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经济犯罪的特点及其法律制裁(一)
浅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新特点及工作对策可编辑版

浅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新特点及工作对策浅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新特点及工作对策浅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新特点及工作对策经济犯罪作为一种新形态的犯罪领域,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多种消极因素和商品经济负面影响的相互作用,呈现新的态势。
经济犯罪是指发生在商品生产领域,经济流通领域,分配及调节领域,消费领域和经济管理领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破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情节严重,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同以往相比,经济犯罪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涉及到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性极大。
因此,研究中国入世后经济犯罪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继往开来,探索经济犯罪打防控的新路子已迫在眉睫。
一、当前经济犯罪案件的态势自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经济形式更加多样,经济内容更加丰富,经济环境更加自由,价值取向趋向更加多元化。
与此同时,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原来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日益高涨。
大要案件日益突出,犯罪类型增多,犯罪手段呈现出隐蔽性、多样性、高科技性的特点;犯罪日趋智能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跨境结伙作案增多。
同建国初期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打击不法资本家行贿和部分国家干部贪污受贿时相比,现阶段,经济犯罪已波及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尤其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危害税收犯罪及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序犯罪,以及进行的其他经济犯罪现象更是日趋严重。
经济犯罪活动涉及工业、农业、商贸、金融、财税等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的各个行业,如不探索新路子对这一犯罪加以有效抑制,势必严重干扰社会经济发展,甚至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一)犯罪的智能型。
经济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智能性特点尤为明显。
经济犯罪不论是犯罪主体的总体素质,还是犯罪手段、过程设计均具有显著的智能性。
经济犯罪的特点及刑法对策

罪 的智 能化特 征将 导致 经济 犯罪 的隐蔽性 , 因此 , 经 济犯 罪同 时 被 人们 称为 “ 高科 技犯 罪” 。高科 技对于 犯罪嫌 疑人 而言 无疑 是
一
( 一) 经济犯 罪 的手段 具有 多样 性
与其 他章 节相 比,经 济犯 罪 的手段 更具 多元 化 。如走私 犯 罪, 犯 罪方 式除典 型 的瞒报海 关和逃 避海 关 的监管 外, 还包括 变
公众吸收存款: 以到期支付某种实物或提供某种服务的方式吸收 公众 资金具 有合法 性 , 但如 果违 反法律 法规 任意 处置这 些 资金 ,
种最 好的 隐藏措 施 , 同时对 侦查人 员 的素质提 出了挑战 。
( 三) 经 济犯 罪的危 害具有 广泛 性
经 济犯罪 的客 体是 国家 的经济 秩序 , 包 括税 收 、 公 司企业 管
相走 私 的方式 , 即未经 海关许 可并且 未补 缴应缴 税 额, 擅自 将 批 理 、 金融管 理 、 市场 秩序等 , 这与 国 民的经 济安全 和市场 中 的合 法 准进 口的来 料加工 、 来件装配 、 补偿 贸易 的原 材料 、 零件、 制 成品 、 权 益相 关联 。 如逃 税行 为 , 行 为人 不仅仅 是一 时获 利 , 长 此 以往 ,
段 的公共 信用 。 经济 犯罪 大多为 法定犯 , 所 谓法 定犯 是指侵 害 罪 的手段 日趋智 能化 、 技术 化 , 利用 电子 网络、 专业 技能犯 罪的 问 或者威 胁法益 但没有 明显违 反伦理道德 的现代 型犯罪 , 经济 犯罪 题越 发 突 出。随着 人类进 入信 息时 代 , 科学 技术 日新 月异 , 利用 多 以违 反刑法 以外 的相关法 规为参照 , 达到较 大数额 和严重 危害 程度 的才 能入罪 。 二、 经 济犯 罪 的特 点 高科技 进行 犯罪 己成 为本世 纪经 济犯 罪发 展 的新趋 势 。经 济犯
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及应对策略

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的 主要特点及应对策略
文◎ 彭东 侯 亚 辉 Nhomakorabea涉
众 型经 济 犯 罪 是 指 涉 及 众 多 受 害 人 ,特 别 是 涉 及 众 多不 特 定 受 害 群 体 的经 济 犯 罪 ,其 中较 典
法活动 。 在经 营 过 程 中 , 罪 分 子 采 用 真实 项 目和 虚假 犯
一
、
主 要 特 点
( ) 犯 罪性 质 看 , 法 集 资 、 法传 销 案 件 比例 一 从 非 非
较 大
涉众 型 经济 犯罪 案 件 涉及 罪 名 广泛 , 括非 法 吸 收 包 公 众 存 款 、 资 诈 骗 、 织 、 导 传 销 活 动 、 同诈 骗 、 集 组 领 合
非 法 经 营等 众 多包 含 涉 众 因素 的罪 名 。但 在 司 法 实 践 中 , 法集 资 和非 法 传 销 案 件 所 占 比例 较 大 , 其 是 一 非 尤
最 高人 民检 察 院 公 诉厅 二 处 处 长 0 7 6 02 ]
2 0 第 1期 ( 法 实 务 版 ) 总 第 9 01 年 司 / 1期
当前经济政策背景下经济犯罪的特点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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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经济 政 策背 景 下经 济 犯罪 的特 点及 对策
0 引 言
行业 , 新一轮 的投资 大幕 , 由此拉 开 。历史经验告 将 诉我 们, 重大 工程 建设 极 易 滋 生商 业贿 赂 犯 罪。从
已经查 办的 案件看 , 生 在工 程 建设 、 地 出让 、 发 土 产
20 0 7年 以来, 世界 经济 金融 形 势复 杂 多变 。美 国次贷危 机引发 的金 融 危机 愈 演 愈烈 , 机迅 速 从 危
贷规 模, 加大 对重 点工 程 、 三 农 ” 中小 企业 和 技 术 “ 、
20 年 1 08 1月 5 日召开 的 国 务 院 常 务 会议 确 定, 2 1 到 0 0年底 约需投 资四万亿 元 。投 资领域 涉及
基 础设旋 、 保障性 住房建设 、 水利 、 电网 、 能源 等诸 多
赂 犯罪
经济增 长方面 发挥 更加 积极 的 作 用, 从 紧” 将“ 的货 币政 策调整 为“ 适度 宽松 ” 0 8年 1 。2 0 1月 5日国务
院常务会议 上进 一 步提 出的扩 大 内需 、 促进 经 济增
长的十 项措施之 一 : 大 金融 对 经济 增 长 的支 持力 加 度 。取 消对商业 银 行 的信 贷 规模 限 制, 合理 扩 大信
赂案 件占案 件总数 的 7 . % ; 8 6 超过 一 半的商 业 贿赂
案件 集中在工 程建设 和 医药 购销领域 … 1。今后 2年
当前经济犯罪特点及预防对策

当前经济犯罪特点及预防对策【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经济的快速增长引发了社会经济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犯罪活动日益猖狂,严重地危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经济发展。
侦查部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和防范工作中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
本文就经济犯罪的打击和防范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了本人就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相应的对策以及措施。
【关键词】经济犯罪;现状;防范与打击;对策当前,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使社会经济活动从追求短期逐利型向做大做强型发展的动荡阶段,由此伴生的经济犯罪发案率将超过其它刑事犯罪,公安经侦部门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专业队伍,多年来一直在加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力度,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和成绩,但在有效预防和遏制经济犯罪方面就略显欠缺,当前,如何更好预防、打击经济犯罪,有效遏制经济犯罪猖獗势头,更好地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服务,是对经侦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也是公安经侦部门面临的我国经侦工作任务将更为艰巨复杂。
面对这样的局势,我国公安经侦部门就需要有更加清醒的认识,要从未雨绸缪的角度做好大战之前的备战工作,才能应对新形势下新一轮经济犯罪浪潮,为新时期我国经济快速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一经济犯罪的新特点(一)犯罪领域广泛化目前,由于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其不断更新的产业科技信息,强大的网上立体销售平台,应用技术信息为实体经济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有形和无形效益。
与此同时,借助互联网技术平台,网上电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势必最终取代现金支付,使快速交易走到了我们面前。
然而,随着其快速发展伴随而来的通过互联网实施的非法传销、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证券咨询咨询犯罪和其他形式的经济犯罪。
此外,经济犯罪还发生在权利运作的各个环节,如工程招标方面,物资采购环节,工程建筑领域,物资管理和仓储环节等。
近年来,在全国各个地区的这种类型经济犯罪活动越来越突出。
我国经济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仍 然 十分猖 撅 ; 另一 方面 , 诸如 破 坏 金融 管 理 秩序 罪 中的 内 幕交 易犯罪 、 融舞 弊犯 罪 、 钱犯 罪以及期 货 犯罪 、 犯知 金 洗 侵 识产 权等犯 罪也 日益突 出 。权钱 交 易 情况 严 重是 经 济 犯罪 的又一 大特 点 。经济犯 罪 的行 为人 为 了使 其 犯罪 活 动 畅通 无 阻 , 往都 借 用 “ 系 网” “ 护伞 ” 他 们 采 用 请 客 、 往 关 和 保 , 送 礼、 行贿 等手 段 , 对有关 的领 导干部 投其所 好 , 其所 需 。这 送 种“ 糖衣 炮弹 ” 一些党 政 干部 的腐 蚀也 十分严重 。 对
一
市场 经济 条件 下 , 国家工 作人员 利用 职务之便 进 行经 济 犯 罪 的现象 十分突 出 , 要表 现 为贪 污 贿 赂 相 当普 遍 , 种 主 这 情 况 已经 日益引起 人 民群 众 的 强烈 不 满 和痛 恨 。从 发案 情 况 看 , 济犯罪 分子 多数在 掌管项 目、 经 指标 、 资金 、 质等“ 物 实 权” 位 , 单 以及 金融 、 关 、 务等 部 门。与此 相适 应 , 济犯 海 税 经
法 学 与 行 政 管 理
浅谈经济犯罪的新特点

经济犯罪的矛盾心里和反常态度 , 客观上 掩护 了经济犯罪活动 , 致使相 当 部 分经 济 犯 罪 分 子 逃避 了法 律 追 究 。 5 、经 济 犯 罪 隐 蔽 性还 来 自法 人 犯 罪 的 抽 象 性 。 所 谓法 人犯 罪 的抽 象 性、 是指法人在 实施经济犯罪时 , 人们对其犯 罪话 动的刑事违法性和可罚 性往往产生模糊不清 的认识 。 如法人犯罪往往是在一些所谓正当的理 由 例 和 借 口下 , 单 位 的利 益 而 实 旅 的 , 就 蒙 蔽 了 一 些 人 的视 线 , 法 识 别 法 为 这 无 人犯罪的社会 危害性 。 法人犯罪之所 以抽象, 主要在于; 一是法人犯罪的 目 的是为了牟取法人组织的整体利益 二是法人经济犯罪活动 , 往往是经过 所谓集体研究 、领 导决定或全体表决一致通过等形式 下决定并加以实施 的。 三是从后果上看, 法人经济犯罪破坏 社会经济秩序, 坑害了国家和消费 者, 但却给法人 自身带来 了明显的好处 : 原来亏损 的企业可 以盈利, 原来濒 临倒闭的企业可 以恢复生机。四是从某些法人经济犯罪案件来看, 确定有 些法人代表或法人成员, 为了法人 的利益 四处奔波、 呕心沥血, 并且个人也 中饱私囊。正因为如此 , 不仅使 其本人缺乏犯罪感 , 也使他人对此深表 同 情。五是法人实施经济犯罪并不象 自然人那样 自己的意志去支配行 为, 而 是根据 法人 的决策机关的决定而进 行的。法人的决策机关就是法人 的大 脑, 其决定就是法人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整体意志的体现。因此, 法人经济 犯罪 的罪过具有抽象性, 由于上述几个方面原因, 法人犯罪也较为 隐蔽 , 不 易进入刑事追究的视野 。
一
、
复 杂 性 的特 点 。
经济环境决定 了经济犯罪 的复杂性 , 这只 是问题 的一个方面 , 经济犯 罪为一种法律现象 , 还与法 律具有密切关系 。因此 , 经济法律 的多样性 , 也 是决定经济犯罪复杂性的一个重要 因素 。经济犯罪 当然具有刑事违法性 , 但它首先违反的是大量的、 专门规定各种经济活动准则的经济法规 。 因此 , 如 果 说 一般 财产 犯 罪 是 民事 违 法 行 为 延伸 的 话 , 么 , 济 犯 罪 大 多 是 经 那 经 济违法行为 的延伸 。由于各种经济法规都具有较强 的专 门性 , 从而决定 了 经济犯罪所涉及的法律事实也具有相应的专门性。 了解经济犯罪所违反 不 的经济法规的性质及其 内容 。就难 以对犯罪事实作 出确切的评价。由此可 见 经济犯罪的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经济法规 的复杂性 。 我国当前经济 的复杂性 , 还必须从特定的历史环境加 以考察。党的十 届三中全会以来 , 国进行 了经济体制改革, 我 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特别是 在经济流通领域 , 统的产品经济体制 受到了前所未有 的冲击 , 传 市场经 济 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然 而, 新旧体制的交替毕竟 需要一个摸索 、 完善 的过 程。 当旧的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打破 , 新的经济体制还有待逐步完善时, 经 济活动规则就显得 比较紊乱, 经济领域中存在严重的失范现象。在这种情 况下, 对某一经济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 害性 的评价标准本 身也发 生着 巨大 的变 化 。 因此 , 法 与 犯 罪 、 与 非 罪 、 罪 与 彼 罪 , 种 界 限不 易 区分 , 违 罪 此 各 经 济犯罪表现 为极大 的复杂性。因此, 济犯罪 的复杂程度往往要受 时代 因 经 素的影响。经济体制改革所引起 的动荡 , 在相 当程度上加剧 了经济犯罪 的 复杂性。
大连市当前经济犯罪特点及对策

离 于 法 律 的 边 缘 甚 至 是 走 在 法 律 空 白点 上 , 造 成
经 侦 部 门 在 执 法 时 无 法 可 依 。因 此 我 们 应 该 加 强
( 七) 犯 罪呈现 高智能化特 点 当前 我 市 的经济 犯 罪 已经 不再 采 用 传 统 的 犯 罪 手 段 ,呈 现 出 高 科 技 、高 智 能 化 的特 点 。在
进 行传销 活动 。
( 六 )犯 罪组 织 化 程 度 高
( 二 )建立应 对 经济犯 罪的预警机 制
近年 来 , 我 市 打 击 经 济 犯 罪 取 得 了 丰 硕 的 成 果 ,但 是 应 该 看 到 ,案 件 的 侦 破 并 不 能 挽 回 国 家 和 人 民群 众 的 经 济 损 失 ,所 以 ,应 该 树 立 “ 严 打 不 如 严 防 ” 的观 念 ,加 强 预 警 性 分 析 研 究 ,建 立 经济犯罪 的预警 机制 ,做到未 雨绸 缪 。
前 ,我市 经济犯 罪逐渐 向 8 9种 罪 名 全 覆 盖 趋 势 发展, 在 许 多 其 他 地 区 未 出 现 或 比较 陌 生 的犯 罪 形 式和手段 、 罪种和 罪名 , 在我 市 已经司 空见惯 。
要全 力开展 打击经济犯 罪各 项专项行 动 。
公 安 机 关 要 根 据 全 国及 本 地 区 的 经 济 犯 罪 形 势 , 适 时开展 打击 经济犯罪 专项行 动 , 本 着 什 么 犯 罪 突 出就 重 点 打 击 什 么 犯 罪 的 原 则 ,集 中警 力 、精 力 、物 力 ,严 厉 打 击 本 地 区经 济 犯 罪 ,要 统 筹 协 调 各 参 战 警 种 ,分 、县 ( 市 )局 ,深 挖 犯 罪 源 头 、 摧 毁 犯 罪 网络 、严 惩 骨 干 分 子 ,要 紧 盯跨 省 、跨 地 区 案 件 以及 其 他 危 害 严 重 、 影 响 恶 劣 的 重 大 案 件, 力求摧 毁整个 犯罪产 业链条 , 净 化经济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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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前经济犯罪的特点及其法律制裁(一)
近年来,我国走私、投机倒把、贪污、受贿、偷税、抗税、盗窃公共财产、诈骗等经济犯罪相当猖獗,出现了严重化、复杂化的趋势,表现出如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1.发案数量多,案件大幅度上升。
据司法部门统计,1985年全国法院审结严重经济犯罪案件50152件,1986年77386件;1987年60691件;1988年55710件。
与1982年审结的33260件相比几乎成倍增长。
①
2.大案相继增加,案值大幅度提高。
80年代初,黑龙江省查处王守信特大贪污案,案值约60万元,曾哄动全国。
近年来,经济犯罪案值达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已屡见不鲜。
据检察机关统计,1983—1987年5年内受理的数万元、数十万元以上的大案件4200件,追回的赃款折值达16.3亿元。
②据最高法院统计,1988年仅贪污类案件审结的贪污数额10万元以上的罪犯就达13人,其中一人达343万元;审结的受贿类案件数额10万元以上的罪犯有12人。
③据报道,广东省1989年上半年查出受贿案件数额10万元—50万元的有35件,50万—100万元的2件,100万—500万元的2件。
1988年11月底—12月初在温州举行的反走私专题讨论会反映,80年代初平均一起走私案值约几千、几万元,现在平均在几十万元,最高额达数千万元。
3.分布面和涉及面相当广泛。
应当说,经济犯罪分子,无论在机关、厂矿、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中,都还是少数,不过分布面和涉及面却相当广泛,尤其是金融、粮食、建筑、供销、物资等系统的管钱管物人员染指较多。
近些年来,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经济犯罪的比重也愈益增大,内外勾结作案成为公害。
据报道,最近广西自治区监察厅查处在流通领域中利用权力倒买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商品,从中牟取暴利的91起投机倒把案件,涉及厅级干部14人、处级干部25人、一般干部349人。
在南京揭发出这样一个事件:1000吨钢材原地不动被倒卖了129次,价格上涨了近3倍。
参与这一事件的有江苏、安徽、湖北、广东4省的83个部门。
据最高法院统计,在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中,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占比重高达10%到15%,工人高达22%到28%.④
4.作案手法隐蔽狡诈,趋于专业化、间谍化、现代化。
近些年来,投机倒把案件中出现“官倒”,走私案件中出现“官走”现象愈益严重,这些犯罪的个人或法人以改革为招牌,以开放为旗号,以合法掩盖非法,走政策边缘,钻法律空子,借口“变通”、“灵活掌握”,以合法的名义,行非法牟取暴利之实。
而查处起来,阻力重重,关系网层层罗织,难以冲破。
还有些犯罪分子搞到钱物,不开收据,不签名,不留字迹。
三人面前不办事,“一对一”地成交,使查证十分困难。
更有犯罪分子取用特务间谍活动手法,暗语通信,密写联络,备有现代化作案工具,身藏若干种应急证件,以便顺利作案,迅速转移,巧妙对付查处人员。
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尖锐地指出,“经济犯罪的严重状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⑤“这股风来得很猛。
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
”⑥“如果继续听任其发展,就将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产生极大的危害。
”⑦为此,他提出著名的“两手抓”观点,“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⑧应当说,我国刑事司法部门在近几年还是注意贯彻了邓小平同志上述思想的,即在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查处了相当多的案件,依法惩治了一大批经济犯罪分子,以上列举最高法院审结经济犯罪案件的统计数字足以说明这方面的问题。
然而,“今天回头来看,出现了明显的不足,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
一硬一软不相称,配合得不好。
⑨表现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离”将经济犯罪都毫无例外地揭露查处,绳之以法,并处以应得之刑罚“的要求还相距甚远。
实际生活中,经济犯罪的”黑数“(未知数)还相当大,在客观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尚无任何减少,对经济犯罪打击不力的现象依然存在,人民群众还很不满意。
尤其在当前形势下,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清除腐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正如邓小平同志前不久
指出的,惩治腐败,要真抓几件事,用事实体现出来,取信于民。
腐败、贪污、受贿、倒卖、抓一、二十件,有的是省里的,有的是全国的。
要雷厉风行地抓,要公布于众,要按照法律办事。
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
邓小平同志讲话和党的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对于加强经济刑事司法,惩治经济犯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如何加强经济刑事司法呢?笔者认为在观念上和措施上都应有所改变。
近年来,经济犯罪的增多与蔓延之势是前所未有的。
针对经济犯罪严重存在的社会现实,刑事司法要有效地打击经济犯罪,首先要在观念上进行一番调整和更新。
就目前来说,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突破:
1.在刑事司法中,必须重视执行经济职能。
刑事司法具有执行政治职能的特色,这是不容置疑的。
在我国,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没有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的刑事惩罚是绝对不可能的。
然而,刑事司法应当适应国家中心任务的转变,在当前及相当长一段时期来说,应当是服务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所以提出了重视执行经济职能问题。
即不能再沿袭过去的以阶级斗争为中心,把主要精力放在对付反革命犯罪和传统暴力犯罪上了,应当十分重视同经济犯罪的斗争,重视刑法的经济职能,将严厉打击走私、贩毒、投机倒把、偷税抗税、贪污受贿、盗窃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视为刑事司法中心任务之一。
同时针对反革命犯罪还时有发生,传统的暴力犯罪还相当猖獗的现实,不忽视继续执行刑法的政治职能。
2.在刑事司法中,必须注意以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刑法观为指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在我国实行的是产品经济体制。
这种体制的特点是高度集权型经济,表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是“一大二公”,采取僵化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经营的单调模式;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靠统一计划,计划经济是唯一准则;人们的收入分配是平均主义,大锅饭。
适应产品经济体制的特点,刑法规定侵犯财产的所有权、破坏集体生产、危害产品计划经济是犯罪行为,给予刑事惩罚。
在刑事司法中,传统的侵犯财产罪是打击重点,流通领域里的“长途贩运”、“二道贩子”、“个体经营”等被视为投机倒把进行制裁。
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在所有制和分配上,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形式。
这种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新型经济体制,实行多种经营方式,讲究尊重价值规律,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开拓商品流通途径,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裕起来。
实践证明新型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充满活力,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增大了经济自由程度。
一些不法之徒,在我国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乘机混水摸鱼,钻价格体系双轨制的空子,贪婪地侵吞国家财富和吸食人民的血汗,破坏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
刑事司法必须适应经济体制的这种变革,破除旧的产品经济刑法观的束缚,分清罪与非罪界限,重点放在打击破坏国家正在建立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新秩序的犯罪上来,保护合法经营,保护公民的正当收入,保护群众改革的积极性,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