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施工合同支付计算

施工合同支付计算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结算以及纠纷的处理等多个方面。
在施工合同中,支付计算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双方的利益,因此,掌握施工合同支付计算的方法和原则至关重要。
一、施工合同支付计算的方法1. 按工程进度支付: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这种支付方式可以激励施工方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 按固定总价支付: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工程完成后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这种支付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程周期较短的项目。
3. 按实际工程量支付:根据施工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从而确定应支付的工程款。
这种支付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的项目。
4. 按约定的单价支付:合同中约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施工方完成相应工程后,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总价,从而确定应支付的工程款。
二、施工合同支付计算的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支付计算应保证双方的利益平衡,避免一方利益受损。
在合同中应明确支付计算的方法、标准和条件,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
2. 实际完成原则:支付计算应以施工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确保工程款的支付与工程实际进展相符。
3. 合同约定优先原则:在支付计算中,应以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合同中明确了支付计算的方法、标准和条件,双方应严格遵守。
4. 变动调整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工程变更、调整等因素,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支付计算进行调整,确保工程款的支付合理。
三、施工合同支付计算的注意事项1. 明确支付计算的方法和标准:在合同中应明确支付计算的方法、标准和条件,避免施工过程中因支付计算问题产生纠纷。
2. 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按照约定的质量和进度完成。
3. 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变更时,应及时调整支付计算,确保工程款的支付与工程实际进展相符。
4. 做好工程量签证工作: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共同参与工程量的签证,确保签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施工承包合同六_合同价款

施工承包合同六: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时,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结合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用等因素,计算出的工程总造价。
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合同价款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因为它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下面详细介绍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等资料,结合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用等因素,计算出工程的总价款。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价格的情况,否则总价款不予变更。
2. 变动总价合同:变动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合同价款为一个基准价,合同双方约定在工程执行过程中,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材料价格的浮动等因素,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3.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实际成本,并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酬金的合同。
这种合同方式下,合同价款不是固定的,而是随着工程实际成本的变化而变化。
二、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1. 进度付款:进度付款是指按照工程进度,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合同价款。
这种方式有利于激发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2. 完成付款:完成付款是指工程全部完成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周期较短,工程量较小的项目。
3. 分阶段付款:分阶段付款是指根据工程的不同阶段,发包人分阶段支付合同价款。
这种方式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合同价款的调整1. 物价波动:合同双方约定在工程执行过程中,如果材料价格波动超过一定范围,合同价款可以进行调整。
2. 工程量增减: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减,合同价款可以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
3. 工程延期: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合同价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合同价款的结算1.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价款结算。
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

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一、合同基本信息合同编号: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甲方(业主):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二、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1. 总造价: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工程的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
2. 预付款:甲方需在合同生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金额占总造价的_____%。
3. 进度款:乙方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分阶段施工,并提交相应的进度报告。
甲方在收到进度报告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进度款,具体比例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4.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结清余款。
三、变更与调整1. 工程变更:如遇设计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工程量增减,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合同价款。
2. 价格调整:因市场材料价格波动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成本变化,可依据相关条款对合同价款进行适当调整。
四、违约责任1. 延期赔偿: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应按每日未完工程造价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质量赔偿: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复或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1.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合同内容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予以保密。
2. 附加协议:对于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另行签订附加协议。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终止。
建筑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筑施工合同的合同价格形式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工程价款的计算、支付和调整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合同价格形式是建筑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工程造价的控制。
根据我国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建筑施工合同的合同价格形式主要包括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
一、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这种合同类型具有以下特点:1. 风险范围明确:在固定价格合同中,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 合同价款稳定: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量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
3. 调整方法明确:在固定价格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包括价格调整的条件、程序、计算依据等,以保证合同价款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要求有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和各项说明,使承包单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
在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工作量较小,结算工作相对简单。
二、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的合同。
这种合同类型具有以下特点:1. 灵活性:可调价格合同允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波动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有利于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2. 双方共担风险:在可调价格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工程价款的风险,有利于促进双方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工程成本和提高工程质量。
3. 调整依据明确:可调价格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条件和程序,包括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公式、审批流程等。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以上是工程合同计价方式的内容。
热门城市:伊春律师莆田律师白山律师临沂律师遵义律师许昌律师淮北律师安庆律师钦州律师天水律师建筑工程合同在现实生活中的使用已经越来越频繁,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根据不同计价方式会有不同的法律风险,建筑商们在选择计价的方式时往往是谨慎小心,那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做了相关的分析。
一、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二、总价合同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地质条件、气候和其他一切客观因素造成亏损的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
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
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
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一、总价合同: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形式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因为这涉及到施工企业的利润和生存。
除了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也是施工企业无法实现盈利的重要因素。
市场风险可能只是影响工程项目能否产生利润,但法律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无法结算工程款并最终得到偿付,甚至连成本都无法得到保障。
特别是在垫资施工的工程项目中,风险更为严重。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的形成原则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合同价款的价格形式分为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和其他价格形式三种合同。
其他价格形式一般包括成本加酬金和按照定额计价两种计价方式。
新颁布的2017版《示范文本》也延用了这种分类,并没有进行修改。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该合同所称单价为综合单价,即为完成每一项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在约定的条件和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再调整。
在条件和风险范围之外允许调整,但风险范围及调整的方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加以明确约定。
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量并非是固定不变的。
在竣工结算时最终合同价可以进行修改,但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明确约定。
建设工程的价格计算方式主要有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
单价合同的价格是根据约定的综合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得出的,工程量包括合同约定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和现场签证产生的工程量。
承包人在审查合同时要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等文件,避免工程量清单错漏导致工程款结算时的纠纷和损失。
总价合同是根据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在于,单价合同的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作调整;总价合同是合同总价在合同签订时即已确定且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作调整。
和施工队施工合同计价方式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是建筑市场中的一种重要合同形式,它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与业主之间就工程项目的价格、工程量、工期等方面达成的一种协议。
合理的计价方式能够确保双方的权益,避免因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的合同纠纷。
本文将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施工合同计价方式。
一、固定总价计价方式固定总价计价方式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结合当时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因素,由施工队和业主共同确定一个完成工程所需的固定总价。
在施工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部分,否则总价不予变更。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项目。
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优点是:能够在合同签订时明确工程总价,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预算;施工队承担了价格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激发施工队提高施工效率。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缺点:如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设计变更等原因可能导致施工队亏损或业主支付额外的费用。
二、变动总价计价方式变动总价计价方式是指在合同签订时,确定一个基准总价,并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按照合同约定的调整公式对总价进行调整。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程周期较短、材料价格波动不大的项目。
变动总价计价方式的优点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业主和施工队因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根据工程量的变化调整总价,有利于双方合理分摊工程风险。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如调整公式制定困难、双方在调整过程中可能产生纠纷等。
三、成本加利润计价方式成本加利润计价方式是指业主按照施工队实际发生的成本支付,并在此基础上给予一定的利润。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复杂、工程周期较长、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项目。
成本加利润计价方式的优点是:能够确保施工队合理收益,激发施工队降低成本、提高施工效率;业主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支付,有利于控制投资预算。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如业主对施工队成本的审核难度较大、双方在成本核算过程中可能产生纠纷等。
四、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计价方式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结合当时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因素,制定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再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得出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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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
不妥。
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
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
有的同志
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
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
可以管住的。
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
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
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
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一、包干合同:
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总价
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
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
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
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
采用固定总
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地质条件、气候和其他一切客观因素造成
亏损的风险。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均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
等变动和
由于地质条件差、天气恶劣等原因,提出了调整合同总价的要求。
因此,承包商应在
投标期间估算所有费用的上升因素,并将其纳入投标报价中。
因此,本合同格式适用于工
期短(一般不超过一年)且对最终产品要求非常明确的工程项目,要求项目内涵明确,项
目设计图纸完整,工程范围和工程量计算依据准确。
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
进行计算的,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
料成本增加,因而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值,即合同总价依然不变,只是增加调值条款。
因此可谓值总价合同均明确列出有关调值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特别说明书中列明。
调值工作必须按照这些特定的调值条款进行。
这种合同与固定总
价格合同的区别在于它分摊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
业主承担通货膨胀风险,这是
一个不可预测的成本因素,而承包商只承担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工程量、成本、工期等因素
的风险。
可调价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明确的项目。
由于合同中列出
了价值调整条款,这种合同形式更适用于建设期超过一年的项目。
二、单价合同:
当施工图纸不完整或目前无法明确具体规定承包工程的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时,通常
采用单价合同的形式。
这样,当工程量无法准确计算时,可以避免让业主或承包商承担太
多的侥幸风险。
工程单价合同可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单价表为基础和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的。
通常是由发包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或造价工程师提出总工程量估算表,即“暂估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由承包方以此为基础填报单价。
最后工程的总价应按照实际
完成工程量计算,由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得出工程结算的总价。
采
用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可以使承包方对其投标的工程
范围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此类合同一般适用于项目性质相对明确,但无法完全确定任
务及其要求和标准的情况。
采用这种合同时,工程量是统一计算的。
承包商只需填写适当
的单价,风险相对较小。
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目前,
我国工程量清单招标形成的合同是工程量单价估算合同。
在本合同标的工程施工过程中,
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计量,建立月度明细账,以确定实际工程量。
纯单价合同是指发包
人只向承包人提供启动包工程的有关分部分项工程和工作范围,不需要对工程量做出任何
规定。
承包人在投标时,只需对一定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报价,并按实际完成的工
程量结算。
本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无施工图纸、工程量不明,但急需开工的紧急工程。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本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因工期紧迫需要发包人必须承包的工程,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
指标尚未完全确定,投标报价依据不足的;或业主和承包商之间高度信任的项目,且承包
商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专业知识和经验。
以这种形式签订的施工合同有两个明显
的缺点:一是发包人不能实际控制工程总价;另一个原因是承包商对降低成本不感兴趣。
因此,这种合同形式很少在建设项目中使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示范文本”,但这只是一种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它往往适用于单价合同。
而
且从整个示范文本的结构来看,工程量清单始终贯穿于整个示范文本,参照这个示范文本
签定合同的工程应该是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不是所有的工程。
更何况,“示范
文本”中的三种合同计价方式,比如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此“价格”是总价还是单价,概念不严格,容易引起误解,有可能引起合同经济纠
混乱
不同的招标方式决定了不同的合同方式、合同计价方式。
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所形成的合同形式应该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或者纯单价合同,可以采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工程施工图招标形成的合同形式为总价合同,工程直接承包形成的合同形式为总价合同或成本加报酬合同,这不应该被采纳(GF-1999-0201\范本\。
因此,从政府、中介机构到业主和承包商,我们应该注意选择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计价形式,并明确各种计价方法的优缺点和使用机会,以减少e因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完善而发生的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