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的建筑业征税规定

增值税的建筑业征税规定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建筑业增值税的征收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种,在建筑业的征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对增值税在建筑业中的征税规定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对建筑业发展的影响。
一、增值税在建筑业中的适用范围1.1 工程施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建筑业增值税适用于工程施工领域。
包括工程建设、装修、修缮等工程活动,以及相关的材料供应和设备制造。
这些工程施工活动都需要按照相关的征税规定进行纳税。
1.2 不动产销售在不动产销售方面,增值税同样适用于建筑业。
不动产销售主要指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买卖行为。
根据新的增值税法规定,将不动产销售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对不动产销售行为进行征税。
二、建筑业增值税的计税办法建筑业的增值税计税办法分为一般计税办法和简易计税办法两种。
2.1 一般计税办法一般计税办法适用于规模较大、复杂的建筑业企业。
按照该办法,企业需要根据销售额和购买进项额进行增值税的计算,同时还需要开具发票进行登记和申报报税。
2.2 简易计税办法简易计税办法适用于规模较小、经营状况相对简单的建筑业企业。
按照该办法,企业可以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增值税的计税,简化了纳税程序。
三、建筑业增值税的税率和减免政策建筑业增值税的税率一般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销售对象而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工程施工的增值税税率为3%,不动产销售的增值税税率为11%。
同时,根据国家的政策,对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提供适当的税收减免政策,以促进房屋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四、建筑业增值税的影响建筑业增值税的征收对于建筑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4.1 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建筑业增值税的征收要求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程序,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规范经营。
这对于提高行业竞争力和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4.2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通过增值税的征收,可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
通过调整税率和减免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而促进市场的稳定。
建筑工程合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建筑工程合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建筑工程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市场规模逐年扩大,产业地位日益凸显。
在这一过程中,增值税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收政策,对建筑工程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合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出发,分析相关政策和实践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建筑工程合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概述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建筑工程合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主要分为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部分特定项目为9%);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3%。
二、建筑工程合同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政策背景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我国自2012年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逐步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
这一政策旨在简化税制、减轻企业税负、促进公平竞争和优化资源配置。
在改革过程中,建筑工程行业逐步适应了增值税制度,企业税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轻。
2. 增值税税率调整近年来,为了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国家多次调整增值税税率,以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在建筑工程行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建筑工程合同适用增值税税率实践中的问题1. 税率适用不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建筑工程合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存在一定的不明确性。
一方面,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项目合同中往往包含多种服务内容和商品,导致税率适用难以把握;另一方面,税收政策调整频繁,企业难以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税率信息。
2. 税负差异较大由于增值税税率的不同,建筑工程合同中的税负存在较大差异。
一般纳税人相较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重。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尤其是小型建筑企业。
3. 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在建筑工程过程中,企业需要购买大量的原材料、设备和劳务。
建设工程合同增值税怎么算

建设工程合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日益繁荣,建设工程合同的增值税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建筑业缴纳的主体流转税从营业税转化为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收政策、会计核算模式等与营业税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对建筑业的整体税负、核算方式以及税务管理等产生较大的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合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增值税计算方法1.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2)计算公式为:增值税税前造价× 9%,其中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工程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所有造价项目均按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的价格计算。
2.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3%。
(2)计算公式为:增值税税前造价× 3%。
二、注意事项1. 合同金额的确定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合同金额应包含增值税。
根据税法规定,合同金额应按照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
因此,在确定合同金额时,应将增值税额单独列明,不得计入工程造价。
2. 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建筑企业在采购原材料、设备等过程中,应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依据。
同时,企业应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防止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以免影响税额抵扣。
3. 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建筑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按时申报增值税,并依法缴纳税款。
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应准确计算应纳税额,确保税款的真实、准确、完整。
4.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税务风险防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筑企业应关注税务风险,合规经营。
例如,在采购环节,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尽量降低采购项目的增值额,以实现最大的税后收益。
同时,企业还应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避免因政策变化带来的税务风险。
总之,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是建筑企业必须掌握的关键内容。
只有充分了解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严格遵守税务法规,才能有效降低税负,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业免征增值税

建筑业免征增值税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规定: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二条规定: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是指:
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均属于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3号)第一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建筑服务。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一条规定: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时,凡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注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可不再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建筑行业税率

建筑行业税率建筑行业税率是指建筑企业或从事建筑相关活动的个人在进行经营活动时需要缴纳的各类税费。
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税收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些税种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增值税。
建筑业增值税是建筑企业在销售房地产和提供建设服务等交易中需要缴纳的税费。
根据税法的规定,增值税的一般税率为16%,适用于一般住宅房地产和一般建筑服务。
对于非居民房地产或高档物业的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0%。
此外,增值税还有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日常工程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通过建设工程的承包和劳务派遣等活动所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一般税率为25%,但对于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享受较低的税率优惠。
此外,建筑企业在所得税申报时,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和标准,享受减免税、免税、抵扣税等优惠政策。
再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等对应的税种。
建筑行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主要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资金和劳务费用。
根据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但对于农村建设,税率为5%。
此外,城市维护建设税还存在减免税、征收标准等不同政策。
除了以上几种税种,建筑企业还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等涉及具体交易和资产的税费。
土地增值税根据具体的房地产交易收入和时间长短来计算,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减免税。
房产税是根据企业拥有的房产性质、占有面积、实际用途等来计算的,税率一般为1.2%。
印花税是建筑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经济业务活动时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
综上所述,建筑行业的税率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多种税种。
建筑企业在遵守税法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和合法操作,享受相应的减免税、免税和抵扣税的优惠政策,从而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效益。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企业还应及时了解和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确保合规运营,避免税务风险。
[最新知识]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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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的税率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的税率,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我们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的税率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
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新增四大行业营改增的实施: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0%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6%。
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
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营改增之后企业税收最大的变化是什么?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营改增可以说是一种减税的政策。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全面实施营改增,可以促进有效投资带动供给,以供给带动需求。
对企业来讲,如果提高了盈利能力,就有可能进一步推进转型发展。
每个个体企业的转型升级,无疑将实现产业乃至整个经济体的结构性改革,这也是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
“营改增”最大的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这将从深层次上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内部架构。
建筑业增值税最新政策

建筑行业增值税最新政策建筑业增值税文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7-03-23 财税〔2016〕36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09-01-19 财税[2009]9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03-3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2016-07-06 税总发〔2016〕106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11-0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16-12-21 财税[2016]140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7-04-2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04-28财税〔2017〕37号)一、征税对象、征税地域和纳税人(一)征税对象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建筑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对其影响进行评估。
一、增值税减免政策建筑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工程施工、设计和监理等多个环节。
对于一些重大工程项目,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1.重点工程减免政府对一些重点建设领域的项目给予优惠政策,如公路、铁路、水利等。
对于这些工程项目,建筑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按照较低的税率缴纳,或者可以免征增值税。
2.住房建设减免为了推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政府推出了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建筑企业在进行住房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可以享受一定幅度的增值税减免。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除了增值税减免政策外,建筑业还可以享受一系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技术创新奖励为了鼓励建筑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政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所得税的优惠。
企业在开展科研、技术开发和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经济效益,可以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农村建设奖励为了支持农村建设和农民居住条件的改善,政府给予建筑企业在农村项目中所得税的一定减免。
这样一来,企业在参与农村建设时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
三、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减免政策在建筑业的发展过程中,涉及到一些资源和土地的使用。
为了鼓励合理利用资源和推动土地的开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1.资源税减免对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从事节能环保建筑和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政府可以给予资源税的减免或者免征。
这样可以鼓励企业更好地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土地增值税减免在一些农村土地流转和城市更新的过程中,涉及到土地增值税的缴纳。
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土地流转和更新项目,政府可以给予土地增值税的减免或者免征,以推动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城市更新。
综上所述,建筑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建筑业的发展,同时也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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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增值税问题纳税时间(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纳税地点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征税范围(一)建筑服务-适用税率10%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二)其他服务工程设计——6%勘察勘探服务——6%税率及征收率1.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0%;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上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例1】某建筑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建筑工程服务,合同约定包工包料,就应当是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含材料的价格),按建筑工程服务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计税方法1.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2.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1)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3.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1.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
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不一定需要专票)(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视同销售。
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2.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3.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旅客运输服务:一般意义上,旅客运输服务主要接受对象是个人。
对于一般纳税人购买的旅客运输服务,难以准确的界定接受服务的对象是企业还是个人,因此,一般纳税人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包括火车票、飞机票、船票、出租车票、上下班班车服务等。
贷款服务支出:根据“贷款服务”的注释,接受贷款服务,是指接受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服务,包括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支出,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支出、信用卡透支利息支出、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支出、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支出,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支出以及接受以货币资金投资支付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的支出。
其中: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另: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