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核电厂首批高级操纵员的审查

合集下载

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

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

附件 2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全范围模拟机考试,根据《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等有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实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核电厂操纵人员取照和执照转移考试中的模拟机考试,换照考试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资审委”)负责:(一)组织审查新建核电厂首批操纵人员取照考试模拟机试题;(二)组织审查新建核电厂首批操纵人员考试用模拟机的适用性;(三)审查模拟机考试考官资格;(四)审查模拟机考试过程文件。

核电厂操纵人员考评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厂考委会”)负责本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和审查模拟机考试试题;(二)根据模拟机考试需求,安排合格且数量充足的考官;(三)提前公布考生分组及模拟机考试安排;(四)确保模拟机的性能满足考试要求;(五)组织模拟机考试的实施与监督。

第二章考试准备第四条电厂考委会应制定考试准备计划,保障考试需要的人员和资源,应提前2周公布考试计划和考生名单,同时告知核电行业主管部门及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条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凡是与模拟机考试相关的人员、文件及实施过程等必须严格保密,保密要求见附录一。

第六条电厂考委会成立试题开发小组、考评组,并保障一定数量的考试支持人员。

相关人员的资格与职责见附录二。

第七条考试用全范围模拟机应能真实、全面反映核电厂参考机组的实际情况,因变更而导致的不一致应满足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模拟机性能具体要求参见附录三。

新建核电厂首次考试用模拟机应通过资审委组织的审查,审查报告应作为操纵人员资格审查的支持性文件。

第八条模拟机大厅和远程停堆站(备用停堆站)应配置与参考机组相同的受控文件,如运行规程、管理程序、核事故应急预案、严重事故管理导则、运行流程图、技术规格书等,如果部分文件在模拟机培训和考试期间不使用可以考虑不配置,相应文件的摆放也应尽可能同参考机组。

关于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岗位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岗位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岗位管理的通知国家核安全局文件国核安发[2010]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岗位管理的通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各核电厂营运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岗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国家核安全局对同一营运单位中操纵相同设计核电厂反应堆的操纵人员执照实行统一管理。

二、直接操纵核反应堆控制系统的值长和操纵人员按运行岗位人员管理,应持有《高级操纵员执照》或《操纵员执照》;模拟机教员和相关法规或安全分析报告要求的其他持照岗位可持有《高级操纵员执照》(非运行岗位)或《操纵员执照》(非运行岗位)。

值长应持有《高级操纵员执照》,且至少应有4000小时作为《操纵员执照》持有人员或1500小时作为《高级操纵员执照》持有人员在核电厂运行的经历。

持有《高级操纵员执照》或《操纵员执照》的人员每12个月在运行岗位值班时间不得少于400小时,其中每6个月在运行岗位值班时间不得少于150小时。

三、核电厂的每个运行值中应至少有一名值长。

对于同时运行一座反应堆以上的,运行值高级操纵员人数至少应比运行的反应堆数多一人。

四、《高级操纵员执照》或《操纵员执照》持有人员同级别转移至不同营运单位并准备运行不同设计核电厂反应堆的,应由拟聘营运单位向国家核安全局提出申请,并满足以下要求:(一)已完成拟聘营运单位操纵人员培训大纲规定的相应培训,且成绩合格;(二)通过拟聘营运单位组织的差异性笔试、模拟机考试和口试;(三)在拟聘营运单位相同岗位监护下,参与拟聘营运单位运行值班不少于100小时。

对于转移至不同营运单位运行相同设计核电厂反应堆的,需满足上述(一)、(三)两项的相关要求;对于转移至同一营运单位并运行不同设计核电厂反应堆的,需满足上述(二)、(三)两项的相关要求。

核电厂运行操纵人员培养

核电厂运行操纵人员培养

核电厂运行操纵人员培养摘要:核电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也是各种技术路线、组织结构和经济利益的矛盾结合体。

当前核电行业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核电新项目的上马,新技术、新厂址、新人员构成给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核电站的“掌舵人”——核电站操纵员,在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正因为工作的特殊性,国家对核电站主控室操纵员的素质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核电厂操纵人员是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的集合。

该文围绕操纵人员的培养工作展开,详细论述我国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对核电站操纵人员培养工作的要求,针对当前形势下核电站操纵人员培养现状,提出新建核电站操纵人员培养解决方案。

关键词:核电厂;操纵人员;培养核电厂是集高科技、核安全风险和多学科于一体,培训要求极其复杂,培训的工作量相当大,而核电厂操纵人员的培训更是培训周期长、培训投入大。

核电项目发展需要关键岗位人员培养的同步跟进,尤其是核电厂操纵人员的培养。

核安全法规对装料前操纵人员数量和资质都有明确要求,再加上操纵人员培养周期长,因此操纵人员的培养规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目前国内持照人员的数量不足以满足新建核电厂操纵人员配备的需求,一般国内新建电厂操纵员通过引进持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者培养,操纵员通过培养国内其他类型电厂人员、应届毕业生等来配备。

一、操纵员来源及培养方式1、核电厂应届毕业生及其他类型电厂人员培养成首批操纵员。

新建核电厂根据《核动力厂人员的招聘、培训和授权》(核安全导则 HAD 103/05-2013)要求反应堆操纵员( RO)应有3 年运行部门的工作经验,其中 2 年是在核动力厂工作,并有 6个月是在所在核电厂工作。

根据新建核电厂经验,在本厂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前提下(如全范围模拟机可用)可委托运行核电厂按照该厂《操纵员培训大纲》进行委托培训。

返回本厂后,对可等效课程进行等效,完成本厂《操纵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其他培训内容,方可参加本厂操纵员取照考试。

核电厂操纵人员的执照考核标准

核电厂操纵人员的执照考核标准

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资格要求 (2)5 考核方式和范围 (3)6 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4)7 未合格者的再考核 (5)附录A 压水堆核电厂基础理论 (7)附录B 压水堆核电厂的主要系统和设备 (22)附录C 压水堆核电厂的仪表、控制和保护 (42)附录D 与压水堆核电厂相关的核安全法规、核安全、技术规格书、运行管理、工业安全及应急 (51)附录E 压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笔试试题结构 (60)附录F 压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试范围 (61)附录G 压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试判分标准 (65)附录H 重水堆核电厂基础理论 (67)附录I 重水堆核电厂的主要系统和设备 (82)附录J 重水堆核电厂的仪表、控制和保护 (96)附录K 与重水堆核电厂相关的核安全法规、核安全、技术规格书、运行管理、工业安全及应急 (104)附录L 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笔试试题结构 (112)附录M 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试范围 (113)附录N 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模拟机考核判分标准 (116)前言本标准代替EJ1043-1996《核电厂操纵员执照考核标准》。

本标准与EJ1043-1996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a)操纵人员申请换发新执照时,除进行模拟机考试外,要求增加口试;b)对压水堆核电厂基础理论的内容重新分类、细化;c)增加了对压水堆核电厂的蒸汽旁路排放系统、主蒸汽管道系统、辅助给水系统、安全壳隔离和喷淋系统等内容的考核要求;d)增加了压水堆核电厂模拟机考试总的要求,删去了原标准中的故障列举;e)增加了重水堆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的内容与要求。

关于优化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管理的建议

关于优化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管理的建议
TECHNOLOGY AND INFORMATION
管理与信息化
关于优化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管理的建议
宋琼 李乐成 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辽宁 大连 116000
摘 要 介绍了我国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管理及监管现状,并分析了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了目前存在的问 题,提出了完善法规标准、优化“非运行岗位”转“运行岗位”的换照申请流程、加强监管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 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管理
(2)关于“非运行岗位”转“运行岗位”的问题。 HAD103/05规定“持有《高级操纵员执照》(非运行岗位)或 《操纵员执照》(非运行岗位)人员欲转至运行岗位,应向国家
核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换照申请,并通过模拟机考试和口试”。 根据核电厂的实际情况,运行人员由于职位晋升、人员
交流等原因,需进行岗位转换。但部分“非运行岗位”人员与 “运行岗位”人员所需知识储备和技能水平要求相似,若严格 按照导则和标准的规定执行,进行岗位转换则需要重新提出换 照申请,增加了执照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定了核设施操纵人员应 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 条例》及一些部门规章、核安全导则、程序等文件规定了运行 执照岗位的范围,并对执照申请和延续申请所需培训考核、授 权管理、运行业绩等各方面做出严格要求。例如:核安全导则 《核动力厂人员的招聘、培训和授权》(HAD103/05-2013)规 定“核动力厂的运行岗位指被授权可以直接操纵核反应堆控制 系统的操纵人员所在岗位”。能源行业标准《核电厂操纵人员 执照考核》(NB/T20257-2013)明确了“运行岗位为持有操纵 员、高级操纵员执照并在主控室值班的岗位”。
笔者以多年来对操纵人员考核监督及岗位信息核查工作的 实践为基础,对我国现有操纵人员资格管理规定进行了梳理, 发现部分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及现行办法与核电厂实 际情况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并提出优化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 管理的建议[1]。

论述核电厂建设审批流程与核安全许可制度

论述核电厂建设审批流程与核安全许可制度

论述核电厂建设审批流程与核安全许可制度一、引言安全问题可以说是困扰核电发展最大的命脉,一旦发生重大核电事故,对于一个国家的核电战略将产生毁灭性的打击。

从历史上来看,欧洲和美国的核电战略都曾由于核电事故造成长期停滞。

美国更是因为三里岛事件,在30年时间内没有建过一座核电站,日本也为福岛核事故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二、核电厂的审批流程一个核电厂建设主要分成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前期工作,要完成项目选址、初步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等;第二阶段为项目准备阶段,要完成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招标、主要设备订货及采购等;第三阶段为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生产准备等;第四阶段为竣工验收阶段。

三、关于核设施安全许可制度由国家核安全局依法颁发核设施安全许可证件就是核设施安全许可制度的具体实施。

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制定和批准颁发核设施安全许可证件,许可证件包括:(1)核设施建造许可证;(2)核设施运行许可证;(3)核设施操纵员执照;(4)其他需要批准的文件。

四、核电厂建设五个阶段的安全许可由国家核安全局归口对核电厂从选厂、建造直至商业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核安全监督管理,使核设施的运营者遵守核安全法规、履行许可证要求的审批程序。

为了发展核电和防止核污染,中国设立了国家核安全局,制订和颁布了《民用核设施管理条例》和一系列核安全法规。

其中,HAF001/01《核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是实行核安全监怪管理和许可证的审查、评定、批准、颁发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程序文件。

该文件规定了核电工程在厂址选择、建造、调试、运行、退役五个主要阶段中,都由国家核安全局归口施行核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核安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

具体的审批流程如下:1.核电厂选址阶段。

厂址审批程序和要求核电厂建造申请者必须在6个月前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核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关厂址安全内容的文件和环境影响的申请报告。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中有要求,其要旨是评价核电厂在运行工况和事故工况下和在该厂址的综合影响下,不致构成对职工和居民不可接受的后果。

中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

中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操纵员执照》或《高级操纵员执照》的人员方可操纵核 电厂反应堆控制系统。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高级操纵员执照》的人员方可指导他人操纵核电厂反应 堆控制系统。
第二十六条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高级操纵员执照》的人员方可担任核电厂 正、副值长和运行部主任的职务。
第二十七条 核电厂每个运行值班中必须至少有三人以上的持照人员,其中至少应 有一个持有核电厂《高级操纵员执照》。
(二)核电厂建造许可证:审评核电厂的设计原则以便就核电厂建成后是否能安全 运行得出结论。
(三)核电厂首次装料批准书:确定核电厂是否按认可的设计建成,是否符合核安 全法规要求,是否已达到要求的质量并有完整合格的质量保证记录。
四、核电厂运行许可证:确定试运行的结果是否与设计一致并确定修订过的运行工 况和运行限值和条件。
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中用下列用语的定义为:
ê
PDF 文件以 "PDF 制作工厂" 试用版创建
国电信息系列
国电法规
许可证件 为允许进行有关核电厂在厂址选择、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等特定活动,由国家 核安全局等部门颁发的书面批准文件。 许可证件申请者 为了进行核电厂的厂址选择、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等方面的特定活动而申请正 式授予执照的单位。 厂址选择 为核电厂选择合适厂址定点的过程,包括对有关的设计基准进行必要的评价和确 定。
国电信息系列
ïçèéóðìóðï
国电法规
ïçèéóðìóðï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 二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申请的审查、评定和批准 以及许可证件的颁发。《条例》第二条所列的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研究堆、实验 堆等可按照本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的实践与思考一个有效的、科学的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核电厂管理部门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通过学习,循序渐进地逐步接近目标,最终帮助企业培养高素质、高质量的操纵人员队伍。

本文旨在通过总结福清核电厂过去6年的操纵人员的执照考核经验,剖析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工作的架构及管理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本行业的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工作水平献策。

张莉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操纵人员水平直接影响到核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对核电厂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作用。

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是鉴定操纵人员知识水平的执照资格考试,它具有考核类别特殊、取照人员需要经历长期严格的培训等特征。

操纵人员执照考试方式多样、考核过程复杂,在执照考核期间需要以严肃的考试纪律进行约束,各类文件需描述准确,符合监管要求、法规规定以及本电厂的程序要求。

现状分析为了保证核电站执照考核工作能以有效及有章可循的方式开展,福清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遵循国家核安全法规规定以及国家能源标准,根据国家能源局以及核安全法规内容模式和思路,借鉴核电同行成熟的管理经验,结合核电厂自身的特点建立了执照考核相关的管理程序以及工作标准。

随着国家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相关法规及制度的日益细化与修改完善,提高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工作完成效率及质量、推动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成为了核电厂开展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工作关注的重点;此外,福清核电厂的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操纵人员考评委员会委员及考官的兼职性质所导致的计划调整承担操纵人员执照考核考试工作的考评委委员及考官皆为兼职,执行考试任务同时也要承担重要的电厂生产相关任务,其本职工作的安排影响到考试计划的实施,导致考试计划不得不经常性的进行调整。

考官行为准则不明确执照考核标准对考官的资质要求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考官考试期间的行为规范没有细化。

支持部门间的责任分工不清晰、沟通不足操纵人员执照考核计划执行过程中,培训部门与其他支持部门由于责任分工不清晰、沟通不足导致执照考核执行过程不顺或受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考 核 ,由国家 核安 全局 负 责监督 、核准 并 颁发
相 应执 照 。
上述 法 规 分 别 是 1 8 9 6年 和 1 9 9 3年 发 布
的。 目前我 国 国情 和核 电发展 形 势都 已发 生 了 巨大 的变 化 ,且 上述 文件 均是 较高 层 次 的法律 法规 ,缺 少下 层 的管 理细则 和 实施 细 则 , 因此
高级操 纵 员 依据 截 至 2 0 0 8年 底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批 准 建
其方 可操 纵或 指导 他人 操纵 核 电厂 控制 系统 。 HA O 1《 F 0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民 用 核 设 施 安 全监督 管 理 条 例》 ( 下 简 称 《 例》 , 以 条 ) H F 0 / 1《 例 》 实 施 细 则 之 一 《 电 厂 A 0 10 条 核
速 发展 。
线 ,承担 重要 的核 安全 责任 ,同 家核 安 全局
依 法 向具 备 相关 资质 的人 员颁 发核 电厂操 纵 员 或高级 操纵 员 ( 下通称 操 纵人 员 )执 照, 以
3 可 能存 在 的 问 题
( ) 新 建 核 电 速 度 导 致 缺 乏 足 够 的合 格 1
20 年 第 3 09 期
No. 3. 2 (9 0 }

核 安 全
Nu la ae ce r S ft y
i j ¨ 熬 蠹耱鬻 鬻
新 建 核 电 厂 首 批 高 级 操 纵 员 的 审 查
张 弛 ,周丽敏 ,李 娟 ,杨 堤
( 境 保 护 部 核 与 辐 射 安 全 中心 ,北 京 10 8 ) 环 0 0 2



Nu l ar o e Saf y et
以上 数 据 尚未 包 括几 年 后 将 可 能 开 始 运 行
的 A 10 P 0 0型 、E R型 和 高 温 气 冷 堆 核 电 厂 和 P 20 0 9年 及 以后 批 准 建 造 的 M3 0型 核 电 机 组 , 1 而从 上 世 纪 8 0年 代 开 始核 电厂 的建 造 起 至 今 , 我 国一 共 投 入 运 行 的 各 类 型 核 电机 组 共 计 1 1 台 ,从 数量 来 看 ,未 来 几 年投 入 运行 的机 组 将 超过 过 去 2 0多年 的总 和 。
年份 2 1 2 1 2 1 2 1 2 1 合计 0 0 0 I 0 2 0 3 04
3 3 5 3 1 6
《 例实施 细 则 之 一—— 附 件 一 核 电 厂 操 纵 人 条 员执 照 颁 发 和 管 理 程 序 》 等 相 关 核 安 全 法 律
法规文 件对 操纵 人 员 的管理 加 以规 定 。其 中对
在操 纵人员 的管理 上存 在一 些认 识模 糊 和难 以 处 理 的问题 ,影 响 了监 管工 作 和核 电厂 运行 安 全 。在 当前 我 国核 电建设 已迈 入 快 车道 的情 况 下 ,安 全问题 日益 引发公 众关 注 的情 况 下 ,相
招聘 、培 训情 况 的审查 中 ,发 现 了一些 可 能 存 在 的问题 。本 文针 对新 建核 电厂 首 批 高级 操 纵 员 的资格 提 出了个人 认 识 ,并就 可 能会 出现 的 缺 少合 格且 具有 实 际运行 经验 的高级 操 纵员 的
摘 要 : 目前 我 国新 建 了一 大批 核 电厂 ,针 对核 电厂首 次 装料 时首批 高级操 纵 员的
审 查 中可能存 在 的 问题 给 出了一 些建议 。 关键 词 :核 电厂 ;首批 ; 高级操 纵 员 ;审 查
1 前 言
最近几 年 在对新 建 核 电厂 初步 安 全 分析 报 告 的审 查 中 ,特 别是 对操 纵员 和高 级 操纵 员 的
核 安 全法 规 H F 0 / 1 0 《 电厂 操 纵 A 0 10 / 1 核 人 员 执 照颁 发 和 管 理 程 序 》 5 2条 “ 照 ¨的 . 执
的失效 、暂 停 和 吊 销 ” 中 指 出 “ 照 持 有 者 执
离 开 本职 工 作 岗位 超 过 6个月 时 ,原 有执 照 自 行 失效 ” 。依 据 该 法 规 ,在 上 述 的 情 况 下 持 照 的操纵 人 员 离 开 操 纵 员 岗位 而 从 事 其 他 工 作 ,
问题 ,提 出相应 的建 议 。
2 操 纵 员 的相 关 要 求
操 纵员 ,特 别是 高级 操纵 员 是 核 电厂 中最 为重 要的 岗位 之一 ,其 站在 电厂 运 行安 全 的第

关监 管部 门更 应加 强 监管 ,通 过释 法 和发 布下
层细 则等 手段 解决 将来 可 能存 在 的影 响核 电厂 运 行安 全 的 问题 。以确 保我 国核 电可持 续 的快
安全许 可证件 的 申请和颁 发》 和 HA O 1 O / 1 F 0 / 1O
造 的 M30型核 电厂及 其 预 计 的建 造 速 度 ,可 1
以总结 出未 来几 年 将 首 次装 料 的 M 1 3 0型核 电
机组 数 目。
表 1 21 0 0年 2 1 投 入 运 行 的 机 组 数 量 0 4年
其 执 照在 离 开 6个 月后 就会 自动 失 效 ,这 样 到 装料 时 这 些人 员 不 再 是 操 纵 人 员 而 持 照 上 岗 , 由此 也 会影 响到 装料 运 行所 需 的最少 操 纵 人 员 数量 。 对 此 电 厂 提 出 了 “ 岗 ” 的 概 念 , 即 在 返 不超 过 半年 的时 间里 ,如返 回到原 操 纵 人 员 岗
操 况 、
培 训考核 和 工作 经历 等要 求 ;在政 府 监 督管 理 方 面指 出 ,由核 电 主管部 门或 其委 托 单 位 负责

投 入 运 行 的机 组 数 量 2
6一
2 0 年 第 3期 09
NO. 3. 20 9 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