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_房产_契税等课件
【培训教材】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培训讲稿PPT

▪ 纳税义务开始时间: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 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 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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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近几年一些地区和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过快、乱占滥用土地的现象仍然严重,这与土地 保有成本过低有直接关系。为了抑制投资过热, 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中央针对当前土地管理 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出台 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通 过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加大对建设用地的税收调 节力度,提高土地使用成本,以抑制建设用地的 过度扩张。为了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完善城 镇土地使用税税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 的建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 行条例》进行了修订,并重新予以公布,规定从 2007年的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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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相关税收政策
▪ 征税范围 ▪ 纳税人 ▪ 计税依据 ▪ 单位税额 ▪ 纳税期限 ▪ 纳税地点 ▪ 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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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
▪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 (一)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 ▪ (二)非设区的市、县城、建制镇的人民政府所
在地; ▪ (三)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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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税额标准太低,条例规定每平方米土地的年 税额最高只有10元,最低仅为0.2元,这个税额标 准与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极为紧缺的现状是 不相适应的,与近年来日益攀升的地价水平也是 极不相适应的,导致这个税种的调节作用没有全 面发挥。
• 二是城镇土地使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征税,造 成内外资企业用地成本的差异,不利于不同经济 类型的企业共同协调发展,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公 平竞争的原则。因此,有必要对原《城镇土地使 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培训课件

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 租金收入 计征的, 称为从租 计征。
房产的租金收入, 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出租房产使用权取 得的报酬,包括货 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房产出租的,以 房产租金收入为房 产税的计税依据。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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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 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 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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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发展历程
1949年 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
与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1973年简化税制,把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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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发展历程
1
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主要针对的是经 营性的住房,并且是到2002年才开始严格执行
2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征 收范围限于城镇更加广泛,包括了非经营 性用房和自住性住房。
,保留税种只对房管部门、个人、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征收 1984年改革工商税制,国家决定恢复征收房地产税,将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
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
日起施行,适用于国内单位和个人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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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发展历程
免税规定
国发[1986]9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城镇土地使用税_房产_契税等课件(PPT31页)

注: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住房,税率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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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 定。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 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 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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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契税征收管理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 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 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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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是以城市、县城、建制 镇、工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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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税种 作用: 1)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
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差收
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 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2
二、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 屋的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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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二)从租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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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为5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 许减除30%后余值计税,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 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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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 卖的行为,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 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最新契税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对租赁土地的如何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
2006年4月3日财税【2006】56号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 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建设用地、但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 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实 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指以无偿使用、 有偿使用等方式占用集体土地、并在土地上 进行生产经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契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 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和《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有关问题解释 的通知》(国税函[2006]844号)的有关规定,公 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 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 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 行为,不征收契税。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应该由主管地税机关征收还是 由项目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 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 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 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税也应由土地所在地的 税务机关征收。
三、土地使用税案例解析
案例1: 某供热企业房产原值8000万元,占用土地 10000平方米。2009年全年经营收入9000 万元,其中向居民供热收入300万元,无法 准确划分向居民供热的生产用房。该企业所 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30元/平方米。 请计算2009年该企业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 税?
第章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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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某企业经营用房原值为1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20%后的 余值计税。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1000×(1—20%)×1.2% = 9.6 (万元)
【例2】某公司出租房屋5间,年租金收入50 000元,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50 000×12% =6 000 (元)
重庆
上海
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上海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 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关于房产税方面,《意见》也强调,要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 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 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 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 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 仅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不论区域内土地的性质)
③ 地税按年负责征收,全额进入地方财政的收入
—按年计算,分期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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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内容
纳税人
①拥有土地使用 权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
②实际使用人和 代管人;
③土地使用权共 有的,共有各方 都是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率
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 矿区内属于 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 土地
大城市:
• C1l.i5c—k t3o0a元dd/mT2ext •中C等lick城t市o a:dd Text • 1C.l2ic—k 2to4元ad/dmT2ext •小C城lick市t:o add Text •0C.9li—ck1t8o元ad/md 2Text •县C城lick、t建o a制dd镇T、ex工t 矿区 0.6——12元/m2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 39页)

• 该运动员应缴纳契税 =80×3%=2.4(万元)。
• 例2: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 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 格为200 000元,将另一套 两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 处一室住房,并支付给丙换 房差价款60 000元。试计算 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 的契税(假定税率为4%)。 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表8.3 城镇土地使用税定额税率表
级别 大城市
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 (元)
50万人 以上
1.5~30 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中等城 市城市
小城市
20~50 万
20万以
1.5~30 0.9~18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 其计算公式为: •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 [例8.6]某企业2004年度共计拥有土地65 000平方米,
• 契税实行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 幅度税率。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在3%~5%的幅度税率规 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以适应不同地区纳税人的负担水平和调 控房地产交易的市场价格。
三、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计税依据。 •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 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的确定也有 所不同。
以外汇结算的,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 人民币计算。
• 例1:某省体育器材公司于 2006年10月向本省某运动员 奖励住宅一套,市场价格80 万元。该运动员随后以70万 元的价格将奖励住宅出售, 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 算该运动员应缴纳的契税。 解:(1)以获奖方式承 受土地、房屋权属,应当征 收契税;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课件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课件1. 引言本课件将介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知识。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种地方税,主要用于调控房地产市场和城镇土地的合理利用。
本课件将先介绍房产税的基本概念和作用,然后介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信息。
2. 房产税2.1 房产税的定义房产税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对个人或单位拥有的房地产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收。
房产税是一种间接税,主要通过税收的方式来对房地产进行调节。
2.2 房产税的作用房产税的主要作用包括:•调节房地产市场:通过增加房产税的税率,可以降低对房地产的投资热情,从而起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
•资源配置:房产税可以通过税收的方式来对房地产进行调节,使得资源得以合理配置,避免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或过冷的情况。
•补充财政收入:房产税作为一种税收,也可以为政府提供财政收入,用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公共设施的建设。
2.3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单一税率征收:即对所有房地产征收同一比例的税率,不论房地产的面积、地理位置和使用情况。
•差别化税率征收:根据房地产的面积、地理位置、使用情况等因素设定不同的税率,以此来调节房地产市场。
•阶梯式税率征收:根据房地产的价值设定不同的税率,即价值越高的房地产税率越高,以此来鼓励房地产的合理利用。
3. 城镇土地使用税3.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定义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对个人或单位使用城镇土地所得的收益征税的一种税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种直接税,主要通过税收的方式来调节城镇土地的合理利用。
3.2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作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作用包括:•调控城市土地使用:通过增加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可以降低对城市土地的过度使用,从而起到调控城市土地的作用。
•资源配置: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通过税收的方式来对土地使用进行调节,使得资源得以合理配置,避免城市土地过度利用和浪费。
•补充财政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一种税收,也可以为政府提供财政收入,用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城镇土地使用税》课件

本次课程将详细介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政策和征收标准,帮助大家更好 地了解该税种。
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种背景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对城市土地使用实行征 收的一种税种,旨在引导土地合理利用和保护。
相关法规
该税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 法规相关。
征收对象包括房屋、土地出租、销售等, 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等。
3 征收标准
4 纳税申报与缴纳
征收标准通常根据房屋或土地的面积、用 途、地段等因素综合计算。
纳税人需要向国家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税 款。
未来可能的改革方向
பைடு நூலகம்
未来可能通过降低税率、扩大减免范围等方式来推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发展。也可能有进一步细分 征收标准和增设税种的可能。
纳税人需要向国家税务部 门申报并缴纳税款,税款 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 银行、电子税务局等多种 方式缴纳。
费用减免和优惠
费用减免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费用减免政策通常涉及房屋拆 迁、灾害损失、居住公积金、土地改革等方面。
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通常涉及住房保障、科技创新、文化教 育、生态环保等方面。
案例分析
1
个人房屋出租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使用税?
一般情况下出租个人房屋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如果符合相关减免政策则 可以享受减免。
2
企业购买商业用房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规定,企业购买商业用房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标准由当地税务部 门制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内容
1 税种背景
2 征收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对城市土地使用实 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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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目的:
1)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 产投资规模,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2)房产税税源稳定,易于控制管理,是地方财政收入的 重要来源之一。
一、纳税义务人:房屋产权所有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单位纳税; 产权属集体或个人的,由集体或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
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
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四、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测定的 土地面积;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 使用税。
(三)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1、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应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缴纳;
2、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 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 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
使用 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对象和范围: 房产(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三、计税依据和税率:
A)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率) 税率:1.2% (扣除率:10%---30%之间) 例如:1000万元*(1-20%)*1.2%
3、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 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第六节 房产税
♣ 房产税概述: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 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 税暂行条例》
涉外税种
注: A、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
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 B、经济发达地区,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
批准。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 =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放米)×适用税额
例:某城市一企业使用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每平 方米适用4元税率。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 屋的原值。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从租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为5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 许减除30%后余值计税,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 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则其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0000*4=40000元
七、税收优惠:
下列土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
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
应纳房产税=5000*(1-30%)*1.2%=42万元
例:某公司出租房屋3间,年租金收入为30000元,适用 税率为12%,请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房产税=30000*12%=3600元
五、税收优惠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 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 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是以城市、县城、建制 镇、工矿区
涉外税种
作用:
1)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 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差收 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 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纳税义务人:
1)在上述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若其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可以其实际使用人和代管
工厂用地; (五)集团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
儿园用地等。
八、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期
限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 季度或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税期15天或1个月。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2)尚未组织测量,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 证书的,以证书面积为准;
3)前两项都没有的,以纳税人申报的土地面积纳税, 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五、税率:
1)大城市:1.5元---30元(人口50万以上) 2)中等城市:1.2元---24元(人口20万—50万) 3)小城市:0.9元---18元(人口少于20万)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12元
B)房产租金收入:年租金收入*12% 例如:30000*12%
注: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住房,税率为4%
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 定。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 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 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
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
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 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和院落用地; (二)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
房用地; (三)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四)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