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答复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意见的方法
专利三步法的答复

专利三步法的答复专利三步法是指专利审查员在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时,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检查和判断的方法。
这一方法主要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和公布审查。
下面将详细介绍专利三步法。
一、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是专利审查的第一步,也是最基础的一步。
在初步审查中,审查员主要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是否包含申请书、摘要、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图纸等必备材料,以及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等。
此外,审查员还会对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发明名称、技术领域等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专利审查的核心环节,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在实质审查中,审查员主要对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具备专利性、新颖性和创造性。
具体来说,审查员会对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进行调研和比较,查找是否存在已有的相关技术,以判断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新颖性的要求;同时,审查员还会对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具备创造性和可行性。
如果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中通过了审查员的审查,就可以进入下一步——公布审查。
三、公布审查公布审查是专利审查的最后一步,也是最后的一个环节。
在公布审查中,审查员主要对通过实质审查的专利申请进行最后的审查和确认。
具体来说,审查员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最后的整理和修正,确保专利申请文件的格式规范和内容准确;同时,审查员还会对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进行确认,确保权利要求的范围准确无误。
最后,审查员会将通过审查的专利申请公布,使其成为公众可见的信息。
专利三步法是专利审查员在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时采用的一种方法。
通过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和公布审查,审查员可以对专利申请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判断,保证专利申请的质量和有效性。
只有通过了专利三步法的审查,才能最终获得专利权,享受专利保护的权益。
因此,专利申请人在准备和递交专利申请时,应该充分了解和遵守专利三步法的要求,以提高专利申请的通过率和质量。
同时,专利审查员也应该严格按照专利三步法的要求进行审查,确保专利审查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与技巧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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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实质审查程序及原则 第二节 申请文件得修改 第三节 审查意见的理解 第四节 审查意见答复原则与策略
第一节 实质审查程序及原则
1. 实质审查程序得概述
新申请提交(提实审)→ 初审→公开→进入实审阶段 → 实质审查 → 授权或驳回
常见问题
1、 审查意见通知书得答复期限?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第二至N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发文日+15天+四个月 发文日+15天+两个月
2、 答复期限就是否可以延期?
在绝限之前 延期一个月 需缴纳300元费用 延期两个月 需缴纳600元费用
3、 下发视为撤回通知书后就是否可恢复?
实施细则第六条 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2个月内 权利恢复请求 + 1000元恢复费 答复文件
(4)主动增加新得独立权利要求,该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 要求书中未出现过。
(5)主动增加新的从属权利要求,该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 要求书中未出现过。
小练习
A: 一种起重机,其特征在于,包括A+B+C。 B: 一种起重机,其特征在于,包括B+C。
A: 一种起重机,其特征在于,包括A+B+C。 B: 一种起重机,其特征在于,包括A1+B+C。
2、1 请求原则(依请求而启动 ) • 实质审查程序只有在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得前提下才
能启动。 有没有例外?
• 申请人正式提请审查(包括提出申请时、依法提出修改时 或者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的申请文件作为审查对象。
大家应该也有点累了,稍作休息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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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通知书篇一: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审查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其目的主要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在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审查员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条件;在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时,审查员作出审查意见书,指明缺陷的性质,并通过驳回的方式尽早结束审批程序,另外还要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
在这个必经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多次收到审查意见书,对审查意见书的答复将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的过程及结果。
为了使申请人早日顺利取得发明专利权,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应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先看一个例子:在申请号为xxxxxxxxxxxx的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在一通中指出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步骤存在不清楚的问题。
申请人在一通答复时,在说明书中添加了一些说明性的文字,而这些并不能从原始文件中直接推导出来,因此导致修改超出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在二通中,审查员指出超范围的问题,要求申请人删除超出范围的内容。
结果,在答复二通时,申请人仅仅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将所修改的一部分说明书内容还原为原说明书内容,而未提交替换页。
审查员只有发了三通,发明人的申请才最终得以授权。
我们来分析一下本案审查过程中都存在哪些问题:首先是,申请人在一通中没有更好地理解审查员的意图。
审查员指出权利要求中存在不清楚的问题,申请人只要针对问题所在修改权利要求很容易就可以克服该缺陷,而申请人却以为是说明书中描述不清楚,因此对说明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解释,而未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创新成为各行各业的主题之一。
而发明专利就是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为创新者提供一定的权益保护。
在申请发明专利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审查意见,需要进行答复。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关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一、审查意见的类型在申请发明专利的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收到专利局的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形式审查意见:主要针对申请文件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审查,如文件完整性、书写规范性等。
2.实质审查意见:主要针对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检查申请内容与现有技术的差异性。
3.撤回审查意见:专利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撤回部分或全部权利要求,或者提供补充材料或解释说明。
针对不同类型的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采取相应的答复策略。
二、审查意见答复的技巧1.认真阅读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认真阅读专利局发来的审查意见,了解专利局对申请发明专利的审查结果。
在阅读的过程中,需要仔细理解审查意见的内容,及时发现问题,为下一步的答复做好准备。
2.分析审查意见在阅读审查意见后,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分析。
主要包括:对审查意见中提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理清问题的逻辑关系等。
只有通过充分的分析,才能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案。
3.寻找解决方案在分析审查意见的基础上,申请人需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这包括找出问题的解决途径,确定相应的技术论据或合理的解释说明,以及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等。
只有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案,才能有效地进行答复。
4.撰写审查意见答复意见在寻找解决方案后,申请人需要撰写审查意见答复意见书。
在撰写的过程中,需要清晰准确地阐述问题的解决方案,提供充分的技术论据和相关解释说明,以及合理的法律依据。
在撰写过程中,需要尽量回答专利局提出的问题,消除审查人员的疑虑,提高答复的成功率。
5.及时提交答复最后一步就是及时提交答复材料。
答复审查意见的技巧

答复审查意见的技巧-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技巧泛指有别于天赋,必须耗费时间经由学习、训练或工作经验,才能获得的能力。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答复审查意见技巧,供大家参考!答复审查意见技巧范文一审查意见答复技巧1、认真阅读审查意见内容,仔细分析对比文件代理人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时,首先应针对审查意见认真阅读,尤其应仔细分析审查员所阐述的对比文件与本申请区别特征点及对创造性的判断理由,这是审查员对本申请案做出倾向性结论的依据。
此时应认真分析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是否正确,同时应从专业上仔细分析本申请区别特征较之于对比文件所产生的技术效果,然后根据这种效果结合审查指南对创造性的要求判断审查员意见是否准确,为下一步答辩打下基础。
涉及创造性的答辩最好先与发明人沟通。
虽然创造性判断在审查指南上有一定的规定,但涉及区别特征和技术效果的问题仍然是属于技术上的问题,针对创造性的答辩应围绕区别特征展开,这就需要透彻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技术方案及技术效果。
发明人是从事该领域的专业人员,亲身参与了该申请的研发,对本现有技术及申请技术方案较代理人和审查员必然有更为深刻的了解,能够准确地判断和挖掘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之间的区别,并能根据其对所属技术领域及现有技术的了解阐述这种区别所导致的技术方案、技术效果的差异,可通过这种差异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带来的技术效果进行分析和阐述,以充分说明该技术方案对于审查员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的非显而易见性,而这些内容是答辩时最有说服力的依据。
2、结合审查指南进行针对性答辩,做到有理有据创造性的判断是一个非常难以掌握的标准,审查员在判断其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是显而易见的,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能够促使审查员正确理解发明的实质,客观公正地作出评判。
答辩过程中,应当使审查员能够清楚地看到本申请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差别,而这种差别蕴含着不同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从而带来了不同的技术效果,且这种改进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不是显而易见的,符合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要求。
专利审查过程中答复审查意见地注意事项和方法

答复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答复技巧1、认真阅读审查意见内容,仔细分析对比文件代理人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时,首先应针对审查意见认真阅读,尤其应仔细分析审查员所阐述的对比文件与本申请区别特征点及对创造性的判断理由,这是审查员对本申请案做出倾向性结论的依据。
此时应认真分析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是否正确,同时应从专业上仔细分析本申请区别特征较之于对比文件所产生的技术效果,然后根据这种效果结合审查指南对创造性的要求判断审查员意见是否准确,为下一步答辩打下基础。
涉及创造性的答辩最好先与发明人沟通。
虽然创造性判断在审查指南上有一定的规定,但涉及区别特征和技术效果的问题仍然是属于技术上的问题,针对创造性的答辩应围绕区别特征展开,这就需要透彻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技术方案及技术效果。
发明人是从事该领域的专业人员,亲身参与了该申请的研发,对本现有技术及申请技术方案较代理人和审查员必然有更为深刻的了解,能够准确地判断和挖掘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之间的区别,并能根据其对所属技术领域及现有技术的了解阐述这种区别所导致的技术方案、技术效果的差异,可通过这种差异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带来的技术效果进行分析和阐述,以充分说明该技术方案对于审查员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的非显而易见性,而这些内容是答辩时最有说服力的依据。
2、结合审查指南进行针对性答辩,做到有理有据创造性的判断是一个非常难以掌握的标准,审查员在判断其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是显而易见的,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能够促使审查员正确理解发明的实质,客观公正地作出评判。
答辩过程中,应当使审查员能够清楚地看到本申请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差别,而这种差别蕴含着不同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从而带来了不同的技术效果,且这种改进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不是显而易见的,符合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要求。
在对审查员的观点提出反驳时应当具有说服力,应就审查员所提出的意见结合审查指南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答辩,答辩时说理清楚,论据充分,必要时可印证对比文件和本申请内容及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详尽阐述其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的非显而易见性,使审查员清楚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之间实质性的差异,因此这样的意见陈述将可能使申请朝着有利于授权的方向发展。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流程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流程一、引言发明专利是指对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或者新的工艺等创造性技术的产权保护。
为了保证专利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各国都设立了专门的审查机构,对申请的专利进行实质审查。
本文将介绍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的流程。
二、申请递交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流程从申请递交开始。
申请人需要向专利审查机构递交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申请文件需要符合法定格式和要求,否则可能会被退回或拒绝受理。
三、初步审查专利审查机构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主要是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是否满足专利法规定的可申请条件。
如果申请文件存在缺陷或不符合要求,审查机构会发出通知要求申请人补正或说明。
四、实质审查请求如果申请文件通过初步审查,审查机构会正式受理申请,并发出实质审查请求通知书。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复意见和修改申请文件的请求。
审查机构会根据申请人的答复意见和修改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五、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对申请的发明内容进行技术和法律上的审查。
审查机构会对申请的技术领域、发明的实质特点、创造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审查员会参考相关技术文献、专利文件和领域内的常识,对申请的技术进行比较和分析。
同时,审查员还会对申请的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进行评估。
六、审查意见通知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机构会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
通知中会详细说明审查机构的审查结果和意见。
如果审查结果为审查员认可发明的可行性和创造性,审查意见通知将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如果审查结果为审查员认为发明不具备创造性或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审查意见通知将要求申请人提出修改意见或进行答辩。
七、答复和修改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意见通知,提出答复意见并进行申请文件的修改。
答复意见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逐条回复,并提供合理的理由和证据。
修改申请文件需要保证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与原始申请文件保持一致,且修改内容不得超出原始申请范围。
也谈如何回答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意见-由一个实质审查案例介绍“特征比较”法

也谈如何回答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意见--由一个实质审查案例介绍“特征比较”法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后,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通常给出三种结论性意见,一是只提出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错误,如果申请人遵循审查员的意见或建议做出修改后,可望授权;二是经过检索,引用对比文件,对专利申请文件的新颖性或者创造性提出质疑,要求申请人陈述该专利申请可以授权的理由,否则将不能授予专利权;三是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内容,如果申请人没有陈述理由或者陈述理由不充分,该申请将被驳回。
对于上述第一种类型,申请人只要按照审查员的要求克服申请文件的缺陷即可,对第三种类型,由于涉及专利撰写时的失误,比如公开不充分等,很难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得到补救。
本文着重讨论针对第二种类型,如果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如何撰写出一份逻辑严谨、说理清晰并令审查员信服的意见陈述书,也就是本文推荐给业内同行的用“特征比较”法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思路,但愿对大家有所裨益。
一、“特征比较”法“特征比较”法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得到普遍运用和认可。
但在实质审查程序中,是否有必要运用以及如何运用“特征比较”法,还鲜见文章论述。
由于专利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的特殊性,还需要仔细研究和探索如何将“特征比较”法运用到专利实质审查程序中。
本文以一个实际案例为例,说明“特征比较”法的基本思路。
案例介绍题为“单板大容量数字时分交换网络”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99109931,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以两份对比文件相结合为证据,认为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并接着指出,权利要求2、6和7无创造性。
笔者运用“特征比较”法,将该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2披露的技术特征相对照,逐一比较分析,得出该发明专利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结论,审查员对笔者的分析表示认可,最终授予了专利权。
运用“特征比较”法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步骤:笔者借助于方法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格式,介绍运用“特征比较”法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步骤:首先,开宗明义地提出申请人不同意申请员的意见;将审查员的审查意见要点归纳后,一一列出;将对比文件的公开号(或者出版刊物),公开日期列出;将专利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2披露的技术特征列出,对应地创建一个表格,对应地填入技术特征;通过表格,对照说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1的哪些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相同,哪些特征与对比文件不同,不同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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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答复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意见的方法
来源:作者:日期:2011-06-30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后,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通常给出三种结论性意见,
一是只提出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错误,假如申请人遵循审查员的意见或建议做出修改后,可望授权;
二是经
过检索,引用对比文件,对专利申请文件的新奇性或者创造性提出质疑,要求申请人陈述该专利申请可以
授权的理由,否则将不能授予专利权;
三是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内容,假
如申请人没有陈述理由或者陈述理由不充分,该申请将被驳回。
对于上述第一种类型,申请人只要按照审
查员的要求克服申请文件的缺陷即可,对第三种类型,由于涉及专利撰写时的失误,比如公开不充分等,
很难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得到补救。
本文着重讨论针对第二种类型,假如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如何撰写出
一份逻辑严谨、说理清楚并令审查员信服的意见陈述书。
一、“特征比较”法
“特征比较”法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得到普遍运用和认可。
但在实质审查程序中,是否有必要运用以
及如何运用“特征比较”法,还鲜见文章论述。
由于专利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的非凡性,还需要仔细研究
和探索如何将“特征比较”法运用到专利实质审查程序中。
本文以一个实际案例为例,说明“特征比较”法的基本思路。
案例介绍
题为“单板大容量数字时分交换网络”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99109931,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以
两份对比文件相结合为证据,认为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并接着指出,权利要求2、
6和7无创造性。
笔者运用“特征比较”法,将该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2披露的技术特征相
对照,逐一比较分析,得出该发明专利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结论,审查员对笔者的分析表示认可,最终授予
了专利权。
运用“特征比较”法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步骤
借助于方法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格式,介绍运用“特征比较”法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步骤:
首先,开宗明义地提出申请人不同意申请员的意见;
将审查员的审查意见要点归纳后,一一列出;
将对比文件的公开号(或者出版刊物),公开日期列出
将专利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2披露的技术特征列出,对应地创建一个表格,对应
地填入技术特征;
通过表格,对照说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1的哪些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相同,哪些特征与对比文件不
同,不同的理由是什么。
二、“特征比较”法在发明专利申请99109931一案的具体运用。
根据上述的“特征比较”法,将审查员的审查意见要点归纳后一一列出,并将对比文件的公开号(或
者出版刊物),公开日期列出后,分析了本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特征和对比文件1、2所披露的技术特征。
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是:串并转换模块、并串转换模块、1×n数据存储单元压缩矩阵、地址比较模块、
控制存储模块;
对比文件1所披露的技术特征为:多个串/并转换单元、多个并/串转换单元、多个数据存储单元、多
个控制存储单元;
对比文件2所披露的技术特征为:地址控制存储单元。
下来,用列表的形式,将上述技术特征进行对比,便于直观分析,表格如下:
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分析:
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 对比文件1 对比文件2
1 串并转换模块多个串/并转换单元
2 并串转换模块多个并/串转换单元
3 1×n数据存储单元压缩矩阵多个数据存储单元
4 地址比较模块地址控制存储单元
5 控制存储模块多个控制存储单元
在意见陈述书中指出:“申请人认为,即使在权利要求1的特征1、2、3和5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特
征相同的情况下,对比文件2中的“地址控制存储单元”并没有公开
本申请的“地址比较模块”,即:地
址比较模块与地址控制存储单元的作用是不同的。
”
值得注重的是,通过列表分析,实际上申请人已经默认了对比文件1所披露的技术特征已经覆盖了本
申请的相应技术特征,只是从对比文件2中的“地址控制存储单元”并没有公开本申请的“地址比较模块
”方面来证实自己的主张。
申请人接着分析了对比文件2的“地址控制存储单元”与本申请的“地址比较模块”的不同之处,申
请人认为:
“对比文件2中的地址控制存储单元包括读和写存储器,用于存储数据(存储地址可控制)。
而权利要
求1明确指出其地址比较模块,“是用来控制数据存储单元压缩矩阵的”。
二者的功能是根本不同的。
审查员既没有说明对比文件2中的地址控制存储单元是如何与本申请中的地址比较模块相同的,又没
有说明将两份对比文件的结合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理由。
由于两者的上述作用的区别,将
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结合起来,并不能得到本发明。
”
为了使申请人的意见陈述能够更有说服力,申请人接着引用了《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指出
: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中,对创造性提出了明确的判定方法,其中的第三个步骤要求判定这种
对比文件的结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判定过程中,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
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
问题的启示”。
下述情况,《审查指南》认为现有技术存在上述“技术启示”:
“所述区别特征为另一篇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
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
(见《审查指南》2-54页)
在本发明中,对比文件二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与地址比较模块的名称和作用均不相同,即使“所述
区别特征为另一篇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但是由于该技术手段与本发明的地址比较模块所起
的作用的本质不同,并没有给出上述的“技术启示”,明显不符合上述《审查指南》的规定。
”
最后,申请人总结了对比文件2的“地址控制存储单元”与本申请的“地址比较模块”的不同之处,
“由于本发明地址比较模块的作用是用来控制数据存储单元压缩矩阵,所以,其结构也有显著特点,说明
书附图的图4,给出了本发明地址比较模块的一种结构,它包括地址比较单元,每个地址比较单元包括比
较器、第一、第二选择器。
这与对比文件2的附图1所公开的结构完全不同。
对比文件2并不能照搬到本申
请中,仍需要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
申请人的上述意见,得到了审查员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