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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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是为了保障铁路营业线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管理办法。

1. 施工前准备:
- 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步骤、施工周期等。

- 进行必要的勘察和测量工作,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 确定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2. 施工组织管理:
- 设立施工组织机构,明确各个职责和任务。

- 制定施工计划和进度表,按照计划进行组织和管理。

- 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3. 施工安全管理:
- 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确保施工场所和设备的安全性。

- 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措施的准备工作。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纠正安全隐患。

4. 施工质量管理:
- 制定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 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和纠正。

- 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 施工进度管理:
- 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施工工作按照计划进行。

- 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对施工过程中的延误和偏差进行及时调整和补救。

- 做好施工记录和汇报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施工进展情况。

6. 施工后整理和监督:
- 进行施工后的清理和整理工作,恢复铁路营业线的正常运行。

- 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改进。

以上是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的一般要求,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需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制定。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施工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负责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第四章 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第十三条高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GSM-R核心网络设备施工。
4.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铁路局因施工、维修需要临时调整高速铁路、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时,必须报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批准。
5.普速铁路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2次垂直天窗,每次不少于30分钟;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天窗。分站别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或在运行图文件中公布)。
第三章 天窗和慢行规定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施工分类(一)营业线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1、施工作业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2、维修作业包括:(1)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2)利用列车间隔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二)按照对行车影响的程度,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梁、主要干线封锁 5 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主要干线封锁 3 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 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一)成立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业线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施工计划管理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和工期要求,提前提报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等。

2、公司相关部门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三)施工方案审查1、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流程及相关事项

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流程及相关事项
6.人员持证上岗。
4
没有报计划的施工手续(特殊情况)
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属地铁路局集团公司建设部审查(施工计划要先报集团公司预审),经属地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运输副总经理(总调度长)批准,由属地铁路局集团公司施工办安排施工需增加国铁集团管理的施工项目时,属地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10天向国铁集团调度指挥中心提出申请电报(涉及旅客列车提前开车和停站变化须提前70天、涉及修改LKJ基础数据和货物快运班列提前开车和装卸车组织站变化的须提前15天),经国铁集团调度指挥中心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3.签订安全协议。施工方案经路局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4.按照方案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经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做好安全防护,卡控安全关键点,落实安全责任,严禁无计划施工和超范围施工。
5.路局规定安排相应人员担当,不得擅自降低施工负责人的职级。
3
施工单位营业线安全手续及内容
是施工方案(铁路局批)、再是提前1个月报施工计划(铁路局批)、提前4天报施工日计划(铁路局批)。要求如下:
1.纳入计划管理。要求各施工单位按照铁路局相关文件规定需纳入计划管理的施工要全部纳入计划管理,坚决杜绝无调度命令施工和超范围施工。
2.编制审批方案。所有涉及铁路营业线安全的施工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方案并逐级上报审批。需经铁路局审批的还要经铁路局及相关处室、站段审核会签后方可组织实施。
作内容
1
国铁相关文件
原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12〕280号)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铁总运〔2014〕180号)

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

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

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1. 引言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是指在铁路运营的基础上,进行线路维护、改建或扩建的工作计划。

本文将针对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2. 施工背景及目标2.1 施工背景铁路营业线是指在铁路干线上与其互相联系、相互支持的线路。

由于铁路运输的特殊性,铁路营业线的施工非常重要。

随着时间的推移,铁路营业线的设备设施会出现磨损、老化和故障,需要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同时,铁路营业线也需要根据运输需求进行改建或扩建,以适应不断增长的运输任务。

2.2 施工目标•维护铁路营业线的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和可靠运行;•提高铁路营业线的运输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运输需求;•改进铁路营业线的技术和设备,提升运输效率。

3. 施工内容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内容包括维护、改建和扩建等方面。

3.1 维护铁路营业线的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线路维护:对铁路线路进行巡检,修复破损的轨道,调整线路的几何参数,确保线路的平整度和线形质量;•设备设施检修:对信号设备、通信设备、电气设备等进行定期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设施更新:根据技术的发展和更新要求,对陈旧设备进行更新换代。

3.2 改建铁路营业线的改建工作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线路改建:根据运输需求,对线路进行改建,包括调整线路的走向、改进线路的几何参数等;•设备设施改进:根据新技术和设备的应用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改进,提升运输效率;•运输组织优化:对铁路营业线的运输组织进行优化,提高线路的运输能力。

3.3 扩建铁路营业线的扩建工作主要包括下列方面:•新线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需求,规划新的铁路营业线,进行沿线的勘测和设计工作;•施工工程: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土方开挖、铺轨、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建设新的铁路营业线;•运行试验:在扩建完成后进行运行试验,确保新线的运行安全和可靠。

4. 施工流程铁路营业线的施工流程主要包括如下步骤:1.方案设计:根据维护、改建或扩建的需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工程量计算、施工计划等;2.勘测设计:对需要维护、改建或扩建的线路进行勘测和设计,确定详细的工程参数;3.施工准备:确定施工队伍和施工设备,进行施工物资的采购和准备工作;4.施工实施: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计划,进行土建、轨道、电气等施工工作;5.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6.施工验收:对施工完成后的线路进行验收和调试,确保线路的可靠运行;7.施工总结:总结施工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地段营业线行车安全控制,建立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共保体系,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2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的桥涵或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第二章施工类别的划分第3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1.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包括立信号机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5线路拨接、工程线和营业线的爆破施工、在营业线装卸桥片或跨越营业线搬运钢轨、轨枕、信号机柱、水泥电杆等大型路料设备的施工;2.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列为B类施工;B 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纳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且侵入营业线限界的,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挖掘机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和挖掘装载作业;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3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5工程线和营业线3米范围内的大型机械施工作业;3.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及可能危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1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2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3上跨铁路电力、通信线路下方的施工;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第三章施工计划编制及实施第4条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计划,应初步判定施工类别,并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预审,核定项目类别;属于A类及B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按Ⅲ级施工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其月计划、日计划审查、审批、发布程序与现行月度施工计划公布的施工项目相同;属于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需编制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步骤执行“一表三书”;第5条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编制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及C类施工,由施工单位依据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将次月本单位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计划中不纳入集团公司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进行汇总,填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附表1,经本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2.经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审核;3.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运输处审批,下达月度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以施工计划附件形式下发;4.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不需申报施工日计划,实际施工时间有变化时,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提前2天以电报的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单位;5.未纳入“工程线和营业线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施工项目确需施工时,按照以上申报程序,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前7天报运输处,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第6条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实施及信息反馈1.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提前3天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报送施工开工通知书附表2;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内容、计划进行核对,在2日内向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水电,以及施工、监理等单位,下发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附表3;2.工务、电务、通信、水电等设备管理单位接到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由主管安全副段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安全科对开工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协议、开工报告等进行审核,达不到施工条件要求的不准开工;达到施工条件的,设备管理单位调度下达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附表4,指派现场监管人员按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监护;车间、工区在没有接到单位调度下达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派人监管或防护;3.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设置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登记簿附表5,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主持,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现场监管人员必须按规定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签到;监护人员未到达现场或未进行签到,施工单位不得提前擅自开始施工;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负责人、监管人员共同确认停止施工,并进行离场确认登记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4.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组织实施,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建设管理机构、集团公司相关业务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此计划进行安全监督、检查;1设备管理单位作业人员、工务线路安全检查员、监管人员日常检查时,对辖区范围内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各种施工,要认真记录,发现新开工、无计划施工包括严重违章施工作业项目时,要及时与段调度核对,段调度对未下达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的施工,立即报段领导,并及时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和属地安全监察大队报告;如发生漏报情况,列有关单位与施工单位同等责任;2机务段接到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对照集团公司批准的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运用车间提前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作业等信息,按照机车交路,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由机务段按规定制作,乘务员出乘时携带中专项提示;列车运行中,机车乘务员按照标明的施工地点加强了望、鸣笛,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停车措施;发现有未纳入“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的施工作业或列车通过时施工机械未按规定停止作业时,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就近车站,由车站转报列车调度员,调度员按重要信息反馈程序通知属地安全监察大队进行核实处罚;3监理单位接到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要及时安排专职监理人员进场,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对施工单位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和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5.施工单位每日将施工进度情况向建设单位施工调度和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报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调度收到施工单位的进度报告后,对施工作业地点改变的施工地点前后移动超过800米,经核实准确后,每日12时前将次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地点变更计划,通过局域网以施工地点变更通知书附表6,发到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水电、地区安监大队等监管单位,机务段运用车间据此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作业等信息,按照机车交路,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中专项提示;其他监管单位根据专业监管需要,据此安排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对无计划施工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立即反馈;第7条对于临时产生的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须提前7天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提报施工计划及施工类别;计划提报前须经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会签;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对计划进行审查并编制临时施工监督计划,运输处以电报形式下达临时监督计划涉及LKJ数据变化的施工不得少于20天;第8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的强制性规定1.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的施工方案集团公司不予审查;2.施工方案未经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运输处不得安排其施工计划;3.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如需变更,影响施工及营业线行车安全时必须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重新组织审查;4.施工方案中涉及受力结构的计算,必须经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局级技术主管部门验算、签认;其中施工单位内审必须经工程局总工程师组织,并经工程局技术负责人签认;5.新建跨越营业线大型桥梁等对营业线安全威胁大、工序复杂的施工项目,应按不同的实施阶段分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其中防护棚架现浇支架的搭设、拆除必须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否则,不予对防护方案进行审核;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9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禁止性规定1.施工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通过,未办理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的含变更施工方案,未纳入施工计划的,禁止施工;2.施工单位未与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禁止施工;3.各施工项点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或未签到,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禁止施工;4.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和材料侵入铁路限界、影响供电设备安全的施工,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禁止施工;工程线和营业线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转、索具断裂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旋转、断裂等措施的,或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的,禁止施工;5.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新进场的施工队、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禁止施工;6.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危及营业线安全的问题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未整改或整改完未经检查单位确认,禁止复工;7.凡施工单位未将作业计划提前告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管人员未到施工现场的或未签到的,禁止施工;8.施工方案明确要求设置现场和驻站防护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应急标牌,标明防护车站应急电话、简明应急防护程序,必须配备对讲机、口笛、信号旗、防护服等相关防护用品,否则禁止施工;9.对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既未纳入月度工程线和营业线安全监督计划,也未上报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下发,禁止施工;10.施工单位未与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禁止提报施工监督计划,严禁开工;11.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安全协议”内容,设置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开工;12.夜间施工未达到夜间施工条件,禁止施工;13.无封锁计划的工程线和营业线的爆破,禁止施工;第10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责任体系施工单位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的主体;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专业分工,负责牵头建立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联控机制,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和管理,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相关单位必须按职责加强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日常安全管理,对施工安全负主体管理责任;1.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职责:建管、运输、工务、电务、机务部门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主管或牵头部门;1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或牵头部门召集相关业务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备管理单位、安监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召开施工方案审查会,对施工项目和影响范围进行界定,审核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提出控制措施落实要求,建立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监管责任落实组织体系;2审核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方案的审查,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审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预审的施工方案;3协调解决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4定期组织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检查、督导;2.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管理的主体单位,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1负责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禁止性规定;施工单位入场前,要积极组织设备管理单位对施工防护等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2项目开工前必须组织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项目、内容与营业线对应里程、位置关系进行调查,向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由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召开协调会,通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总体范围和主要施工项目,建立联系制度;3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措施,并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4指导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方案;负责审核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的审查程序;组织施工方案预审;5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督促其严格履行协议;6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管理,督促其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认真落实现场施工安全卡控措施;7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监控,杜绝擅自施工和擅自改变施工方案;8定期组织施工安全检查,全面掌握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组织及监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督促整改,严格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9每日按规定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召开施工会议,总结当日的安全情况,铺排次日施工;10按月对各施工单位次月施工项目、内容等计划进行汇总,报送集团公司相关单位、部门审核,并按照施工开工通知书下达施工监护通知书;11施工项目开工前,组织各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影响既有设备设施进行确认、排干;12大型机械入场前,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的种类、型号、性能、资质证书,及操作人员培训考试情况进行初审初验;经初验合格后组织安监室、相关工务段进行复审,经复验合格签认后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发放大型机械准入证见附图,并统一编号建立管理档案,方可准许大型机械进入施工现场;13督导施工单位做好民工的安全监管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与劳务工在上岗前签订施工安全合同书,明确安全责任,严格遵守铁路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各项要求,服从监管人员指挥,爱护路内各种设备、设施,否则及时辞退不准上岗;凡未签合同发生事故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3.设备管理单位的职责:设备管理单位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的主体监护单位;工务、电务、通信、水电、车辆、机务段等设备管理单位对营业线及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负有监护、检查、监督、配合等责任;1发现辖区范围内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各种施工,要立即进行核对,凡是无施工计划或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必须立即责令其停工,并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报告;2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月度施工计划、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加强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的联系;接到建设项目开工通知,应主动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联系,安排人员进行巡查,防止施工单位擅自施工;3按照施工安全协议管理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4参加相关施工协调、技术交底、方案审查等会议,参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现场调查和施工方案预审,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施工方案审查;5根据施工项目对工程线和营业线影响的程度,安排足够的人员采取不间断监护、施工期间监护、分段定时巡查、定时添乘机车检查、不定时巡查等方式,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加强监护、监督、检查;6根据不同的施工项目,履行施工安全协议,组织制订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提前对监管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明确监管监护的具体内容、重点和要求;7对监管人员的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消除安全监护盲区;8按照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严格施工监护、监督、检查,配合、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遇施工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偏差及可能影响路基稳定等特殊情况时如地下管线、土质、水位以及天气等原因,必须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联系,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及时组织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正;9工务段要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铁路行车安全教育,对大型机械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防护,停用的机械、车辆应由专人管理,杜绝操作人员擅自启动机械作业;10电务段通信公司要提早介入,扎实开展光电缆排干工作,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光电缆敷设的详细资料,积极协同施工单位摸清既有光电缆型号、走向、深度等,检查过桥、过涵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标识走向是否与实际走向一致;同时对施工地段地埋或架空光电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对既有的通信、信号设备认真盯控检查、严格监管监护,对涉及到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检查各部绝缘良好、无破损,检查各种引接线、跳线、导接线固定良好、防混措施良好;特别要高度重视站改、新开站联锁试验工作,严肃联锁试验纪律,杜绝违章封连电气接点等破坏联锁关系的作业行为;11机务段要严格按照“企业自备机车运用安全监管”附件1有关规定,加强企业和工程单位自备机车运用安全监管,确保企业自备机车运用安全;12水电段要积极督导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地段电力电缆、架空线路和电杆、拉线的防护,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警示标识、标志齐全完好,并按照施工安全协议管理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同时对日计划确定的需要监护施工地段既有设备认真盯控检查、严格监管监护;13车辆段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监管”附件2有关规定,加强对进入管内营业线运行的工程车辆,以及出入铺架基地、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工程线运行的工程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车辆运用安全;14设备管理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施工开工通知书”后,于施工前1日,统一调配监管人员,下发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进行监管监督书面交底,严格现场安全监管;施工监管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后,依据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有关条款,逐项检查现场防护情况,并与驻站防护员联络核对无误后,方可容许开工;15加强对施工作业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无计划施工、擅自扩大施工范围或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立即制止,危及行车安全时强令其停止作业,立即恢复原状;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监管记录;16每日施工结束后,认真复核确认施工进度,严禁施工人员违章蛮干及超范围施工等现象,特别要杜绝超范围偷点、抢点施工,导致出现影响路基稳定的严重安全隐患;4.行车组织单位职责:行车组织单位须积极做好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合理利用既有行车设备,积极配合驻站防护及联络员,为施工作业提供便利条件;1在站界范围内发现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各种施工,要立即进行核实,对于无施工计划或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施工,立即责令其停工,并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报告;2按施工安全协议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3负责对施工单位工程车辆的运用、停留防溜进行监管,对施工车辆运输组织进行管理;4参加相关施工协调会议,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施工方案审查;5接到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汇报时,禁止向施工区间地点放行列车;6对设备管理单位的登记、销记进行审核,及时接转施工调度命令;7审核填记工程线和营业线驻站联络员到、退场登记表附表11,驻站防护及联络员到达、离开车站行车室时间登记,须由车站值班员或值班站长确认;5.监理单位职责:1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学习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关于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禁行性规定;2必须按投标承诺及监理规范、施工规范相关规定,配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配齐设备及检验仪器、仪表,强化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3营业线改建及增建二线施工,监理单位应确认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4必须安排胜任专职监理人员实施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现场监理,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监控,并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对重点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进行全程盯控,杜绝擅自施工和擅自改变施工方案;5认真履行监理合同,通过跟班监督检查旁站、实地量测、工程试验和发布指令性文件等监理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认真执行工地例会、跟班监督检查、巡查及平行检验制度,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既要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还要保证工程的有序推进;6参加集通铁路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施工方案审查会、建设例会,参与方案的审核,同时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7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施工方案要求的不得批准开工;8核对、确认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审核、掌握施工日计划;9对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场盯控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10对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单位监管监护不到位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并及时报告相关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同时在施工日例会进行通报;6.施工单位职责:。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3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3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引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铁路营业线的施工过程及安全管理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铁路管理单位以及相关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施工计划与组织第一节施工计划1.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期限、施工方式等内容。

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向铁路管理单位提交施工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

3.施工计划必须考虑到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正常运营,施工期间必须确保铁路线路的畅通和运输列车的正常运行。

第二节施工组织1.施工单位必须合理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2.施工单位应分配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施工单位应与铁路管理单位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作业不影响铁路运输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一节安全培训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施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节施工设备和材料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铁路行业标准的施工设备和材料。

2.施工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检测和验收,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节施工现场准备1.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防止因杂物滞留或堆放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施工操作要求第一节施工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施工措施。

2.施工作业必须符合铁路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节安全防护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三节施工记录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保障运营和旅客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营业线的施工管理,包括铁路线路、桥梁、涵洞、隧道、车站、设备等的施工。

第三条施工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科学施工、文明施工、高效施工”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施工工作。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送相关铁路管理部门审批。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工人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和培训。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测量,制定合理的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完善。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铁路规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安排人员和设备的调度,协调各个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岗位交接和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预警机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预防。

第四章施工后的工作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妥善处理废弃物和污染物,确保环境卫生。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档案,并报送相关铁路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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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第一章:营业线施工计划的种类:1.1、营业线施工计划有两种形式,封锁计划、慢行计划:(简称:要点计划)1.1.1、营业线施工的定义: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基建、站场改造、行车固定设备大中修、涉及铁路的地方委托建设工程(简称地方涉铁工程,下同)等。

按其作业性质、影响程度、项目管理、专业管理等特点主要项目如下: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含采空)。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含采空)。

4.在铁路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铁路信号(含联锁、闭塞、计算机联锁、列控中心、应答器、列控地面设备、CTC/TDCS、RBC等)、通信(含GSM-R)、车辆5T、超偏载仪、防灾系统、融雪装臵、牵引供电、电力等行车设备大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施工作业及大型养路机械进行的施工作业。

7.各专用线(含非路产专用线)、路企直通运输的非国铁线路(指国铁机车及机车乘务员直通非国铁单位线路,下同)影响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基建改造、大中修施工作业;影响出入段(所)作业的段管线基建改造、大中修施工作业。

8.地方涉铁工程。

9.纳入施工计划的维修作业。

10.其它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项目。

1.1.2、营业线施工等级的划分营业线施工等级的划分是根据施工封锁和信联闭设备施工停用时间的长短、工作量大小及对运输的影响程度,将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

1.Ⅰ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5)电化区段上跨铁路结构物过轨施工(电力线上跨过轨及架拆防护网除外)。

其中:路基基床处理,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大修列车施工,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等常规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包括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4.施工等级的审定施工单位在上报施工计划申请时,按上述规定初步提出各次施工的施工等级。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含东华地铁公司及子公司,下同)及路局部门、设备主管业务处审核施工计划时按规定进行审核,提出本部门的意见。

路局运输处综合各单位、部门的审核意见,确定各次施工的施工等级。

其中Ⅰ、Ⅱ级施工应报施工领导小组审定;Ⅲ级施工由路局有关业务处共同审定。

具体的施工等级在施工计划中公布。

5.高铁(客专)线施工因天窗时间较长,其施工等级划分依据具体的施工项目、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和路用列车配合方案、施工路料机械的配合方案、施工工艺要求等实际情况,由路局主管业务处先行研究,提出建议等级方案,运输处报施工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1.2、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简称:邻近计划、监督计划)1.2.1、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定义: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为临近营业线范围。

临近营业线施工属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外委工程建设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有可能影响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临近营业线施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钻探、勘测和各类施工。

2.挖掘机、起重吊机、旋挖钻机等自行式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作业。

3.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进行桥梁钻孔桩、承台等各种基坑开挖施工。

4.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进行管桩、CFG桩、高压旋喷桩等各类加固地基施工。

5.非自行式施工机械、上跨铁路的越线架等自身高度(或作业时的伸展高度)在机位的水平投影侵入既有线栅栏的(无栅栏的为线路路肩、桥梁护栏等以外2m位置)。

6.利用定向钻、顶管等方法穿越线路的各类管线施工。

7.下穿铁路立交位于既有线两侧的工作坑、基坑及引道施工。

8.新建上跨铁路立交桥主体、防护和支架设施搭设以及桥梁附属工程施工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

9.对上跨铁路的立交桥和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侵入既有线范围上方的部分进行大中修、维修。

10.凡是移动设备(含车辆)及施工机械、机具等不足供电设备安全距离的各类施工。

11.凡是移动设备(含车辆)及施工机械、机具倾倒、吊臂旋转,起重设备索具断裂,物体坠落,液体渗漏等侵入供电设备安全距离的各类施工。

12.凡是影响供电设备基础稳定和地下隐蔽设施的各类施工。

13.电力线路跨越既有线的防护和支架设施搭设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

14.其它直接或间接影响行车安全或行车设备安全的临近营业线施工项目(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

1.2.2、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分类: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分为三类1、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①.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②.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③.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④.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

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防护设施设置时,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①.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②.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③.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④.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①.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②.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③.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④.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⑤.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⑥.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以上内容摘自《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文号上铁运发[2012]586号,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布,技术规章编号:SHG/YS118-2012 )。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流程:2.1、营业线《施工月计划》的编报流程2.2、营业线《施工日计划》的编报、实施流程2.3在上海路局局域网上下载月计划、日计划、补充计划:为方便讲解,我们将计算机屏幕划分为九个部位,如下图。

1.打开路局局域网首页并登录;(注:必须登录才可进行月、日、补充计划下载操作。

)左上中上右上左中中右中左下中下右下2.登陆首页后在屏幕右中部位点击模块;3.在屏幕的路局机关部门一览表格右上角点击 模块进入调度所网页;机关部门 调度所4.在调度所网页屏幕右下部位点击模块;5. 在施工平台屏幕中间部位点击 模块;查询下载月《营业线施工计划》、《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施工平台 月度施工计划6. 在施工平台屏幕中间部位点击模块;进入上海铁路局天窗修计划管理系统。

7. 在上海铁路局天窗修计划管理系统屏幕中间部位 点击 模块;天窗修计划管理系统 天窗修计划管理系统8、在上海铁路局天窗修计划管理系统屏幕中间黑杠上部 点击模块。

9、在屏幕的左中部位点击 模块, 查询并下载施工日计划;信息栏 施工日计划10.在屏幕的左中部位点击模块,查询并下载月补充《营业线施工计划》、《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通知第三章: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流程:3.1月《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编报流程3.2周、日《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编报、实施流程第四章:施工计划的编制操作:4.1、进入TDMS计划调度系统(施工计划管理系统)1、浏览器设置:(所用计算机第一次使用TDMS计划调度系统时,首先要对浏览器进行设置)①、创建一个快捷方式浏览器并重新命名;②、打开浏览器,点击菜单【工具】、工具框内容弹出后点击Internet选项,④、Internet内容弹出后先点击【删除Cookies(I)】【删除文件(F)】删除这两项临时文件,再点击【设置】按钮。

⑤、设置内容弹出后,先点选【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再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2、进入系统:在浏览器地址栏内输入网址:10.128.2.225.7001/1jdd/sgd/即可进入TDMS计划调度系统(施工计划管理系统)。

4.2系统维护:新建账户的单位进入平台后,首先要进行“施工负责人维护”、“施工项目维护”“配合单位信息维护”才能进行营业线施工计划的编制。

1、输入账户名和密码,进入单位营业线施工计划编制平台;2、“施工负责人维护”操作;(1)、在屏幕的左下部位点击模块,进入施工负责人维护施工负责人维护状态;注:首次进行施工负责人维护的计算机,进入维护栏后,屏幕下方没有保存信息的表格,如下图,无法进行维护,必须下载华表插件。

华表CEII插件下载(2)、在屏幕的左下部位点击模块,并安装运行;安装运行华表CEII插件后,屏幕下方就出现保存信息的表格;(3)、在表格上方栏内填写负责人姓名、电话号码;(4)、点击录入/修改栏右侧的 按钮,要加入的负责人信息就会出现在下方的表格里。

录入/修改 新增(5)、如果要将现有的负责人信息修改和删除,先点击下面表格中要修改和删除人员的信息,人员信息会自动出现在上面录入/修改栏内,根据需要进行修改或删除。

如下图3、配合单位信息维护,(1)、点击按钮进入配合单位信息维护状态;配合单位信息维护(2)、点击红箭头所指∨按钮,在弹出的备选框中选择要配合的单位,再点击蓝色箭头所指按钮,配合单位信息就会出现在下添加方的信息栏内4、施工项目维护(1)、点击按钮进入施工项目维护状态;施工项目维护(2)、点击红箭头所指 按钮,在弹出的编辑框中编辑好施工项目后,再点击蓝色箭头所指 按钮,施工项目信息就会出新增 确定现在上方的信息栏内,下面第二张图绿色箭头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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