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引言综合评分法作为一种常见的评标方法,在公共采购、招投标等领域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综合评分法,评标人可以针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出综合评分,并根据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本文将详细介绍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原理、步骤以及应用。
一、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原理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核心原理是通过将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并赋予不同权重,计算出综合评分,以此确定最终中标人。
该方法基于以下两个基本假设:1.各项指标之间是相互独立的;2.各项指标对最终结果的贡献是可加性的。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原理可以用如下公式表示:综合评分= ∑(指标评分× 指标权重)其中,指标评分是评标人对每个指标的评分,指标权重是各个指标对最终结果的重要程度。
二、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步骤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确定评标指标评标指标是评标的基础,评标人需要根据招标文件和项目特点,确定适当的评标指标。
评标指标应综合考虑经济性、技术性、管理性等多个方面,以确保评标公正、客观。
2. 给出指标权重评标人需要给出各个指标的权重,这些权重一般由招标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供。
权重反映了各个指标在综合评分中的重要程度,评标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3. 评定指标评分评标人针对每个指标进行评定,一般采用定量评分或定性评分的方式。
定量评分是通过设定评分标准,按照标准给出具体评分;定性评分是通过描述和对比的方式给出评分。
评定指标评分时需要客观、公正、准确。
4. 计算综合评分根据给定的指标评分和指标权重,评标人可以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计算综合评分时,可以使用电子表格软件或专业评标软件,通过简单的计算即可得出结果。
5. 确定中标人根据综合评分,评标人可以确定中标人。
一般情况下,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评标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权处理,以达到更公正的结果。
三、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应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广泛应用于公共采购、招投标等领域。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_8732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_87321一、评标方法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分数分为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综合评分为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之和。
综合评分越高者中标,评标基准价为中标价。
二、设备技术得分评分标准设备技术得分共计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 技术方案(40分)技术方案应包括设备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质量标准、技术协议及技术支持等方面。
技术方案应包含的内容至少应该对应本次采购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部分。
评价标准如下:(1)技术方案中的内容全面,方案合理性强,如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标准等。
(20分)(2)技术方案中的内容充分符合本次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并能满足使用要求。
(10分)(3)技术方案中的内容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提供了详细的规定。
(10分)评定技术指标时,需按照本次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以及技术方案中的内容进行评定。
评价标准如下:(1)设备所需的电力等资源与本次采购条件规定的使用目的相符。
(10分)(2)设备的设计能够保证其长期可靠运行,达到技术指标要求。
(20分)(3)设备的附加功能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规定的使用目的,且附加功能的使用应能够简单方便。
(10分)3. 设备生产厂商及其产品质量管理体系(20分)评定质量管理体系时,需综合考虑设备生产厂商的相关资质和设备的历史表现等方面的内容。
评价标准如下:(1)生产企业具备相关设备的制造资质。
(5分)(2)生产企业近五年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表现良好,质量指标得到有效控制。
(10分)(3)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全国设备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并能够在工厂内部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5分)评估技术支持服务时主要评估设备生产厂商提供的售前技术咨询、售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评价标准如下:(1)设备生产厂商对本次采购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严格测试、调试以及设备磨合等支持工作,并且有具体的测试报告。
(10分)(2)设备生产厂商能够提供设备设计方案讨论、参数定制、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服务,并且有具体的服务流程。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寻求招标文件以外的其它依据。
1.5评委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5.1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1.5.2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等有关事项作出澄清;1.5.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1.5.4向采购人、采购执行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
投标文件初审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进行,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1.1 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均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如下:备注: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3.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方法概述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方法,其核心是以技术、商务及价格等多个维度作为评标依据,综合评价投标人的综合素质。
该方法以技术、商务为主要评分对象,但在价格评分方面也有一定的权重,以评价综合优劣程度。
二、评标流程1. 组织评审小组首先,需要组成评审小组,该小组由5-7名专家组成。
评审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且评审人员要进行宣誓,表明他们将不受任何影响,公正地进行评审。
2. 招标文件审核评标前,评审小组需要审核招标文件,确保文件完整且符合要求,以防止投标人在提交文件后发现文件不完整或者不合格而产生争议。
3. 初步评分评审小组会先对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工作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分,在商务方案中,一般会考虑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人员能力、工作经验、项目管理能力、合同履行能力等方面。
4. 价格评分评审小组在技术、商务评分完成后,再对投标人的价格进行评分。
价格评分按照投标价格的相对比例,计算得分,计算方式为:最高报价得分乘1,其它投标报价除以最高报价所得数值再乘以1,最后四舍五入得出得分。
5. 综合评分对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进行加权平均,最终得出投标人得分,得分越高,则代表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越强,代表其获得合同的可能性也越大。
三、评标方法要点1. 评分细则的确定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要求的评分标准,评审小组需要确切制定评分细则,使评分更加科学系统、公平合理。
2. 评审人员的专业能力评审小组的成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正确把握评分细则,以保证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投标人资格审核投标人的资格审核必须严格把控,即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条件,进入后续评审流程。
4. 评审过程中需要注重保密评标过程中,应保密评审信息,防止有关信息对竞争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竞争。
评审小组成员需遵守严格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评分结果。
5. 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告,在公告中应明确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公布评审结果,保证公示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一条评标办法的确定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第二条评分标准的确定1.评分标准分为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
2.技术得分标准:–技术得分考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符合程度、创新能力、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等。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
–技术得分计算公式为:技术得分 = 技术得分项1权重 × 技术得分项1得分 + 技术得分项2权重 × 技术得分项2得分+ …–各项技术得分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
3.商务得分标准:–商务得分考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合理性、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
–商务得分计算公式为:商务得分 = 商务得分项1权重 × 商务得分项1得分 + 商务得分项2权重 × 商务得分项2得分+ …–各项商务得分项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
第三条评标过程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对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分析、对投标人进行现场演示和答辩等。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分标准,对各项评分进行计算,并产生综合得分。
3.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综合得分,确定中标人。
第四条修改和解释1.本评标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需修改和解释,则须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本评标办法的修改和解释,仅适用于所涉及的相关项目。
第五条生效和执行1.本评标办法自招标人和投标人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
2.双方均应遵守本评标办法的规定,且不得有擅自修改或解释的行为。
3.一旦发现双方有违反本评标办法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1.本评标办法的执行和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
2.若双方在使用本评标办法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1.本评标办法的补充和修改事项,由招标人进行统一管理和通知。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方法,主要用于对不同投标单位提交的单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序。
该方法根据投标单位在各个评标指标上的得分情况,对其进行加权综合计算,得出最终的评分。
综合评分法的主要步骤如下:
1.确定评标指标和权重:评标指标是用来评价投标单位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关键指标,如技术方案、人员配置、工期计划、质量保证等。
权重是用来反映各个指标在整体评价中的重要程度。
评标指标和权重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进行权衡和确定。
2.对每个投标单位进行评分:根据评标指标和权重,对每个投标单位在各个指标上进行评分。
评分可以采用打分法,即根据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的表现进行打分,或者采用标志分法,即将投标单位的表现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类。
3.加权综合计算:在对每个投标单位进行评分后,需要对各个指标的得分进行加权综合计算,得出最终的评分。
加权综合计算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即按照指标的权重对各个指标的得分进行加权求和。
4.排序和评价:根据综合评分,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排序,并评价每个单位的技术能力和投标水平。
排名越靠前的单位在综合评价上越优秀。
综合评分法的优点在于综合考虑了多个评标指标的得分情况,能够比较全面地评价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和能力。
同时,采用加权综合计算能够体现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避免了一些重要指标对结果的过分影响。
综合评分法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参考具体的情况和要求,灵活运用,并结合其他评标方法和评价手段进行综合评价,以提高评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于评标过程的监督和公示也非常重要,以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章除评标办法前附表外,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评标办法前附表(本表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出现的情况的;(5)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6)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一、评审规则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3、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
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或者商务评分。
然后,评出价格得分。
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①最终报价低者②技术得分高者。
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二、初步评审1、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细则表”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初步评审细则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
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者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者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者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者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法定家数,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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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办法
1.1评委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先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
初审内容如下:
进行初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资料(围串标评审部分除外)应当能够满足本项目初审相应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初审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
1.2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进行下一步评审,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作进一
步的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的基本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
1.2.1详细评审:是指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就技术、资信等
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
1.2.1.1详细评审(满分70分)。
评委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
分别填写评分表。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2.1.2详细评审得分为:各评委对每一个投标人的每一个指标项打分,将每一
项得分相加得出该投标人总分;汇总全体评委的评分表,并求出某一投
标人的得分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得到该
投标人的详细评审得分。
1.2.1.3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审,评委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入
报价评审。
1.2.1.4评委会只在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中选择中标候选人,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
不予考虑。
1.2.2报价评审(报价满分30分)(报价评审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
舍五入)
1.2.2.1当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报价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无效报价,作
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
(1)出现有选择报价或两个及以上报价方案;
(2)开标一览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报价清单数量与招标文件给出的清单数量不一致的;
(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5)应视为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
1.2.2.2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
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当场提
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认定该
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不
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投标时,自行决定是否另行携带投标报
价合理性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单方面承担由于未携带证明材料而产生的
一切风险和后果。
)
1.2.2.3经报价评审且符合要求后,各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投标人,得满分30分;
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4分;其他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中
间值按比例内插,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
基准价一经评委会确定,不再因任何情况而改变。
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分=30-[(投标报价-评标
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4
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分=30-[(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2
2、汇总并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1汇总全体评委的详细评审评分表,并求出某一投标人的详细评审得分平均值,
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该投标人详细评审最后得分;
另将每个合格投标人的详细评审得分再加上根据上面步骤计算出的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2按照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中标候选人。
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的或作为无效报价的投标人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且作为无效标处理。
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总投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最终得分及总投标价均相同的,则通过摇号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摇号程序:
(1)按开评标结果告知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
(2)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
例:如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15个。
每次投标人摇出的号码不再重新放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
(3)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即号码大的排序在
前,号码小的排序在后。
【注:若进入摇号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离开开标室,导致无法参与以上摇号程序的,由现场监督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摇出该单位号码。
】
2.3投标人总投标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总投标价明
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4评委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
修正
错误的原则如下:
2.4.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
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合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合价之和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2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4.3如同时出现2.4.1条和2.4.2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4.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
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
2.5评审过程中,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
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6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
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7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
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8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9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资料未能满足本项目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相应要求的。
2.10评标结束时,评委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情
况,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
2.11评委会有权否决全部投标。
3、评标过程的保密
3.1评委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书
被拒绝。
4、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