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关于废止关于清理现有规章制度并进行
关于清理现有规章制度并进行废止范例

关于清理现有规章制度并进行废止、修订和完善的通知校内各部门:规章制度是学校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证。
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和《上海海事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观整改落实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注意总结归纳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做法,通过对各类规章制度的“废、改、立”,进一步明确学校管理过程中的各种责权利关系,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方便师生员工办事,逐步形成和完善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二、清理范围和内容(一)范围包括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学校自主权范围内制定,调整学校内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生产等行政管理关系,由学校发布,对校属各部门、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具有普遍约束力、仍在使用的各类规章制度。
各部门自行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由各部门参照本通知自行开展清理工作,学校将择时进行检查。
(二)内容1.合法性。
即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且依据是否现行有效,是否经过规范的程序审议颁布。
2.必要性。
即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学校目前的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内容。
3.规范性。
即规章制度的格式是否符合公文的形式要求,具体内容是否与主题一致,文字是否精练、准确。
4.操作性。
即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主体、程序、对象及监督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相关文件内容是否重复、矛盾,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目标。
三、清理原则和标准按照“适应的保留、过时的废止、需健全的修订或重新制定”的原则,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
常用公文关于开展规章制度“清废改立”工作的实施方案

常用公文关于开展规章制度“清废改立”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的规章制度愈发复杂繁琐,审批程序繁重,存在大量废旧规章和过时制度,给政府管理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带来诸多不便。
为了推进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项目的目标是清理废旧规章和过时制度,重构规章制度体系,减少冗余和重复,优化审批程序,提高管理效率。
二、任务和措施1.清理工作(1)成立清废改立工作小组,由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代表和专家学者组成。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清废改立的具体计划,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依据实际情况,制定清废改立的清单,明确需要清理的废旧规章和过时制度,制定清理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3)通过大规模调研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围绕规章制度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4)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清除措施,包括废止、废止修改、修改和替代等,确保清理工作对政府管理和企事业单位运行的影响最小化。
2.规章制度建设(1)在清理废旧规章和过时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建设新的管理体系。
新的规章制度要具有时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根据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程序规定,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3)加强与国际标准、国内先进地区和行业规范的对接,依据实际情况适度引进国际经验,提升我国规章制度的水平和质量。
(4)建立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规章制度的绩效评估和效果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不足,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组织与保障1.组织领导(1)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
(2)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工作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和人员协助。
2.推进措施(1)加强宣传,提高工作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和会议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清废改立工作的意义和效果。
关于开展规章制度“清废改立”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规章制度“清废改立”工作的实施方案规章制度是组织的基本管理工具,对于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规范员工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往往会出现制度过时、冗余、效率低下等问题,需要进行规章制度的“清废改立”工作。
本文将提出一份实施方案,旨在解决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提高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一、工作目标1.清理废弃的规章制度,剔除冗余、无效的制度;2.改进现有制度,提高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3.立新规章制度,填补现有制度的空白。
二、工作内容1.制定清废改立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废改立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开展规章制度清废工作(1)制定清废标准制定清废标准,从制度的适用性、效率、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标准可包括但不限于:长期未执行的制度、冗余的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制度等。
(2)调查和分析组织员工和管理人员,针对现有制度进行调查和分析。
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员工对现行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制度执行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清理冗余废弃制度根据清废标准,对冗余废弃的制度进行清理。
可以采取废止、合并、修改等方式进行处理。
清废工作需通过与相关部门协商,确保废止制度不会对组织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
3.改进现有制度(1)制度评估对现有制度进行评估,分析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可以从制度执行情况、规章制度与现实需求的契合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2)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可以通过废止、修改、补充等方式进行改进。
确保改进后的制度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组织需求。
4.立新规章制度(1)需求调研调研组织内各部门和员工对新规章制度的需求。
可以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调研,了解各方需求并综合考虑。
(2)制定新规章制度根据需求调研结果,制定新规章制度。
新制度要具备适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征求意见和审批征求各部门和员工对新规章制度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制度废止梳理通知模板

制度废止梳理通知模板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决定对现有制度进行废止梳理。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废止制度清单
1.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019年制定)
2.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2018年制定)
3.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017年制定)
4.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2016年制定)
以上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
二、替代制度
1. 《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2022年制定)
2. 《员工福利保障制度》(2022年制定)
3. 《员工绩效考核制度》(2022年制定)
以上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替代原废止制度。
三、废止制度执行要求
1.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新制度,确保全体员工充分了解、掌握新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新制度的贯彻执行。
3. 人力资源部将对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不遵守新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1. 废止制度的相关文件应及时清理,避免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产生误解。
2.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特此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了解并遵守新制度。
感谢大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理解,我们将共同努力,为公司创造更美好的未来!人力资源部
2023年1月1日。
关于开展规章制度“清废改立”工作的实施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开展规章制度“清废改立”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进程,切实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扎实开展规章制度清废改立工作,密切结合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和发展变化,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清废改立工作要体现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可操作性,从而达到提高规章制度约束性和有效性的目的,建立起规章制度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社区规章制度清废改立工作的领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经社区支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插旗山社区规章制度清废改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黄光友(社区党支部书记)副组长:张国全(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徐瑞(社区党支部组织委员)谢莲玉(社区党支部宣传委员)陈万国(社区党支部发展委员)成员:田静(社区居委会委员、计生主任)1/ 10张贵发(社区居委会委员、微机员)敖彦芬(社区综合治理主任)谭娟(社区民政主任)黄胜(社区工作者)王志群(社区城管卫生主任)徐建斌(社区人口信息员)周敏(社区远教管理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由黄光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瑞、周敏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召开社区两委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党委清废改立专项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制定清废改立工作实施方案。
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有关法律条款或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要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研究梳理,清理不适用的规章制度,完善有欠缺的规章制度,增加符合社区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
废止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修订(废止)申请篇二:关于清理现有规章制度并进行废止关于清理现有规章制度并进行废止、修订和完善的通知校内各部门:规章制度是学校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证。
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和《上海海事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观整改落实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注意总结归纳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做法,通过对各类规章制度的“废、改、立”,进一步明确学校管理过程中的各种责权利关系,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方便师生员工办事,逐步形成和完善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二、清理范围和内容(一)范围包括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学校自主权范围内制定,调整学校内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生产等行政管理关系,由学校发布,对校属各部门、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具有普遍约束力、仍在使用的各类规章制度。
各部门自行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由各部门参照本通知自行开展清理工作,学校将择时进行检查。
(二)内容1.合法性。
即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且依据是否现行有效,是否经过规范的程序审议颁布。
2.必要性。
即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学校目前的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内容。
3.规范性。
即规章制度的格式是否符合公文的形式要求,具体内容是否与主题一致,文字是否精练、准确。
4.操作性。
即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主体、程序、对象及监督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相关文件内容是否重复、矛盾,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目标。
三、清理原则和标准按照“适应的保留、过时的废止、需健全的修订或重新制定”的原则,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制定部分新规章废止旧规章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制定部分新规章废止旧规章的通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政府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制定部分新规章,并废止一些旧规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制定新规章的背景和目的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一些旧规章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制定一些新规章,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管理需求,并进一步优化行政管理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二、废止旧规章的原因和依据废止旧规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旧规章已经过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一些旧规章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不再适应当前的行政管理工作。
2. 旧规章存在冲突和重复:在过去的行政管理中,由于各个部门和单位的独立制定,导致一些规章之间存在冲突和重复,不利于行政管理的统一和协调。
3. 旧规章不符合法治化要求:在法治化建设的背景下,一些旧规章的制定和执行存在不规范、不合法的情况,需要加以废止和整治。
废止旧规章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1. 国家法律法规:废止旧规章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中央政府要求:废止旧规章也是中央政府对各地行政管理的要求之一,以推动行政管理的改革和创新。
三、制定新规章的原则和内容制定新规章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法治化原则:新规章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简化流程原则:新规章要求简化行政管理流程,减少繁琐的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3. 统一标准原则:新规章要求在行政管理中统一标准,避免冲突和重复,提高行政管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制定新规章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2. 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关于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管理办法

关于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础,有效的规章制度管理有助于维护组织的秩序和效率。
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需要进行科学管理,为此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制定规章制度1.需求评估:在制定规章制度前,需要对组织内部的需求进行评估。
通过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员工对规章制度的需求,并进行调研分析,确保规章制度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2.编制草案:根据需求评估结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规章制度的草案。
草案应包括制度的名称、目的、适用范围、制定依据、具体内容等,同时要确保草案的合法性和严谨性。
3.内部征求意见:规章制度的草案需要进行内部征求意见,征求各级领导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4.审批发布:经过内部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后,规章制度的草案需要呈报给上级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包括对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评估,确保制度的合法有效。
5.发布和宣传:经过审批后,规章制度需要进行正式发布和宣传,确保全体员工了解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可以通过内部通知、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修改规章制度1.评估需要:制定规章制度的一段时间后,需要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了解是否存在不合理或过时的地方。
可以通过员工反馈、工作调研等方式了解规章制度的问题和需要修改的地方。
2.修订草案:根据评估结果,相关部门需要编制规章制度的修订草案。
草案需要明确修订的原因、范围和具体的修改内容。
3.征求意见:修订草案需要进行内外部的征求意见。
内部征求意见包括各级领导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外部征求意见可以包括专家、行业协会等的意见和建议。
4.修订发布:经过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后,修订的规章制度需要经过上级部门的审批发布。
5.宣传培训:规章制度修订后,需要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修改后的规章制度要求。
三、废止规章制度1.评估废止必要性: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需要进行评估,了解是否存在不再适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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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现有规章制度并进行废止、修订和完善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规章制度是学校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证。
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和《上海海事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观整改落实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注意总结归纳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做法,通过对各类规章制度的“废、改、立”,进一步明确学校管理过程中的各种责权利关系,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方便师生员工办事,逐步形成和完善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二、清理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包括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学校自主权范围内制定,调整学校内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生产等行政管理关系,由学校发布,对校属各部门、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具有普遍约束力、仍在使用的各类规章制度。
各部门自行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由各部门参照本通知自行开展清理工作,学校将择时进行检查。
(二)内容
1.合法性。
即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且依据是否现行有效,是否经过规范的程序审议颁布。
2.必要性。
即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学校目前的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内容。
3.规范性。
即规章制度的格式是否符合公文的形式要求,具体内容是否与主题一致,文字是否精练、准确。
4.操作性。
即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主体、程序、对象及监督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相关文件内容是否重复、矛盾,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目标。
三、清理原则和标准
按照“适应的保留、过时的废止、需健全的修订或重新制定”的原则,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
(一)保留。
学校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与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校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二)废止。
学校所执行的文件已经不符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不相符合,不适宜于学校的管理要求,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应当予以废止。
(三)修订。
学校所执行的文件部分内容不合时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适宜于学校管理要求,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合并的,修订完善。
规范性文件施行满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施行满2年,或者有效期未满,但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要宣布失效。
需要继续执行的,修订后重新公布。
(四)制定。
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断层”和“空白”,依据管理权限,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新的规章制度。
四、清理机构和组织
为加强对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规章制度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於世成同志任组长,各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规章制度“废改立”办公室,校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五、工作进程
整个清理和废改立工作计划用3个月时间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梳理整改阶段(2009年9月9日~11月10日)。
各部门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及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的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阅批。
(二)清理审查阶段(2009年11月10日~11月30日)。
各部门根据主管领导意见,调整、完善文件内容,形成内部意见后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报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相关规章制度的保留、修改、废止或制定。
(三)完善总结阶段(2009年11月11日~12月31日)。
各部门按要求对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再按程序进行相应的报批、印发和施行,并按照统一的文档格式(A4页面,标题二号黑体,正文三号仿宋),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党办、校办和规章制度“废改立”办公室。
规章制度“废改立”办公室将所有规章制度汇编成册。
未列入其中的规范性文件,自2010年1月1日起,一律不得继续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此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量大,覆盖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落实,组织开展好规章制度的清理、审查和修订工作。
各部门须在2009年9月18日前将责任领导、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
(二)坚持原则,确保质量。
各部门要从学校发展和改革的全局出发,结合实际,坚持清理原则和标准,废止那些无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文件,认真修订、完善不适于学校发展管理需要的文件内容,补充学校管理、发展需要重新制订的相关文件。
(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
在清理工作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系,对涉及同一事项各规章制度之间不一致之处,要相互协商解决。
对无法解
决的事项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上报学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部门新订或
修订的制度文件内容涉及学校重大权益的,应先主动征询学校法律顾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