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宪政的自由精神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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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年《自由大宪章》基本精神研究

1215年《自由大宪章》基本精神研究

1215年《自由大宪章》基本精神研究作者:安天祥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3期摘要 1215年《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该文件在英国历史上的反复确认促进了英国民主法治的发展,其中所蕴含的有限王权、王在法下、人权保障与契约政府等基本精神作为其思想内核深刻影响了英国社会的价值观念,作为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宪法精神较于文本无疑对社会有更重要的作用。

本文试从产生、主要内容及影响等方面对1215年自由大宪章的基本精神进行研究,分析其思想内涵和深刻影响,并从中提取有益因素,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经验,促进我国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自由大宪章基本精神思想研究作者简介:安天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5-149-03一、《自由大宪章》的产生(一)约翰的残暴统治亨利二世建立了金雀花王朝之后进行了以加强王权为根本目的的改革,通过加强王权,改变封建契约的传统关系,使许多封建领主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害。

到理查德统治时期,贵族与国王的对立已经从不满逐渐走向公开。

1199年约翰继位,他肆意践踏封建契约关系,横征暴敛,扩大贵族的封建义务,干涉贵族事务,进一步激化了与贵族的矛盾。

为了慑服贵族,约翰国王采用恐吓、酷刑、处死等残暴手段。

可以说他是一个惨无人道的暴君。

(二)反约翰起义爆发对法战争的失败加速了贵族叛乱的爆发。

约翰被法军赶出诺曼底不久,又相继失去了安茹、曼恩等在法领地。

再后来英国在法国的领地丧失净尽,贵族的利益严重受损。

在贵族们看来,约翰不仅是一个暴虐领主,还是一个没有尽到领主职责的“失职领主”。

由此贵族联合起来发动了武装起义,希望通过武装起义维护封建契约关系。

由于参加起义的不只是贵族集团,还有教士和城市市民,所以说反约翰起义不仅仅是一次贵族反对最高领主的武装叛乱,也是一次人们反抗专制暴君的政治大起义。

约翰当政期间,王权与教会、诸侯、市民都有十分尖锐的矛盾。

英国自由大宪章的意义简述六百字

英国自由大宪章的意义简述六百字

英国自由大宪章的意义简述六百字摘要:一、引言二、英国自由大宪章的背景三、英国自由大宪章的主要内容四、英国自由大宪章的历史意义五、英国自由大宪章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影响六、结论正文:【引言】在英国历史的长河中,自由大宪章无疑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文献。

它诞生于中世纪,为英国人民争取自由、权利和民主奠定了基础。

本文将对英国自由大宪章的背景、主要内容、历史意义及其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影响进行简要阐述。

【英国自由大宪章的背景】英国自由大宪章诞生于1215年,当时英国国王约翰(又称“失地王”)因贪婪无度和专制统治引发了贵族们的反抗。

为了平息贵族们的愤怒,约翰国王被迫签署了这个宪法性文件。

自由大宪章旨在限制国王的权力,保障贵族的特权,从而维护国家的稳定。

【英国自由大宪章的主要内容】英国自由大宪章共有63条条款,主要内容包括:保障贵族的土地权益、限制国王对贵族的征税权、确立司法独立、保障个人自由等。

这部宪章对当时的英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后来英国民主制度发展的基石。

【英国自由大宪章的历史意义】自由大宪章的诞生,标志着英国开始实行有限君主制。

它确立了法律至上原则,为后来英国民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同时,自由大宪章也对世界其他国家产生了影响,许多国家在制定宪法时都借鉴了其经验和原则。

【英国自由大宪章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影响】英国自由大宪章虽然是中世纪的产物,但其蕴含的民主、自由、平等等理念对现代民主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它为后来英国及世界各国的宪法制定提供了借鉴,推动了全球民主制度的发展。

时至今日,自由大宪章仍然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结论】总之,英国自由大宪章是中世纪英国民主制度的重要里程碑,它为现代民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这部宪章所蕴含的民主、自由、平等等价值观,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

评述英国自由主义的起源与发展——以《英国通史》为例

评述英国自由主义的起源与发展——以《英国通史》为例

评述英国自由主义的起源与发展---以《英国通史》为例英国是一个令人敬畏的国度。

她曾号称日不落帝国,一度成为“世界工厂”。

她是近代世界的霸主,从一个小小的岛国变成了现代世界的领头羊。

但我们今天谈到英国,往往将她作为一个落寞的帝国,作为美利坚的附庸。

但是,英国的民族语言——英语,现在仍是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语言;蕴涵于她民族气质之内的“英国风度”,让人钦佩敬重,也让人神往不已;当今世界主流的政治观念——分权、全民选举、法治、行政从属立法、政府对选民负责等政治也都兴起于这个自由的国度。

而自由主义作为英国几百年来的主流意识形态,最早可以追溯至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理论学说。

其真正形成一套理论体系学说,则是自17世纪的约翰·洛克开始的。

自洛克建立近代自由主义学说之后,这一学说便成为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主流思想,也成了主导资本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

英国便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走向了“日不落”帝国的辉煌。

17世纪,约翰·洛克在其著作《政府论》和《论宗教宽容》中,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自由主义的政治主张:保障个人自由,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是公民天赋的,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人民尽可以自由行动。

国家的建立基于社会契约,国家权力必须受到限制。

国家实行法治和分权,推行代议制民主。

到了18世纪,资本主义经济在欧洲大陆进一步发展,新兴资产阶级与封建专制统治的矛盾日益尖锐,这两个方面在“三个等级”森严的法国尤甚。

因而在法国,产生了孟德斯鸠、卢梭这样的自由主义思想家。

而英国在这一时期的突出表现是经济大革命,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在英国开始了。

这样一种社会背景的差异,导致了英国的自由主义与卢梭为代表的法国自由主义极大不同。

这一时期英国的自由主义主要以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为代表。

而亚当·斯密作为经济自由主义理论的奠基者,认为允许个人自由地去追逐利润,从长远观点看,这种利润是国民财富总增加的一部分。

浅析西方的宪法理念及与中国的对比

浅析西方的宪法理念及与中国的对比

浅析西方的宪法理念及与中国的对比一、英国的不成文宪法:自由至上英国的宪政道路上标志性事件是限制王权的《大宪章》的颁布。

自诺曼人征服英国以来,英国便建立了封建等级制度。

国王作为最大的封建主,把土地分封给大臣,双方存在着契约的关系。

这初步形成了国王与贵族之间的分权与制衡。

契约观念对于近现代宪政的形成非常重要,它表明了一种权利义务对等交换的态度,一种对于专断权力的限制方式。

国王与贵族之间长期存在着对抗、冲突与妥协的关系,这促进了英国自由传统的发展。

约翰王统治时期,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筹集对外战争的经费,国王向贵族征收更多的兵役免除税。

这激化了国王与贵族领主之间的矛盾。

约翰王对外战争的失利,造成一片哗然。

于是,1215年,诸多贵族举兵造反,联合社会其他力量,国王一败涂地。

1215年6月15日,约翰王和贵族签订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自由大宪章》。

《大宪章》共63条,主要是重申贵族的封建权利和防止国王侵犯这些权利。

大宪章始终贯彻着两条原则:一是对于财产权的保障,王国内不可让征收任何兵役免除税或捐助,除非得到本王国一致的同意⋯⋯二是对于人身的保障,若不经同等人的合法裁决和本国法律之审判,不得将任何自由人逮捕囚禁、不得剥夺其财产、不得宣布其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处死、不得施加任何折磨。

《大宪章》的意义在于,它以成文法的形式宣告法律至上和王在法下的原则,此后,它不断被赋予新的意义,成为一种宪政(亦即限政)精神而被人们铭记。

后来经过光荣革命,1689年《权利法案》的通过确立了议会至高无上的原则。

该法案提出限制王权的十三条规定,使王权受到了进一步限制,这加强了议会的权力,贯彻了英国的自由主义原则,是英国立宪君主制的建立的重要宪法性文件之一。

后来,英国议会于1701年通过了《王位继承法》,规定了王位继承的条件,对王权进行了进一步地限制。

该法案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从法律上根除了斯图亚特王朝再次复辟的可能,还在于制定法案的行动本身议会可以议立新君是对君权神授思想的又一次冲击,是天赋人权观念的重大胜利。

论英国自由宪政文明的进路

论英国自由宪政文明的进路
关 键 词 英 国史 自由传 统 宪政 主 义
在跌宕起伏 、 潮起潮落的人类文明舞台上 , 若论历史之久远 、 根系之深邃 、 命脉之绵长 , 吉利文明是 英 无法与华夏文明、 古罗马文明、 古埃及文明相提并论的。当这些文明体早 已光芒 四射 、 声威远播的时候, 英
吉利文明乃至整个 日 耳曼文明尚在荒蛮幽深的丛林深处刚刚开始起步。但是 , 当血管中流淌着斯堪的纳
时物质之繁荣、 军事之强大、 地位之显赫 , 而在精神之健全、 文化之恒久、 制度之先进。在今天 , 国在世界文 英 明舞台上的影响虽然已经是黄昏落 日, 但是早 已超越了国界的英吉利文明却还没有退却的任何强有力的证 据, 虽然有了些许迹象和征兆。当大英帝国达到其鼎盛时, 她通过其文明精神的输出成功躲过了其他文明注 定要被历史湮灭的厄运, 英吉利文明通过在其他文明体中的再生而获得了永恒。帝国衰落了, 但是英吉利文 明的精神却犹如一只浴火凤凰在黄昏时刻腾空而起 , 划过渐暗的长空, 飞向宇宙的深处 , 成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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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英国 自由宪政文明的进路
界大战结束是英国的世纪。在此期间, 大英帝国独步世界、 纵横驰骋 , 可谓所 向无敌。人类历史刚刚进入 2 0 世纪 , 大英帝国就流露出了衰败的端倪, 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 , 国取代其地位成为了新的世界领 美 导者 , 从此英国永久I地丧失了领导世界的地位。英国文明的兴衰史充分说明, l 生 一个 民族的成败显然不在一
天, 民族 的后裔美利坚 民族叉在凭借交互 电信技术勾勒了一个新的世界文明图景。所 以我们可 以断 这个
言, 近代以来的人类文明是以英 吉利文明为中心展开的; 不列颠 岛是这一文 明的中心波源地 , 由此发 出的

论《自由大宪章》对英国宪政制度的影响

论《自由大宪章》对英国宪政制度的影响

论《⾃由⼤宪章》对英国宪政制度的影响2019-10-27摘要:《⾃由⼤宪章》被公认为是13世纪英国宪政的⾥程碑,从现代法治观点看,它仍有许多不可磨灭的历史价值。

对《⾃由⼤宪章》在英国宪政起源上的各种影响作点思考,会给我们的宪政建设带来不少启迪。

关键词:《⾃由⼤宪章》英国宪政⼈权在英国宪政史和世界宪政史上,《⾃由⼤宪章》被公认为是⼀个⾥程碑,它是中世纪英国贵族与国王⽃争的产物,虽然包含有诸多封建因素,但其所体现的王在法下、王权有限的法治思想及其所设⽴的协商征税、保护私有财产权制度、基本⼈权保障等原则都与英国宪政制度的建⽴有着直接的联系。

《⾃由⼤宪章》由⼀个封建性⽂件经过漫长的转化最终成为英国宪法性⽂件,给英国的宪法理论和政体的演进刻下深深的印记,并产⽣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由⼤宪章》产⽣的原因(⼀)社会⽣产⼒迅速发展在12世纪末到13世纪初的英国,农业⽣产中盛⾏三圃制,农业⽣产的达到了新的顶峰。

另外,此时的英国逐步摆脱了原来简单的农业⽣产模式,农民致⼒于农耕外加⼤量养⽺,许多中⼩封建主开始圈占农村公社的公有地,这必然导致封建主与农民的⽭盾尖锐起来。

再者,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英国的⼈⼝有着惊⼈的增长,“1086- 1348年,⼈⼝从135万猛增⾄400万”。

1(⼆)城市迅速增加农业的迅速发展推动了⼿⼯业的发展,逐渐成熟的⼿⼯业也⾃然⽽然的与农业分离开来,这既加速了城市发展的进程,⼜促进了⼿⼯业⾃⾝技术的提⾼,各种商⼈⾏会和⼿⼯业⾏会的急速发展是国内市场形成与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标志。

随着城市居民⼈数的增加,⼀些城市要求获得⼀定的⾃治权利,于是城市⾃治权出现。

因此市民阶级的⼒量也⼤⼤加强。

他们作为⼀⽀独⽴的政治⼒量出现在英国的历史舞台上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诸侯地位巩固12、13 世纪英国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也存在着尖锐的⽭盾和冲突。

“在理论上,封建制度永远是国王和封⾂之间的⼀种契约关系,但在英国,这种契约关系⽐在别处更富现实性。

英国宪政制度

英国宪政制度

英国宪政制度所谓宪政制度,即以宪法为根本大法来规范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政治制度。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宪政制度的国家,但英国却没有自己成文的宪法,这在人类历史上是一奇特现象。

这是与英国宪政渐进演化的发展历程紧密相关的,也与英国经验主义的法治自由传统联系在一起的,最终塑造英国独特的宪政模式:无成文宪法而有宪政,无明晰的分权制衡设计而有限权政府,无最高法院而有司法独立,无民选政府而有民权保障。

这一切都可归结为英国宪政精神的发达,具体讲就是法治精神、自由观念已深深融入英国社会,无形之中指导着英国的政治实践。

所以,英国的宪政制度不同于其他国家,认识英国的宪政制度也是一项有意义的事业,本文基于比尔〃考克瑟、林顿〃罗宾斯、罗伯特〃里奇三人所著的《当代英国政治》一书,简要梳理英国宪政制度的特点,也是英国宪政的核心架构,主要如下:第一、立宪君主制。

英国是一个君主制国家,但其君主制是有限的或立宪君主制。

从法律上看,英王可谓大权独揽,处于至尊无上的地位,但从政治上看,英王权力受到一系列宪法性限制。

女王“统而不治”,只拥有很少甚至全然没有政治权力。

用19世纪宪法专家白哲特的话说,女王保有垂询之权、鼓励之权以及警告之权。

英国王权的有限、君主的虚位,使英国成为一个“戴王冠的民主国家”,君主与民主有效的融合进这个国家。

在王权的意义上的英王是指一个抽象的职位,有国王不死的说法,因为王权是公法上的概念,代表一个集体性的实体,是“方便的国家象征”。

而君主是现实生活中的英王,是带上王冠的血肉之躯,是“虚位元首”。

正是这种区分使英王能得以保存,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最终促使英国从一个君主制国家发展为民主制国家。

第二、议会主权。

议会主权是指由国王、贵族和平民院组成的议会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就任何自己认为何时立法的问题制定法律,没有任何其他权力能同议会相制衡,否决议会的立法,议会的立法权是无限的。

正如爱德华〃柯克说:“关于议会的权力和管辖范围,在通过法案来制定法律方面,是非常卓越和绝对的,所以无论是对人或对事,都不能限制在任何界线之内。

英国民主制度的诞生和发展

英国民主制度的诞生和发展

英国民主制度的诞生和发展英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其民主制度也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

从石器时代到现代,英国人民在政治制度上的探索,让这个国家成为了现代民主国家的先锋,其经验和理念也影响了全球。

1. 贵族专制时期在英国历史上,最早的权力机构是王室和贵族。

在中世纪末期,英国王室逐渐丧失其权力,让贵族得以掌握国家大权。

这个时期被称为贵族专制时期,贵族寡头执政,普通民众没有选举权和参政权,只能沦为统治者的奴隶。

然而,在这个时期也开始出现了一些早期的民主思潮,如乔瑟夫·普莱斯特利等思想家的理论,他们倡导国家主权归于全体人民,而非仅仅在贵族和君主手中。

2. 英国宪政时期17世纪末到18世纪初,英国经历了宪政时期。

此时,议会开始获得更多的权力,特别是下议院。

下议院的议员由各个选区选出,代表了一定比例的选民,让更多人参与到政治决策中来。

在此时期,也出现了著名的《权利法案》,该法案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护了人民不受君主专制的侵害。

然而,此时的选举权非常狭窄,除了财产拥有者外,其他人几乎不能参与政治。

3. 19世纪初的改革19世纪初,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到来,社会结构发生了大变化,财产阶级崛起,人民开始要求更进一步的民主改革。

公众普遍的意见是,只有全体人民都有权利参与政治,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民主。

在此时期,改革派人士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要求,如取消选举腐败行为,降低选举门槛,扩大参选人群等。

其中最重要的改革可能就是1832年的“大改革”法案。

该法案将议会选区的重新划分,让城市的选区获得了更多的代表,而农村地区的代表则减少了。

虽然这个改革没有得到彻底的民主进步,但是这个法案还是象征了英国民主制度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4. 20世纪的民主化进程20世纪,英国的民主制度持续发展,例如1918年,女性也获得了选举权,超过800万的女性开始参与到政治中来。

而到了1940年代,英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战争努力,也在全世界树立了英国人民奋斗和坚毅不摇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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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宪政的自由精神的生长
英吉利民族于中世纪王权与贵族的对抗冲突中孕育萌芽的自由传统,经过几百年的缓渐生长,在十五六世纪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地理大发现、商业革命等新事件及新精神的滋养之下,渐渐根深叶茂,终于十七世纪的英国革命而开出了宪政之花,结出了自由之果。

宪政的思想与制度宣示着人类政制样式的革新,启示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时代。

三个世纪以来,尤其在经历了二十世纪极权主义政治的劫难之后,宪政之作为现代政治生活的样式已渐渐成为人类的共识。

宪政的主要制度与观念起源于英国。

议会制、责任内阁制、政党制、文官制等宪政制度首先在英国产生,宪法的产权原则、人权原则、分权制衡和有限政府原则、法治原则都从英国的行宪经验中得来。

在行宪历程中,英国孕育和生长了宪政制度和自由精神。

宪政制度与自由精神的相互作用,社会史与思想史的互动使英国在经历传统与变革的巨大冲突之后,以渐进演化的方式成功地从中世纪政制转变到近代的君主立宪制度,避免了激进与革命的社会变革,率先步入近代社会,创造了富有英国经验主义特色的英国宪政模式。

所谓宪政,简而言之,即是有限政府。

宪政的核心内容是限制与约束国家权力,确立与保护公民权利与自由。

正是在对于国家权力的制约之中,公民权利获得保障,政治自由得以实现,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的界限得以确立。

而对于权力的警惕与防范根源于对于自由价值的珍视,所以权利和自由高于和先于权力。

英国的宪政道路是自然演化和渐进改革的道路。

英国从传统社会步入现代社会,从君主制政治转向现代政治,实现宪政的道路是在社会力量的冲突与和谐的动态平衡中,通过持续不断的渐进、稳健的社会改革而实现的。

英国从中世纪的《自由大宪章》开始,就由于贵族与王权的对立、冲突而开创了英国自由的传统,这样一种传统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中产阶级的兴起,冲突转变为贵族、国王与中产阶级、国会的对立,十七世纪的英国革命以光荣革命成功实现君主制与宪政的调和,传统政治形式与现代政治精神的结合而告终,光荣革命成为英国历史的最后一次革命,它奠定了英国式渐进道路的基础。

十八世纪工业革命的发展,使工人阶级逐渐成长为独立、完整的政治力量而与工业家集团形成两种对立的社会力量,民主化成为十九世纪政治变革的主题。

在社会变革的潮流中,政治家审时度势,1832年的第一次议会改革使英国民主化的进程采取了渐进改革的方式,避免了法国革命式的代价。

二十世纪英国的宪政改革同样是致力于渐进社会工程(piecemeal social engineering),而拒绝欧陆盛极一时的乌托邦社会工程,费边社会主义与自由资本主义冲突的妥协方案是建立、"福利国家、",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英国避免了法西斯主义等极权主义的惨痛代价。

一、英国宪政中的自生秩序
英国宪政史中存在着制度与精神的互动。

工业与贸易演化出的市场经济,习惯法和衡平法并行的法律传统,王权与贵族的对抗中萌生的议会制,和清教徒的虔诚、圣洁演化出了英国社会的、"自生秩序(Spontaneous order)、"。

1 自生秩序或扩展秩序是哈耶克思想的核心概念。

自生秩序是人类群体生长出的复杂结构,它介乎本能和理性之间,使人类文明成为可能。

这种秩序并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而是自然发生的:它是在无意之间遵守某些传统、主要是道德中产生的,是人类行为的结果,但不是人类设计的结果。

英国社会在自生秩序的生长历程中,宪政制度逐渐确立,自由精神逐渐孕育生长壮大,不成文、重惯例的宪政制度与崇尚经验的宪政精神、自由观念相辅相成,并行不悖。

(一)英国宪政制度的演进:以议会为例
英国是在自由、权利和权力的对抗中,自然生长、演化出一系列的宪政制度。

如议会起始于国王主持的最高封建法庭,在中世纪的王权和贵族权利的对抗中出现议会的开端,而英国的习惯法传统又促进了议会权力的增长,十七世纪清教徒革命中,议会成为中产阶级和斯图亚特王朝斗争的政治中心,议会制正式形成,十九世纪的议会改革中,议会制顺应民主化的潮流,及时变化。

保守和革新。

尊重传统和及时变革的统一,使得英国宪政制度以演化和渐进的方式适应时势的变化和潮流的消长。

英国宪政制度体现了英国人既善于守成,又长于
权变的政治智慧。

议会依照詹宁斯的说法,、"不是一个非常富于戏剧色彩的地方,但是它在宪政结构的极中心占据一个重要的地位。

、" 它之所以有这样的地位,因为议会的悠远的传统。

议会曾和国王作斗争并废黜他们,曾组织一支军队去毁灭一个国王。

在许多世纪潮流和时势的变化转易中,议会适应变局,顺应时势,不断改良和改造自己。

议会制度是宪政制度的基石。

英文议会Parliament一词,源于法文Parler(原意为谈话),它的拉丁文形式为Parliamentum(意为会谈)。

英国议会源于国王主持的最高封建法庭,起始于御前会议和御前扩大会议。

英国议会的开端一般认为始于1263年,英王亨利三世无视大宪章,以亲信取代具有否决权的15人会议。

在国王与贵族的冲突中,S.de孟福尔为首的贵族反对派在内战中获胜。

1265年在威斯特敏斯特宫召集会议,出席者有僧俗贵族和每个郡两名骑士代表,每个大城镇两名市民代表,史称、"孟福尔议会、".1295年,爱德华一世为筹集战费召集议会。

史称、"模范议会、"。

中世纪的议会在国王与贵族的冲突中不断增长其限制王权的重要作用,为英国宪政中法律高于国王的信念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

英国议会由英王、上议院、下议院组成。

过去以至现在都有三个
院:国王和其枢密院,贵族和教会首要人物组成的贵族院以及人民代表组成的众议院。

在都铎王朝时期,尽管法律还可由国王自行公布,但封建王室已很少如此行动,主要的政治变化都受议会行动的影响。

中世纪的议会在十七世纪英国革命中成为反抗国王的中心。

光荣革命之后,议会主权开始真正确立。

十九世纪的议会改革中,议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议会的主要职权有两项:即立法权与监督权。

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威廉第三在议会党团的成员中选择枢密院成员或任命为国家官吏。

开始从辉格党和托利党两党中选择,后因难以实行,改从下议院多数党中挑选。

安妮女王时期,这个枢密院或众所周知的内阁成为制定政策的独特机构,经常在女王缺席的情况下单独开会。

其后,两位乔治国王在位时政治上无能,辉格党领袖R.波波尔作为下议院和内阁的领导人,成为政府的真正首脑--、"首席大臣、"。

他确定了、"内阁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行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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