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公布的16起事件
受限空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受限空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一、九·一八事故九·一八事故是指沈阳市奉天县(今沈阳市铁西区)于1931年9月18日发生的,被认为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开端。
这是一起受限空间下的典型事故案例,对中日两国产生了深远影响。
事故起因是日本在奉天县的南关铁路爆破,以制造虚假的袭击事件为借口,发动对奉天的全面进攻。
由于奉天县地理位置特殊,受限空间导致中国军队在面对日军进攻时无法有效展开防御。
九·一八事故在受限空间下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中国军队在没有足够时间和空间准备的情况下,无法有效抵抗日军的进攻,最终导致日军取得胜利,中日两国关系急剧恶化。
二、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是指1986年4月26日发生在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核事故。
该事故导致了大规模的辐射泄露,造成了重大的环境和人身伤害。
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位于乌克兰与白俄罗斯边境,被认为是受限空间下的典型事故案例。
核电站的建筑和设施由于设计上的缺陷,导致了核反应堆的爆炸,释放出大量辐射物质。
周边地区的居民无法及时撤离,受到了不可逆转的辐射伤害。
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严重影响也与受限空间有关。
事故发生地点附近有着大片的农田和森林,这些环境被严重污染,对当地的生态系统和农业产生了长期的影响。
三、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事故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事故是指2003年2月1日发生在美国的一起航天飞机事故。
这是一次受限空间下的典型事故案例,造成了航天飞机及机组成员的彻底毁灭。
事故发生在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的返航过程中,航天飞机的热防护瓦斯被从外部飞来的脱落的泡沫击中,导致了瓦斯层的损坏。
这在受限空间内是难以修复的,最终导致了整个航天飞机的解体和坠毁。
这次事故的教训是在受限空间内需要严格考虑各种可能的外界因素,并进行充分的准备和预防。
在空间受限的情况下,任何小的失误都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综上所述,受限空间下的典型事故案例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教训。
在受限空间中,应该加强事前的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中国核安全管理

(续) HAD101/07《核电厂厂址查勘》 (1989年国家核安全局发布) HAD101/08《滨河核电厂厂址设计基准洪水的确定》 (1989年国家核安全局发布) HAD101/09《滨海核电厂厂址设计基准洪水的确定》 (1990年国家核安全局发布) HAD101/10《核电厂厂址选择的极端气象事件》 (1991年国家核安全局发布) HAD101/11《核电厂设计基准热带气旋》 (1991年国家核安全局发布) HAD101/12《核电厂的地基安全问题》 (1990年国家核安全局发布)
核动力厂系列包括3个规定和一个附件: HAF101《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 (1991年国家核安全局发布) HAF102《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2004年国家核安全局发布) HAF103《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 (2004年国家核安全局发布) HAF103/01《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 堆管理》
核 动 力 厂
通 用
研 究 堆
核 燃 料 循 环 设 施
放 射 性 废 物 管 理
核 燃 料 管 制
民 用 核 安 全 设 备 监 督 管 理
放 射 性 物 质 运 输 管 理
射 线放 装射 置性 放同 射位 防素 护与 条 例
通用系列包括了2个条例、3个实施细则、4个实 施细则附件和1个规定:
二、中国的核安全法规体系
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分为宪法、法律、法规和 部门规章四个层次,其中法律层次的文件由人民 代表大会制定,法规层次的文件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核安全局可制定有关的部门规章。在核安全 的法律法规方面,目前可划入法律层次的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止法》,但此法律远 远不能覆盖核安全管理的主要方面,因而我国的 核安全管理在法律层次的基础上尚不完备(根据 各国实践,应制定核安全法或原子能法等)。
HAD(核安全导则)

HAD(核安全导则)HAD(HAF的实施细则和标准,推荐执行,相似技术和标准等须证实达到要求)HAD101-01核电厂厂址选择中的地震问题(1994年修订)HAD101-02核电厂厂址选择的大气弥散问题(1987年11月20日)HAD 101-03《核电厂厂址选择及评价的人口分布问题》(1987年7月11日)HAD101-04核电厂厂址选择的外部人为事件(1989年11月28日)HAD101-05核电厂厂址选择中的放射性物质水力弥散问题(1991年4月26日)HAD101-06核电厂厂址选择与水文地质的关系(1991年4月26日)HAD101-07核电厂厂址查勘(1989年11月28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HAD101-08滨河核电厂厂址设计基准洪水的确定(1989年7月12日)HAD101-09滨海核电厂厂址设计基准洪水的确定(1990年5月19.)HAD101-10核电厂厂址选择的极端气象事件(不包括热带气旋)...HAD101-11核电厂设计基准热带气旋(1991年4月26日国家核安...HAD101-12核电厂的地基安全问题(1990年2月20日国家核安全...HAD102-01核电厂设计总的安全原则(1989年7月12日国家核安...HAD102-02核电厂的抗震设计与鉴定(1996年修订)_百度文库HAD102-03用于沸水堆、压水堆和压力管式反应堆的安全功能和部件分级(1986年10月30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04核电厂内部飞射物及其二次效应的防护(1986年10月30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05与核电厂设计有关的外部人为事件(1989年11月28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06核电厂反应堆安全壳系统的设计1990年5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07核电厂堆芯的安全设计(1989年7月12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102-08核电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有关系统(1989年4月13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09核电厂最终热阱及其直接有关的输热系统(1987年4月17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10核电厂保护系统及有关设施(1988年10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11-96 核电厂防火(1996年5月13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12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1990年5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102-13核电厂应急动力系统(1996年修订) HAD102-14核电厂安全有关仪表和控制系统(1988年10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15核电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1990年2月20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16核动力厂基于计算机的安全重要系统软件(2004年12月8日)HAD102-17 核动力厂安全评价与验证(2005年6月5日/7月1日)HAD103-01核动力厂运行限值和条件及运行规程(05年)(87年颁布,04年修订,05年1月1日执行)HAD103-02核电厂调试程序(1987年4月17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3-03核电厂堆芯和燃料管理(1989年11月28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103-04核电厂运行期间的辐射防护(1990年5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3-05核电厂人员的配备、招聘、培训和授权(1996年修订) HAD103-06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组织和安全运行管理HAD103-07核电厂在役检查(1988年10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3-08核电厂维修(1993年修订)HAD201-01研究堆安全分析报告的格式和内容(1996年12月1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202-01研究堆运行管理(1989年4月3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202-03研究堆的应用和修改(1996年12月1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202-04研究堆和临界装置退役(1992年4月18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202-05研究堆调试(2010年6月23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 202-06 研究堆维修、定期试验和检查(2010年6月23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301-01铀燃料加工设施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与内容(1991年7月24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301-02乏燃料贮存设施的设计(1998年7月10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 301-04 乏燃料贮存设施的安全评价(1998) HAD401-01核电厂放射性排出流和废物管理(1990年5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401-02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管理系统的设计(1997年1月1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 401-03 放射性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与运行(1997)HAD401-04放射性废物的分类(1998年7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 401-05 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选址(1998)HAD401-06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库选址(1998年7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501-01(低浓缩铀转换及元件制造厂核材料恒算).HAD 501-02 核设施实物保护(试行)HAD501-03核设施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国家核安全局2005年7月22日批准发布) HAD501-04(核设施出入口控制).(2008年9月1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501-05 (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2008年9月1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501-06核设施实物保护和核材料衡算与控制安全分析报告格式和内容(08年发布)HAD 501-07 核动力厂核材料衡算(2008年9月1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 002-01-2010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报批稿)HAD002-02地方政府对核动力厂的应急准备(1990年5月24日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批准发布)HAD002-03核事故辐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干预原则和水平(1991年4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HAD002-04核事故辐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导出干预水平(1991年4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HAD 002-05 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和响应(1992)HAD002-06研究堆应急计划和准备(1991年8月27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002-07-2010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报批稿) HAD003-01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1991年10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核辐射案例

核辐射案例
核辐射案例是指由于核事故或核武器爆炸等原因而产生的放射性物质的扩散,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以下是一些著名的核辐射案例:
1. 切尔诺贝利核事故(1986年):苏联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爆炸和火灾,释放了大量核能和放射性物质。
这次事故导致数十人当场死亡,数百人后来死亡,数千人受到辐射污染。
此外,大量的放射性物质在空气中扩散,超过30万人被迫疏散,造成了严重的环境破坏。
2. 福岛核事故(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在强烈地震和海啸的冲击下发生了严重的核泄漏事故。
大量的放射性物质被释放到大气中和大海里,导致福岛附近地区数百人死亡或失踪,更多人被迫疏散。
此外,农田、水源和海洋生态系统也受到严重破坏。
3. 半岛核试验(2006年-2017年):北朝鲜在这段时间内进行了多次核试验,导致放射性物质的扩散。
虽然具体的放射性影响难以确定,但这些核试验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并引发了许多国家对北朝鲜的制裁。
核辐射案例的严重性不仅在于其直接影响,还在于其长期的影响和后果。
放射性物质可能会导致癌症、基因突变、遗传疾病等长期健康问题,也会对环境造成持久的污染。
因此,预防核事故和加强核安全非常重要,以避免核辐射案例的发生。
核污染案例分析

核污染案例分析
一、切尔诺贝利核事故
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是迄今为止最严重的核事故之一,于1986
年4月26日发生在苏联(现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第
四座反应堆。
事故引发了大规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对周边地区和更远处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事故导致两名员工立即死亡,后续估计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在数百至数万之间。
此外,大量的放射性物质释放到大气中,并随着风向传播,波及了数十个国家。
事故周边区域被迫进行大规模疏散,约有30万人被迫离开家园。
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了长期而严重的影响。
受到辐射的人们面临着癌症、心血管系统疾病、甲状腺疾病等风险。
当地土壤和水源也被放射性物质污染,影响了农业和食品安全。
二、福岛核事故
福岛核事故发生于2011年3月11日,由于日本东北地区遭受
了9.0级地震和海啸的重击,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反应堆
受损。
在事故中,三座反应堆发生了熔毁,导致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
事故造成了3名员工死亡,很多人也面临着放射性辐射的影响。
周边区域的人们被迫被疏散,超过15万人被迫离开了家园。
福岛核事故对环境的影响较为严重。
放射性物质泄漏到大海中,
对生态系统造成了一定损害。
该地区的土壤和水源也受到了污染,影响了农业和水产业的发展。
此外,人们对核能的安全性和环境风险的担忧也进一步加剧。
以上两个案例显示了核污染对人类和环境造成的严重威胁。
这些事故对核能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世界各国都加强了核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重要性,以减少核能灾难的发生。
海洋污染核污染事件案例

海洋污染核污染事件案例
1. 切尔诺贝利核事故(1986年):发生在乌克兰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导致大规模的核辐射泄漏。
这一事件造成了数千人死亡、核辐射污染了数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并导致数千人长期健康问题。
2. 福岛核事故(2011年):日本东北地区发生了规模9级地震和海啸,导致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漏。
这一事件导致多个核反应堆熔毁,核辐射污染了大面积土地和海洋。
大量的放射性物质泄漏到海洋中,对海洋生物和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影响。
3. 马其顿废弃铀矿泄漏事件(1999年):位于马其顿共和国的泽卡尽头镇的废弃铀矿发生坍塌,导致大量放射性尘埃和水泄漏。
这一事件造成了数十人死亡,数百人受伤,并导致大量土地和水源受到长期污染。
4. 奈加拉瓜湖污染事件(2016年):位于尼加拉瓜的奈加拉瓜湖,发生了一起由开采金矿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在一次矿山泄漏事故中,大量有毒化学品和重金属进入湖水,导致湖水和附近地区的水源严重污染,威胁当地居民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健康。
5. 阿普卡污染事件(2013年):发生在越南的阿普卡镍采矿和冶炼工厂,导致大量化学物质和重金属进入附近的土壤和水源。
这一事件造成了大规模的环境污染,影响了当地居民的健康,并破坏了附近的农田和自然资源。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近期海洋生物或异物影响核电厂取水安全事件的通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近期海洋生物或异物影响核电厂取水安全事件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核安全局•【公布日期】2016.04.27•【文号】国核安发[2016]91号•【施行日期】2016.04.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正文关于近期海洋生物或异物影响核电厂取水安全事件的通报国核安发[2016]91号各核电厂营运单位:近期,我国核电厂发生了数起由于海洋生物或海洋异物堵塞取水系统从而影响取水安全的事件。
海洋生物或异物的堵塞可能导致机组的降功率乃至停堆,严重时甚至可能会对最终热阱的可用性构成威胁,需引起高度重视。
国家核安全局组织了相关调研,发现此类事件国内外都曾多次发生,而且近年来有增多趋势。
分析表明,此类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样的,有对海洋环境背景了解不充分的问题,有取水和过滤系统的设计问题,也有近些年海洋富氧化等原因产生的未曾预计的问题。
将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事件(见附件)印发给你们。
为做好类似事件的应对工作,我局对各核电厂营运单位提出如下建议:一、高度重视海洋生物或异物对海水系统特别是安全重要厂用水系统的影响,结合有关案例,分析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二、与有关单位合作,努力掌握海洋生物或异物的产生和运动规律,建立预警和预防机制;三、对取水和过滤系统可能存在的设计或建设问题加以改进,增强抵御海洋生物或异物的能力;四、定期对取水构筑物、系统和设备进行检查,做好日常维护、清理和清於等工作;五、完善应对海洋生物或异物堵塞取水系统的应对预案并加强演练,重点要放在保证安全重要厂用水系统的功能上。
附件:海洋生物或异物影响核电厂取水安全典型事件国家核安全局2016年4月27日。
经典的安全相关事故案例资料

经典的安全相关事故案例资料安全相关事故案例资料是指记录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意外事故和灾难性事件的资料。
这些资料是宝贵的,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因为它们可以让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更加认识到风险,加强安全管理。
以下是一些经典的安全相关事故案例资料。
1. 福岛核电站事故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了一系列严重的核事故。
这一事件导致了核泄漏,危及了周边的居民和环境,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起事故的原因有多种,其中包括天然灾害(海啸和地震)以及电站设计和管理上的缺陷。
这一事件引发了国际社会对核能安全的广泛关注和反思。
2. 挪威安德烈海上石油平台事故挪威安德烈海上石油平台发生于2019年,这一事故是因为一艘油轮与石油平台发生碰撞而导致的。
事故造成了平台的燃烧和沉没,造成了14人死亡。
这一事件引起了对海上石油钻探和生产方面的安全要求的再次关注,同时也凸显了管理和监管方面的不足。
3. 波音737 MAX空难事件2018年和2019年,两次波音737 MAX系列飞机的空难事故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
这两次事故造成了346人死亡。
调查结果表明,这些事故的原因是出现了飞机的安全缺陷,而且当时培训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也被揭示出来。
这一事件引起了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车公司等飞机制造商的重新考虑和改变飞机设计和培训方面的策略。
4. 美国三气泡航天飞机事故在1986年和2003年,两次美国航天局的三气泡航天飞机发生了灾难性的空难事故。
这些事故造成了14人死亡。
根据调查结果,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航天器的设计和制造有关,加上管理和项目运营方面的缺陷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这一事件让美国航空航天界深刻反思和改变相关方面的策略和方法。
总结来看,安全相关事故案例资料对于各行各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资料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到风险,加强安全管理,从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当然,在吸取教训的基础上,我们还需要在管理和监管方面不断加强力度,不断完善法规和标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人员素质,全面提升行业和企业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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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核电厂人员行为导致的典型运行事件一、多个核电厂人员违反程序误操作导致的运行事件1.宁德核电厂现场操作人员误开阀门导致排气烟囱总β活度短时超化学技术规范限值运行事件2016年8月30日,宁德核电厂4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
现场操作人员跟踪硼回收系统(TEP)除气器(4TEP002DZ)状态时,发现除气器压力偏高,在未通知主控人员且无操作指令的情况下,未依据泄压操作程序开启排含氢废气隔离阀(4TEP430VY),而是凭经验在辅助控制室两次错误开启排含氧废气隔离阀(4TEP426VA),导致含氢废气排向废气处理系统(TEG)含氧子系统,经TEG风机进入核辅助厂房通风系统烟囱,触发烟囱排气低量程惰性气体β活度一级、二级报警,违反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中关于特殊排放的安全承诺。
事件发生后,当班值违规补写临时操作指令单,且营运单位并未在第一时间向我局或地区监督站报告该事件,事件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2.宁德核电厂化学人员取样错误导致稳压器液相硼浓度失去定期监测的运行事件2016年9月6日,宁德核电厂2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
在进行核取样系统阀门内漏处理过程中,隔离经理查询最近一次稳压器液相定期取样记录时,发现稳压器液相取样阀近期无开启记录。
经进一步查询得知,自2016年8月15日,稳压器液相取样阀无开启记录。
经查,化学人员在进行取样过程中,开启了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除盐床取样阀,导致稳压器液相硼浓度取样错误,自2016年8月15日后失去定期监测,违反了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排查发现,1、4号机组也存在稳压器液相硼浓度失去定期监测的类似问题。
3.阳江核电厂调试人员误操作公用机组防火分区风门动作按钮导致已运行机组碘排风回路不可用的运行事件2016年5月25日,阳江核电厂3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4号机组处于热态功能试验准备阶段。
调试人员在进行4号机组安全壳环廊通风系统(DVW)逻辑试验时,因未遵守多机组相互影响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未经核实情况下,主观认为3、4号机组之间的数字化仪控系统(DCS)通讯没有建立,通过4号机组主控操作公用机组防火分区风门动作按钮(8SFZ520KG)发出关闭指令,导致3号机组碘排风回路风门关闭,碘排风回路全部不可用,产生DVW随机第一组I0,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4.宁德核电厂维修人员误拔通讯柜光纤插头导致电站计算机信息和控制系统(KIC)不可用的运行事件2016年5月1日,宁德核电厂3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
工作人员在处理主控制室系统(KCS)A列通讯柜Ⅱ系CPU(COM-A-Ⅱ系)与堆芯监测机柜B系CPU通讯故障时,由于工作文件包不完善、重复工作过程验证失效及风险分析不足等原因,在插拔Ⅱ系光纤插头进行故障定位过程中,误拔临近的I系CPU光纤插头,导致4个操纵员站及A列安全级显示单元操作功能丧失,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5.防城港核电厂操纵人员误操作防火分区风门动作按钮导致DVW碘排风回路全部不可用的运行事件2016年4月25日,防城港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
由于计划准备不充分、调试人员未执票作业、操纵员缺乏质疑的态度及试验程序不完善等原因,在执行1号机组防火挡板关闭能力及关闭指示灯试验过程中,1、2号机组核辅助厂房通风系统(DVN)和2号机组DVW部分防火挡板未预期正常关闭,主控操纵人员在未经机组长同意情况下,仅与调试人员简单沟通后,错误的通过防火分区风门动作按钮(9SFZ520KG)发出关闭指令,1号机组DVW系统回路阀门关闭,导致碘排风回路全部不可用,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6.岭澳核电厂维修人员漏拆接线导致主控制室空调系统(DVC)碘回路不可用的运行事件2016年4月2日,岭澳核电厂2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
机械专业人员持工作票对风门(L2DVC066VAF)进行维修,为了独立进行该风门的功能验证,要求仪控人员配合拆除其他相关风门接线。
由于现场空间狭窄,且存在视觉盲区,仪控人员在工作中漏拆接线,导致在模拟风门关闭信号时,DVC系统风门(040/160/061/066VAF)意外关闭,碘回路不可用,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二、多个核电厂人员误碰导致的运行事件7.田湾核电站搭设脚手架人员误碰汽轮机调节油系统泄油阀触发停堆的运行事件2016年9月11日,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处于满功率运行模式。
在二回路现场大修准备工作中,承包商搭设脚手架人员误碰汽轮机调节油系统泄油阀(2MAX30AA502),触发甩负荷信号,机组降功率至40%FP。
随后现场操纵员关闭该泄油阀,调节油压恢复,汽轮机主调节阀开启,随即引起主蒸汽压力迅速降低,触发“二回路主蒸汽管线破口(AA14)”停堆保护信号,反应堆自动停堆。
8.防城港核电厂清洁人员误碰主蒸汽隔离阀触发停堆的运行事件2016年8月4日,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完成50%FP功率平台的调试试验,在按计划升功率过程中,因前期多个核岛厂房未最终移交、风险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评估不到位、技术交底不充分、工作票授权时限存在不足等原因,清洁人员对主蒸汽隔离阀(2VVP001VV)所在区域进行清洁时,误碰阀门的“关”限位开关,导致阀门关闭,引发1号蒸汽发生器蒸汽流量下降、压力升高、水位下降,相继出现蒸汽发生器低水位信号和汽水失配信号,两个信号叠加触发自动停堆保护信号,反应堆自动停堆。
9.昌江核电厂操纵员误点击蒸汽凝汽器排放系统(GCT-C)阀门转换按钮导致控制棒落棒的运行事件2016年7月29日,昌江核电厂2号机组处于热停堆模式。
在拆除主蒸汽管线调试用临时压力仪表过程中,操纵员根据工作票要求将GCT-C阀门置于手动全关状态,由于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原因,操纵员误点击GCT-C阀门转换按钮,导致GCT-C阀门转变为自动控制状态。
在投运主蒸汽管线压力仪表后,仪表读数大幅上升,GCT-C阀门开启,相继出现一回路平均温度低低信号和主蒸汽流量高信号,两个信号叠加触发安全注入系统动作,控制棒全部落入堆底。
10.宁德核电厂运行人员误碰48V直流电源系统配电盘开关产生多个随机第一组I0的运行事件2016年6月14日,宁德核电厂4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
在按计划解除隔离操作时,由于未严格执行关键敏感区域的工作要求、开关设计缺陷等原因,运行人员误碰身后48V直流电源系统配电盘按钮,造成配电开关跳闸,380V应急交流系统(LLD)失去控制电源,由LLD母线供电的电动阀无法按要求动作,导致产生低压安注系统一列不可用、至少一个参与高压安注直接注入功能的阀门不可用、至少一个参与安注双端注入功能的阀门不可用、一列安全壳喷淋系统(EAS)不可用、EAS系统氢氧化钠注入回路、安全壳隔离阀不可用和防误稀释的一个通道不可用等多个随机I0,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11.阳江核电厂检修人员误碰DVC碘回路入口风门动作机构导致碘过滤功能不可用的运行事件2016年4月13日,阳江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
在执行DVC系统检修时,由于未按工作指令要求检修、现场空间狭小及防护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工作负责人在攀爬过程中误碰DVC系统碘回路入口风门(DVC089VAF)动作机构,风门关闭,DVC系统碘过滤功能全部不可用,人为产生第一组I0,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12.防城港核电厂施工人员打磨、焊接作业误触发多个感烟探测器报警导致DVW碘排风回路全部不可用的运行事件2016年1月19日,防城港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2号机组处于安装、调试阶段。
施工人员在对2号机组连接厂房进行打磨、焊接作业时,由于施工人员作业不规范、风险分析不充分、隔离防护措施不当及防火区完整性管理不足等原因,导致粉尘扩散至相邻的1号机组核辅助厂房,触发火灾探测系统多个感烟探测器报警,导致DVW防火阀关闭,DVW碘排风回路全部不可用,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三、经验反馈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运行事件13.福清核电厂DVC碘过滤器回路风机动力电缆接线错误导致碘过滤器回路不可用的运行事件2015年8月,我局印发《关于2015年度上半年核电厂建造和调试质量事件与问题的通报》(国核安函〔2016〕76号),对核电厂发生多起电缆未端接或接线错误导致系统不可用事件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营运单位加强排查和经验反馈工作。
2016年8月23日,福清核电厂2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
工作人员执行DVC系统碘吸附器性能试验过程中,碘过滤器回路风量不能达到要求,经检查发现碘过滤器回路风机动力电缆接线错误,且碘过滤器回路不可用时间超出运行技术规范规定的3天维修期限。
14.昌江核电厂调试设计变更未及时经验反馈至2号机组导致停堆的运行事件2016年6月24日,昌江核电厂2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
因1号机组调试期间设计变更未及时经验反馈至2号机组、DCS供货商对主给水窄量程流量表超量程质量位设置了上限和下限触发等原因,在功率由15%FP升至30%FP过程中,主给水窄量程流量表超出主给水流量表量程上限,产生主给水流量信号质量位信号,触发蒸汽发生器主给水流量低信号,叠加核功率大于30%FP信号,导致反应堆自动停堆。
15.红沿河核电厂运行人员操作不当导致一回路压力超出“压力和温度运行许可图”(P-T图)范围的运行事件2016年2月24日,红沿河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余热排出系统冷却正常停堆(NS/RRA)模式。
操纵员在执行定期试验(T1LHS001)中停运了一台余热排出系统(RRA)泵(H1RRA001PO),但试验结束后未恢复其运行,且未反馈相关人员。
在后续的一回路灭汽腔后快速冷却降温过程中,操纵员在风险分析不充分的情况下启动H1RRA001PO,导致一回路冷却速率过大,水体积收缩,一回路压力快速下降,超出P-T图范围约46秒,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16.宁德核电厂施工人员多次误碰阀门传动钢缆导致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日用燃油罐排空的运行事件2016年1月14日,宁德核电厂4号机组处于维修停堆模式。
由于阀门传动钢缆布置设计存在缺陷、作业前风险分析及辨识不足、作业空间狭小、现场风险防护措施以及经验反馈不到位等原因,施工人员误碰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日用燃油罐(LHP102BA)排油阀传动钢缆,排油阀开启,导致日用燃油罐排空,应急柴油机组不可用。
调查发现,宁德核电厂曾多次发生误碰排油阀传动钢缆导致日用燃油罐排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