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厂房建设要求
食品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食品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制定食品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以满足食品
生产工艺和卫生标准的要求,确保食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2. 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2.1 设计原则
- 厂房应按卫生标准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 厂房内地面、墙面、顶棚、设备、管道等均应易于清洁,不
同区域应有相应的清洁级别和清洁程序。
- 厂房内应设有洗手池并配备消毒设备,以保证员工卫生。
- 厂房内应设置通风和空调系统,控制温度、湿度和空气流通,防止霉菌产生和食品受到污染。
- 厂房内应设有垃圾分类和收集系统,及时清理厨余垃圾和生
产垃圾。
2.2 设计要求
- 厂房内地面应选用不产生粉尘和不渗透水的材料,如环氧地坪、耐磨陶瓷砖等。
- 厂房内墙面和顶棚应选用光滑、无接缝和易于清洁的材料,如不锈钢板、玻璃等。
- 设备和管道应尽量避免死角,易于清洁和消毒。
- 厂房内应设有合适的照明设备,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和清洁卫生。
- 厂房内应设置防虫门和窗等防护设施,预防虫害。
3. 维护管理
3.1 设备和设施的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定期进行洁净度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现有问题。
3.3 厂房内应设置员工培训机制,提高员工的自我管理和卫生意识。
以上是食品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希望能够对食品企业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 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 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等级表2.0.1每立方米(每升)空气中≥0.5微米尘粒数每立方米(每升)空气中≥5微米尘粒数注: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算应进行多次采样。
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完整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表2.0.1注: 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区。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4. 1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4.1. 1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1)应在大气含尘和有害气体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
2)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当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应位于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3)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物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
4.1.2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容许振动值分析比较后确定。
4.1.3洁净厂房新风口与交通干道边沿的最近距离宜大于 50m。
4.1.4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也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4.1.5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能好、发尘少的材料。
4.1.6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
可铺植草坪,不应种植对生产有害的植物,并不得妨碍消防作业。
4.2 工艺平面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4.2.1工艺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平面布置应合理、紧凑。
洁净室或洁净区内应只布置必要的工艺设备,以及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工序和工作室。
2) 在满足生产工艺和噪声要求的前提下,对空气洁净度要求严格的洁净室或洁净区宜靠近空气调节机房,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工序和工作室宜集中布置。
3) 洁净室内对空气洁净度要求严格的工序应布置在上风侧,易产生污染的工艺设备应布置在靠近回风口位置。
4) 应考虑大型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运输路线,并预留设备安装口和检修口。
5)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房间之间联系频繁时,宜设有防止污染的措施,如气闸室、传递窗等。
6) 应设置单独的物料入口,物料传递路线应最短,物料进入洁净室(区)之前应进行清洁处理。
4.2.2洁净厂房的平面和空间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
(完整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干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 1.0.1 条干净厂房设计一定贯彻履行国家的相关目标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合用、保证质量、切合节俭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 1.0.2 条本规范合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干净厂房设计,但不合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干净室。
本规范相关防火和分散、消防设备章节的规定,不合用于建筑高度超出 24 米的高层干净厂房和地下干净厂房的设计。
第 1.0.3 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干净技术改造时,干净厂房设计一定依据生产工艺要求,就地取材、差别对待,充足利用已有的技术设备。
第 1.0.4 条干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保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建必需的条件。
第 1.0.5 条干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履行外,尚应切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干净度等级第 2.0.1 条空气干净度应按表 2.0.1 规定区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干净度表 2.0.1注: 关于空气干净度为 100 级的干净室内大于等于 5 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以为该测试数值是靠谱的.1第 2.0.2 条干净室空气干净度等级的查验,应以动向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照。
干净室空气干净度的测试,应切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整体设计第一节干净厂房地点选择和总平面部署第 3.1.1 条干净厂房地点的选择,应依据以下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立: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地区;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发散大批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扰乱的地区,如不可以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次风向上风侧,或整年最小频次风向下风侧;三、应部署在厂区内环境洁净、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域。
第 3.1.2 条关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干净厂房的地点选择,应实质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细设备、精细仪器仪表同意环境振动值进行剖析比较。
洁净生产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23

洁净生产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23
简介
本文档为洁净生产厂房设计规范GB-2023的概述。
该规范旨在指导洁净生产厂房的设计与建设,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内容概述
洁净生产厂房设计规范GB-2023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术语和定义:介绍了本规范中所使用的常见术语和定义,以便读者准确理解规范内容。
2. 标准与规范引用:列出了本规范中引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以便读者深入了解相关要求。
3. 洁净生产厂房的分类与等级:介绍了洁净生产厂房的不同分类和等级,根据产品要求和工艺流程的不同,确定相应的等级。
4. 建筑布局与通风空调设计:包括洁净生产厂房建筑布局的要求,如进出口通道、洁净区域划分、设备布置等;以及通风空调系统的设计要求,如送风方式、过滤器选型等。
5. 洁净区域净化控制:阐述洁净区域的净化控制要求,包括洁净度要求、洁净区域压差控制、空气流向控制等。
6. 设备与管道设计:介绍洁净生产厂房中设备和管道的设计要求,包括材料选择、表面处理、泄漏预防等。
7. 照明与静电控制:包括洁净生产厂房照明的设计要求,如照明强度、光色要求等;以及静电控制的要求,如人员防静电措施、设备接地要求等。
8. 工程验收与管理:介绍洁净生产厂房的工程验收流程和管理要求,确保建设符合规范和标准。
结论
洁净生产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23是指导洁净生产厂房设计与建设的重要依据。
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以确保洁净生产厂房的质量和可靠性。
GMP对洁净厂房建设的要求

《G M P》与洁净厂房——《GMP》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要求——《GMP》中净化空调的技术措施——《GMP》与洁净生产厂房的认证目录目录1一、GMP的基本概念2二、中国GMP的发展历史 (2)三、99版GMP的主要纲领 (2)四、GMP对洁净厂房的要求 (3)1、洁净厂房的洁净级别 (3)2、洁净室的气流组织 (5)3、生物洁净技术的原则 (6)4、净化过滤的选择与特性 (6)5、静电自净器 (7)6、洁净室洁净度的检测与措施8五、GMP对生产设备的一般要求 (8)六、GMP对卫生学的要求 (9)七、GMP对生产管理的要求 (11)1、GMP对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的要求 (11)2、GMP对生产管理的特殊规定 (11)3、GMP对包装与贴签的要求 (12)4、GMP管理文件的编制执行 (13)八、GMP对制药洁净厂房的要求 (13)1、总体要求 (13)2、制药生产企业洁净室的特点15九、空气净化措施 (18)1、空气过滤 (18)2、净化系统中的三级过滤 (19)3、过滤除菌 (19)4、洁净室的气流组织和换气次数 (20)5、洁净室的正压控制 (21)十、水和气体的净化措施 (23)1、水的净化 (23)2、气体净化 (24)3、洁净区的排水 (24)十一、洁净室的测定251、悬浮颗粒的测定 (25)2、活微生物的测定 (26)十二、洁净室的消毒方法 (31)1、灭菌 (31)2、除菌 (31)3、消毒的方法 (32)十三、其它 (33)GMP与洁净厂房的建设要求南通长城净化空调工程公司秦新华一、GMP的基本概念GMP是《优良药品生产标准》的英文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for Drugs 的简称,我国制定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MP》是在药品生产全过程中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和方法来保证生产优良药品的一整套科学管理方法和实施措施。
实施GMP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用者能得到优质的药品,但又不是仅仅通过最终的检验来达到的,而是在药品生产的全过程实施科学的全程管理和严密的监控来获得预期质量的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 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 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注: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算应进行多次采样。
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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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用洁净厂房建设的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已实施近两年,2011年将实施《无
菌和植入医疗器械生产质量体系管理规范》,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目前部分
企业洁净产房建设不够规范。为此,现提出洁净厂房的建设要求如下:
一、目前涉及的标准和工作文件
1、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
2、YY/T 0567.1-2005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YY/T 0567.2-2005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 第2部分 过滤;
4、GB 50457-2008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5、《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中附录A;
6、《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
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9]835号);
7、《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
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6号)
二、选址的要求
1、厂址选择时应考虑:所在地周围的自然环境和卫生条件良好,至少没
有空气或水的污染源,还宜远离交通干道、货场等。
2、厂区的环境要求:厂区的地面、道路应平整不起尘。宜通过绿化等减
少露土面积或有控制扬尘的措施。垃圾、闲置物品等不应露天存放等,总之厂区
的环境不应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造成污染。
3、厂区的总体布局要合理:不得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区,特别是洁净
区有不良影响。
三、洁净室(区)的布局要求
按照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附录B中无菌医疗器械
器具生产环境洁净度级别设置指南来设置洁净度的级别。洁净室(区)设计中要
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
1、按生产工艺流程布置。流程尽可能短,减少交叉往复,人流、物流走向
合理。必须配备人员净化室(存外衣室、盥洗室、穿洁净工作服室及缓冲室)、
物料净化室(脱外包间、缓冲室和双层传递窗),除配备产品工序要求的用室外,
还应配备洁具室、洗衣间、暂存室、工位器具清洗间等,每间用室相互独立,洁
净车间的面积应在保证基本要求前提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2、按空气洁净度级别,可以写成按人流方向,从低到高;车间是从内向外,
由高到低。
3、同一洁净室(区)内或相邻洁净室(区)间不产生交叉污染
1)生产过程和原材料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相互影响;
2)不同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有气闸室或防污染措施,物料的传送通过
双层传递窗。
4、空气净化应符合GB 50457-2008《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九章
的要求。洁净室里的新鲜空气量,应取下列最大值:1)补偿室内排风量和保持
室内正压所需新鲜空气量;2)室内没人新鲜空气不应小于40立方米/h。
5、洁净室人均面积应不少于4㎡(除走廊、设备等物品外),保证有安全
的操作区域。
6、如属体外诊断试剂的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的
要求。其中阴性、阳性血清、质粒或血液制品的处理操作应当在至少万级环境下
进行,与相邻区或保持相对负压,并符合防护要求。
7、应标明回风、送风及制水管道的走向。
四、温、湿度的要求
1、与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
2、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时,空气洁净度百、万级的洁净室(区)温度应
为20℃~24℃,相对湿度应为45%~65%;空气洁净度十万级、 三十万级的洁净
室(区)温度应为18℃~26℃,相对湿度应为45%~65%。有特殊要求时,应根
据工艺要求确定。
3、人员净化用室的温度,冬季应为16℃~20℃,夏季应为26℃~30℃。
五、常用的监测设备
风速仪、尘埃粒子计数器、温湿度计、压差计等,
六、无菌检测室的要求
洁净厂房必须配备独立净化空调系统的无菌检测室(与生产区分开),要求
为万级条件下的局部百级。无菌检测室应包括:人员净化室(存外衣室、盥洗室、
穿洁净工作服室及缓冲室)、物料净化室(缓冲室或双层传递窗)、无菌检查间、
阳性对照间。
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环境检测报告
提供一年内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环境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附平面图,
标明各房间面积。
1、检测的项目暂为六项:温度、湿度、压差、换气次数、尘埃数、沉降菌。
2、检测的部位有:(1)生产车间:人员净化室;物料净化室;缓冲区;产
品工序要求的用室;工位器具清洗间、洁具室、洗衣间、暂存室等。(2)、无菌
检测室。
八、需洁净厂房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要求 举例
a) 植入和介入到血管内及需要在万级下
的局部百级洁净区内进行后续加工(如灌装封等)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其(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等生产区域应不低于10000级洁净度级别。 1. 植入血管:如,血管支架、心脏瓣膜、
人工血管等。
2. 介入血管:各种血管内导管等。如中心
静脉导管、支架输送系统等。
b) 植入到人体组织、与血液、骨髓腔或非自然腔道直接或间接接入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其(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等生产区域应不低于100000级洁净度级别。 1. 植入人体组织器械:起博器、皮下植入给药器、人工乳房等。
2. 与血液直接接触:血浆分离器、血液过
虑器、外科手套等。
3. 与血液间接接触器械:输液器、输血器、
静脉针、真空采血管等。
4. 骨接触器械:骨内器械、人工骨等。
c) 与人体损伤表面和粘膜接触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精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均应1. 与损伤表面接触:烧伤或创伤敷料、医
用脱脂棉、脱脂纱布,一次性使用无菌
手术用品如手术垫单、手术衣、医用口
备注:
无菌医疗器械包括通过最终灭菌的方法或通过无菌加工技术使产品无任何
存活微生物的医疗器械。
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中应当采用使污染降至最低限的生产技术,以保证医疗器
械不受污染或能有效排除污染。
无菌:产品上无存活微生物的状态。
灭菌:用以使产品无任何形式的存活微生物的确认过的过程。
无菌加工:在受控的环境中进行产品的无菌制备及产品的无菌灌装。该环境
的空气供应、材料、设备和人员都得到控制,使微生物和微粒污染控制到可
接受水平。
无菌医疗器具:是指任何标明了“无菌”的医疗器械。
注:洁净车间内必须包含洁具室、洗衣间、暂存室、工位器具清洗间等。
需净化条件下生产的产品:是指最终使用时要求无菌或灭菌的产品。
在不低于300000级洁净室(区)内进行。 罩等。
2. 与粘膜接触:无菌导尿管、气管插管、
宫内节育器、人体润滑剂等。
d) 与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表面直接接
触、不清洗即使用的初包装材料,其生产环
境洁净度级别的设置宜遵循与产品生产环境
的洁净度级别相同的原则,使初包装材料的
质量满足所包装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若初
包装材料不与无菌医疗器械使用表面直接接
触,应在不低于300,000洁净室(区)内生产。
1. 直接接触:如给药器、人工乳房、导尿
管等的初包装材料
2. 不直接接触:如输液器、输血器、注射
器等的初包装材料
e) 对于有要求或采用无菌操作技术加工
的无菌医疗器械(包括医用材料),应在10000
级下的局部100级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
1.如血袋生产中的抗凝剂、保养液的灌装,
液体产品的无菌制备及灌装。
2.血管支架的压握、涂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