组织适时修编。
矿业权基本问题探讨

矿业权基本问题探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矿业行业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而矿业权问题的探讨则成为了矿业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围绕矿业权基本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旨在提供有益的见解和建议。
一、矿业权的定义与历史矿业权是指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和利用的权利。
它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基础上,通过法定程序授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的排他性权利。
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矿业权的管理制度不尽相同,但总体上均经历了从无序开发到有序管理的发展过程。
在我国,矿业权的取得、转让、终止等均需依法进行。
二、矿业权基本问题分析1、矿业权出让方式单一目前,我国矿业权的出让主要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有偿方式。
虽然这种方式能够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企业在拍卖中成功竞得矿业权后,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按时缴纳出让金,导致资源无法得到合理配置。
矿业权的转让是矿业权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转让过程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
例如,一些企业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矿业权后,私下进行违规转让,导致国家资源流失。
3、矿业权监管制度不完善矿业权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也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一方面,监管部门对矿业权的出让、转让等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另一方面,对矿业企业的生产活动监管不力,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
三、解决方案探讨1、丰富矿业权出让方式针对当前矿业权出让方式单一的问题,可以尝试丰富出让方式,引入更多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出让手段。
例如,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引入竞争性谈判、合作经营等灵活多样的出让方式,以满足不同企业的实际需求。
同时,应加大对出让方式的监管力度,确保出让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为规范矿业权转让市场,需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
一方面,应加强对矿业权转让过程的监管,防止违规操作;另一方面,应建立完善的矿业权价值评估体系,以客观地反映矿业权的价值,防止国家资源流失。
矿权(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要点

专家审查要点1.方案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国土资发〔2011〕55号文件附件)的要求2.文、图、表是否内容一致3.方案编制区域概况。
是否清晰反映了编制区域地理位置、范围(拐点坐标)、面积、交通、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地质工作情况、地质特征、资源储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等内容4.方案编制区域是否涉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成矿地质条件的地区,专家论证结果5.矿业权区块划分是否合理6.与矿产资源规划、整装勘查实施方案、其他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进行了有效衔接是否对确定设置的探矿权采矿权的数量、布局、位置、范围等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论证7.矿业权设置方案结论。
是否对设置的探矿权采矿权数量、位置、范围、面积、拐点坐标、标高、资源储量等进行描述,结论是否合理,符合政策规定8.保障措施。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是否从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等方面制订了保障矿业权设置方案实施的措施,措施是否符合实际,可操作执行9.表格。
矿业权设置方案基本情况、已设探矿权采矿权、拟设探矿权采矿权是否用表格表示清楚,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有关数据是否真实合理,数据年份是否合乎要求10.附图。
是否清楚展示地理要素、地质矿产要素、地质勘查程度、已设探矿权采矿权名称和范围、拟设探矿权采矿权名称(或编号)和范围、探矿权采矿权整合的范围等基本信息。
图面是否已附表形式简要列出已设和拟设探矿权采矿权名称基本信息;要素信息是否清晰明了11.信息化的要求。
方案文本和附图附表是否满足矿业权设置方案信息化管理要求,能否与“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报部备案的方案的合规性审查要点1.方案电子报盘数据是否经过系统检查。
2.材料是否齐全(应包含报备的函、方案文本及附图附表各3份、方案编制说明及相关电子文档)3.方案是否经过论证。
包括方案是否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是否进行论证,相关图件资料是否齐备;是否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
4. 方案是否经过专家审查,有无专家审查意见及审查专家名单。
矿业权设置方案要求内容

矿业权设置方案要求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既是新设探矿权、采矿权的依据也是已设探矿权、采矿权扩大勘查区块、扩大矿区围的依据,同时也是对已有布局不合理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整合的重要依据。
对已有矿山“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编制整合方案,要参照此“要求”执行。
没有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不能设置探矿权、采矿权和调整勘查区块或矿区围。
一、编制原则编制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编制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要分析和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趋势,遵循国家产业政策,考虑当地的经济社会条件,按照“适当超前,留有余地”的原则,安排、设置探矿权、采矿权。
(二)科学设置,合理布局,统筹安排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要根据区域地质条件、成矿规律、矿床赋存状态、开采条件,矿石品位及其变化规律、共伴生矿产的合理开发利用、不同矿体的合理开发顺序等,科学规划设置;要统筹考虑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
(三)规模开发,集约发展要在充分收集已有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矿区自然界限和构造、矿体赋存状况以及目前国外的开采技术经济水平、矿区的水、电、路布局,考虑国家建设的产能布局要求,按照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矿业权数量、规模和服务年限,能集中规模开发的不能人为分设矿业权,避免大矿小开。
(四)推进技术进步编制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要考虑技术进步与矿业发展的关系,落实科学发展观。
分析现有的技术、管理现状,鼓励采用先进找矿理论、找矿方法以及采、选技术工艺,禁止采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方法,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采矿权设置方案编制不能违背国家法规和产业政策,应严格遵守地质矿产勘查规、矿山建设设计规、采矿、选矿的各种技术标准。
(六)保护环境、保障安全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编制要充分考虑将来的矿业活动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分析论证对当地植被、水源、大气和自然景观的破坏程度和恢复治理的可能性,避免出现严重的地质环境灾害,同时要充分考虑矿山安全以及地表建筑物安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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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矿业权设置方案关注问题
一、现状与设置问题
1、已过期采矿权,但未注销,应怎么设置矿业权?过期保留截止时间?
答:对于现状矿业权库中已过期的采矿权,在未经上下一致明确注销清理手续的前提下,为保证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顺利编制,减少与上级矿业权库的纠结,在本方案中一律采用拟保留,备注栏内标注“到期待清理”。
2、总量控制矿种要进行专题论证,由谁组织论证,专家怎么聘得,论证内容?
答:总量控制矿种应按照国家和省对市县下达的区域开发利用控制量统筹设置总量控制的采矿权。
矿业权总量控制要求按照省、市、县矿产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要报请国土资源厅开发利用处申请对总量控制采矿权设置的专题论证。
3、同一个区块,已经转为采矿权,但数据库中仍存在详查、勘探时期的多个探矿权,是否都需要在矿业权现状、矿业权拟设文、表、图中表现,增加图幅容量?
答:同一区块内在现状矿业权库中同时存在的矿业权,同类矿种保留新登记矿业权;不同矿种存在叠加关系的注销过期矿业权(建议以2009年12月31日为划分日期,2010年之后过期的矿业权建议依
然保留,待核实后清理);在同一区片内同类矿种探矿权与采矿权同时存在,已属探转采,取消探矿权。
方案编制中文、图、表按照上述情况对应表述。
方案说明中要进行处置矿业权实例和方法的专项说明。
4、整装勘查区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原封不动的搬进来,那么矿业权图面号是否也要一致?
答:原封不动,矿权图号以已报批设置方案原图号。
5、对于小型矿山其最低开发规模和服务年限是否一定匹配?
答:按照本市、县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执行。
6、对于本次资源整合矿山,其原矿区范围是否上图?
答:现状图中应全面显示未整合的现状(以矿业权证为单元),明确整合为一个矿山的要按照整合后作为整合(新拟设)范围编号、配置图、表和报盘成果。
7、对于已到期的两权价款项目是否上图,若上图其范围内是否可以设置与其主攻矿种不同的矿业权?
答:已发证到期的两权价款使用费勘查项目按照第一条同比处理。
未发证的两权价款使用费项目参照已下发的“厅两权价款使用费勘查项目表”,表内项目全部按照新拟设设置,不在表内的项目可列明报请厅开发利用处请示处置办法。
方案中明确保留和新拟设的两权价款勘查项目区内不得重叠设置其他矿业权。
8、已注销的矿业权是否上图?
答:矿业权库中不存在的已注销矿业权不需要上图,根据第一条中明确保留的矿业权必须按照现状进行上图。
9、拟设置的探矿权有没有面积限制?
答:拟设置探矿权必须按照探矿权管理要求和矿种勘查规范执行进行设置,面积不得小于最小区块单元。
10、附表缺数据查错不通过的:已设探矿权表中缺预测资源储量,此错误是否不可忽略?已设采矿权中缺实际产能,部分缺服务年限和占用资源量,拟设探矿权表中缺现有勘查程度和风险类别,拟设采矿权表中缺涉及开采总量控制矿种?
答:应进一步收集资料补充,未达到探矿提交储量阶段的应进行地质专业研究进行储量预测,采矿权实际产能建议不要以当年产能填写,应进行数年度阶段的加权平均计算或者调查后趋势分析填写。
服务年限按照设计进行填写,占用资源量必须调查填写。
拟设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勘查程度、风险类别必须认真收集资料如实进行填写;
采矿权中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缺栏问题可具体问题具体沟通。
11、对于不属于市县发证的零星分散矿种(铁、铜等)是否可以纳入设置方案?
答:在本市县辖区内的所有矿种,除已完成并获得国家批准的五个整装勘查区涉及的矿业权外,其余全部属本次方案纳入设置内容。
12、对于省厅发证已设矿业权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县级设置方案是否存在调整?对于已设矿业权坐标范围有交叉的如何处理(省级发
答:对于区内省厅发证的矿业权,除已完成并获得国家批准的五个整装勘查区涉及的矿业权外,其余现状矿业权均可以在方案中提出保留、整合、扩区和调整建议,但在方案文本和说明中应诠释理由,最终核准权在发证权限机关---省国土资源厅。
13、耐火粘土矿(非高铝粘土矿)可否设置探矿权?
答:国家已批准的整装勘查区内原则上不再重复设置,其他区域应根据矿业权设置条件,在方案中可以作为铝土矿划分探矿权区块。
14、二类矿产采矿权设置,上午宋院长讲得经过前期踏勘,大致了解即可设置矿业权?三类矿产是否必须有简测报告方可设置采矿权?是否详查(包括)以上可直接设置采矿权?
答:三类矿业权可以经过前期踏勘、在方案文本和文本说明中说明设置的合理性即可进入方案设置。
二类矿种新拟设采矿权必须在已查明并经储量评审备案的矿产地内。
详查(包括)以上可直接设置探矿权在本方案中可以考虑设置探转采。
15、已结题的两权价款项目,没有成果或成果不好,怎么处理?矿权已注销,作为空白区?
答:两权价款探矿权的注销由国土资源厅专项处置确定,本方案无权自行作为注销处置,未注销区块不能作为空白区。
16、已经备案,证未办下来,属于已设探矿权还是属于拟设探矿
答:属新拟设探矿权。
17、此次未列入矿业权设置方案中,在以后的几年中,出现新的矿权是否可以继续补录?
答:下一次修编,时间不确定。
18、如果以后两权价款解体后,市县级是否还可以设置新的矿权?
答:留待下次修编时确定。
19、本区内整装勘查区未有方案编制,本次方案编制任务量过大,有什么具体要求或目标?
答:除已批准的国家级整装勘查矿业权方案外,其余未编制的无论省级整装勘查区还是国家级规划矿山内的矿业权方案设置,要求全部进入本次市、县级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中同时编制、同时审查。
20、对于面积达不到设置探矿权的两类矿产,无风险或低风险是否可以设置成采矿权(零星);若不能设置是否可以作报告备案后再纳入县级设置方案?
答:必须符合市县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规模。
二、数据库、软件及报盘问题
1、数据库中数据录入有误,如服务年限为零,拐点坐标与新发证坐标存在出入?
答:数据库报盘成果要求完全符合报盘成果的自检要求。
2、厅里收集来的矿业权登记数据库探矿权有62个,采矿权192个,与报盘软件连接后,调采矿权库中探矿权60个,采矿权173个,少了很多,这种问题如何解决最方便?
答:没有最方便的解决方法,需要两库对比。
少了那几个,多了那几个,查找原因并说明。
3、从厅里收集来的矿业权登记数据库中的坐标系统,1代表54坐标,2代表80坐标,是否需要都转为80坐标后导入数据库?这个坐标是谁来转?有没有不转也能入库的方法?
答:需要转为80坐标,通过厅信息中心或各地县市测绘部门,没有不转也能入库的方法。
4、软件问题:(1)主矿种分类不全,如缺少钾硼页岩矿、硬质粘土矿、高铝粘土矿。
(2)经纬度与直角坐标的换算,导致出现相邻的两区重叠交叉的现象。
(3)区域坐标超设置方案边界的问题。
答:具体问题具体交流。
5、与省厅数据库衔接问题:
A、省厅数据库为原来的矿权人,现已变更,发了新的采矿证,以谁为准?是否两者都要上表上图?
答:以新证为准保留一个。
B、省厅数据库如何提供?
答:与开发处联系。
C、报盘是以县级为单位录入,还是以市级为单位录入?
答:以市级为单位录入,扩权县以县级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