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包括以下内容:
1. 监理机构:明确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和责任范围,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监理人员:明确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职责,监理人员应具备建筑节能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规定参与相关培训和考核。
3. 监理范围:明确监理的项目范围,包括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监理应对整个建筑节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
4. 监理程序:规定监理的具体过程和程序,包括监理计划的编制、监理文件的准备、监理现场的巡查和检验、监理报告的编制等。
5. 监理要求:明确监理的具体要求,包括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审查、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对节能设备和材料的检验等,监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估和验收。
6. 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对监理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7. 监理结果:根据监理报告,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和验收情况进行评价,明确监理的结果和意见。
8. 监理记录:对监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问题进行记录,包括监理文件、监理现场照片、监理检验数据等,以备查验和备案。
9. 监理费用:明确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监理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机构。
10. 监理评价: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行定期评价,对业绩优秀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警告和处罚。
以上是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补充。
建筑节能实施细则(最新第五版)

一、专业工程特点二、监理工作流程三、监理工作要点4.2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控制要点4.2.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控制要点4.2.1.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施工图纸关于节能方面的内容;4.2.1.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节能方面规范、规程、图集及技术标准等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与本工程有关的规范及图集等;4.2.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图会审,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4.2.1.4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交底会,对建筑节能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确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4.2.1.5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4.2.1.6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相应的资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施工技术标准。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资质。
4.2.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4.2.1.8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大型供货厂家进行考察,了解生产能力、业绩情况、质量情况等;4.2.2施工阶段的监理控制要点4.2.2.1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材料及设备,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⑴对材料和设备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检查验收,并在材料/设备报审表中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⑵核查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检查出(入)境商品检验报告;⑶对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检查其配合比通知单;⑷检查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为了推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一、总则《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建设节能要求制定的。
此细则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民用建筑行业的节能工作,减少能源消耗,提高建筑节能水平,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可持续发展。
二、监管机构职责1. 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2. 定期组织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节能评估与认证1. 开展对各类民用建筑的节能评估,确保建筑节能指标符合要求。
2. 加强对节能产品的认证工作,鼓励使用符合标准的节能产品,提高建筑能效。
四、能源管理措施1. 完善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立有效的数据收集和分析系统。
2. 优化建筑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利用,减少传统能源的消耗。
3. 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节约型建筑的设计、建造和使用。
五、室内照明管理1. 推广使用节能照明设备,如LED灯具等,减少照明能耗。
2. 设置合理的照明控制系统,实现自动调光和智能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强化室内照明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
六、建筑外保温1. 加强建筑外保温工程,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
2. 推广使用保温材料,减少建筑的能量损失,节约供暖和制冷能源。
七、供暖与空调管理1. 合理设置供暖与空调系统,减少能耗,避免能源浪费。
2. 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系统优化调整,确保设备高效运行。
3. 提倡使用高效节能的供暖与空调设备,鼓励使用集中供暖和集中供冷技术,降低能源消耗。
八、建筑节能宣传与培训1. 加强对民众和建筑从业人员的节能宣传,培养节能意识和习惯。
2. 组织建筑节能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节能技术水平。
3. 积极开展相关节能活动,提高公众对建筑节能的关注度。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3篇)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规范管理,提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保障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包括新建建筑节能工程、改造建筑节能工程以及已建成建筑的节能改造。
第三条建筑节能监理应遵循节约资源、减少能耗、优化环境的原则,科学、公正、高效进行监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节能监理应依法依规进行,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建筑节能监理应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第二章建筑节能监理的职责第六条建筑节能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节能设计和节能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估,提供咨询意见;(二)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节能设计要求;(三)对建筑节能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四)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程序、资料和结果进行审查,出具监理报告;(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优化建议,优化能耗管理。
第七条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第三章建筑节能监理的流程第八条建筑节能监理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一)受理阶段:监理机构接受业主委托,完成委托合同的签订。
(二)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制定监理方案。
(三)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四)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验收,评估工程质量。
(五)使用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优化建议。
(六)总结阶段:监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撰写监理报告,总结建设经验。
第四章建筑节能监理的要求第九条建筑节能监理应具备以下要求:(一)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二)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三)监理机构应积极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四)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优化建议,优化建筑节能工程的能耗管理;(五)监理机构应做好监理记录和资料,以备查阅。
监理建筑节能实施细则

监理建筑节能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建筑能效,减少能源消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为监理单位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操作指导。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节能监理工作。
所有参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三、节能政策贯彻
监理单位应深入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贯彻执行节能政策,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四、日常监督加强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筑节能日常监督的力度,确保节能设计、材料使用、施工过程等符合节能标准。
对违反节能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整改。
五、技术推广促进
监理单位应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和设备,鼓励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和系统,提高建筑能效。
六、水平提升推动
监理单位应不断提升自身的建筑节能监理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节能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七、节能方案审核
监理单位应对建筑节能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方案,应提出改进意见并要求调整。
八、隐蔽工程检查
监理单位应对建筑节能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确保节能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
对隐蔽工程中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部分,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XX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承担。
监理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的建筑节能监理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经验。
在进行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前,监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确保对建筑节能政策和标准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二、监理范围与项目建筑节能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围护结构、供暖通风与空调、照明、热水供应等系统的节能设计与施工。
监理人员应对上述系统的节能方案、施工过程、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监督。
三、监理程序与流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与流程,包括项目准备、方案审查、施工过程监督、材料设备检验、质量验收等环节。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流程开展工作,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
四、监理具体要求监理人员应根据节能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对建筑物的节能性能进行全面监督。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温材料的选型与施工质量、门窗气密性、空调系统能效比、照明系统节能性能等。
五、节能设计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节能标准。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节能性、可行性、经济性等。
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人员应对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温层施工、管道安装、设备调试等。
七、设备材料检验监理人员应对节能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性能指标、产品的合格证明、设备的能效比等。
八、监理报告与总结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总结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建设单位及时了解节能工程的实施情况。
九、监理记录与备案监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监理记录制度,对节能工程监理过程中的重要事件、问题和处理措施进行记录。
同时,监理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日后查阅。
十、承包单位资质审查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经验。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促进节能减排,依法保护自然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条定义第二章监理机构第四条监理机构的确定第五条监理人员的资质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人员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和监督,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并记录相关问题和整改情况。
第三章监理内容第七条监理范围第八条监理程序监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杜绝违法行为。
第九条节能设计方案审查监理应对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节能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方案评估监理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确认其是否合理、安全可靠,并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检查监理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包括节能建材的使用情况、节能设备的安装质量等。
第四章监理报告与验收第十二条监理报告的编制与提交监理应根据监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验收程序第五章监理责任与追责第十四条监理责任监理应对其监理工作的结果负责,对相关问题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追责机制对于监理失职、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追责,包括扣除违约金、暂停业务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国家建设部。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可制定详细的监理流程和工作计划,以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节能效果。
同时,应建立监理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认证和培训体系,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通过规范的监理工作,可以更好地推进建筑节能工程的实施和管理,为建设低碳环保的社会做出贡献。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民用建筑的节能管理。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应当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因地制宜、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鼓励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二、节能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时,应当统筹考虑民用建筑节能规划。
在规划布局、建筑物朝向、通风采光等方面,充分利用自然条件,降低能源消耗。
新建民用建筑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节能设计标准。
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明确建筑节能措施、能耗指标等内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筑节能内容进行审查。
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节能施工与监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施工过程中,应当做好建筑节能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和记录。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文件等实施监理。
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
四、节能材料与设备民用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节能标准和要求。
禁止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节能标准的不得使用。
鼓励优先选用通过节能产品认证或者获得节能标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既有民用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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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天泰绿城住宅小区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QR-75101-06/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四年二月审核意见表建筑节能环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1.《关于在全区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意见》内正文字(2004)85号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6.《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7.《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范》TGJ144-20048.本公司编制的《建筑节能工程作业指导书》WHJL-ZYZDS-013建筑节能的主要内容:通过技术措施增强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效果,提高常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优化利用,进行建筑采暖.电气照明和空调设备系统的节能。
本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墙体节能工程2.门窗节能工程3.屋面节能工程5.采暖节能工程6.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7.地面节能工程8.通风节能工程(一)墙体节能工程墙体节能目前主要是墙体保温,分内墙保温好外墙保温两大体系。
墙体保温必须满足与基层有可靠的连接,保证保温系统的的稳定性.耐火性.水密性.耐侯性和抗风压的性能,外墙保温系统优于内墙保温系统。
外墙保温工程监理要点:1.节能工程须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基层必须坚实.干燥.无控鼓.无油性污染。
2.外墙的平整度要符合要求。
3.金属托架安装要符合要求。
4.粘结剂要符合要求。
5.保温板的粘结方法和厚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6.保温板的平整度.垂直度必须符合要求,粘结必须牢固,不能脱层.空鼓.开裂。
7.锚栓的安装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要符合设计要求,并作现场拉拔试验。
8.专用抹面胶的厚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9.玻纤布的使用要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要点:耐碱.受力.注塑.做法)10.面层要薄,采用弹性材料,腻子要匹配,面砖要使用专用胶浆。
(二)幕墙节能工程建筑幕墙包括: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和其他板材幕墙。
幕墙工程中监理工作的主要点:1.凡是幕墙工程一律单独验收2.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和组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安装牢固。
3.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投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幕墙的气密性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主要检查典型单元.典型拼缝.典型就开启部分的气密性。
5.严寒好寒冷地区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隔断热桥措施。
6.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须进行复试。
(三)门窗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监理要点:1.门窗的外观.品种.规格以及与门窗节能和质量相关的附件都要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验收,(包括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门窗节能标识证书.玻璃合格证书的文件,型材合格证明文件等)。
2.对门窗柜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作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应有必要的影像资料。
3.建筑外窗进入现场,应对不少于三樘外窗进行气密性.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进行复试,方法为见证取样送检。
4.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中空玻璃露点和可见光投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5.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复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6.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包括副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7.见证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法定检测单位),外门窗安装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措施。
8.门窗扇密封条。
玻璃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密封条安装位置要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要严密。
9.外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闲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
10.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密封条的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接头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四)屋面节能工程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要点:1.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拉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2.屋面保温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保温施工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验收,并按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重点是保温的厚度。
3.屋面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验收,要控制好天沟.檐沟.女儿墙及突出屋面部位的保温处理。
4.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节能材料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样3个试件检查,并见证取样复试。
5.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抗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采暖节能工程本工程检查的主要内容为系统制式.散热设备.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及系统调试等。
其监理要点:1.把好材料设备进场关。
对散热设备.阀门仪表.管材.保温材料的进场应按设计对其类型.材质.规格进行验收并全数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2.采暖系统的安装制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采暖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
一般可按采暖系统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3.采暖系统要保证各个房间的室内外温度进行独立调控。
4.要实现分户或分区室热量分摊的功能。
5.管路系统要简单,管材好量少,节省投资。
6.采用的散热口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要选用高效节能产品,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7.逐一检查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热力入口装置及仪表的安装.数量.位置.方向与图纸是否相符。
(六)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监理工作主要要点;1.全数对进场的照明光源,灯具及附属装置进行检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质量保证资料技术性能及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核查,并做号相关记录。
2.低压配电系统采用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对其截面和?芯导体的电阻值见证取样进行复试。
3.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
4.在无外界光源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照明的系统平均照明度不小于设计值的90%,功率密度值要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有关规定。
5.加强对母线压接头的质量控制,避免由于压接头的质量问题产生局部接触导致电阻增加,造成发热增加耗能。
(七)地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的监理要点:1.地面节能工程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2.所使用的保温材料同上所诉。
3.隐蔽工程验收的部位和项目应有详细的记录和必要的影像资料。
[ 基层.保温层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热桥部位等]4.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保温做法最好作在防水下面(不要倒置),否则将影响保温效果。
5.穿墙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样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保温层的表面防潮层.保护层要符合设计要求。
(八)通风节能通风节能工程包括风机.消声器.封口.风管.风阀等部件在内的整个送排风系统。
其监理要点:1.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等,应对其热工技术性能进行复试,随即取样送检。
2.送排风系统的安装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强制规定,各种节能设备.自动阀门与仪表应全部安装到位,不得随意增加。
减少和更换。
3.通风系统的风管要保证断面积厚度和严密性,减少因漏风.热桥作用等带来的能量损失。
4.风机盘管机组的设计台数,安装位置和高度要符合设计要求,风机盘管机组与风管.回风管.封口的连接要到位严密,风机的安装位置和和粗口方向应正确。
5.双向换气装置和排风热回收装置的规格.数量.进排风口位置及接管应符合设计要求。
6.风管的绝热材料应采取不燃烧和难燃烧材料,其材质密度.导热系数的规格与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1.检验批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质检员.施工员参加,分包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主要节能设备.材料.成套产品和技术的提供方应参加,设计单位的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3.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要通过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4.参建各方就分部工程的验收要单独编写验收报告,监理项目部写节能分部的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板告。
5.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要核查下列12种材料:5.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会商记录。
5.2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和商品的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见证记录.进场复试报告。
5.3隐蔽工程记录和相关影像资料。
5.4分项工程资料验收记录必须时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
5.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检验记录。
5.6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
5.7风管及其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5.8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
5.9设备单机试运行及调试记录。
5.10系统联合试运行及调试记录。
5.11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
5.12其他对工程资料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