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1. 彻底清理整治小产权房,确保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 保障群众的合法居住权益,提升城市居住环境和居住品质。
3. 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工作内容1. 制定清理整治标准和操作流程。
-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明确小产权房的认定标准。
- 设立清理整治工作组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具体工作流程。
2. 开展小产权房排查工作。
- 制定排查计划,确定排查区域和时间节点。
- 按照层级管理,逐级开展排查工作,确保全面覆盖。
- 通过现场调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准确获取小产权房的信息。
3. 制定小产权房整治措施。
- 对于属于国有土地上的小产权房,采取征收、拆除等方式清理。
- 对于属于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推动集体经济组织与房主进行补偿和协商解决。
- 对于合法在用的小产权房,进行合规认定,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
4. 完善小产权房治理机制。
- 设立小产权房清理整治专项资金,用于拆除和补偿工作。
- 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形成合力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 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大对小产权房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5. 建立小产权房治理长效机制。
- 完善小产权房认定制度,明确认定标准和程序。
-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提升市场准入门槛,防止小产权房问题再次出现。
三、工作进度1. 2023年第一季度:制定清理整治标准和操作流程。
2. 2023年第二季度:开始小产权房排查工作。
3. 2023年第三季度:制定小产权房整治措施。
4. 2023年第四季度:完善小产权房治理机制和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保障1.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确保专项资金到位。
2. 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 完善法律法规,支持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支持度。
五、预期效果1. 清理整治小产权房,回收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提升城市居住环境,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居住品质。
违建清零实施方案

违建清零实施方案
违建问题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难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规划和美观,更给
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有效解决违建问题,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违建清零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违建清零工作机制。
这包括建立违建清零工作领导
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违建清零工作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
同时,要加强对违建清零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违建清零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其次,要加强违建清零工作的法制建设。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建
的定义和界定,建立健全违建的处置程序和标准,加大对违建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对违建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同时,要加强违建清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建立健全违建清零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违建清零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违建问题,确保违建清零工作的顺利进行。
另外,要加强违建清零工作的资金保障。
违建清零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
要加大对违建清零工作的资金支持,确保违建清零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要加强社会参与,形成合力。
违建清零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要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违建清零工作的开展。
总之,违建清零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建设、加强监督和检查、加强资金保障、加强社会参与,才能有效解决违建问题,让城市更加整洁美观,为市民营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小产权房清查整改工作方案doc

小产权房清查整改工作方案篇一:XX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XX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切实规范土地和房地产开发市场,促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国土部、住建部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市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清理工作有关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摸清全县“小产权房”底数,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维护土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目标任务全面摸底排查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和各集镇规划区周边区域(各镇负责)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基本情况;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依法查处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
以本次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小产权房”预防、监管、查处的共同责任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小产权房”现象的产生,规范房地产市场。
三、清查整治的方法步骤全县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房权”清理整治工作从XX年12月10日开始到XX年1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
组织召开“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学习、传达、贯彻省市关于开展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掌握政策,落实责任。
2、摸底调查阶段(XX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
对县城规划区及集镇规划区周边区域集体土地上已建和在建房屋进行集中摸排,全面查清“小产权”房屋类型、数量、分布、建设及出售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造册,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处理意见。
3、查处阶段(XX年12月26日至1月5日)。
大亚湾小产权房整治实施方案

大亚湾小产权房整治实施方案大亚湾小产权房整治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亚湾地区出现了大量小产权房,给城市管理和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改善城市环境,大亚湾地区决定实施小产权房整治方案。
该方案旨在规范小产权房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房屋安全和环境卫生的监管,提高城市的整体品质。
一、建立小产权房管理机制为了解决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大亚湾地区将建立小产权房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地方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小产权房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备案,并建立小产权房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二、加强监管措施为了确保小产权房的使用和管理符合法规要求,大亚湾地区将加强对小产权房的日常监管。
相关部门将定期检查小产权房的安全隐患,强化对房屋结构、电气设备和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改善小产权房环境大亚湾地区将加大对小产权房周边环境的改善力度,包括道路建设、排水系统改造、垃圾收集和处理等。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组织力量对小产权房的外立面进行美化和修缮,提升整个区域的城市形象。
四、提供住房保障政策为了解决小产权房居民的住房问题,大亚湾地区将出台相应的住房保障政策。
政府将鼓励小产权房居民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和安置政策。
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小产权房居民的公共服务投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五、整顿房地产市场为了遏制小产权房的滋生和蔓延,大亚湾地区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整顿力度,清理整顿违规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行为。
政府将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综上所述,大亚湾地区将通过建立小产权房管理机制、加强监管措施、改善小产权房环境、提供住房保障政策和整顿房地产市场等措施,全面整治小产权房问题。
这将有助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的居住品质,为大亚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小产权房清查整改方案

小产权房清查整改方案一、背景介绍小产权房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前,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的房屋。
由于小产权房存在法律地位不明确、产权不稳定等问题,给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带来了一系列困难和挑战。
因此,对小产权房进行清查整改工作势在必行。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清查整改机制,规范小产权房管理。
2. 实现小产权房产权合法化、规范化。
3. 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城市社会治理能力。
三、具体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小产权房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
(2)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向。
2. 开展普查核查(1)成立普查核查小组,负责对小产权房进行普查核查工作。
(2)制定详细的普查核查方案,包括普查对象、工作方法、数据采集等内容。
(3)对所有小产权房进行登记,明确产权归属和合法性。
(4)对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 制定清查整改措施(1)依据普查核查结果,制定小产权房清查整改计划。
(2)对于无法符合规定的小产权房,采取拆除、征收等合法方式,保障合法权益的同时完成整改工作。
(3)对于可以符合相关规定的小产权房,对其产权进行合法手续办理,保障产权合法化、规范化。
4. 加强宣传教育(1)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宣传小产权房整改工作的意义和目标。
(2)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3)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居民的疑问和困惑。
5. 建立监督机制(1)建立小产权房清查整改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2)加强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的协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3)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居民的举报和反馈,及时处理问题,妥善解决矛盾。
2023年小产权房清查整改方案

2023年小产权房清查整改方案一、背景介绍小产权房是指在城乡规划范围内,未经法定机构审批,由农民自行建造并非规划用地的房屋,存在土地权属不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小产权房问题愈发突出,对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和市民生活等方面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隐患。
因此,2023年小产权房清查整改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全面清查小产权房,确保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原则:a. 依法依规:清查整改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b. 公民权益优先:在清查整改过程中,应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活稳定。
c. 稳步推进:清查整改工作要坚持稳步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分阶段、分任务进行。
d. 全员参与:凝聚各方力量,让政府、专业机构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1. 建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牵头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导整改工作。
2. 设立工作专班:成立清查整改工作专班,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包括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代表,负责日常的清查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和进度控制。
3.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清查整理小产权房情况,制定清查标准和流程,并对清查结果进行核实、评估和整改指导。
4.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小产权房整改方案,指导和协助相关片区的整改工作。
5. 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1. 制定清查标准和流程: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制定小产权房清查的技术标准和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节点。
2. 组织清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清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和登记,并建立相关数据库,记录小产权房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3. 核实评估和分类整理:市国土资源局对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整理。
小产权房清理方案

第2篇
小产权房清理方案
一、前言
鉴于小产权房问题对房地产市场秩序及合法权益的严重影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清理方案,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小产权房清理方案
第1篇
小产权房清理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近年来,我国小产权房问题日益凸显,不仅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而且侵害了合法权益人的利益。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现就小产权房清理制定以下方案。
二、清理范围
1.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擅自建设的房屋;
2.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擅自建设的房屋;
3.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严重影响城市景观、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房屋;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清理的小产权房。
三、清理原则
1.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清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c)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房屋,引导其补办手续,合法化处理。
3.分类指导:
a)对具有保留价值的小产权房,制定整改方案,补办相关手续;
b)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房屋,坚决予以拆除;
c)对其他小产权房,视具体情况采取搬迁、整改等措施。
4.宣传引导:
a)加强对小产权房问题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4.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小产权房清理工作,自觉抵制购买小产权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1个月):全面掌握小产权房底数,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

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城市环境秩序,保障城市安全生产,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必须加强违法建设的治理。
违法建设不仅严重侵蚀城市用地资源,对城市形象、环境和发展具有重大负面影响,而且严重威胁市场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甚至涉及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违法建设治理,有助于保护国家资源,维护公共利益和法律尊严,对于维护城市形象、构建和谐社会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加大执法力度。
针对重点区域和违法建设类别,加大执法力度,补齐违法建设治理短板。
在执法过程中,要遵循法律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和程序要求,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采取综合治理、联合行动等方式,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在实际工作中,市场监管、环保、城管部门等应当协同起来,严格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依规取缔和拆除违法建设物,督促违法建设行为者及时清理修复现场,确保违法建设治理到位。
二、建立积极健康的风险责任机制。
建立健全风险责任机制对于推进违法建设治理至关重要。
应当明确各有关方责任,并要求有关方面落实各自职责,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做到责任到人。
各级政府及时组织有关方面开展风险评估,确定清理治理方案,将风险防控纳入工作内容,确保各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若有未及时发现或失察的,要持续进行风险监管,并要求有关方面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在违法建设的治理过程中建立起积极健康的风险责任机制。
三、优化城市空间规划和建设管理。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防控违法建设的重要手段。
城市规划应当合理,避免遗留违法建设隐患。
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工程建设监管力度,确保城市建设质量和安全。
对于已存在的违法建设,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抓紧补救。
政府应当切实承担起城市规划建设的主导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确保城市建设秩序和安全。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的认知度和守法意识,形成广泛参与的社会共治氛围对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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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清理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切实规范土地和房地产开发市场,促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国土部、住建部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XX〕70号)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市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清理工作有关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摸清全县“小产权房”底数,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维护土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目标任务
全面摸底排查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和各集镇规划区周边区域(各镇负责)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基本情况;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
行为;依法查处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
以本次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小产权房”预防、监管、查处的共同责任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小产权房”现象的产生,规范房地产市场。
三、清查整治的方法步骤
全县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房权”清理整治工作从XX年12月10日开始到XX年1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
组织召开“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学习、传达、贯彻省市关于开展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掌握政策,落实责任。
2、摸底调查阶段(XX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
对县城规划区及集镇规划区周边区域集体土地上已建和在建房屋进行集中摸排,全面查清“小产权”房屋类型、数量、分布、建设及出售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造册,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处理意见。
3、查处阶段(XX年12月26日至1月5日)。
对排查出的违法案件,由国土局、住建局、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安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所涉镇等单位进行联合行动,对违法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
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进行公开处理,依法强制拆除。
4、总结上报阶段(XX年1月6日至1月10日)。
县“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报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XX县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小产权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国土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安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小产房权”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负责“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日常工作。
并从国土局、住建局、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安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清理整治工作组,分组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小产权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各自职能,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小产权房”清理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把握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不留死角;要严格执法执纪,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坚决予以拆除或没收,确保清理整治成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并销售的商品住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对推进城镇化、加快城市建设带来很大影响和阻碍。
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短信、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向干部群众宣传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告知购买“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让政策宣传到村入户,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4、加强监管,严明纪律。
国土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
各镇要对集镇及周边安置区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未开工的“筒子楼”项目一律不得再开工建设。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责任追究,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用地批准书、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要严厉问责,追究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责任。
对从事参与或支持、包庇、纵容“小产权”违法行为,监管不力、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的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