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婚姻法律师免费咨询:一方“躲着”不出现怎么离婚?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没有法定理由怎么离婚?
老婆多久不回家可以起诉离婚

老婆多久不回家可以起诉离婚许多夫妻可能在刚开始结婚的时候感情比较好,形影不离,如胶似漆,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感情就变淡了,甚至为了不想见到对方长时间的不回家,那么老婆多久不回家可以起诉离婚?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老婆多久不回家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没有时间限制,所以不管老婆多久没回家,随时都可以起诉离婚。
二、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 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2) 户口本;(3) 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4) 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
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调解的结果有3种:(1) 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 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 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
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诉讼离婚中的律师费是多少目前,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异,因此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的收费也有所差异。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上广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
同时,由于每个律师的资质不同,办案经验不同,同一地区的不同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也会有所差异。
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去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去怎么办一般来说当受案法院正常送达传票后,对方当事人不出庭的,法院可再次传唤,如经两次以上正常传唤程序,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仍然拒不出席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并且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因为准备的不充分,也没有达到规定的诉讼离婚的标准,法官即使调解无效了,最终也是不会准许夫妻离婚的。
这就会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那要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去怎么办呢?有的人之后因为不想离婚了,在开庭的时候就不去,下文中小编就来告诉你如何处理这类情况。
1、依法通知被告应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
第十条规定“因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而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按下列方式处理:(一)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二)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上述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在原告起诉和被告答辨时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
对恶意缺席的被告,法院可以依法要求其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然后向其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与否不影响送达的法律效力。
对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若用《民诉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采用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对一方以下落不明起诉离婚的案件,要把查明对方当事人是否确属下落不明作为案件审理的重点,因为查清该事实是确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的关键。
诉讼中对原告提交的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据,因无法质证,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
审判人员应根据这类案件的特殊性,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除调查核实原告提供的证据外,还应当调查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因为一方当事人若非下落不明,其一定会和近亲属保持联系。
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可以判决吗

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可以判决吗起诉离婚是我国离婚的两种方式之一,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在符合婚姻法的规定时,就可以通过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离婚。
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会通知双方出席审理,那么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可以判决吗?下面由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起诉离婚可以不到场吗《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以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陈述自己的意见为原则,在当事人能够表达自己意思的情况下,出庭应诉是离婚案件当事人的义务,不能仅由诉讼代理人进行代理。
同时,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也规定,原告在经传票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结合这两条法律规定来看,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签收法院的开庭传票后,如果确实有无法到庭的客观事由,应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即可依法延期处理。
没有特殊情况或者有特殊情况而事先又未提出书面意见,那么可以按撤诉处理。
二、在我国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最少多久能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找不到人也可以离婚。
此时,有两种情况要区别对待。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离婚的程序不一样。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1、向法院申请对方死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离婚诉讼,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1)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法院立案。
(2)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3)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充证据,进一步认定: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对方。
离婚能不能缺席判决

离婚能不能缺席判决离婚能否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是民事案件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案件应当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判决必须依法生效。
而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是否可以缺席判决呢?答案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经过适当的法律程序,被告未到庭或者未在法庭上提出答辩意见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放弃答辩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被告人民法院已经送达起诉状或者传票但未到庭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异议)接受起诉,但仍应当做出裁判。
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一方未到庭参加诉讼或者未提出答辩意见,法院则可以缺席判决。
但需注意,如果被告方有法定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应当另行安排开庭时间,等待被告到庭或者根据被告的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及时出庭应诉。
简要注释如下:离婚案件:指夫妻一方申请离婚的案件。
民事案件:涉及民间纠纷的案件。
人民法院:是中国共产党的司法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作出裁判、判决和决定。
法律程序: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答辩意见:被告对起诉状的回应意见。
法庭:人民法院开展诉讼活动以及受理诉讼案件的场所。
起诉状:起诉书的简称,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文书。
传票: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出庭应诉的文书。
理由:被告未到庭的原因。
正当理由:依法应当允许的理由。
法定正当理由: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
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国的一部基本法律,以保护婚姻自由和家庭利益为宗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中国的一部基本法律,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基础法律。
3. 裁判:指人民法院对案件所作的判决或者裁定。
4. 判决:对民事案件所做的法律裁定。
结论:在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一方未到庭参加诉讼或者未提出答辩意见,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被告方有法定正当理由未到庭,则法院应当另行安排开庭时间,等待被告到庭或者根据被告的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及时出庭应诉。
离婚不出庭书面意见书的写法

离婚不出庭书面意见书的写法在现实生活中,针对离婚所产生的财产纠纷等问题,当事人一方往往会选择提起诉讼方式来进行解决,那么你知道离婚不出庭书面意见书怎么写吗?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不出庭书面意见书怎么写起诉离婚时,对方能不出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
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
在一方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况下,应对有关的争议法律关系作出怎样的处理,为解决这些问题,在西方国家,形成了缺席判决主义与单方辩论主义两种代表性的缺席判决制度模式。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
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无故不出庭有什么后果离婚诉讼原告不出庭的,按照自动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不到庭法院会判离婚吗对于诉讼离婚,一般也是双方共同出庭,但是不出庭并不代表法院就不能审判离婚案件。
我国法律规定了缺席判决制度。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
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情况

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情况虽然冷静期的条例已经颁布了,但是也还有很多小伙伴没有仔细的看过。
一、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1、离婚冷静期规定
(1)离婚过程: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
(2)同时在场:当满了冷静期的时间之后,需要双方同时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若是一方未到场则视为撤回申请。
(3)30天的算法:冷静期的时间是工作日,并不算上节假日的,遇上节假日顺延。
2、一方不想离婚就不能离
(1)若是两人在提出离婚申请的30天内,夫妻中有人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申请,那么两人就不能离婚了。
(2)所以在为期30天的冷静期里,若是有一方不配合离婚,那么就无法离婚,那么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么好好过日子。
3、离婚需要去两次民政局
(1)从2021年开始,离婚需要两人去民政局两次,一次申请离婚,一次共同领取离婚证。
(2)申请离婚之日起30天后,可以领取离婚证。
逾期或者是不一起去领取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二、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情况
1、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适用于协议离婚,不受诉讼离婚的限制。
2、因此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和平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以上就是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情况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帮助到你。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失踪)怎么起诉离婚一、关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如郑某和徐某在甲地结婚,后郑某到乙地居住。
现郑某欲离婚,但无法联系到徐某。
乙地法院不予受理,理由是无法通知徐某,要求郑某向婚姻登记地法院起诉,但徐某离开甲地已经一年多,郑某无法找到他。
那么,郑某应如何起诉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徐某离开住所地已超过了一年,因此郑某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起诉后,如果仍找不到徐某,郑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告送达起诉书。
如果徐某不应诉,法院据此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84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130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关于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离婚问题如张某和杨某结婚后,张某下落不明已二年,杨某独自抚养着孩子,为了尽快结束这场不幸的婚姻,杨某不打算按照先宣告失踪或死亡后提起离婚的方式,而希望按照直接起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公民夫妇间一方没有音讯另一方申请离婚的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与家庭断绝通讯关系已满两年的,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可判决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离婚:……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新婚姻法 离婚条件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
199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施行,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婚姻关系,建立了民事婚姻制度,从此取代了宗法制度。
本法对婚姻的建立、维持和破坏
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成为构建安定婚姻关系、保护夫妻双方利益的有力法律保障。
本法中
离婚的条件及其处理程序如下:
一、离婚条件
1.双方一方或者双方均同意离婚的。
即依据夫妻双方意愿,在婚姻法的规定下,可以
自愿离婚。
2.夫妻一方有下列行为,另一方请求离婚的:(1)严重虐待对方,情节严重的;(2)恶意出走,两年未回家的;(3)有重大政治反动行为的;(4)犯有重罪,被判处有期徒
刑或者无期徒刑的;(5)严重滥用酒精或者毒品,给家庭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的;(6)发
生精神病的;(7)性生活残疾的;(8)其他违反婚姻家庭法的。
二、离婚程序
1.立案审理。
当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时,原告必须提供有关证据来证明本人起诉的
情况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2.调解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法院在立案前应该把夫妻有关当事人
召集一起,说服他们厘清问题,维持和谐家庭关系,达成和解协议,慎重评估解决的方法
和后果,并在不影响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保障离婚诉讼的正当性。
3.审判程序。
如果离婚诉讼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应当进入最后的审判程序,法院应当
依法审判,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重要提示
关于离婚的有关规定,本法尽量贴近实际,保证双方的权益,夫妻双方要慎重考虑,
平时也要相互尊重,及时解决家庭矛盾,维护家庭的和谐,促进夫妻友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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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躲着”不出现怎么离婚?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没有法定理由怎么离婚?
来源:法妞问答简介:
在我国,诉讼离婚本来就是一大老难题,没有法定理由,首次起诉离婚都要被驳回。
如果一方“躲着”不出现,不接法院电话,不接收诉讼材料,想让法院判决离婚更是难上加难。
恰好,近期又有一起这样的离婚案,法院大胆判决离婚了。
趁热打铁,赶紧给大家总结几个促使法院判决离婚的实务技巧。
普法:
一、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
判决离婚的理由有很多种,我把它们分法定离婚事由和酌定离婚事由。
法定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
出现这五种情况,法院无论如何都要判离婚的。
酌定离婚事由有很多,基本都规定在93年的司法解释里,潜规则就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
反正要判离婚,总能找到理由的。
为什么要提这个?
因为离婚诉讼很特别,几乎所有案件都可以申请再审,只有个别几个类型的案件不能再审,离婚案件就是其中一个。
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判决生效后,谁也不能申请法院再审,要求法院改判不准予离婚或恢复婚姻关系,即使存在严重事实认定错误或贪赃枉法。
所以,一旦有人躲着不出现,法院不敢轻易判离婚。
就拿近期缺席判离婚的案件来说,当初是女方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发现转移财产,休庭后第5天就撤诉。
我们代理男方接着起诉离婚,女方躲着不出现。
开庭结束时,法官还嘀咕着可能不敢判离婚,怕对方来闹访。
我觉得,对方上次已表明感情破裂,是转移财产东窗事发才撤诉的。
法官说,关键人家的撤诉了,或许人家想挽回感情呢?
这是法官普遍的心态,只要让他酌情判离婚的,他都不敢判,生怕摊上事。
真正触动法官敢判离婚是因为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只有法定情形,法官才不怕担责。
因此,首次起诉离婚有没有法定理由,决定法官敢不敢判离婚。
如果没有法定理由,即使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官也未必敢判。
二、没有法定理由怎么办?
没有法定理由怎么办?这个问题确实很头疼。
但可以创造法定理由,或创造接近法定离婚事由的理由。
重婚、同居、家暴、吸毒、虐待、遗弃,这些理由都不用想,不可能主动揽上这些事。
唯一可以考虑的就是分居两年和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需要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而且还要先有一个宣告失踪的诉讼程序,公告期要3个月。
如果不是一开始就真的失踪,没有报案寻人,不可能再走这样的程序。
而且大部分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不是真的下落不明,而是对方躲着不出现。
因此,只有分居两年是可以真正主动创造出来的。
比如,可以在起诉前就搬到外面住。
很多人在第一次起诉时不注意,在诉状中或法庭调查时没有讲到感情不和的分居时间。
可能分居的时间才1-3个月,大家不以为然。
正因为大家不以为然,如一方提出这个事实,对方一般不会否认。
这个经双方确认的事实,在下次离婚时就发挥作用了。
从第一次起诉时就开始分居,经过第一次诉状公告和第二次判决公告共4个月,再加上普通程序6个月,第一次离婚就经历10-12个月了。
再过6个月起诉离婚,又经历2个月公告,6个月的审限,怎么也凑够分居两年了。
如果一开始不这么做,后续对方继续躲着不出现,这个婚可能会离不掉。
特别技巧
1.不提财产分割
2.缺席判决离婚的案件,一般不要提财产分割,只提离婚和孩子抚养两个诉求。
这是经过无数次诉讼得出的经验,很多时候法官想判离婚,也会要求你撤回财产分割的诉求。
这是因为一方不出现,双方的财产状况究竟是怎样的,难以查明。
一方已经“被”离婚了,最后财产也被侵吞,法院很容易摊上事。
2.庭审时重点突出法定离婚事由
我们千万别以为对方不出庭,你主张什么事实,法官都会认可。
一般而言,法官会对双方的感情状况细节问得更仔细,用以判断当事人是否撒谎。
如果当事人毫无准备,对生活、感情细节支支吾吾,法官可能会认为这个当事人隐瞒着不少事情,尤其是不是他本身是过错方。
而作为律师,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提供能证明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证据,并在庭审中引起法官对该事实的重视。
否则,开完庭后法官先入为主认为不能判离婚,连书面代理词和证据都不仔细看。
3.庭后要提交理据充分的书面意见
在我看来,庭后书面意见相当重要,主要作用有两个:
第一,运用证明充分论述符合离婚的法定事由。
第二,打消法官非法律因素的疑虑。
为了引起法官重视书面意见,可以在庭审发表观点时就先口头这样表达:
为了不占用法庭宝贵的时间,在法庭上针对是否感情破裂的问题简要发表X 点意见,庭后提交详细的书面意见。
第一,根据某某证据可以证实原告在XX年XX月XX日已搬到某地方居住;
第二,根据某某证据(如短信来往)可证实双方经常吵架,谈及离婚,感情不和。
第三,根据上次离婚的庭审笔录,双方承认感情不和,在XX时候就已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