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加班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加班管理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协商的原则,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加班类型与时间第四条加班分为下列情形:(一)正常加班:因公司业务需要,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的。
(二)周末加班:员工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三)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按照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在规定周期内累计工作时间超过规定标准的。
(四)不定时工作制加班: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
第五条员工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律规定上限。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第六条员工在加班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
第三章加班工资与补偿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正常加班:员工正常加班工资为工资的150%。
(二)周末加班:员工周末加班工资为工资的200%。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工资的300%。
(四)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按照综合计算工时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不定时工作制加班:员工不定时工作制加班工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
第八条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第九条员工加班累计时间达到法律规定上限的,公司应依法安排员工调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章加班管理流程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不必要的加班。
第十一条员工申请加班时,应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公司加班管理工作,对加班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公司定期对加班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需要。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第一条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员工加班和调休的相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订立本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第三条加班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依据工作需要在公司或者经过批准后自行外出连续工作的行为。
第四条加班的原则与限制1.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出法定工作时间。
2.公司鼓舞合理加班,并有不同岗位的加班引导标准。
3.非特殊情况,不得布置员工连续加班时间超出3天。
4.员工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出公司规定的加班总时数。
第五条加班审批流程1.员工在有加班需求时,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加班申请。
2.上级主管在了解情况后,可依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实际情况决议是否批准加班申请。
3.加班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抄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加班补贴1.加班不算作额外加班将不予补贴。
2.加班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支出加班补贴。
3.加班补贴标准由公司订立,并及时进行调整公告。
第七条调休申请1.员工可以依据个人需要和工作布置,申请调休。
2.调休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调休申请,并注明需调休的日期和原因。
3.上级主管在了解情况后,决议是否批准调休申请,并及时通知员工。
第八条调休计算与额度1.员工调休的计算以小时为单位,依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2.公司规定员工每月最多可累计调休时数,超出部分不予累计。
3.员工想要使用调休时,应提前与上级主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请假和布置工作。
第九条调休的使用与限制1.员工在正常工作日调休需提前3天向上级主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公司保存特殊情况下立刻布置员工调休的权力,如公司异常情况、急需调整等。
3.调休应合理布置,避开过度集中在某一段时间造成工作效率低下。
第十条违规处理1.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加班,公司有权不予以加班补贴。
2.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调休,公司有权不予批准调休申请。
加班管理制度

加班管理制度【5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标准加班和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业务人员不在此范围之内。
二、加班定义确因实际工作状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且自下班之时起,延长超过4小时以上的称为加班。
三、职责1、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加班的缘由和完成状况以及加班的时间进展审核监视;2、劳动人事分管部门对实际加班时间进展审核。
3、财务部门负责加班相关费用的审核和发放。
四、加班流程1、因工作需要必需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事先未经批准,视为无效加班。
紧急事务或者领导临时安排加班的,其次天补填《加班申请表》。
3、每月由人事分管部门统计加班状况,合理安排倒休或加班费用。
五、加班原则及加班费标准1、《加班申请表》记录作为核定当月倒休和发放加班费的依据。
详细方法如下:(1)加班在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员工可获得半天倒休或发放加班费30元;(2)加班4小时以上,按1天倒休计算或发放加班费60元。
(3)延长工作时间不满2小时的,视为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不赐予加班补偿。
公司不鼓舞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4)加班时间内加班人员用餐费用自理,特别状况经总经理批准后赐予报销。
2、不视为加班的几种状况:(1)当日未完成既定规划需要延时工作;(2)参加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联谊等集体活动;(3)内部培训,非工作时间的授课;(4)未经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
3、加班劳动纪律:(1)无故拖延加班时间,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2)据不听从领导加班安排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情节严峻的根据《捷龙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加班期间,未完成加班任务的,视为无效加班,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
六、倒休原则1、员工倒休按正常出勤对待。
2、倒休时间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3、倒休仅限个人使用。
4、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员工倒休,次月使用完毕,特别状况经批准可顺延。
公司加班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加班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行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特制定本加班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加班定义公司规定,加班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员工在公司内继续工作的情况。
第三条加班条件1. 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2. 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日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月工作时间的百分之十;3. 加班时间不能影响员工的正常休息和生活,不能影响员工心理和身体健康;4. 加班需报备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避免无效加班。
第四条加班申请和批准1. 员工加班需提前向所属主管领导提交加班申请,明确加班的原因、时间和内容;2. 主管领导审批后,将加班申请上报公司人事部备案;3. 公司人事部将加班信息通知公司其他相关部门,确保整个加班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加班安全管理1. 加班期间,公司需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设备,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2. 加班过程中,员工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维护企业形象;3. 加班过程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司解决;4. 加班结束后,员工需做好工作总结和记录,确保工作流程的连贯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加班福利1. 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避免加班;2. 对于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员工,公司将提供加班餐补和交通补贴;3. 对于频繁加班的员工,公司将进行个别疏导和帮助,避免工作压力过大。
第七条加班管理责任1. 公司部门主管领导应审慎批准员工加班申请,确保加班的真实性和合理性;2. 公司人事部应对员工加班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理,确保加班制度的有效实施;3. 公司安保部门应加强对加班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
第八条附则1. 本加班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2. 该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公司人事部公布为准。
以上为公司加班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遵守并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公司加班调休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和调休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避免加班。
对于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实行加班调休制度。
第二章加班规定第四条加班类型:1. 计划加班:因工作计划安排,需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完成的工作。
2. 临时加班:因突发事件或紧急任务,需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完成的工作。
第五条加班申报:1. 员工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临时加班,员工需在加班当天及时报备,特殊情况可事后补报。
第六条加班时间计算:1. 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 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员工正常工资的150%支付。
第三章调休规定第七条调休类型:1. 加班调休:员工因加班产生的休息日,可申请调休。
2. 年假调休: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可申请调休。
第八条调休申请:1. 员工需提前填写《调休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临时调休,员工需在调休当天及时报备,特殊情况可事后补报。
第九条调休时间计算:1. 加班调休时间与加班时间相等。
2. 年假调休时间按员工年假天数计算。
第十条调休时间使用:1. 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调休时间,逾期未使用的调休时间作废。
2. 员工调休时间使用后,不得再次申请调休。
第十一条调休审批:1. 部门主管负责审批员工加班调休申请。
2.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协调、执行加班调休制度。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规定一、加班的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行为。
正常工作时间是指公司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
二、加班的申请与批准1.员工有加班需求时,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加班申请,申请中需明确加班原因、加班时间和预计完成工作内容。
2.上级主管在收到加班申请后应尽快审批,并在申请书上注明批准或者驳回的理由。
3.员工仅在加班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未经批准的加班视为违规行为。
三、加班的规定1.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日工作时间的1/3,即每日最长加班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的2小时。
2.加班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即每次加班时间至少为1小时。
3.加班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安排,避免连续加班导致员工疲劳和工作效率下降。
4.加班期间,员工应保证身体健康,如有身体不适可以向上级主管请假。
5.预计连续加班时间超过3天的员工,需要向上级主管提出特殊事宜申请,以便合理安排工作和员工的休息。
四、加班工资和调休1.加班工资以员工基本工资为基础,按照每小时基本工资的1.5倍进行计算。
2.加班工资应在每月月末结算时发放。
3.员工也可以选择将加班时间转化为调休,每小时加班时间可折算为1小时的调休时间。
4.调休时间应经过上级主管审批,并在员工的个人档案中进行记录。
5.调休时间的使用应提前与上级主管沟通,确保公司工作不受影响。
五、公司对违反加班管理制度的处理1.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下列措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加班工资、待岗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等。
2.对于频繁超时加班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工作时间安排不合理的问题,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六、员工加班申诉机制员工若对加班安排不满或存在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将尽快进行调查,并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七、加班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加班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规定,并且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和调休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管理第四条加班分为以下两种类型:(一)计划加班:指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安排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
(二)应急加班:指因突发事件、临时任务等原因,经公司领导批准,安排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
第五条员工加班需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安排计划内工作,避免因计划不周导致应急加班。
(二)合理安排加班时间,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三)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计算。
第六条员工加班需履行以下程序:(一)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员工。
(二)员工接到加班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加班任务。
(三)加班结束后,部门负责人需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章调休管理第七条员工加班后,公司实行调休制度,调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
第八条调休方式如下:(一)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安排员工补休。
(二)根据员工意愿,将调休时间累积至下一个月,用于抵扣加班时间。
(三)经公司领导批准,员工可申请将调休时间转换为现金补偿。
第九条员工调休需遵循以下原则:(一)调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
(二)调休时间需在加班后一个月内安排。
(三)调休时间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5篇公司加班管理制度1一、总则(一)目的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加班补贴总量进行建议,人力资源部和分管副总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四)原则1、效率至上原则。
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
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补贴。
4、总量控制原则。
对各部门加班补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以不超过部门原工资的5%为上限,部门可以根据月生产任务的松紧度以丰补欠。
二、文件内容(一)加班认定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⑴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⑵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⑷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
(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篇一: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员工每天工作不能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 40 个小时,并且必须每周至少歇息一天。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企业在上述规定之外安排员工工作,就属于加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 150%,周末是 200%,法定节假日是 300%。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歇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员工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加班费,必须由员工提供加班事实证据,但是员工指明证据掌握在企业手里,必须由企业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篇二:加班管理是员工管理中的基本问题,也是容易令劳资双方产生矛盾的一个环节。
今年 7 月,普华永道公司因为加班制度的不合理,爆发了一场长达两周的“罢工”事件,令业界震动。
加班有时会成为员工和企业的一场博弈:企业胆怯员工磨洋工,把 8 小时之内应该完成的工作拖到加班来完成;员工也胆怯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无偿占用自己的加班劳动,借故不支付加班工资。
下面这个例子,兴许能较为典型地反映出双方的这种心态:某创造型企业为提高工作效率,决定严格控制加班,出台了一项规定,要求需要加班的员工,必须在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 6 点前,把经过直属领导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负责人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没有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员工,即使实际上加了班,也视为无效,不发给加班工资。
此外,加班申请上需注明估计需要加班几个小时,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规定出台后,员工反应很激烈。
大家提出三点疑问:1、有些时候,加班是由于企业浮现了突发状况。
谁能够准确估计自己什么时候要加班,需要加班多长期呢?而一旦错过申请时间,加班就变成无效劳动了。
2、加班申请首先需要直属领导批准,但哪些加班能够被批准,哪些不能,没有一定的标准。
3、虽然公司对加班时间有监控制度,但漏洞很大,员工只要到时间来打卡就行了,至于实际上有没有加班,神不知鬼不觉。
这样如何保证加班的公平性?员工们认为,公司出台这个规定,就是变相逼员工不要加班,或者加了班也不发加班工资,因此怨气较大,对公司的满意度下降。
在上述案例中,公司该怎样完善加班管理制度,才干消除员工的意见,提高满意度呢?该企业的加班管理制度根本问题在于两个字--粗糙,没有针对具体对象、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地给出管理办法,眉毛胡子一把抓,因此使员工感到了挫伤感。
他建议该企业尝试着作如下改进:第一步,按加班情况的不同种类,实施不同的管理方案,不搞一刀切。
加班分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
对创造型企业来说,工作日通常都是应急加班,如机器浮现故障,需要紧急抢修,或者生产线上有其他突发状况。
应急加班在实际加班的当天 6 点钟之前提出申请即可。
周末和节假日加班属于计划性的,因此应当提前一段时间进行申请,以便企业提供门卫、保安、食堂等方面的配合。
周末加班可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 6 点前提交申请,而节假日则更是可以提前半个月就进行申请,因为这种加班普通是设备的定期维护,是可以预期的,应当给企业一定的反应时间,部署准备工作。
第二步,针对不同的加班对象,实行不同的加班费发放政策。
管理人员普通不发放加班费,他们的加班补偿通常以调休来表现。
因为管理人员的工作弹性较大,可供自由支配的时间比一线工人多得多,通常情况下不需要加班。
但该公司的规定中没有体现出这一区别,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一视同仁。
也就是说,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都可以领取加班费,这很容易引起一线工人的不平。
第三步,把监控重点从员工身上转移到管理者身上来。
在原来的计划中,加班员工是重点监控对象,加班内容需要上级批准,加班时长也要受到监督。
其实,监控的重点恰恰应当落在管理人员身上,因为他们手中握有对员工加班申请进行批准的权力,惟独加强对他们的监控,设立批准申请的标准,才干保证加班的必要性和公平性。
企业管理的基础是实现定员、定额管理,一个岗位上需要几个员工、一个员工 8 小时产出多少,都应有科学、定量的分析。
加班费的发放是有一定额度的,如果长期超过额度,增加了用工成本,说明定额不许,管理有漏洞,应当对管理者予以相应惩罚。
企业制定加班制度的出发点,不是为了少发加班工资,而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应当把这个信号传递给员工。
相反,把员工作为监控对象,会伤害到他们的感情,不利于工作效率和工作环境的稳定。
第四步,加强员工素质建设。
任何制度都是人定的,都有空子可钻。
如果有人钻制度的空子,必然会影响其他人的工作情绪。
因此,建议从企业文化建设入手,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篇三:为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推委。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歇息时间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1、效率至上原则。
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率,对加班严格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确认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用。
3、时间原则。
加班两个小时以上算加班,同时工资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四小时以上均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4、工资原则。
加班费用为平时工资的两倍。
1、各部门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报表》,并按照加班申报程序予以申报。
2、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
加班时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并请负责人签字。
3、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
1、因本人或者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报单》的。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填写未打卡证明的。
1、《加班申报单》作为附件,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行政部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
篇四:(一) 目的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加班补贴总量进行建议,人力资源部和分管副总进行审批。
(三)合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四)原则1、效率至上原则。
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
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补贴。
4、总量控制原则。
对各部门加班补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以不超过部门原工资的 5%为上限,部门可以根据月生产任务的松紧度以丰补欠。
(一)加班认定1、各部门惟独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⑴在正常歇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作业的;⑵须利用歇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者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⑷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
(值班是指公司为暂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者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普通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
)⑴工作日夜间值班的每班次 20 元,公休日值班的每班次(0:00-8:00,8:00-16:00,16:00-24:00)为 40 元,法定节假日为60 元。
⑵员工在值班期间,公司赋予误餐津贴,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情况确定。
⑶员工在值班时处理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偶尔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⑵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综合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⑶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 1 小时以内的;⑷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⑸倒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1、组织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员工本人允许。
2、加班前填报《加班审批单》 (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主管副总或者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
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 16:00 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规律性加班的部门如综合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等,加班员工同样要履行加班申请手续,但可以集中填写签字。
(三)加班免除与时限控制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五、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⑴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者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 (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
人力资源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
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者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第(三)1 款外)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贴:⑴中高层管理人员;⑵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策划、司机、食堂、保安、绿化、保洁、宿舍等后勤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⑶实行计件工资或者业绩提成工资的人员;⑷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⑸受留用察看处分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文件内容中第(一)3 款不受加班时限限制)⑴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者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期间加班;⑵员工加班普通每日不超过 1 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 3 小时;⑶员工每一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36 小时,超过者按 36 小时计发加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