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与期中支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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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程计价科目-常用公式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程计价科目-常用公式

工程计价公式汇总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构成1.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构成计算公式注意事项①材料费材料净重×(1+加工损耗系数)×每吨材料综合价②加工费设备总重量(吨)×设备每吨加工费③辅助材料费设备总重量×辅助材料费指标④专用工具费(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率(①+②+③)×专用工具费率⑤废品损失费(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率(①+②+③+④)×废品损失费率⑥外购配套件费根据相应的购买价格加上运杂费价格加运杂费单计⑦包装费(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率(①~⑥)×包装费率⑧利润(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包装费)×利润率(①~⑤+⑦)×利润率外购配套件费不计算利润⑨税金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增值税率主要指增值税销售额=(①~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程计价科目-常用公式⑩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单台非标准设备原价={[(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1+专用工具费率)×(1+废品损失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包装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利润率)+销项税额+非标准设备设计费+外购配套件费【记忆】①具废外包利税非(利润的计算基数不包括外购配套件)②具废包利(计算顺序)2.进口设备的原价=抵岸价=到岸价+进口从属费用进口设备到岸价(CIF)=离岸价格(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进口设备到岸价(CIF)=运费在内价(CFR)+运输保险费【掌握】国际运费和运输保险费的计算国际运费(海、陆、空)=原币货价(FOB)×运费率国际运费(海、陆、空)=单位运价×运量×保险费率3.进口从属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消费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车辆购置税4.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运杂费率5.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定额费率6.企业管理费(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企业管理费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2)以人工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合计为计算基础企业管理费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每一台班施工机具使用费)×100(%)(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企业管理费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100(%)7.增值税(1)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前造价×9%(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2)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税前造价×3%(各项费用均包含可抵扣进项税)8.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9.措施项目费=Σ(措施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计量】措施项目费=计算基数×措施项目费费率(%)【不予计量】10.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率11.基本预备费=(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费率价差预备费:= =1 1+f m 1+f 0.51+f t−1−1PF —价差预备费;n —建设期年份数;I t —建设期中第t 年的静态投资计划额,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f —年涨价率;m —建设前期年限(从编制估算到开工建设,单位:年)。

第五章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31)

第五章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31)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考情分析【变化情况说明】第一节:合同价款的调整1.报价浮动率,计算时无需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2.工程量偏差,修订综合单价的计算第二节:工程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1.增加了“质量保证金的处理”2.合同价款纠纷的处理(司法解释2)第三节:工程总承包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结算1.《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2017版FIDIC系列合同条件第一节合同价款调整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法规、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应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1.基准日的确定目的:合同中约定,合理划分双方的合同风险■基准日怎么设定?“28天”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

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处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除外:如有关价格(如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3.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工程变更■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并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的任何改变。

■变更指令发出后,应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

■承包人也应当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1.工程变更的范围(删改增)表5.1.1 不同合同文本中工程变更范围的差异2.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的计算:①实行招标的工程②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变动】报价浮动率计算,无需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承包人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分值:25第一节合同价款调整1.为了合理划分发承包双方的合同风险,施工合同中应当约定一个基准日。

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A.投标截止时间B.招标文件发售C.中标通知书发出D.合同签订『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参见教材P236。

【知识点】基准日的确定■怎么设定?“28天”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

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

2.工程延误期间,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则()。

A.承包人导致的工程延误,合同价款均应予调整B.发包人导致的工程延误,合同价款均应予调整C.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延误,合同价款均应予调整D.无论何种情况,合同价款均应予调整『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参见教材P237。

3.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价款调整,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发包人应当承担基准日之前发生的、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不可能合理预见的风险B.如果有关价格(如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考虑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价款调整后C.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开工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D.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可以调整『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2019版《建设工程计价》教材修改说明

2019版《建设工程计价》教材修改说明

2019版《建设工程计价》教材修订说明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构成1. 考试大纲的变化2. 主要修订内容(1)按照“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以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对增值税部分进行了调整。

(2)删除了“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

(3)修改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分为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地与工程准备费、市政公用配套设施费、技术服务费、建设期计列的生产经营费、工程保险费和税费。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原理、方法及计价依据1. 考试大纲的变化2. 主要修订内容(1)根据近几年标准的发展变化修订了“工程计价依据”,分为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工程定额、工程计价信息三部分。

(2)第二节“清单计价部分”删减了清单计价和计量规范的介绍性内容,并重新界定了工程量清单的概念;(3)精简了“计时观察法”的内容,删减了“预算定额编制程序和要求”;(4)将第六节“工程造价信息”改为“工程计价信息及其应用”,将“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和运用”改为,并按照《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与测算标准》(GB/T51290-2018)修订了“工程造价指标的编制和使用”和“工程造价指数及其编制”;(5)增加了“BIM技术在建设各阶段的应用”。

第三章建设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预测1. 考试大纲的变化2. 主要修订内容(1)对估算、概算、预算等的概念、特点、作用等进行了修订;(2)根据“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482号)及“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2014〕7)修订了概算调整的要求。

(3)在预算部分删除了“全费用综合单价法”,增加了“实物量法”。

第四章建设项目发承包阶段合同价款的约定1. 考试大纲的变化2. 主要修订内容(1)对第四节“工程总承包及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内容有所加强,且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 58-2017)对相应内容进行了调整;(2)个别的文字性修订,例如取消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要求”。

第五章 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结算

第五章 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结算

第一节合同价款调整(2012年真题)1.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监理人要求承包人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不属于变更B.发包人可通过变更取消某项工作从而转由他人实施C.监理人要求承包人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不属于变更D.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而扩大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答案】D。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工程变更。

在履行合同中,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以及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工程变更指令发出后,应当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

承包人也应当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则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无论何种情况确认的变更,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关于索赔的处理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A.承包人超过规定的时限提出索赔将无权获得追加付款但工期可以延长B.具有连续影响的索赔事件承包人应递交中间索赔报告C.发包人收到索赔报告后的1个月内不作答复则承包人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D.承包商在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至最终结清证书前仍有权提出施工期间的任何索赔【答案】B。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

承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8d内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否则,承包人无权获得追加付款,竣工时间不得延长。

如果引起索赔的攀件具有连续影响,承包人应按月递交进一步的中间索赔报告,说明累计索赔的金额。

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的28d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报告已经认可。

承包人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关于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A.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可进行利润索赔B.发生不可抗力只能进行工期索赔C.异常恶劣天气导致的停工通常可以进行费用索赔D.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只能进行工期索赔【答案】B。

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内容

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内容

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内容说到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哎呀,这事儿说起来可真是个“头大”的问题。

啥意思呢?就是工地上工人正在干活,材料已经进场了,结果施工过程中,有些地方出现了问题,或者说,原本预定的东西得改了,或者根本就没法按原计划来做。

这个时候,合同价款得调整,得重新算账。

你说,谁不怕这账算不清楚,工地又不是计算机,出了错谁也不好说清楚。

那施工阶段合同价款到底怎么调整呢?这事儿就得好好聊聊了。

有些项目在开工前,大家都觉得能按计划完成,材料也够,工期也不会拖。

可这工地上,风云变幻,谁能预料到呢?比如说,原材料价格飙升了,钢筋一夜之间涨了10%。

或者工期拖延了,原本一个月完工的,现在得拖到两个月。

那这时候,原来约定好的合同价格就显得“吃亏”了。

咱们可以理解,这就像你买了张演唱会的票,结果中途暂停演出,演唱会时间延长了,但票价没变,那你肯定不乐意啊,对不对?所以,工地上的合同价款也得根据实际情况做个调整。

施工期间出现的额外费用,尤其是不可预见的费用,常常成了调整合同价款的重要原因。

工地上一个小小的变动,可能就带来一大笔开销。

例如,工地挖掘的时候碰到了地下水,得加装排水系统,或者地基不稳,得重新加固。

说实话,这些变化谁能预料到?没有办法提前计算清楚。

所以这时候,施工方就会要求增加合同价款。

可是,增加的数目,得在双方协商之后确定,不是说说就行。

没办法,大家都得为这些“额外”付出的成本埋单。

不过,很多朋友可能会问:“那我作为业主,怎么确保施工方不会借机抬价?”嘿嘿,这就得看看合同里有没有明确的条款了。

想当初,咱们签合同时,最好就得细心点,把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都写清楚了。

这样一来,发生价格调整时,双方都有个底。

毕竟,施工方也不是白白承担风险的,有些时候,涨价确实是合情合理的。

但要是没有明确规定,那就容易产生争议,甚至上法庭。

更有意思的就是,当施工方因为某些原因需要加钱时,业主心里总会有点“嘀咕”,比如这真的是不可预见的情况,还是施工方有点“摸水试探”呢?这一点得看合同里有没有规定价格调整的具体条款。

2018造价计价精讲班第33讲: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6)

2018造价计价精讲班第33讲: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6)

第三节工程总承包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结算1. 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调整(1)变更。

1)变更的范围。

针对工程总承包的承包范围不同,《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对设计变更、采购变更、施工变更的范围进行了界定。

注:※在设计变更、采购变更、施工变更中均包括“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

2)变更的程序。

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后,应提交书面建议报告,分两种情形:①如承包人接受此项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应包括: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实施此项变更的工作内容、设备、材料、人力、机具、周转材料等资源消耗,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的估算。

此项变更引起竣工日期延长时,应在报告中说明理由,并提交与此项变更相关的进度计划。

②如承包人不接受发包人变更通知中的此项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包括不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理由包括:①此变更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②或承包人难以取得变更所需的特殊设备、材料、部件;③变更将降低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适用性;④对生产性能保证、使用功能保证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等。

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不接受此项变更的理由经发包人审查后,发出继续执行、改变、提出进一步补充资料的书面通知,承包人予以执行。

(2)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调整包括以下情形:1)合同签订后,因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和需遵守的行业规定,影响合同价格增减的;2)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涉及承包人投入成本增减的;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的停水、停电、停气、道路中断等,造成工程现场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承包人须提交报告并提供可证实的证明和估算);4)发包人批准的变更估算的增减;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的款项调整。

2. 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结算(1)预付款。

在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或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尚未抵扣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尚未抵扣完的预付款。

承包人未能支付的,发包人有权按如下程序扣回预付款的余额:1)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中一次或多次扣除;2)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中不足以抵扣的,发包人有权从预付款保函中扣除尚未抵扣完的预付款;3)应付给承包人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不足以抵扣,且合同未约定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支付尚未扣完的预付款支付时间安排协议书;4)承包人未能按上述协议书执行,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抵扣尚未扣完的预付款。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重点真题习题答案解析2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重点真题习题答案解析2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五)计日工1.计日工费用的产生■发包人通知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以下内容复核:(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发包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2.计日工费用的确认和支付■计算:签证报告核实的数量×已标价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变更商定■列入进度款支付。

【2018年·单选】关于计日工费用的确认和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提出计日工项目的数量B.发包人应根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和计日工单价确定应付价款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计日工单价的,由发包人确定价格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计日工单价的,由承包人确定价格『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选项B,计算:签证报告核实的数量×已标价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选项CD,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变更商定。

【2016年·单选】根据《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下列关于计日工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3年相同考点)A.招标工程量清单计日工数量为暂定,计日工费不计入投标总价B.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执行C.计日工表的费用项目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D.计日工金额不列入期中支付,在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选项A,计日工费计入投标总价;选项B,发包人通知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选项D,列入进度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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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 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4.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 序、支付及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 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扣留方 式及时间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 其他事项等
预付工程款是发 包人为解决承包人在 施工准备阶段资金周 转问题提供的协助。 如使用的水泥、钢材 等大宗材料的备料款。 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 设置工程材料预付款。 然后在合同中约定预 付款数额:
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 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工程合同价款约定的要求
4.合同的形式要求 5.合同约定的分歧处理原则
书面合同
在合同约定时,当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 一致的应以投标文件为准。
二、合同价款的类型:
合同价款的类型
1. 单价合同
2. 总价合同
3. 成本加酬金合同
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4).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承包人应对安全 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 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 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损失和(或)延误 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1)约定计量时间和方式:可按月计量,如每月30日;也可以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 划分分段计量,如±0以下基础及地下室、主体结构1层-3层、4层-6层等。进度款支付周 期和计量周期保持一致,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关注点:需要认真选择合同价格形式,取决于项目的特点和相关规定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7.1.3
项的规定(非强制性条文)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 2、技术简单、规模偏小、工期较短的项目,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 的,可采用总价合同; 3、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第一节 工程合同价款约定
一、工程合同价款约定的要求:
1.合同约定的依据要求
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 中标是承诺)。理解“签约合同价 与中标价的关 系”
2.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 3.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30日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 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 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 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总价合同的含义是:在约定的范围内合 同总价不作调整。
三、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
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
解释: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 抵扣方式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 1.预付工程款的数
使用要求等。
额、支付时间及抵
扣方式。
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 式、数额及时间
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 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 支付及时间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 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 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 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
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 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 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 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单价合同的含义是单价相对固定, 仅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 调整。
关注点一:合同条款的拟定:本工程拟采用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 条款以及各种合同附件的格式。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文明施工费的支付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规定
(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以国家现行计量 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
定为准。
(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发包人应在工程 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 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
同期支付。
(3).未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后果:发包 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
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 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 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以上三种合同类型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16号)中称单价方式、总价方式 、成本加酬金方式。
4. 不实行招标工程合同价款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合同价款基础上,由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 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 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关注点二:
1.承包范围 2.分包约定 3. 计价方式 4.暂列金额 5.暂估价 6.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方式
(1) 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数额: ①绝对数 ②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2) 约定支付时间:如合同签订后一个月支付、开工日前7天支付等;
(3) 约定抵扣方式:如在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抵扣(具体按约定);
(4) 约定违约责任: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的利息计算,违约责任等。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对安全
第五章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与期中支付 • 第一节 工程合同价款约定 • 第二节 合同价款的调整 • 第三节 工程计量与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教学大纲2.熟悉合同价款的类型 3.熟悉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 4.掌握合同价款的调整 5.掌握工程计量原则和方法 6.掌握合同价款的期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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