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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五种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

新形势下五种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

新形势下五种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新型专利的申请数量不断增加,审查工作也愈加繁重。

在新形势下,专利申请人需要针对审查意见进行有力的答复,以保障自己的专利权利。

本文将探讨新形势下五种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希望能够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1.理性分析,及时调整在接到审查意见后,专利申请人首先应该理性分析审查意见的内容,确定其中的问题和争议点。

如果审查意见指出了专利申请中的技术问题或不足之处,申请人需要及时进行技术调整,以满足审查要求。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应该与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寻求有效的技术解决方案。

只有通过理性的分析和及时的调整,才能够有效地应对审查意见,提高被授予专利的可能性。

2.充分阐述技术特点和创新点在答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需要充分阐述自己的技术特点和创新点,以证明提出的技术方案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申请人可以通过引用相关的技术文献和专利信息,展示自己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差异和优势。

申请人还可以结合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例,展示其技术方案的实际应用效果。

通过充分阐述技术特点和创新点,申请人可以更好地说服审查员,提高被授予专利的可能性。

3.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帮助面对复杂的审查意见,专利申请人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帮助。

专业人士包括专利代理人、技术专家和法律顾问等,他们可以帮助申请人理解审查意见的要点和难点,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法律指导。

在答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专业人士还可以帮助申请人制定答复策略,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通过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帮助,申请人可以更好地应对复杂的审查意见,提高答复的效率和质量。

4.加强与审查员的沟通和协商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在答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确保答复材料的合法有效性和规范性。

申请人需要仔细研读审查意见和相关规定,充分了解答复的要求和程序,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答复材料。

专利申请怎么回复审查意见

专利申请怎么回复审查意见

专利申请怎么回复审查意见我们都知道,许多证书以及资料特别是具有法律效⼒的证书在授予时为了保证法律效⼒的合理利⽤往往都需要经过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情况,其⽣产⽬的在于确定发明专利是否属于有创造性实⽤性的发明。

那么专利申请怎么回复审查意见呢?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专利申请怎么回复审查意见1、如果申请⽂件仅存在形式缺陷,那么通过对申请⽂件进⾏修改即可授予专利权;如果申请⽂件存在实质性缺陷将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对专利申请的前景起决定性作⽤,因此,在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要特别重视其指出的实质性缺陷。

2、⾸先需要明确对⽐⽂件的类型,如果对⽐⽂件为抵触申请,则只能⽤于评价新颖性,接着分析对⽐⽂件的技术领域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是否相同、相近或相关,本领域技术⼈员在解决本申请的技术问题时是否会去了解该对⽐⽂件所述领域现有技术的现状。

3、逐篇研读对⽐⽂件,理解并分析对⽐⽂件所披露的技术内容,将它们分别与本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案进⾏对⽐分析,必要时可以列表分析,如此可以更清楚,确定对⽐⽂件究竟披露了本申请权利要求中的哪些技术特征,⽽本申请权利要求中哪些技术特征还未被对⽐⽂件披露,只要存在对⽐⽂件未披露的技术特征,则本申请相对该对⽐⽂件具有新颖性。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五条发明专利申请⾃申请⽇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实质审查;申请⼈⽆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进⾏实质审查。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的申请专利审查过程中⼤多数的发明专利申请只要当事⼈能够针对申请书当中的意见提出令审查员认可的陈述书那么申请就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所以建议如果时间⽐较紧迫的,请及时咨询专业⼈⼠帮忙处理,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与技巧

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与技巧
•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审查员应当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 (1)审查员发现与申请的主题更加相关的对比文件,需要对权利要求进 行重新评价(新对比文件) ; (2)在前一阶段的审查中,审查员未对某项或某几项权利要求提出审查 意见,发现其中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情况(有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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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申请人陈述意见和/或进行修改之后,审查员认为有必要
提出新的审查意见(没接受) ;
(4)修改之后的申请有可能被授权,但仍存在不符合专利法及其 实施细则规定的缺陷,这些缺陷可能是修改后出现的新缺陷、审
查员新发现的缺陷以及已经通知过申请人但仍未完全消除的缺陷
(小毛病) ; (5)审查员拟驳回申请,但在此前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未向申请 人明确指出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或证据(贯彻听证原则) 。
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 方法及技巧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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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实质审查程序及原则 第二节 申请文件的修改
第三节 审查意见的理解 第四节 审查意见答复原则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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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实质审查程序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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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质审查程序的概述 新申请提交(提实审)→ 初审→公开→进入实审阶段 →实质审查 → 授权或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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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文件的修改
2.1 修改原则
法第33条规定:
•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
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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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申请文件的修改
2. 申请文件的修改
2.1 修改原则 A. 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主要包括: • 通过增加或变更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或者通过变更独立权利要求 的主题类型或主题名称以及其相应的技术特征,来改变该独立权利要求

专利申请OA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申请OA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申请OA审查意见答复致:专利局主题:关于我公司申请的专利申请OA审查意见的答复尊敬的专利局先生/女士:我公司非常荣幸地收到了贵局关于我们提交的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

我们深知您的时间宝贵,因此,我公司特此致函,就贵局提出的意见进行回复。

本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展示我们的解决方案,以便贵局能继续审查我们的专利申请。

首先,我公司对贵局对我们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过我们的调研和研发,我们确信该专利申请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有望为技术领域带来巨大的发展和进步。

鉴于贵局提出的意见,我们迅速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

在我们的回复中,我们将逐一解释贵局提出的问题,并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答复,可以更好地理解我们的专利申请,以期获得贵局对该申请的批准和支持。

首先,针对贵局对我们的专利申请的审查中提到的问题一:缺少创新点,我们对此非常重视。

在我们的专利申请中,我们确实没有详细提及创新点。

我们明白这是一个失误,我们将立即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以确保在专利权的审查中能够清楚地展示我们的创新点。

其次,对于贵局指出的问题二:原申请人资格问题,我们公司已经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核实。

确实,我们在原申请人的资格方面有一些遗漏,但它并不影响我们创新性和实用性的论证。

为了排除这些疑虑,我们将提交一份补充资料,证明我们公司拥有合法的申请人资格。

最后,针对贵局提到的问题三:文献标引不充分,我们在这一点上接受意见。

我们会立即进行更全面和深入的文献研究,以便提供更充分的文献标引。

我们将不遗余力地将相关的文献和数据整理出来,以支持我们的专利申请。

我们再次感谢专利局对我们的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并将根据您的意见修改和完善我们的专利申请。

我们将以积极的态度回应您的意见,并以高度的专业性和诚信度来保证我们的专利申请符合贵局的要求。

顺祝工作顺利。

谢谢。

此致公司名称。

答复意见范文5篇

答复意见范文5篇

答复意见范文5篇答复意见篇一该生思想进步,踏实勤奋,诚实守信,大方热情,学习与生活态度积极向上,严格遵校纪校规。

该生在攻读博士期间,刻苦学习了雷达信号处理与天线技术领域内的基本专业知识,系统的接受了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领域内的理论学习与专业训练,已较为扎实的掌握了本学科内的基础知识,并具备了较完善的专业知识结构与良好的专业素养。

通过开展博士课题研究,该生已经较好地掌握了所研究课题领域内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备了很好的文献调研能力以及一套完善的科学研究方法。

同时,经过博士课题的洗礼,该生已具备了较为敏锐的洞察力,能够以现有理论知识为基础进行创新性科学研究,已具备了独立自主的科研能力。

并且在与其他课题组的配合中,该生能够很好的融入集体,具备了与他人协调开展工作的能力。

该生在攻读博士学位以来,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体现了严谨的学术态度和一定的学术水平。

答复意见篇二为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发展领域、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服务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某某‟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某某‟7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某某‟66号)等文件精神和青岛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要求,结合胶南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作指导转变,把繁荣发展服务业放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服务业快速发展。

20某某年,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22.4亿元,同比增长16.6%,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1%。

但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服务业发展仍相对滞后,存在结构不合理,服务水平低,竞争力不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高等问题,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作为衡量是否实现工作指导转变的重要标志,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把服务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专家方案审查意见回复

专家方案审查意见回复

专家方案审查意见回复尊敬的专家: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方案的审查意见。

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并已经详细研究了您提出的各项建议。

在此,我代表我们团队向您回复,并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方案的目标和目标实现的可行性问题,我们已经重新审视了我们的目标,并且经过讨论和分析,我们确定我们的目标是明确、可行的。

我们将小组成员与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以确保我们的目标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同时,我们也调整了方案中的一些细节,以更好地实现我们的目标。

关于您提到的方案的成本效益问题,我们已经重新评估了我们的方案,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了一些调整,以提高成本效益。

我们已经与相关供应商进行了多次洽谈,并确定了一个更具竞争力的价格。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了您对方案的实施周期的担忧。

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我们的实施计划,以确保方案能够按时完成,并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回报。

对于您提到的方案的可持续性问题,我们深感重视。

我们在方案中考虑到了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我们计划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升级,并根据需要进行功能的扩展。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关注技术的发展,并在必要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系统能够持续发展和适应变化的需求。

最后,我们要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方案的审查意见。

您的建议对我们的方案改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们会认真对待您的意见,并不断完善我们的方案。

希望我们的方案能够得到您的认可和支持。

再次感谢您的审查意见,并祝愿您工作顺利!此致。

新形势下五种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

新形势下五种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

新形势下五种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一、认真分析问题并提出合理解释在答复审查意见时,申请人应认真分析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释。

审查意见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调查结果和结论的说明;二是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存在的问题和疑问;三是要求申请人对检查结果和结论进行回复和反驳。

对于涉及到实质问题的审查意见,申请人应该认真分析,结合实质性的材料和相关法规,对审查员关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释和回答,以使得评价的正确性和合理性得到得到提高。

二、充分准备材料并附上正确的权利要求书为了使专利审查质量得到提高,申请人应该合理的准备材料,对具体问题进行充分而周密的说明。

如果有必要,还可以附上补充材料,如实验记录、技术文献等,以使专家能够准确的评价申请书的创新性和专利性。

同时,申请人应该附上正确的权利要求书,以使得申请的专利能够充分的被保护,并在未来的商业操作中发挥作用。

三、认真对待审查员的建议并尽快作出答复在收到审查意见之后,申请人应该及时进行回复,并对审查员提出的建议认真对待。

并在答复中尽可能地详细说明所提出的问题和疑问,以便审查员更好地理解您的申请,并进一步加以评估。

四、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告知成果在回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申请人还应该表达自己的意见,给予詳盡的说明。

同时,也应该提供自己的成果,以便审查员更好的了解您的专利申请过程。

此外,还应该注重细节,特别是翻译上的问题,以保证您的申请书和答复文本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五、注重联系和交流在整个审查过程中,注重联系和交流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与审查员的联系和交流,可以及时解决合法实际问题,节约下半年的时间,增大商业机会。

此外,也可以向相关人员、专业机构、顾问等寻求意见,以确保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充分的保护。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篇一:专利意见陈述书模板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本意见陈述是对×年×月×日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全文。

(一)修改说明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及其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后,对权利要求书修改如下:将技术特征“xxx”补入权利要求1中。

该技术特征记载在(原说明书什么位置或权利要求几中),因此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该修改是为了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的缺陷。

因此上述修改既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二)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技术特征a,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a.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且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b.确定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特征a,由此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c.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显而易见)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a,但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为,而由本申请说明书可知,a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为,由此可知,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对比文件2时,不可能很容易的想到将a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来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未给出将a与对比文件1相结合来解决本发明技术问题的启示。

上述区别特征a也不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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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实审阶段/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地审查。申请人仔细研读您的意见,同意您在意见中提出的有关的审查意见;但对于查员意见,申请人持不同观点。针对您的意见,申请人重新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并陈述了意见,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修改说明*******************************一、修改说明(要有单独的修改说明部分)解析:这部分主要是针对“权利要求书替换页”的说明。重点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说明,修改了形式缺陷(使之满足实施细则第20——“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重新补充了**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记载于说明书**处,因此修改没有超出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

注意在说明中掌握技巧,分部分说明: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主题名称和共同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区别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引用部分(引用的编号和主题名称)+限定部分(附加技术特征)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关于公开不充分的反驳********************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26第4款——“全权利要求应当以书明书为依据,说明请求保护的范围”。)解析:具体说明,在具体实施方式中虽然仅仅描述了A,但是在说明书中记载了B、C、D,又A、B、C、D同属于一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将B、C、D同样依照A的实施方式,解决同样**问题,取得同样**效果。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给出的技术方案同样适用于B、C、D,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关于新颖性****************************三、关于新颖性(单独对比原则)对对比文件逐个比对分析、解答。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0具有新颖性。(权利要求2-10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新权利)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新颖性(直接给出单独对比的结论)。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的技术方案,但没有公开新权利要求1中的A技术特征。

2)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新颖性(直接给出单独对比的结论)。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的技术方案,但没有公开新权利要求1中的A技术特征和B技术特征。

3)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具有新颖性。对比文件3没有公开任何与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关或相同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2-10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因而从属权利要求2-10也具有新颖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15具有新颖性。(权利要求14-15为权利要求11的从属权利要求)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新权利要求)1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新颖性(直接给出单独对比的结论)。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的技术方案,但没有公开新权利要求1中的C技术特征。

2)新权利要求1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新颖性(直接给出单独对比的结论)。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的技术方案,但没有公开新权利要求1中的C技术特征和D技术特征。

3)新权利要求11相对于对比文件3具有新颖性。对比文件3没有公开任何与新权利要求11的技术方案相关或相同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12-15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独立权利要求11具有新颖性,因而从属权利要求12-15也具有新颖性。

**************************关于创造性****************************四、关于创造性1.权利要求1-10具有创造性。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提供的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与本发明技术领域相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近),且公开的技术特征与新权利要求1公开的技术特征最接近,因此确定对比文件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第二步: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找出区别技术特征,以及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解决了怎样的技术问题;

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取得了技术效果,从而解决了技术问题。

第三步: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没有给出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以及其他对比文件或者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与其他对比文件或公知常识的结合也没有给出给出应用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1没有给出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2也没有给出给出应用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对比文件3中虽然也公开了该区别技术特征,但该区别技术特征在该篇对比文件中起到的作用,与为解决本发明针对的技术问题所起到的作用不同,所以对比文件3没有给出将该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对比文件1中解决技术问题的任何启示。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本发明通过技术方案,取得了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具有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10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10也具备创造性。

2.权利要求11-15具有创造性。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提供的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与本发明技术领域相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近),且公开的技术特征与新权利要求1公开的技术特征最接近,因此确定对比文件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第二步: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找出区别技术特征,以及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解决了怎样的技术问题;

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1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取得了技术效果,从而解决了技术问题。

第三步: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没有给出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以及其他对比文件或者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与其他对比文件或公知常识的结合也没有给出给出应用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1没有给出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2也没有给出给出应用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对比文件3中虽然也公开了该区别技术特征,但该区别技术特征在该篇对比文件中起到的作用,与为解决本发明针对的技术问题所起到的作用不同,所以对比文件3没有给出将该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对比文件1中解决技术问题的任何启示。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本发明通过技术方案,取得了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具有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在独立权利要求11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2-15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12-15也具备创造性。

***********************关于分案申请********************************五、关于分案申请(理论基础)专利法33.1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专利法实施细则35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分案申请的几种具体情形1、原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不符合单一性规定的两项以上发明(两个以上独立权利要求)。

2、在修改的申请文件中所增加或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原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在修改权利要求时,1)将原来仅在说明书中描述的发明作为独立权利要求增加到原权利要求书中,或者2)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修改权利要求,将原来仅在说明书中描述的发明作为独立权利要求替换原独立权利要求,而该发明与原权利要求书中的发明之间缺乏单一性。在此情况下,审查员应当要求申请人将后增加或替换的发明从权利要求书中删除。申请人可以对该删除的发明提交分案申请。

3、独立权利要求之一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其余的权利要求(包括从属权利和其它独立权利)之间缺乏单一性。

某一独立权利要求(通常是权利要求1)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导致与其并列的其余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甚至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失去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即缺乏单一性,因此需要修改,对于因修改而删除的主题,申请人可以提交分案申请。例如,一件包括产品、制造方法及用途的申请,经检索和审查发现,产品是已知的,其余的该产品制造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与该产品用途独立权利要求之间显然不可能有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它们需要修改。

(解析)1、独立权利要求1和独立权利要求11具有单一性。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和独立权利要求11请求保护,它们具有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因此具有单一性。

2、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新独立权利要求1和新独立要求要求11不具有单一性。

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其与新独立权利要求1和新独立要求要求11之间不具有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因此不具有单一性,需要以分案的形式提出。

3.分案申请权利要求1-5具有新颖性。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具有新颖性。理由如下:。分案申请的从属权利要求2-5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在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的基础上,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必定具有新颖性。

申请人相信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克服了存在的缺陷,请审查员先生/女士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继续对本申请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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