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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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项目九:城镇土地使用税PPT

税法 项目九:城镇土地使用税PPT
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 6、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次月开始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以纳税人实际 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耕地 占用税。
这里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
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 . 土地所有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为土地的实 际使用人和代管人; 3 . 土地权属未确定的,为实际使用人; 4 . 土地所有权共有的,各方应以其实际使用的 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缴纳土地使用税。
免税项目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的事业单位自用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市政街

某市肉制品加工企业2009年占地60000平方米,其 中办公占地5000平方米,生猪养殖基地占地28000 平方米,企业内部道路及绿化占地11000平方米。 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为0.8元。 该企业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生猪养殖基地属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免税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 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共6张PPT)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共6张PPT)
其他符合特殊规定的用地免税。
年出应租❖纳 、税出房额借房=地实产际,产占自用交开应付税发出土租地企、面出积业借(房自平产方之用米次)月、×起适计出用征税租城额镇和土地出使用借税;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 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新征用的土地,如属于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 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 (二)课税对象、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所征收的一种税。
❖ 如属于非耕地,则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 核算
➢ 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 ➢ 分期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
目,贷记本科目; ➢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
➢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而未交的城镇土地 使用税。
(三)税率
❖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 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 大城市:人口50万以上,每平方米税额0.5~10元 ❖ 中等城市:人口20万~50万,税额0.4~8元/平米
❖ 小城市:人口20万以下,税额0.3~6元/平米
❖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税额0.2~4元/平米 (四)税收优惠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税; ❖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免税;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税; ❖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税;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税; ❖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之月起免交土地使用税

第十章 土地税 《中国税收》PPT课件

第十章  土地税  《中国税收》PPT课件
部分,税率为50%。 •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东率北财为经大60学%出。版社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
• 四、税收优惠
• 1.对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 地增值税。
• 2.对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改造安置住房房源,增值 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人; •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分别为纳东税北财人经大。学出版社
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 二、征税对象、纳税人与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1.纳税人新征收的土地
•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
• 3.纳税人购置、出租、出借房屋用地
• 4.纳税人因土地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城镇
合作建房出售;(10)纳税人将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联营;(11)纳税人代他人建房;(12)房地产的重新
评估。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
• 二、征税对象、纳税人与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
(二)纳税人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 个人。
• (2)文化事业的优惠。
• (3)公共用地优惠。
• 2.居民生活优惠
• (1)安全防范用地优惠。
• (2)个人出租住房优惠。
• 3.困难性优惠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四、税收优惠
(三)政治性优惠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由财政部门拨款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
• 2.土地增值税的类型
• (3)全额土地增值税与超额土地增值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_房产_契税等课件(PPT31页)

城镇土地使用税_房产_契税等课件(PPT31页)
B)房产租金收入:年租金收入*12% 例如:30000*12%
注: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住房,税率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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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 定。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 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 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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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契税征收管理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 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 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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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是以城市、县城、建制 镇、工矿区
1
涉外税种 作用: 1)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
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差收
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 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2
二、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 屋的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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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二)从租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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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为5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 许减除30%后余值计税,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 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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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 卖的行为,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 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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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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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特殊情形P172 (1)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衔接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土地 (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经适 房外一律征税。 (3)企业绿化用地,如果厂区以外的公菜绿化 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免征。
第十条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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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P177
一、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之间的区别。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 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缴出让金。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 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 种方式出让土地。 2、划拨土地与 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 式,在适用范围、土地地价、管理方式、权益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 不同。划拨用地主要是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等用地,无偿取得是 其主要特征;一般来讲,划拨土地上没有商品房。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 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 换和赠与。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78
1、一次性付款的,在办理过户登记前一次性缴纳。
2、分期的,先算纳税总额,再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和收款比例确 定应纳税额。
3、项目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可以对部分先行转让的项目预征土
地增值税,以预售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可以办理结算和转交手续前
取得的收入,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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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课件PPT: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法》课件PPT: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 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 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的一种税。
一、 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 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 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 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 的纳税人 。
二、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仅限于在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土地。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 能源、来自通、水利设施用地和 其他用地。
五、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期限 — 按年计算, 分期缴纳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纳税地点
其中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 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 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 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具 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 (二)税率 — 幅度定额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 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四、 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 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 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 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等公共 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 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 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 的月份起,免税五至十年;

城镇土地使用税讲课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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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建造商品房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次月起按 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日期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 交付日期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计税面积的确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标注的土地面积,计算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暂按实际占地面积 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计税面积中扣除。 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已销售房屋的建筑面积÷开发项目房屋总 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 3、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季缴纳。 应纳税款按每一季度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上述自用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的公务用地, 事业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宗教寺庙举行宗教仪式等用地和 寺庙内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公共参观游览用 地及管理机构的办公用地。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出 租房屋用地,仍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免税单位中的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的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行政事业经费的各 种社会团体。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指由 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或差额预算管理 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专门从事农、 林、牧、渔业单位的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 农副产品加工场的生活、办公用地。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 具的证明文件作为依据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 39页)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 39页)
• (2)只有在取得住房时才缴 纳契税,出售住房时不缴纳 契税。
• 该运动员应缴纳契税 =80×3%=2.4(万元)。
• 例2: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 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 格为200 000元,将另一套 两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 处一室住房,并支付给丙换 房差价款60 000元。试计算 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 的契税(假定税率为4%)。 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表8.3 城镇土地使用税定额税率表
级别 大城市
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 (元)
50万人 以上
1.5~30 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中等城 市城市
小城市
20~50 万
20万以
1.5~30 0.9~18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 其计算公式为: •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 [例8.6]某企业2004年度共计拥有土地65 000平方米,
• 契税实行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 幅度税率。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在3%~5%的幅度税率规 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以适应不同地区纳税人的负担水平和调 控房地产交易的市场价格。
三、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计税依据。 •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 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的确定也有 所不同。
以外汇结算的,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 人民币计算。
• 例1:某省体育器材公司于 2006年10月向本省某运动员 奖励住宅一套,市场价格80 万元。该运动员随后以70万 元的价格将奖励住宅出售, 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 算该运动员应缴纳的契税。 解:(1)以获奖方式承 受土地、房屋权属,应当征 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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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
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
积,待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再作调整。
会计账户处理:
计提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应缴税费--应缴土地使用税
缴纳 借:应缴税费--应缴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 税的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 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 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税率: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类别 大城市
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用地的情况应酌情处理; 7.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
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企业搬迁后原厂地未使用、企业范围内荒山等未利用的土地,暂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
用税。
【计算题】甲企业(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分布于A、B、C
城镇土地使用税
1
本节内容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 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 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 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 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 他个人。
10.对中国人民银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 自用土地。
11.对某些特殊用地照顾:如对企业厂区的公共绿化用 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 税;对高校后勤实体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判断题】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免 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2001年考题,分值1分)
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
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营 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 税3年。
六、税收优惠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 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纳税单位应
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 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税收优惠
(二)由地方确定的减免税项目: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出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6.对于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土地、城镇内的集贸市场、房地产开
分类标准 人口在50万以上的
年应税额 1.5—30元/m2
中等城市
人口在20万~50万之间的 1.2—24元/m2
小城市
人口在20万以下的0.9—1源自元/m2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元/m2
五、应纳税额计算: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
二、纳税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 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 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 用人缴纳。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思考·多选题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城市、
三个地域,A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甲企业,面积10000平方米, 其中幼儿园占地1000平方米,厂区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B 的土地使用权属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拥有,面积5000平方米, 实际使用面积各半;C面积3000平方米,甲企业一直使用但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假设A、B、C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 税额每平方米5元,甲企业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2004年考题,分值1分)
A.7500 B.17500 C.25000 D.90000 【解析】
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 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甲公司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000×30%×5=7500(元)。
六、税收优惠
(一)全国统一的免税项目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用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
9.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 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 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 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 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 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 镇土地使用税。
【思考·单选题】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
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的是(
)。 (2007年)
A.建筑面积
B.使用面积
C.居住面积
D.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答案】 D
【练习·选择题】 甲公司与某事业单位共同使用一块土地,面积5000平方
米,其中事业单位占用70%,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 平方米5元。甲公司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元。
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属于城 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 )。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 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私营企业 C.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 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
【答案】ABCD
三、征税范围(p197)
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1.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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