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安徽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

安徽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正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完善运行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更新、周转房建设资金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等,由县级政府负责。
自2015年1月1日起,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财政经费定项补助。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来源包括: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全额核拨的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的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经考核后拨付,严禁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冲抵人员工资。
县级财政、卫生计生、审计部门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监管。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绩效考核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具体办法,主要考核管理绩效、服务质量和数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控制、转诊率、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和村卫生室管理情况、群众满意度等。
考核工作由县级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额挂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全额绩效分配和按月预分配、年终总结算制度。
落实院长(主任)分配自主权,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县(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
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尚需巩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有待增强,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拓展深化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主要目标。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国办发〔2015〕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0年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动以来,各试点城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拓展深化改革试点的基础。
但是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有待破除,外部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健全,结构布局有待优化,合理的就医秩序还未形成,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等,迫切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要求,为加强对城市公立医院(地级市辖区及以上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推动社会办医、加强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联动。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国务院深化医改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国务院:深化医改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附全文)国务院日前已同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据国家卫计委官网5月9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已同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在印发通知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包括7个方面:1.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2.健全全民医保体系;3.大力发展社会办医;4.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5.完善分级诊疗体系;6.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7.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文件末尾还附有2015年“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二、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着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综合施力,多方保障,形成医改工作合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努力破解医改难题,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医改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进一步树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的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
国办发[2015]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8d64dc31af45b307e8719718.png)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指导各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 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
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国办发〔2015〕3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总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4月26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着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综合施力,多方保障,形成医改工作合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努力破解医改难题,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医改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进一步树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的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
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改重点工作。
1.加强医改组织领导。
国家层面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与省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
医改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各地医改机构和人员调整逐步到位,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加大了对医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力度。
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当前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一个重大转型时期。
而《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是国务院于2015年5月30日发布的一个重要文件,在该文件中,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方案,目的是实现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和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期盼。
首先,该文件明确指出,必须推广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实现基层医疗服务与大医院协同发展。
这一举措将使基层医疗机构获得更多支持,并提高其在卫生服务中的地位。
同时,大医院将承担更多的重要角色,包括特殊疾病和高风险患者的诊断和治疗等。
其次,该文件还提出,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保健体系。
其中包括全面推行医保全覆盖,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保能力和医药保障水平等内容。
这些举措将大大降低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在医药行业方面,该文件指出,必须加强药品监管,积极推进药品质量体系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同时,还要推动医药创新,打造现代医药产业体系,促进应用新技术和新药品的发展。
此外,该文件还强调了透明度和公平性原则,并提出了一系列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措施。
例如,要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实行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价格,采取措施保障公共卫生和
基本医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防止滥用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总体而言,《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为医药卫生改革提供了全面的指导。
这些举措将使得医药卫生服务更加人性化、平等、公正、安全、全面和高效,也是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一次重要尝试。
国办发〔2015〕45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6月11日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国家出台多项措施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政策效应持续显现,但与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的目标仍有不小差距,还有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束缚需要破除。
为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放宽准入(一)清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立审批。
明确并向社会公开公布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
各级相关行政部门要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整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进一步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不得新设前置审批事项或提高审批条件,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申办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立审批的属地化管理,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具体床位规模审批权限由各省(区、市)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自行确定。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加快社会办中医类机构发展。
(二)公开区域医疗资源规划情况。
各地要定期公开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并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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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国家基
本药物制度的顺利进行。
根据《xxx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镇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党的十八大三中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推进我镇医药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综合改革,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并举,维护公益性与调动积极性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二. 总体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总体目标: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
强,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有效减轻
全乡居民医药费用的负担
(二)实施范围: 卫生院及辖区内村(社)卫生室。
三. 主要内容
1.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人
员、药品、财产、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2. 根据我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服务的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医疗服务的平均人次数、收入现状和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特殊因素,综合考虑核定。
3. 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工作考核机制,对村卫
生室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4. 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州级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诊疗范围、临床路径,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国家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严格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执行基本药物价格,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基本药物的名称、生
产厂家、剂型、规格、价格等相关信息,公布监
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5. 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
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
遇统筹考虑,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逐步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高度重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集中领学等方式,使广大医务工作者熟练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知识,达到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确保卫生院、村卫生室采购、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品种占所有药品品种的100% ,切实将党和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四.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我镇成立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如下:组长:xxx xxx 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xxx xxx 卫生院院长
xxx xxx 卫生院副院长(负责人)
成员:xxx xxx 卫生院副院长
xxx xxx 卫生院副院长
xxx xxx 卫生院副院长
xxx xxx 卫生院副院长
xxx xxx 财政所所长
xxx xxx 计生站站长
xxx xxx 派出所所长
xxx xxx 文广体广播站主任
各村(社)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及卫生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下设于xxx 卫生院由xxx 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组织领导
我镇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五. 扎实有序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乡村医生责任制度,健全、完善卫生院干部职工及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调配与绩效考核机制,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扎实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2. 深入基层,逐步开展工作:调查摸底,在卫生院的统一安排下,对辖区内居民健康体检、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报告及处理、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及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
3. 健康教育工作全方位开展:利用卫生宣传墙报、宣传栏、标语和发放宣传单页等手段,进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实施氛围。
4. 预防接种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一类疫苗实行免费接
种,二类疫苗(狂犬疫苗)按照知情、自愿接种的原则,
将相关资料全部上报县疾控中心
5. 严格传染病管理:按照上级部署,设置了发热门诊及肠道门诊,安排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生值班;制定了传染病报告院内自查制度,严格把关,杜绝传染病漏报、错报、瞒报。
6. 孕产妇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及时将卡发放到孕妇手中,并进行相关政策及孕期保健知识的宣传。
7. 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高血压、型糖尿病患
者、重性精神疾病疑似患者按每年4 次进行随访。
六. 全面推行药品“三统一”
1. 我镇成立了以分管卫生的副镇长xxx 任组长,卫生院院长xxx 任副组长,卫生院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卫生院安排专人专管药品采购和供应工作。
2.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加大对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宣传引导,将基本用药目录张贴于交通要道及人口聚集区,使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各界更大程度的了解、接受、并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镇稳步推行。
3.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品制度,配备基本药物并执行“零差价”销售政策,并公示基本药物价格,以便群众监督。
七. 落实措施
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在全镇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时协调、制订方案、检查督促、考核评估等日常监管工作。
2.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
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
3. 突出重点,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乡村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任务和重点项目,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要加强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操作程序。
4.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加强对村卫生室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督促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5. 加强培养选拔,打造人才队伍。
着眼未来,从现在抓起,我们要依托上级部门开展学历教育,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建立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制度,定期组织并邀请县级医院的中高级专业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专业指导,并派驻卫生院医生到各村卫生室蹲点服务,不断提升我镇卫生服务的总体水平。
6. 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切实加强我乡医疗改革的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广泛利用黑板报、广播、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医改宣传。
重点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对基本药物的信赖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7. 明确责任,确保医改工作顺利开展。
卫生院党政班子全面监督指导医改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院长xx 负全责,副院长xx 、xx 抓好分管工作,xxx 负责药品采购与供应,xxx 负责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具体工作,xxx 负责保健具体工作,xxx 负责防疫各项工作开展,xxx 负责临床用药数量与疗效,xxx 负责临床护理工作,各职能科室也相应成立组织,落实相应工作任务,确保我镇的医改工作顺利进行。
xxx 卫生院
2015 年3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