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流程

识别和标注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 放口,确保每个排放口都能够被
准确测试和评估。
排放测试方法
选择合适的排放测试方法,对建设 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测试,确保 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排放数据分析
对排放测试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 评估,确定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 水平,是否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核查
设施完整性检查
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 施进行完整性检查,确保 设施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 成,没有遗漏或缺陷。
设施运行测试
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行 测试,验证设施的正常运 行和效果,确保能够满足 环境保护要求。
设施记录核查
核查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 、运行、维护等相关记录 ,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标 准要求。
污染物排放测试
作出验收结论并通知相关单位
明确责任,强化沟通
VS
• 通知相关单位时,应明确各自的责 任和后续工作内容。强化与各相关 单位之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为后续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持 。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找到对 应单位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整改要求与处理措施
针对问题,明确整改
•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环境保护问题, 应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要求应针对具 体问题,列出详细的整改内容和目标, 为后续整改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同时 ,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整改工作 顺利进行。
作能够顺利进行。
验收地点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 规模,环保部门会确定合适的验收地点 。验收地点通常是在建设项目现场或相
关设施所在地。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建 设项目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设单位在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应咨询当地
环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流程和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程序

序
2023-11-12
目录
• 验收管理概述 • 验收管理流程 • 验收管理要点 • 验收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 案例分析与应用 • 结语与展望
01
验收管理概述
Chapter
验收概念与意义
验收概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 查结果,对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 查,并依法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或备案的行为。
案例二:某电厂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实践
总结词
强化监管,保障安全
VS
详细描述
某电厂建设项目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 中,加强了对各项环保设施的监管和监测 ,特别是针对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的治理 和排放设施。同时,该项目还注重与当地 环境监测机构合作,共同开展验收工作, 确保了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和环境安全。
案例三:
感谢观看
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符合 环境保护要求。
公众参与
在验收过程中积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提高验收 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促进信息公开
01
公开验收信息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信息应 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 信息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环境影 响评价内容、验收程序和结果等。
申请人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材料 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需补充或修改材料
现场核查与监测
01
受理机关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 查和监测
02
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和 措施进行核实和监测
03
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 建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流程

根据问题诊断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改 进建议,包括技术升级、设备改造、 管理优化等方面,以提高环境保护设 施的运行效果和综合效益。
05
编制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报告编制原则和要求
科学性原则
报告编制应遵循科学、客观、真实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的可信度 和有效性。
全面性原则
报告应全面反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环保设施 、污染治理、生态恢复等。
召开评审会
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对环境保 护设施和措施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完善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记录
01
02
03
检查环保设施
对建设项目中的各项环保 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 合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运 行。
完善运行记录
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 行详细记录,包括设施运 行时间、处理效果、维护 情况等。
ABCD
监测数据
提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包括废水 、废气、噪声等方面的监测结果。
其他材料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 如环保设施设计图纸、运行记录等。
06
提交审批并接受监督检查
提交审批材料清单及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文件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需加盖建 设单位公章。
定量评估法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 等方式,全面了解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和运行情况。
运用数学模型、统计分析等方法,对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进行量化评估 。
对比分析法
将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与相关标准 、规范进行对比分析,评估其符合性 和有效性。
设施运行效果分析
污染物排放情况
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在建筑工程项目完工之后,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指建筑工程项目完工后,由相关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功能、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定的程序。
下面是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一、准备工作1. 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在工程项目接近完工时,相关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提前通知各相关方。
2. 编制竣工验收资料:施工单位应准备完备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材料清单、验收记录等。
二、竣工验收申请1. 提出申请: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安排验收组: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规模,确定竣工验收组成员,并安排验收人员。
三、现场验收1. 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到达工程现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完工情况、安全措施等进行现场检查。
2. 检测验收: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等进行必要的检测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文件审核1. 审查资料:验收组成员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完整准确。
2. 确认合规:确认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等符合合同要求和国家标准。
五、验收结论1. 合格验收:若工程项目符合相关要求,验收组应出具合格验收意见,并签署验收书。
2. 不合格处理:若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并延期验收或者重新提交资料。
六、整改复验1. 整改通知:对于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根据整改要求进行相应的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复验结论:验收组重新对整改后的工程项目进行复验,确认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七、竣工报告1. 出具报告:验收组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情况、验收结论、整改情况等。
2. 归档存档:竣工验收报告应由建设单位归档存档,作为工程项目竣工的重要文件。
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合规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才能有效地防范和解决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具体操作程序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确保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具体操作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省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市、县(市、区)环保局可参照执行。
一、验收申请凡是由省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或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环保局申请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可登陆山东环境网站(网址:)通过网络向省环保局提出申请,也可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省环保局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室。
建设单位应提交验收申报表1份(见附表1)、试生产批复和自查报告(见附表2)各2份,并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监督管理处在三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符合验收条件的意见并报分管局长签发。
申请验收条件和申请材料合格的由监督管理处通知建设单位开展验收监测(调查),不合格的由监督管理处通知建设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后重新申请。
二、验收监测(调查)建设单位接到省环保局同意开展验收监测(调查)的通知后10日内通过委托或招标确定具有相应验收监测(调查)资质、符合《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要求的单位开展验收监测(调查)工作并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14—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到现场收集资料,进行现场监测(调查),并于接受委托之日起60内完成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其中需要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方案的,须经省环保局监督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验收监测(调查)工作。
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对提供的验收监测(调查)结论负责,对在监测调查工作中弄虚作假、验收数据和结论失实的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依法追求其责任;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的,给予通报批评。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建立“三同时”监督检查机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含核与辐射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依据规模、所处环境敏感性和环境风险程度,其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按Ⅰ、Ⅱ两类实施分类管理。
第四条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受委托承担Ⅱ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
第五条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
第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承担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
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应客观公正反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对验收监测或调查结论负责。
第二章“三同时”监督检查第七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抄送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省、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分别负责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建设情况,并定期书面报告“三同时”执行情况。
第八条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跟踪建设项目进展信息。
建设项目开工后,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及时制定并实施“三同时”监督检查计划;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制定日常监督管理计划,并组织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实施。
第九条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是否发生重大变动;(二)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投产使用是否同步;(三)施工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情况;(四)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实施情况;(五)施工期环境监测的实施情况;(六)前次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的整改要求落实情况;(七)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决定等落实情况。
环保竣工验收流程解析
环保竣工验收流程解析环保竣工验收是指在一项工程完成后进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检查和评估程序。
通过该流程,旨在确保工程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以保护生态环境、预防污染。
环保竣工验收流程从项目建设开始,贯穿整个工程周期,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监测和最终验收等环节。
下面将对每个环节进行详细解析。
一、前期准备在工程项目启动之前,建设单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的重要依据,它评估了工程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需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进行工程规划、设计和布局,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方案。
二、环保设施建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按照竣工环境保护方案,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
这些设施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理设备,噪声和震动控制设施等。
建设单位还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和监测。
三、运营监测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需要对其进行运营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排放情况、噪声和震动的监测等。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监测数据。
建设单位还需要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监测报告给环保部门。
四、最终验收当工程项目完成并具备投产条件时,建设单位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环保部门会评估工程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是否具备投产条件。
评估过程中,环保部门会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审核相关资料,了解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环保部门会出具环保竣工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确认工程项目的环保合法合规。
总结回顾:环保竣工验收流程是确保工程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相关要求的重要步骤。
在整个流程中,前期准备、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监测和最终验收环节都起到了关键作用。
建设单位需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进行工程规划和设计,并根据竣工环境保护方案建设环保设施。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程序及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程序及说明基本流程:详细说明:一、试生产申请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申请试生产具体程序如下:1、向区环保局提出试生产现场检查申请。
区环保局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检查区环保局认为不符合试生产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直至按要求整改到位;如符合试生产条件的告知企业准备相关资料上报县行政中心环保窗口。
2、向县行政中心环保窗口申请试生产检查。
建设单位将试生产申请报告(模版见附件)、试生产申请单、建设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建设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工作总结(大纲见附件)、与环保监理工程公司签定的合同、环保工程设计方案、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设计施工资质证明材料、建设单位相关环保规章制度、环保设施操作制度、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签定的合同、与大恒固废签定的危险废物转移合同、环境应急应急预案及备案等材料送至县行政中心环保窗口;3、县环保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相关部门(污防科、开发科、区环保局)到现场进行试生产检查,符合条件的检查人员在试生产申请单上签字加盖县环保局公章,企业将所有资料整理装订成册送市行政中心环保窗口,否则需整改重新申请试生产;4、市环保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相关部门(支队、开发处、污控处、监测站、固废中心、如东县环保局、区环保局)到现场进行试生产检查,符合条件的市环保局将出具建设项目试生产检查意见,企业收到试生产检查意见后方可投入试生产。
试生产检查的重点:一、软件: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文件;2、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对比表3、环保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4、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签定的废水处理纳管委托处理协议;5、与大恒签定的固废委托处置协议;6、天泽公司签定的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合同;7、请有资质单位制定的废水设施设计方案;8、请有资质单位制定的废气设施设计方案;9、与环境监理工程公司签定的合同及监理工作总结;10、环境应急预案及备案证明;11、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示意图;二、硬件:1、生产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主要生产设备等是否与环评一致;2、建设项目配套废水废气设施是否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设计方案要求建设到位,工艺流程图是否上墙、标志牌、一企一管、在线监控;3、固废仓库是否按照“八防”要求建设到位,是否树立危险废物标志牌;4、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雨水管网建成明渠,生产车间是否建高浓度、低浓度废水分类收集池,,污水管道是否架空,是否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规范的清水排口和污水排口,清水排口和污水排口是否树立标专牌,清水排口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园区监控中心联网;5、是否按要求建设在线监控设施(流量计、COD、数采仪、总量控制仪、电磁阀等),在线监控房建设是否规范,尾水池建设是否规范(一根进水管道为终沉池出水、另一根为一企一管,还有一根为合格尾水回流管道,三根管道都必须为明管);6、环境应急措施到位情况,生产车间、储罐区围堰是否建设到位,应急池、应急池与清水管网之间闸控装置、清水排口闸控装置是否建设到位,清水管网里水是否能自流至应急;7、对于搬迁项目,老厂是否停产。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表1:
建设项目联系
电话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环评审批部门
××环保局
审批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登记表□
审批文号
环评审批时间
×年×月×日
开工时间
×年×月×日
建成时间
×年×月×日
项目立项部门
立项时间
立项文号
试生产审批
时间
×年×月×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具体操作程序
———————————————————————————————— 作者:
———————————————————————————————— 日期:
附件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具体操作程序
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确保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具体操作程序。
审批部门
××环保局
审批文号
总投资
万元
环保投资
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设计规模
(产量)
实际规模
(产量)
变更说明
其它
说明
另附
1、试生产批复;
2、项目自查报告。
—16—
附表2:
自查报告格式及内容
封面:ﻩ
××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建设单位(盖章)
内页: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本项目概况
基本情况主要介绍建设单位的总体情况;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环评情况(何时委托何单位编制了环评报告、何时得到环保部门的批复等)、项目何时开工、何时竣工、何时经市环保局同意进行试生产、总投资和环保投资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具体操作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具体操作程序附件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具体操作程序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确保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具体操作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省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市、县(市、区)环保局可参照执行。
一、验收申请凡是由省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或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环保局申请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可登陆山东环境网站(网址:)通过网络向省环保局提出申请,也可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省环保局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室。
建设单位应提交验收申报表1份(见附表1)、试生产批复和自查报告(见附表2)各2份,并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监督管理处在三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符合验收条件的意见并报分管局长签发。
申请验收条件和申请材料合格的由监督管理处通知建设单位开展验收监测(调查),不合格的由监督管理处通知建设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后重新申请。
二、验收监测(调查)建设单位接到省环保局同意开展验收监测(调查)的通知后10日内通过委托或招标确定具有相应验收监测(调查)资质、符合《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要求的单位开展验收监1、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监理情况(工业类项目从简,生态类项目重点介绍);2、各类环保设施或措施(水、气、声、渣等)建设及落实情况,试生产或试运行以来运行状况;3、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发生变化是否申请变更或重新报批环评文件;4、环保机构、规章制度、监测化验机构设立情况;5、环评及其批复其他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原因、整改措施及下一步环保工作的打算—17—附表3:建设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审查表编号:年号1.此表作为省局批准监测(调查)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依据,由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填写,分管局长签字或授权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