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用洁净厂房建设的要求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要求要求规范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要求要求规范1.空气过滤: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必须安装高效过滤器和空气净化设备,以过滤和净化空气中的微粒和有害物质。
通常使用的过滤器等级为HEPA (高效颗粒空气过滤器)和ULPA(超高效颗粒空气过滤器),用于去除细菌、病毒和其他可悬浮微粒。
2.温度和湿度控制: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应根据具体产品的要求,控制室内的温度和湿度。
温度和湿度对于一些医药产品的稳定性和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进行精确的控制和调节。
3.设备和管道布局: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备和管道布局必须符合规范和标准,以确保生产流程的顺畅和高效。
设备和管道应合理安装,便于清洁和维护,并且要考虑到工作流程和人员的安全。
4.原料和成品输送: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原料和成品输送系统必须设计合理,并符合卫生要求。
输送系统应避免产品交叉污染,并且易于清洁和消毒。
常见的输送系统包括输送带、真空传送管道和气压输送系统等。
5.洁净度验证: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洁净度必须定期进行验证和检测,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洁净度验证通常包括空气采样和微生物检测,以评估洁净厂房的卫生状况。
6.消毒和灭菌: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必须制定和实施消毒和灭菌计划,以保证洁净环境中的微生物数量符合要求。
消毒和灭菌方法可以包括紫外线辐射、干热消毒和化学消毒等。
7.废物处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废物处理系统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
废物应经过适当的分类、处理和处置,以确保不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危害。
总之,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要求必须严格符合规范和标准,以保证生产环境的洁净度和安全性。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空气过滤、温湿度控制、设备和管道布局、洁净度验证、消毒和灭菌、废物处理等方面的要求,从而创建出符合医药工业洁净生产要求的厂房。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要求规范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要求规范一、引言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是指用于生产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的厂房,其专门设计和建造具有高度清洁和灭菌等特殊要求,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从空气质量、洁净区划分、厂房结构、设备选型等方面介绍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要求规范。
二、空气质量要求1.空气洁净度: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空气洁净度需按照国际洁净度指标进行划分,一般可按照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规范,将洁净度分为A、B、C、D四级。
2.空气流速:空气流速应根据不同区域的洁净度要求进行调整,一般要求不低于0.3米/秒,有时可根据需要调整为0.45米/秒或更高。
3.温湿度控制: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的温度和湿度应保持在特定的范围内,一般温度控制在20-25摄氏度,湿度控制在45%-65%。
4.空气更换次数: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空气的更换次数应根据洁净度要求进行设定,一般清洁度要求高的区域可达到15-25次/小时。
三、洁净区划分1.洁净区域划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应根据工艺要求和洁净度要求,将工作区域划分为不同的洁净区。
一般可分为空气洁净度要求较高的A区、B区,以及洁净度要求较低的C区、D区等。
2.洁净区域接触次序: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洁净区域应按照洁净度要求和工艺流程的逻辑关系,依次进行洁净加工和操作,并避免不同洁净度区域的直接交叉污染。
四、厂房结构要求1.封闭性: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厂房结构应具有良好的封闭性和密闭性,防止外界污染物的进入,同时减少内部洁净区域的空气泄漏。
2.防护材料:厂房结构及装饰材料应选用符合洁净度要求的材料,具有抗菌、易清洁、防尘等特性,并且不会释放有害气体。
3.地面处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地面应选用无尘、易清洁、抗腐蚀的材料,且无尘地面应具备防滑、防静电等性能。
五、设备选型要求1.洁净设备: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生产设备必须符合洁净度要求,具有无尘、无菌、易清洁等特性,并且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
医疗器械生产洁净车间的建设要求

医疗器械生产洁净车间的建设要求洁净室,是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生产环境,其环境控制水平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
因此,其对厂址、布局、空气洁净度、温度、湿度、压力、噪声等参数根据需要都进行严格的控制。
本文就对洁净室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1、对厂房的选址要求1. 厂址选择时应考虑:(1)所在地周围的自然环境和卫生条件良好,应空气清新、大气含尘、浓度低、无有害气体;(2)厂房四周应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无蚊虫孳生地;(3)应远离铁路、码头、机场、交通要道等,洁净厂房与市政干道交通干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m。
2. 厂区的环境要求:(1)主要道路应宽畅,路面平整,并选择不易起尘的建筑材料;(2)宜通过绿化等减少露土面积或有控制扬尘的措施;(3)垃圾、闲置物品等不应露天存放等。
3. 厂区的总体布局要合理:不得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区,特别是洁净区有不良影响。
2、对洁净室的布局要求按照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附录B中无菌医疗器械器具生产环境洁净度级别设置指南来设置洁净度的级别。
洁净室设计中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1. 按生产工艺流程布置:(1)流程尽可能短,减少交叉往复,人流、物流走向合理;(2)必须配备人员净化室(存外衣室、盥洗室、穿洁净工作服室及缓冲室)、物料净化室(脱外包间、缓冲室和双层传递窗)等,还应配备洁具室、洗衣间、暂存室、工位器具清洗间;(3)每间用室相互独立,洁净车间的面积应在保证基本要求前提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2. 空气的洁净度级别按车间是从内向外顺序依次由高到低。
3. 同一洁净室内或相邻洁净室间应不产生交叉污染:(1)生产过程和原材料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相互影响;(2)不同级别的洁净室之间有气闸室或防污染措施,物料的传送通过双层传递窗。
4. 洁净室里的新鲜空气量,应取下列最大值:(1)补偿室内排风量和保持室内正压所需新鲜空气量;(2)室内每人的新鲜空气不应小于40m3/h。
5 医疗器械生产车间洁净管理要求 洁净区控制与管理

概述
送风管道 净化区 净化区 回风道
(b)上送下侧回 ) (c)上送上回 )
送风管道 回风道
送风管道 净化区 回风管道 回风管道
(d)侧送同侧下回 )
送风管道 净化区 净化区
送风管道 回风管道
(e)侧送对侧下回 )
(f)侧送同侧上回 )
概述
• 层流
散流层 F F U
净化区
a.垂直单向流 垂直单向流
设计
• 实际图例
设计
• 洁净级别
植入和介入到血管内及需要在万级下的局部百级洁净区内进行后续加工的 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 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 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其(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 组装、初包装和封口等生产区域的洁净度级别应不低于1 洗、组装、初包装和封口等生产区域的洁净度级别应不低于 0000级。 级 无菌要求) (无菌要求) 植入到人体组织、与血液、骨髓腔或非自然腔道直接或间接接入的无菌医疗 植入到人体组织、与血液、 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 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 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其(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 初包装和封口等生产区域的洁净度级别应不低于10 0000级。(无菌要求 无菌要求) 初包装和封口等生产区域的洁净度级别应不低于10 0000级。(无菌要求) 与人体损伤表面和粘膜接触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 与人体损伤表面和粘膜接触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其(不清 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 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和封口等生产区域的洁净度级 别应不低于30 0000级。(无菌要求 无菌要求) 别应不低于30 0000级。(无菌要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试行) 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试行)》
医疗器械生产洁净车间相关要求

医疗器械生产洁净车间相关要求第一篇:医疗器械生产洁净车间相关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洁净车间相关要求《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39号)自2007年开始实施,2011年开始实施《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4年64号公告,国家总局修订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5年7月,国家总局连续下发《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的公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的公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公告》,进一步加强无菌、植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质量要求,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目前部分企业洁净产房建设不够规范。
为此,现提出洁净厂房的建设要求如下:一、目前涉及的标准和工作文件1、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2、YY/T 0567.1-2013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第1部分:通用要求;3、YY/T 0567.2-2005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第2部分过滤;4、GB 50457-2008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5、《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中附录A;6、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的公告(2015年第101号);7、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公告(2015年第102号);8、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的公告(2015年第103号)。
二、选址的要求1、厂址选择时应考虑:所在地周围的自然环境和卫生条件良好,至少没有空气或水的污染源,还宜远离交通干道、货场等。
2、厂区的环境要求:厂区的地面、道路应平整不起尘。
宜通过绿化等减少露土面积或有控制扬尘的措施。
垃圾、闲置物品等不应露天存放等,总之厂区的环境不应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造成污染。
3、厂区的总体布局要合理:不得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区,特别是洁净区有不良影响。
医药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医药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医药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医药生产过程的洁净和卫生,从而保证生产出来的药品质量。
以下是医药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厂房选址和周边环境:医药洁净厂房应选址在无污染源、远离工业区和繁忙地区的地方,周边环境应清洁、无异味,并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 厂房面积和布局:医药洁净厂房的面积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流程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应科学合理,能够满足生产过程的洁净要求。
3. 厂房结构和装修:医药洁净厂房的结构要坚固可靠,装修要符合洁净要求,采用防尘、防静电、易清洁的材料,墙壁和天花板应光滑无孔隙。
4. 空气处理系统:医药洁净厂房应安装高效空气过滤器,能够过滤掉空气中的微粒和有害物质,并保持厂房内的正压状态,防止外界微生物进入。
5. 水处理系统:医药洁净厂房应安装合适的水处理设备,确保生产过程所需要的水质符合要求,防止因水质不合格而影响药品质量。
6. 清洁和消毒措施:医药洁净厂房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采取有效的措施杀灭细菌和病毒,确保生产环境的洁净。
7. 照明和电力系统:医药洁净厂房应有充足的照明设施,使操作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工作区域,电力系统应安全可靠,能够满足生产设备的供电要求。
8. 设备和工艺流程:医药洁净厂房应选用洁净等级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科学合理,并符合GMP的要求。
医药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生产环境的洁净和卫生,防止杂质和微生物的污染,从而保证生产出来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设计和操作,才能够生产出高质量的药品,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与洁净厂房的建设

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与洁净厂房的建设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和人们对医疗服务品质的追求,无菌医疗器械作为医疗领域的重要一环,其生产和洁净度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建设一个符合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要求的洁净厂房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洁净厂房的建设过程、所需的设备和技术以及其它方面进行探讨。
一、洁净厂房的建设过程洁净厂房的建设需要经过详细的规划和设计。
首先要确定洁净厂房的规模和用途,根据生产需要选择适当的建筑面积和高度。
其次,要确定符合无菌要求的施工材料和装饰材料,如地板、墙面、天花板等。
这些材料需要具备抗菌性、易清洁和耐腐蚀等特点。
接着,需要分析洁净厂房的环境要求,包括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等。
根据这些要求选择适当的通风、空调和净化设备。
最后,要进行洁净厂房的验收和监督,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二、洁净厂房所需的设备和技术三、洁净厂房的其他要求除了建设和设备方面的要求外,洁净厂房还需要符合一些其他方面的要求。
首先是要设立一套有效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其次是要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规范。
此外,还要加强工作环境的监测和维护,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总之,建设一个符合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要求的洁净厂房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
需要经过详细的规划和设计,并配备适当的设备和技术。
同时,还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可靠。
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人们对高品质医疗服务的需求。
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用洁净厂房建设的要求

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用洁净厂房建设的要求《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已实施近两年,2011年将实施《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生产质量体系管理规范》,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目前部分企业洁净产房建设不够规范。
为此,现提出洁净厂房的建设要求如下:一、目前涉及的标准和工作文件1、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2、YY/T 0567.1-2005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第1部分:通用要求;3、YY/T 0567.2-2005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第2部分过滤;4、GB 50457-2008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5、《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中附录A;6、《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5号);7、《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6号)二、选址的要求1、厂址选择时应考虑:所在地周围的自然环境和卫生条件良好,至少没有空气或水的污染源,还宜远离交通干道、货场等。
2、厂区的环境要求:厂区的地面、道路应平整不起尘。
宜通过绿化等减少露土面积或有控制扬尘的措施。
垃圾、闲置物品等不应露天存放等,总之厂区的环境不应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造成污染。
3、厂区的总体布局要合理:不得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区,特别是洁净区有不良影响。
三、洁净室(区)的布局要求按照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附录B中无菌医疗器械器具生产环境洁净度级别设置指南来设置洁净度的级别。
洁净室(区)设计中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1、按生产工艺流程布置。
流程尽可能短,减少交叉往复,人流、物流走向合理。
必须配备人员净化室(存外衣室、盥洗室、穿洁净工作服室及缓冲室)、物料净化室(脱外包间、缓冲室和双层传递窗),除配备产品工序要求的用室外,还应配备洁具室、洗衣间、暂存室、工位器具清洗间等,每间用室相互独立,洁净车间的面积应在保证基本要求前提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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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用洁净厂房建设的要求《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已实施近两年,2011年将实施《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生产质量体系管理规范》,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目前部分企业洁净产房建设不够规范。
为此,现提出洁净厂房的建设要求如下:一、目前涉及的标准和工作文件1、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2、YY/T 0567.1-2005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第1部分:通用要求;3、YY/T 0567.2-2005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第2部分过滤;4、GB 50457-2008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5、《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中附录A;6、《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5号);7、《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6号)二、选址的要求1、厂址选择时应考虑:所在地周围的自然环境和卫生条件良好,至少没有空气或水的污染源,还宜远离交通干道、货场等。
2、厂区的环境要求:厂区的地面、道路应平整不起尘。
宜通过绿化等减少露土面积或有控制扬尘的措施。
垃圾、闲置物品等不应露天存放等,总之厂区的环境不应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造成污染。
3、厂区的总体布局要合理:不得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区,特别是洁净区有不良影响。
三、洁净室(区)的布局要求按照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附录B中无菌医疗器械器具生产环境洁净度级别设置指南来设置洁净度的级别。
洁净室(区)设计中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1、按生产工艺流程布置。
流程尽可能短,减少交叉往复,人流、物流走向合理。
必须配备人员净化室(存外衣室、盥洗室、穿洁净工作服室及缓冲室)、物料净化室(脱外包间、缓冲室和双层传递窗),除配备产品工序要求的用室外,还应配备洁具室、洗衣间、暂存室、工位器具清洗间等,每间用室相互独立,洁净车间的面积应在保证基本要求前提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2、按空气洁净度级别,可以写成按人流方向,从低到高;车间是从内向外,由高到低。
3、同一洁净室(区)内或相邻洁净室(区)间不产生交叉污染1)生产过程和原材料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相互影响;2)不同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有气闸室或防污染措施,物料的传送通过双层传递窗。
4、空气净化应符合GB 50457-2008《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九章的要求。
洁净室里的新鲜空气量,应取下列最大值:1)补偿室内排风量和保持室内正压所需新鲜空气量;2)室内没人新鲜空气不应小于40立方米/h。
5、洁净室人均面积应不少于4㎡(除走廊、设备等物品外),保证有安全的操作区域。
6、如属体外诊断试剂的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
其中阴性、阳性血清、质粒或血液制品的处理操作应当在至少万级环境下进行,与相邻区或保持相对负压,并符合防护要求。
7、应标明回风、送风及制水管道的走向。
四、温、湿度的要求1、与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
2、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时,空气洁净度百、万级的洁净室(区)温度应为20℃~24℃,相对湿度应为45%~65%;空气洁净度十万级、三十万级的洁净室(区)温度应为18℃~26℃,相对湿度应为45%~65%。
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
3、人员净化用室的温度,冬季应为16℃~20℃,夏季应为26℃~30℃。
五、常用的监测设备风速仪、尘埃粒子计数器、温湿度计、压差计等,六、无菌检测室的要求洁净厂房必须配备独立净化空调系统的无菌检测室(与生产区分开),要求为万级条件下的局部百级。
无菌检测室应包括:人员净化室(存外衣室、盥洗室、穿洁净工作服室及缓冲室)、物料净化室(缓冲室或双层传递窗)、无菌检查间、阳性对照间。
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环境检测报告提供一年内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环境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附平面图,标明各房间面积。
1、检测的项目暂为六项:温度、湿度、压差、换气次数、尘埃数、沉降菌。
2、检测的部位有:(1)生产车间:人员净化室;物料净化室;缓冲区;产品工序要求的用室;工位器具清洗间、洁具室、洗衣间、暂存室等。
(2)、无菌检测室。
八、需洁净厂房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无菌医疗器械包括通过最终灭菌的方法或通过无菌加工技术使产品无任何存活微生物的医疗器械。
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中应当采用使污染降至最低限的生产技术,以保证医疗器械不受污染或能有效排除污染。
无菌:产品上无存活微生物的状态。
灭菌:用以使产品无任何形式的存活微生物的确认过的过程。
无菌加工:在受控的环境中进行产品的无菌制备及产品的无菌灌装。
该环境的空气供应、材料、设备和人员都得到控制,使微生物和微粒污染控制到可接受水平。
无菌医疗器具:是指任何标明了“无菌”的医疗器械。
注:洁净车间内必须包含洁具室、洗衣间、暂存室、工位器具清洗间等。
需净化条件下生产的产品:是指最终使用时要求无菌或灭菌的产品。
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GMP法规要求三室:微生物室、无菌室、阳性对照室。
三室需独立空调系统,阳性对照室需配备生物安全柜。
微生物室作为限量检验使用,阳性室作为阳性对照用,阴性室即无菌检验2011年1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发布了一个54号文件,必须设3间洁净室,用作无菌室、阳性室、微生物室,而且阳性室必须单独直排,建议用生物安全柜,保护人员、环境和样品。
国食药监械[2011]54号文“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无菌检测实验室原则上应设3间万级下的局部百级洁净室,用作无菌室、阳性对照室和微生物限度室。
无菌检测实验室原则上应当和洁净生产区分开设置,有独立的区域、单独的空调送风系统和专用的人流物流通道及实验准备区等。
”ABCD级别的划分是参照ISO标准(欧盟采纳的方式),其本身包含了静态要求和动态要求。
旧版GMP采纳的是美国的洁净间划分方式,旧版的洁净间划分仅有静态的概念,不要求动态。
在ABCD体系中,A级静态和动态都等同于ISO4.8级,即A级是按照动态来要求的。
从B级开始,静态和动态之间差一到二个级别。
B级静态为ISO5,动态ISO7,C级静态ISo7,动态ISO8,到了D级,级别已经比较低,因此没有动态要求,只有静态要求为ISO8。
如果要把百级换算成ISO体系,等同于ISO5,万级等同于ISO7,十万级等同于ISO8,三十万级在国外没有采纳。
但是旧版GMP的洁净间概念与新版之间无法去等同,正如上面说的,ABCD是包含动态要求的,不能简单地说百级等同于A级,原来厂房的百级设备很难达到A级的。
旧版的要求只是静态,这样一来管理要求就差了不少。
建议用ISO来换算,更加科学客观。
A:动态、静态均为百级B:动态万级、静态百级C:动态十万级、静态万级D、静态十万级,动态不要求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可分为以下4个级别: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
通常用单向流操作台(罩)来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
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
应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状态并须验证。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较低的风速。
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C级和D级指生产无菌药品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的洁净操作区。
以上各级别空气悬浮粒子的标准规定如下表:(1)为了确定A级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1m3。
A级区空气尘埃粒子的级别为ISO 4.8,以≥0.5μm的尘粒为限度标准。
B级区(静态)的空气尘埃粒子的级别为ISO 5,同时包括表中两种粒径的尘粒。
对于C级区(静态和动态)而言,空气尘埃粒子的级别分别为ISO 7和ISO 8。
对于D级区(静态)空气尘埃粒子的级别为ISO 8。
测试方法可参照ISO14644-1。
(2)在确认级别时,应使用采样管较短的便携式尘埃粒子计数器,以避免在远程采样系统长的采样管中≥5.0μm尘粒的沉降。
在单向流系统中,应采用等动力学的取样头。
(3)可在常规操作、培养基模拟灌装过程中进行测试,证明达到了动态的级别,但培养基模拟试验要求在“最差状况”下进行动态测试。
第一条应对洁净区的悬浮粒子进行动态监测。
1.根据洁净度级别和空调净化系统验证中获得的结果及风险评估,确定取样点的位置并进行日常动态监控。
2.在关键操作的全过程,包括设备组装、应对A级区进行微粒监测。
工艺的污染(如活生物、放射危害)如可能损坏粒子计数仪时,应在设备调试操作和模拟操作期间进行测试。
A级区监测的频率及取样量,应能及时发现所有人为干预、偶发事件及任何系统的损坏。
灌装或分装时,由于产品本身产生粒子或液滴,灌装点≥5μm粒子也许不能始终如一地符合标准,这种状况是可以接受的。
3.在B级区可采用相似于A级区的监测系统。
根据B级区对相邻A级区的影响程度,采样频率和采样量可予以调整。
4.悬浮粒子的监测系统应考虑到采样管的长度和弯管的半径对测试结果的影响。
5.日常监测的采样量可与洁净度级别和空调净化系统验证时的空气采样量不同。
6.在A级区和B级区,连续或有规律地出现少量≥5.0 µm粒子计数时,可能是污染事件的征兆,应进行调查。
7. 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离生产现场并经15~20分钟(指导值)自净后,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应达到表中的“静态”标准。
8. 应按照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对C 级区和D 级区(必要时)进行动态监测。
监控要求以及警戒/纠偏限度可根据所从事操作的性质来确定,但自净时间应达到规定要求。
9. 温度、相对湿度等其它指标取决于产品及操作的性质,这些参数不应对规定的洁净度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条 为评估无菌生产的微生物状况,应对微生物进行动态监测,监测方法有沉降菌法、定量空气浮游菌采样法和表面取样法(如:棉签擦拭法和接触碟法)等。
动态取样应避免对洁净区造成不良影响。
成品批记录的审核应同时考虑环境监测的结果。
对表面和操作人员的监测,应在关键操作完成后进行。
在正常的生产操作监测外,可在系统验证、清洁或消毒等操作完成后增加微生物监测。
(a)沉降菌(90mm )cfu /4小时(2)接触碟(55mm )cfu /碟1 1 1 1注:(1) 表中各数值均为平均值。
(2) 单个沉降碟的暴露时间可以少于4小时,同一位置可使用多个沉降碟连续进行监测并累积计数。
第三条 应制定适当的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监控警戒和纠偏限度。
操作规程中应详细说明结果超标时需采取的纠偏措施。
注:(1) 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灌装速度慢、灌装用容器为广口瓶、容器须暴露数秒后方可密封等状况;(2) 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配制后需等待较长时间方可灭菌或不在密闭容器中配制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