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体系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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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体系的说明

关于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体系的说明
附件 1
关于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体系的说明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指各种排放源在一定时间跨度和空间区域 内向大气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量的集合。一套完整的大气污染物 排放清单应当覆盖化石燃料固定燃烧、工艺过程、移动源、溶剂使 用、扬尘、生物质燃烧和农业等排放源,包含二氧化硫(SO2)、氮氧 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一 次颗粒物(PM2.5 和 PM10)和臭氧(O3)等大气污染物,并具备动态更 新机制。
随着清单编制工作的逐步深入,清单编制中活动水平与排放系 数将不断更新和完善,环境保护部将适时修订技术指南。目前,已 发布的《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大 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中关于道路机动 车、非道路移动源以及生物质燃烧源排放清单编制请参照新发布的 《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非道路 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生物质燃烧 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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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尚未从国家层面上建立完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也缺乏一套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的方法工具,相应的能力建设 较为滞后。考虑到各地清单编制工作的技术基础与实际管理需求的 差异性,环境保护部按照“规范统一、科学实用、轻重缓急、循序,即先按照污染物种类和污染源源类两个方向分 别出发,编制单项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待各 方面对清单编制工作有一定认识和基础后,再将城市和区域网格化, 编制涵盖全行业、多污染物以及包含污染源时空变化信息的源排放 清单技术指南。
根据上述思路,环境保护部已于 2014 年 8 月发布了《大气细颗 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

《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4《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编制组二〇一四年六月—82—项目名称: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项目统一编号:起草单位:清华大学主要起草人:贺克斌,张强,郑博等环保部科技标准司项目管理人:师华定 陈 胜—83—目录目 录 (84)1 编制背景 (85)1.1 任务来源 (85)1.2 指南编制单位 (85)2 指南制定的意义 (85)3 指南编制原则与技术依据 (85)3.1 编制原则 (85)3.2 技术依据 (86)4 指南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86)4.1本指南与《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之间的关系..86 4.2 源分类和排放量计算基本原则 (86)产生系数的确定 (87)4.3 固定燃烧源PM104.3.1燃煤源(除民用煤炉)PM产生系数的确定 (87)10产生系数的确定 (89)4.3.2其它固定燃烧源PM10产生系数的确定 (91)4.4 工艺过程源PM104.4.1 钢铁 (91)4.4.2有色冶金 (91)4.4.3 建材 (92)4.4.4 石化化工 (94)4.4.5 废弃物处理 (94)产生系数的确定 (94)4.5 移动源PM104.6固定燃烧源与工艺过程源除尘技术去除效率的确定 (95)去除效率计算方法 (95)4.6.1 固定燃烧源与工艺过程源除尘技术PM104.6.1 固定燃烧源与工艺过程源除尘技术PM去除效率参数确定 (95)105 指南实施建议 (99)—84—《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编制说明1 编制背景1.1 任务来源2014年5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给清华大学下达了编制《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的任务。

清华大学根据之前的研究基础和对国内外大量研究成果的总结凝练,开展了《技术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在6月通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和方法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和方法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和方法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附件5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增强生物质燃烧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适用范围1.2.1 本指南明确了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技术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

1.2.2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生物质锅炉、户用生物质炉具、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秸秆露天焚烧等生物质燃烧过程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1.2.3 本指南涉及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SO 2)、氮氧化物(NO x )、氨气(NH 3)、一氧化碳(CO )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 )、可吸入颗粒物(PM 10)、细颗粒物()。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生物质燃烧:包括锅炉、炉具等使用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材料的燃烧过程,以及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秸秆露天焚烧等。

生物质锅炉:以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4.01.19
•【文号】环办大气函〔2024〕28号
•【施行日期】2024.01.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
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大气函〔202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完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核算体系,我部研究制定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印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19日。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试行 》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试行 》

附件2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 行)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增强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城市、城市群及区域开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本指南适用于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的编制,用于指导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源的清洁生产,确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防控重点。

本指南内容包括开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清单编制工作的主要技术方法、技术流程、工作内容、技术要求、质量管理等方面。

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指在标准状态下饱和蒸气压较高(标准状态下大于13.33Pa)、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状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本指南适用的挥发性有机物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炔烃的C2~C12非甲烷碳氢化合物(Nonmethane hydrocarbons, NMHCs),醛、酮、醇、醚、酯、酚等C1~C10含氧有机物(Oxygenated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OVOCs),卤代烃(Halogenated hydrocarbons),含氮有机化合物(Organic nitrates),含硫有机化合物(Organic sulfur)等几类152种化合物。

《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讲解

《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讲解

973计划课题:我国酸沉降相关物质的排放特征及强度研究
863重大项目课题:区域大气污染源识别与动态源清单技术及应用 十多项环保公益项目及几十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构建了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共性技术体系 • 发展了多层嵌套高分辨率的区域排放清单编制技术和方法学 • 开展了排放系数测试研究,将排放系数的本土化率由20%提高到70% • 编制了覆盖全国和重点区域的多层嵌套网格化排放清单 • 部分城市基于自下而上方法编制了多污染物综合排放清单
[95% 置信区间]
NOx CO2 CO CH4 VOC BC OC NH3
Other East Southeast Source: Streets et al., 2003 Asia Asia
China
Japan
India
Other South Asia
Ships
All Asia
第三阶段:基于技术和设备信息的排放清单
第二阶段:基于部门活动水平的排放清单
代表:TRACE-P排放清单
基准年:2000年 涉及的污染物:SO2, NOx, CO2, CO, CH4, NMVOC, BC, OC
基本方法
排放系数法 源分类:3级 活动水平:
• 分省、分部门的不同燃料消费量 • 主要的相关工、农业原料消费量和产量
100
除尘器所占比例/%
水泥厂污染控制技术演变函数
旋风 湿式 静电 布袋
80 60 40 20 0 1990 1993 1996 年份 1999 2002 2005
③ 中国是全球土地利用变化速度最快的区域之一
珠三角城市化土地利用变化
④ 排放清单编制与环境数据统计体系存在脱节
环境管理部门已经建立了由环境统计、

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与管理技术研究

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与管理技术研究

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与管理技术研究大气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一大环境问题。

为了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制定大气污染排放清单并加强管理。

本文将探讨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与管理技术的研究。

首先,清单编制是制定大气污染治理政策的基础。

清单编制的核心目标是收集和整理大气污染源的相关数据,包括污染源种类、排放量、排放规律等。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确定哪些污染源是主要的、哪些是次要的,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政策。

在清单编制过程中,技术手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各种监测设备和技术可以帮助准确获取污染源数据。

例如,气象监测设备可以获得大气稳定度、风速等相关数据,而排放监测设备可以实时监测不同污染源的排放情况。

另一方面,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帮助对大量数据进行筛选、分类和统计,从而形成直观的数据分析报告。

除了技术手段,政府部门的合作和沟通也是清单编制的关键。

大气污染源众多,相关数据分散,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合作。

政府可以建立相应的机构或委员会,负责清单编制工作,确保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流。

此外,政府还可以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共同推进清单编制技术研究,提高清单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清单的管理也是一个重要且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一方面,清单需要定期更新,保持数据的时效性。

新的污染源可能出现,而旧的排放数据可能会发生变化。

经常更新数据可以帮助政府及时了解大气污染情况,同时指导治理政策的调整。

另一方面,清单的管理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大气污染排放数据往往涉及到企业的商业机密,不能随意泄露。

在清单管理方面,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也提供了更好的解决方案。

例如,可以建立大气污染排放清单数据库,将大气污染源的相关数据纳入其中,并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

这样一来,政府可以快速查询和更新数据,而企业也可以及时提交数据,实现数据的共享和管理。

除了编制与管理的技术研究,大气污染治理政策的评估也是十分重要的。

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为了更好地了解生物质燃烧源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编制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些编制技术指南,以帮助进行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的编制。

1.确定排放源:首先需要确定生物质燃烧源的种类和数量。

这可以通过统计当地生物质燃烧设施的数量和容量,或调查生物质燃烧在居民生活中的使用情况。

2.定义排放因子:排放因子是指生物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与燃料消耗量之间的关系。

根据不同的燃烧设备类型和燃料类型,需要确定相应的排放因子。

这可以通过实地监测或文献研究来获取。

3.数据采集:收集各个生物质燃烧源的详细数据,包括燃料种类、消耗量、燃烧设备类型和操作方式等。

还需要考虑到环境因素、燃烧设备的维护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排放的因素。

4.数据处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和计算,得出每个生物质燃烧源的污染物排放量。

在计算中应考虑到排放因子、燃料消耗量和操作方式等因素。

5.污染物分类:根据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和性质,将排放的污染物归类。

常见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6.数据验证:对编制的排放清单进行数据验证和核对。

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环境监测要求,使用合适的监测方法进行实地监测,以验证排放清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数据报告:将编制的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进行报告。

清单应包括详细的数据和计算方法,同时还可以提供解释和分析,以便研究人员和政策制定者更好地了解生物质燃烧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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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体系的说明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指各种排放源在一定时间跨度和空间区域 内向大气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量的集合。一套完整的大气污染物 排放清单应当覆盖化石燃料固定燃烧、工艺过程、移动源、溶剂使 用、扬尘、生物质燃烧和农业等排放源,包含二氧化硫(SO2)、氮氧 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一 次颗粒物(PM2.5 和 PM10)和臭氧(O3)等大气污染物,并具备动态更 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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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清单编制工作的逐步深入,清单编制中活动水平与排放系 数将不断更新和完善,环境保护部将适时修订技术指南。目前,已 发布的《大气细颗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中关于道路机动 车、非道路移动源以及生物质燃烧源排放清单编制请参照新发布的 《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非道路 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生物质燃烧 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根据上述思路,环境保护部已于 2014 年 8 月发布了《大气细颗 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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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 南(试行)》3 项技术指南,本次又发布《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 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 指南(试行)》《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 行)》《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 《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 5 项 技术指南,至此,初步形成了我国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 支撑体系。未来,还将面向城市或区域联防联控和空气质量精细化 管理需求,发布涵盖全行业多污染物和污染源时空变化信息的城市 人为源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和高分辨率网格化排 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目前,我国尚未从国家层面上建立完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也缺乏一套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的方法工具,相应的能力建设 较为滞后。考虑到各地清单编制工作的技术基础与实际管理需求的 差异性,环境保护部按照“规范统一、科学实用、轻重缓急、循序 渐进”的原则,提出了构建我国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 南体系的基本思路,即先按照污染物种类和污染源源类两个方向分 别出发,编制单项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待各 方面对清单编制工作有一定认识和基础后,再将城市和区域网格化, 编制涵盖全行业、多污染物以及包含污染源时空变化信息的源排放 清单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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