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十章讲义6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十章讲义6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应纳税额=单位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审核时,应重点审核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减免税土地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以及税款计算缴纳等问题。
一、应税土地面积的审核要点A.实际占用B.自用C.经税务机关核定D.拥有[答疑编号6496100406]『正确答案』A二、减免税土地面积审核要点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8.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9.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非居民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总供热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对于兼营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生产经营总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
审核时,注意划分征免界限;注意是否将免税土地用于出租,多报免税土地面积。
【例题·多选题】(2009年)下列用地中,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A.名胜古迹内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B.寺庙开办的商店的用地C.街道绿化的用地D.军队训练场地的用地E.中央直属企业的用地[答疑编号6496100407]『正确答案』BE三、应纳税额审核要点新征用耕地缴纳耕地占用税一年以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的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四、会计核算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例题1·多选题】(2005年)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下列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包括()。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
1.基数:
a.一级土地使用面积:指城镇居民使用的土地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
下的部分;
b.二级土地使用面积:指城镇居民使用的土地面积在10平方米到
100平方米之间的部分;
c.三级土地使用面积:指城镇居民使用的土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
部分。
2.费率:
目前,我国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费率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档次
a.一级档次的费率:主要适用于土地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下的
居民,其费率一般为每年每平方米2元;
b.二级档次的费率:主要适用于土地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到100平
方米之间的居民,其费率一般为每年每平方米4元;
c.三级档次的费率:主要适用于土地使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居民,其费率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计算公式:
税费总额=土地使用面积*费率
具体的计算步骤如下:
1.首先,确定城镇居民使用的土地面积,根据土地面积划分为相应的等级(一级、二级或三级)。
2.根据土地使用面积的等级,查找相应的费率。
3.将土地使用面积乘以费率,得出税费总额。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费率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税率应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和规定为准。
此外,不同的纳税人在享受一些政策优惠时,可能会有一定的减免。
因此,具体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税收政策来确定。
第十章 土地税 《中国税收》PPT课件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
• 四、税收优惠
• 1.对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 地增值税。
• 2.对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改造安置住房房源,增值 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人; •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分别为纳东税北财人经大。学出版社
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 二、征税对象、纳税人与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1.纳税人新征收的土地
•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
• 3.纳税人购置、出租、出借房屋用地
• 4.纳税人因土地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城镇
合作建房出售;(10)纳税人将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联营;(11)纳税人代他人建房;(12)房地产的重新
评估。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
• 二、征税对象、纳税人与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
(二)纳税人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 个人。
• (2)文化事业的优惠。
• (3)公共用地优惠。
• 2.居民生活优惠
• (1)安全防范用地优惠。
• (2)个人出租住房优惠。
• 3.困难性优惠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四、税收优惠
(三)政治性优惠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由财政部门拨款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
• 2.土地增值税的类型
• (3)全额土地增值税与超额土地增值税
常见的十个税种!超实用

常见的十个税种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特点:专款专用;受益税;附加税;按规模设计税率;范围广。
2.作用:补充城建资金;限制派;调动地方;方便分税制。
3.税目: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4.纳税人:1、内资;2、外资;3、个体商贩和个人在集市上交增值税的,由省确定。
5.税率:城市7%;县城、建制镇、铁道部5%/其他地区1%。
6.计税依据:三税缴纳额,不含滞纳金,三税减免额不征,但出口免抵增值税额征。
7.直接减免税:1、进口不征;2、出口不退;3、先征后返退的不退;4、符合政策退库的不征。
8.行业减免税:1、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2、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3、三峡工程2004-2009年;4、金融机构撤销。
9.慈善减免税: 1、新办零售商贸企业招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同)30%及签1年以上的,免3年;2、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同)从事建筑娱乐广告桑吧外个体经营的,免3年;3、新办广告桑吧外服务企业招退役士兵30%及签1年以上的,免3年。
10.义务时间:增值税、消费税。
11.纳税地点:增值税、消费税。
12.特殊情况(1):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先按7%,减免的下一征期退税。
13.特殊情况(2):教育附加3%,不同的是:1、出口外减免三税的可退;2、行业减免中无石油和三峡工程。
二、资源税1.特点:只征特定资源、受益税、级差收入税、从量定额征、普遍。
2.作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合理开采、税收杠杆、财政收入。
3.税目:原油、天然气、原煤、其他非,黑色,有色金属矿原矿、固体,液体盐。
4.纳税人:1、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人;2、开采,生产或收购,单一环节。
5.税率:按数量按幅度(未列明的由省级政府30%内浮动)征,铁矿石减征40%,冶金独立矿山的铁矿石减征60%。
6.计税依据:直接销售数量/自用数量或产量*单位定额税额7.直接减免税:1、人造石油/煤矿产的天然气/洗煤等加工产品不征;2、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
2024税务执法资格考试题库

2024税务执法资格考试题库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1分,共25分。
每题列出的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是最符合题意的,请将正确选项的标号填在括号内。
)1,关于车辆购置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购置已税二手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B、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的,可全额申请退税C、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纳税(正确答案)D、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 10 日内申报纳税2.下列各项中,应在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应向委托方征收消费税的是()。
[单选题] *A、商品批发企业销售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但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没有代收代缴税款的(正确答案)B、商业批发企业收回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直接销售的C、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其委托加工,但是由受托方以其名义购买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D、工业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药酒的白酒3.下列关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环节表述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仅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B、卷烟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C、超豪华小汽车仅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正确答案)D、除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卷烟、超豪华小汽车外其他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4.下列各项中,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是()。
[单选题] *A、镀金首饰B、包金首饰C、钻石饰品(正确答案)D、玉石首饰5.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收入确认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捐赠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实际取得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股权转让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正确答案)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被投资方实际分红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只能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的项目是()。
2024年税务师税二经典108道母题

2024年税务师【税法二】经典108母题一、单选题1、下列各项中,符合车船税有关征收管理规定的是()。
A、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B、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的,应在纳税人所在地缴纳C、对纯电动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D、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需要缴纳车船税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B,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的,应在车船的登记地缴纳车船税;选项C,纯电动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选项D,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2、李某2020年初拥有2套城区住房,一套原值120万元的住房用于经营一家小卖店,因管理经营不善,造成亏损3万元。
从2020年6月26号开始改为居住。
另一处用于居住的住房原值30万元,从2020年7月1日出租给王某用于居住,按市场价格每月收取不含增值税租金1100元,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10%,李某应该缴纳的房产税为()元。
A、6744B、5708C、7272D、6477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
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征收房产税。
应缴纳的房产税=1200000×(1-10%)×1.2%×6÷12+1100×6×4%=6744(元)。
3、A运输公司2020年拥有载货汽车10辆,每辆整备质量为10吨;客货两用车5辆,每辆整备质量为5吨;小客车10辆,符合规定标准的纯电动商用车2辆。
当地规定载货汽车每吨年税额80元,小客车每辆年税额600元。
下列关于A公司车船税征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载货汽车应缴纳车船税8000元B、客货两用车应缴纳车船税2000元C、小客车应缴纳车船税6000元D、纯电动商用车应缴纳车船税1200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载货汽车应缴纳车船税金额=10×80×10=8000(元);选项B,客货两用车应缴纳车船税金额=5×80×5=2000(元);小客车应缴纳车船税金额=10×600=6000(元);选项D,符合规定标准的纯电动商用车免征车船税。
2023年中级经济考试《财政税收》模拟真题一

2023年中级经济考试《财政税收》模拟真题一1. 【单选题】(江南博哥)关于财政支出不断增长理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瓦格纳认为公共支出不断增长是由政府活动不断扩张导致的B. “公共收入增长导致论”认为公共支出与公共收入增长是同步的C. “经济发展阶段论”认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政府支出的重点是基础设施建设D. “经济发展阶段论”认为经济发展进入中期阶段,公共支出的侧重点是社会福利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马斯格雷夫和罗斯托用经济发展阶段论解释公共支出增长的原因。
该理论认为,当经济发展进入中期阶段以后,政府的投资便开始转向对私人投资起补充作用方面。
公共投资的规模虽有可能减少,但由于这一时期市场失灵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阻碍经济发展进入成熟阶段的关键因素,从而要求政府部门加强对经济的干预。
对经济的干预显然要以公共支出的增长为前提。
随着经济发展由中期阶段进入成熟阶段,公共支出的结构会发生相应的转变,公共支出逐步转向以教育、保健和社会福利为主的支出结构,这些政策性支出的增长会大大超过其他项目的公共支出的增长,又进一步使得公共支出增长速度加快,甚至快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
故选项D符合题意。
2. 【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项目是( )。
A. 坐落在市区的商场用地B. 坐落在县城的房地产公司别墅区开发用地C. 坐落在市区的游乐场用地D. 公园自用的土地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故选项D正确。
3. 【单选题】某不动产租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收到含税租赁预付款109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其正确的账务处理为( )。
A. 借:银行存款10 900 000贷:预收货款10 900 000 B. 借:银行存款10 90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 900 000 C. 借:银行存款10 900 000贷:预收账款10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00 000D. 借:银行存款10 90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00 000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对于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的企业。
企业应交税费中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式

【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企业应交税费中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式
土地使用税这个大部分都是要进行缴纳的,除非是国家规定的用地不用缴纳,这个土地使用税的费用并不是很高,也是可以接受的,那么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式是如何的。
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企业应交税费中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式”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应交税费中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
据以计算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方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计算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交土地使用税=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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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
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将税额标准提高 了2倍,调整后的“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1.5 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考虑到城镇土地使 用税的税负水平应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市场发育程度相 适应,条例仍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上述税 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级别
人口(人)
大城市
50万以上
中等城市
20--50万
小城市
20万以下
县城、 建制镇、工矿区
每平方米税额(元) 1.5 --30 1.2 --24 0.9 --18 0.6 483号令, 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 使用税暂行条例》,从2007年1月1日起 施行。新条例的出台是地方税改革的最新进 展,有利于统一税制、公平税负、拓宽税基, 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增加地方财政 收入
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 制, 2006年8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 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建议>的通知》(中发 [2006]14号)明确提出了“提高城镇土地使用 税单位税额,严格控制减免税范围”的要求。8月 31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 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又进一步明确 指出: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财政部会同 国土资源部、法制办要抓紧制订具体办法。
二是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征税,税负有失公平。
近几年,为了抑制投资过热,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土 地,中央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特别加强了 土地的管理,但一些地区和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过快、乱占滥用土地的现象仍然严重。据有关报道, 目前已出让的土地有2/3仍处于闲置状态。而城镇 土地使用税作为我国目前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 一税种,长期以来税负偏低,2005年全国城镇土 地使用税收入为137亿元,2006年177亿元,占 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不足0.5百分点,难以发挥其 经济调节作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 根据2006年12月 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修订)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 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 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 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 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 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而且,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偏低,也影响了地方政 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土地等级和税额的积 极性。此外,外资企业使用土地不缴纳城镇土地使 用税,造成内外资企业用地成本的差异,不利于不 同经济类型的企业共同协调发展,也不符合市场经 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需要对原城镇土地使用 税暂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增加了用地的成本,可以引导 土地使用者合理节约的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有利于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措施,有利于促进房 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
2、将外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 围。
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在第二条中增加了第二 款:将第一款中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定义为:“前款所称单 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 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 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 其他个人。”即:把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 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也确定为城镇土 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对外资企业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党的十六届三 中全会关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要求,有利于公平税 负,平衡内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各类企业公平竞 争。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上述文件要求,有关部门对调整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问题进行了调研和论证,提出 了调整方案,并建议在调整税额的同时,把外商投 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国务院采 纳了这一建议。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在2006 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提高了城镇 土地使用税的税额幅度,明确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并相应修订了《城镇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重新进行了公布。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定义:在我国境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 个人征收的税种。
二、纳税人 1.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 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 3. 使用权共有,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计税依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四、税率:差别比例税率
税率规定(暂行条例2007年1月1日)
1988年公布实施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 例是依据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经济发展水 平、土地利用状况及相关政策制定的。近年 来,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经济的 发展和土地需求的不断增加,原城镇土地使 用税的一些规定已明显滞后于经济形势发展 变化的要求。
一是税额标准太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最 高只有10元,最低仅为0.2元,这与我国人 多地少、土地资源极为紧缺的现状以及近年 来日益攀升的地价水平是极不相适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