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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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4.1《出生医学证明》的设计
《出生医学证明》(第四版)的图案设计
《出生医学证明》的底纹版线设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 示意图案,其上方有一多层环形空洞,空洞中央印有暗记 “五角星”;版面中央印有“中国妇幼卫生”标徽暗记, 标徽中央为“MCH”,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的英文 缩写,勾画出一幅“母婴亲昵图”;多层环形空洞表示时 间隧道,以该标徽和环形空洞为中心向外辐射多条直线与 曲线共同形成网状。整体设计寓意是:一个新的生命通过 时间隧道,诞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中国妇幼卫 生依法为其提供优质的母婴保健服务。
1.管理机构的职责

卫生部负责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的统一印制、管理 与监督;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 学证明》的管理与监督,并制定实施细则;县(区) 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管 理与监督;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各项管 理制度 ,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宣教等工作。

卫生部和公安部(卫妇发(1995)第10号)规 定,我国自1996年1月1日(边远地区3月1日) 起开始启用由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 明》。
3.《出生医学证明》作用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⑴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的出生状 态; ⑵证明新生儿的血缘关系(卫妇社发〔2004〕319 号);

《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计划需经上一级管理 机构审核。各级管理机构根据上一年度活产数 和上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审核 下一级管理机构或签发机构上报的年度申领计 划。如图示:
各级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上报、审核申 领计划流程
国家级管理机构 审核 上报 省级管理机构 审核 上报 地(市)级管理机构 审核 上报 所在地县(区)级管理机构 审核 上报 各级签发机构

福建省妇幼保健医院新生儿疾病筛查报告单明信片案例

福建省妇幼保健医院新生儿疾病筛查报告单明信片案例

福建省妇幼保健医院新生儿疾病筛查报告单明信片案例开发单位:福建省妇幼保健医院开发局:福州局营销成效:定制型信卡型明信片215.96万枚,创收302.344万元。

一、项目背景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是儿童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重要举措。

为了将新生儿的检查结果通知到每一对父母,结合福建省妇幼保健医院的宣传需求,将医院负责任、可信赖的口碑宣传出去,福州局开发了新生儿疾病筛查报告单明信片业务。

二、项目介绍(一)开发过程福州局与福建省妇幼保健医院的接触从2005年年底开始,方案突出了医院温情关爱新生儿和维护医院口碑、宣传医院形象的作用,新生儿父母在收到筛查报告单明信片的同时即对婴儿的健康状况有所了解有对医院的责任心态产生了信赖。

方案打动了院方负责人,双方顺利签订了合作协议。

(二)实施过程1、福建省妇幼保健院负责省妇幼保健院负责提供打印名址数据,每15天为一期向福州市邮政局传送名单。

2、福州市邮政局负责(1)福州市邮政局为省妇幼保健院制作附片式新生儿疾病筛查报告单明信片。

(2)福州市邮政局负责为省妇幼保健院提供免费的打印名址、封装服务。

福州市邮政局在收到省妇幼保健院每期传输的数据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印,如有打印错误无偿在3个工作日内返工。

福州市邮政局确保按照省妇幼保健院每期传输的数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期封装邮寄。

(三)宣传载体中国邮政信卡型明信片(四)费用每枚1.40元/枚三、项目优势与特点1、通过新生儿筛查报告明信片的邮寄,使新生儿家长对孩子的健康状况有所了解,对有健康隐患的孩子能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2、有利于塑造医院人性化,亲情化的服务形象,对于联络和稳定客户资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医院的效益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3、激发更多的企业、事业、医疗单位参与到此项公益事业当中来,为幼儿健康成长做出贡献,共同营造一个适应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的和谐社会。

四、图稿展示▲信卡外页▲信卡内页。

婴儿血常规报告单解读

婴儿血常规报告单解读

婴儿血常规报告单解读婴儿血常规检查是新生儿健康检查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检查婴儿的血液成分和数量,可以了解婴儿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的疾病风险。

本文将详细解读婴儿血常规报告单,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婴儿的健康状况。

1.检查项目婴儿血常规检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项目:1.1 白细胞计数白细胞是人体免疫系统中的重要成分,可以保护人体免受病毒和细菌的侵袭。

白细胞计数是指在一定体积的血液中白细胞的数量,通常用10^9/L表示。

正常情况下,新生儿的白细胞计数范围为9-30×10^9/L。

1.2 红细胞计数红细胞是人体血液中的主要成分,可以携带氧气和二氧化碳。

红细胞计数是指在一定体积的血液中红细胞的数量,通常用10^12/L表示。

正常情况下,新生儿的红细胞计数范围为4-6×10^12/L。

1.3 血红蛋白浓度血红蛋白是红细胞中的重要成分,可以携带氧气和二氧化碳。

血红蛋白浓度是指在一定体积的血液中血红蛋白的含量,通常用g/L表示。

正常情况下,新生儿的血红蛋白浓度范围为130-200g/L。

1.4 血小板计数血小板是人体血液中的重要成分,可以促进血液凝固。

血小板计数是指在一定体积的血液中血小板的数量,通常用10^9/L表示。

正常情况下,新生儿的血小板计数范围为100-300×10^9/L。

2.报告单解读2.1 白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高于正常范围可能意味着婴儿正在患病或正在接受治疗。

常见的疾病包括感染、炎症、过敏等。

如果白细胞计数过低,则可能表示婴儿的免疫系统存在问题,容易感染。

2.2 红细胞计数和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计数和血红蛋白浓度低于正常范围可能意味着婴儿贫血。

贫血可能是由于营养不良、缺铁、缺维生素B12等原因引起的。

如果红细胞计数和血红蛋白浓度过高,则可能意味着婴儿正在患病或正在接受治疗。

2.3 血小板计数血小板计数低于正常范围可能意味着婴儿存在出血倾向。

出血倾向可能是由于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功能异常等原因引起的。

新生儿生化报告单的解读

新生儿生化报告单的解读

新生儿生化报告单的解读
新生儿生化报告单是一份针对新生儿进行的生化检查结果的报告。

以下是常见的新生儿生化报告单的解读:
1. 血红蛋白(Hb):用于评估新生儿的贫血状况,正常值范
围通常为14-24g/dL。

2. 胆红素(Bilirubin):新生儿黄疸是一种常见的现象,胆红
素测量可用于评估黄疸的程度。

正常值范围通常为0-12 mg/dL,高于这个范围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 血糖(Glucose):用于评估新生儿的血糖水平。

正常值范
围通常为50-90 mg/dL。

4. 电解质(Electrolytes):包括钠(Na)、钾(K)、钙(Ca)、氯(Cl)等。

这些电解质的平衡对新生儿的正常运
作非常重要。

正常值范围会因儿童年龄而有所不同。

5. 肝功能指标(Liver Function Tests):包括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ALP)和总胆
红素(Total Bilirubin)等指标,用于评估新生儿的肝脏功能。

6. 肾功能指标(Kidney Function Tests):包括尿素氮(BUN)和肌酐(Creatinine)等指标,用于评估新生儿的肾脏功能。

7. 蛋白质(Proteins):包括总蛋白(Total Protein)和白蛋白(Albumin)等指标,用于评估新生儿的营养状况和肾脏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新生儿的生化指标正常范围可能与成人不一样,并且参考值可能因实验室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因此,解读生化报告单时应该联系医生进行更准确的评估和诊断。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证明新生儿在出生时所接受的医学检查和护理情况,
通常是为了办理户口、入学、出国留学等手续而需要的。

那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以下是详细的材料清单:
1. 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这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第一步,需要填写个人基本
信息和出生医学检查情况等内容。

2. 出生医学检查记录,这是医院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在出生时所接受的医学检查
和护理情况的记录,包括体格指标、出生缺陷筛查结果等。

3. 出生医学检查报告,这是由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检查的详细报告,包
括出生时的身体状况、出生缺陷筛查结果、接受的预防接种情况等。

4. 新生儿出生证明,新生儿出生证明是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依据,需要提供新
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父母身份证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作为身份证明。

6. 户口本,如果是为了办理户口手续而需要出生医学证明,还需要提供父母双
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疫苗接种证明、预防接种记录卡等。

以上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清单,办理时需按照医院或相关
部门的要求逐一准备齐全。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保障新生儿的健康和权益,也是为了满足相关手续的需要,希望大家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准备,顺利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手续。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新生儿填写出生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新生儿填写出生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新生儿填写出生》一、简介在我国,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填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其中新生儿出生登记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领导干部来说,填写新生儿出生登记并不仅仅是一项例行公事,更是对领导干部家庭生活的一种正式记录和确认。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新生儿填写出生的相关内容,包括其重要性、程序要求、填写注意事项等。

二、新生儿出生登记的重要性新生儿出生登记是对新生儿身份的正式确认和记录,也是对领导干部家庭之一重要的证明材料。

这个过程不仅是对新生儿身份的保障,也是对领导干部家庭生活的一种规范和监督。

领导干部在填写新生儿出生登记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以确保一切合法合规。

三、程序要求在填写新生儿出生登记时,首先要进行填表申报。

领导干部需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填报过程中需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新生儿信息以及家庭信息等,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还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验,以确保报告的真实性。

四、填写注意事项在填写新生儿出生登记时,领导干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真实准确:必须如实填写新生儿的尊称、性别、生日等信息,避免填报虚假信息。

2. 时限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不能迟延。

3. 证明材料齐全: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验,确保报告的真实性。

4. 审查认定:填报完成后,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认定,确保报告的合法合规。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新生儿填写出生,我认为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公职身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言行合一,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也要把家庭生活规范好,确保自己和家人的一切行为合法合规。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树立榜样,为国家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总结回顾新生儿出生登记是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写中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

填报过程中需注意真实准确、时限要求、证明材料齐全和审查认定等方面,确保一切合法合规。

出生证表格及制度

出生证表格及制度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助产机构用参考文本)尊敬的各位准爸爸、准妈妈:你们好!真诚地欢迎你们来到我院待产,祝愿你们共同的新生命平安降生!《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自然状况、血亲关系和获得国籍、进行户籍登记的法定医学证明。

其法律效力:(1)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等自然状况;(2)证明新生儿与其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5)也是当前办理出国留学、移民手续时的必要证明。

每一个新生的婴儿都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权利。

《出生医学证明》由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其办理流程: (1)接生人员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2)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资料→(3)签发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4)用计算机录入、上传签发信息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5)盖章人员对打印好的《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审核后盖章→(6)领证人核对《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并签名领取。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的资料:(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2)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3)依据《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出具的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一)提前取好新生儿姓名。

新生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名字用字必须依据《通用规范汉字表》。

《出生医学证明》一旦确认打印,新生儿姓名就不能更改。

(二)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不得借用、伪造身份证件,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或带来的不便,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自己承担。

(三)《出生医学证明》应在婴儿出生1个月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

延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将给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新生儿、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新生儿、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

每月收集“新生儿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并汇总、上报新生儿数据。

二、辖区内居委会卫生专干作为免疫规划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流动儿童)资料,实行例会制度。

三、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收到新生儿、流动儿童登记卡后,及时通知管辖权的接种单位建证,并做好登记注明。

四、属于本接种单位责任区域内新生儿,应在其出生一个月内及时登记、建证建,及时向家长发放疫苗接种通知单,
督促按时间接种有关疫苗。

五、儿童迁移时,应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带既往接种史证明到寄住地接种单位继续完成相关疫苗接种。

儿童迁入
时,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索查既往接种史证明,及时补建、补种。

六、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季度开展辖区内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掌握、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
岁以下非本责任区域内儿童资料,及时建立接种登记。

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七、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每年派专人到辖区内的托儿所(园)、小学查验7岁以下儿童的
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补种原则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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