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保险待遇办理指南
武汉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武汉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一、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参加武汉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新参保单位职工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
二、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
2、病历资料(如住院就医的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三、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2、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职工生育津贴申请材料交单位后,若单位申报不及时或账户提供有误、支付失败等原因导致等待时间过长,可与参保单位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武汉医保局将及时核查处理。
临沂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临沂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工商局或相关主管单位批准依法成立的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在成立30日内或社会保险登记2.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我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需资料: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其中,外地驻临沂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需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书原件1份;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其中,驻临沂的养老保险省级管理单位还需同时提供省社会保险局等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本人身份证2.户口本3.一寸彩色相片参保流程;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程参保单位持相关材料到社保登记窗口办理;审核复核后,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当场予以办理,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流程1.(村)居委会填写申请表2.缴费;3.居委会出具收据;4.街道办事处农保办汇总、录入数据5.栖霞市农保处核对、确认。
领取指南领取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4、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所需资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领取材料1.户口簿;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居民养老保险和丧葬补助金申领材料1.本人户口簿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相关证明材料4.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医院、公安、司法部门证明领取流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领取流程参保人到达领取年龄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经办指南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
退休
老工人
退休 劳模
统筹 基金
住院(含急诊留观7日内)
一级 医院
800元
二次及以上270元
85%
90%
95%
95%
15万元
二级 医院
1100元
二次及以上350元
三级 医院
1700元
二次及以上500元
门诊特殊病
1300元/年(同时发生住院或两种以上特殊病,按就高原则合并起付线)
异地就医登记
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中选择三家综合性医院(一级、二级、三级各一家),还可根据病种另外选择一家专科医院作为本人在当地的定点医院。 本人单位须到区社保分中心领取异地就医相关表格,加盖当地社保机构及本单位公章后,报区社保分中心备案。 退休人员异地居住,还应提供当地子女或亲属的户口证明及本人临时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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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北京市生育保险及津贴申请流程

北京市生育保险及津贴申请流程一、了解生育保险政策在申请生育保险及津贴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北京市的相关政策。
生育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女性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和福利。
北京市对于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主要包括缴费要求、享受条件、申请材料和申请方式等。
二、办理社保登记在准备怀孕期间,女职工需要办理社保登记。
首先需要办理居民户口迁入(非北京户籍者),之后到居住区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获取社保卡。
三、参加生育保险1.缴费要求:女职工必须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方可享受生育津贴。
2.缴费方式:北京市生育保险为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相结合,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分担。
3.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在北京市按照3:1的比例进行缴纳。
四、选择生育医院在北京市生育期间,女职工可以任选一家具备妇科、产科、妇幼保健等医疗服务的医院进行分娩,并提前向医院进行预约。
在选择医院时需要注意医疗服务的质量和距离住处的便利程度。
五、产后申请生育津贴2.确认资格:医院将核实女职工的生育资格,包括年龄、婚姻状况和生育次数等。
3.津贴发放:经医院确认无误后,将向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
津贴的发放方式可以选择现金或银行转账。
六、缴纳生育保险费1.以个人名义:a.直接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费,缴费比例按照0.8%计算,金额通过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完成。
b.当开办三方责任保险时,可携带住房公积金账户卡直接前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通过现金或刷卡方式进行缴存。
2.企事业单位代为缴纳:企事业单位已经开办住房公积金并按月缴存时,单位将以女职工的名义进行缴纳。
七、年度生育津贴报销1.缴费清单:每年12月,女职工可以携带当年生育津贴发放清单和银行存折到缴纳生育保险的街道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方式:北京市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报销。
总结:。
广东省社保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办事指南

广东省社保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办事指南一、申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女职工,可向省社保局医疗保险部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一)已参加省直单位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怀孕。
二、申领程序(一)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6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5、难产(包括剖宫产、牵引产、钳产、吸引产)、双胞胎产女职工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原件;6、计划内流产的女职工,需提供医院的流产证明、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三)医疗保险工作人员在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对已参加省属单位生育保险,按时申请待遇,且申请资料完整的,将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四)受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医疗保险部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核定生育保险待遇。
(五)单位经办人持《受理回执》按约定的时间到医疗保险部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
(六)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的当月,省社保局一次性将核准后的生育保险待遇拨到单位,由单位按规定包干使用。
(七)单位或个人如果对省社保局核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有疑问,应在60日内向省社保局提出。
确实有误的,应申请重核。
一般情况下按照他们规定的材料准备齐全了,立刻受理,很方便的。
具体可参看省社保网站或到林和东路省社保中心三楼生育保险专窗咨询。
/upload/resource/bszn_content.jsp?contentI d=1055一、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1、生育津贴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女职工生育津贴的申报流程及材料

县行政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的申报流程及材料为了规范统一生育津贴发放,现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生育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生育津贴申报流程:1.参保单位收集本单位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申报材料报送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审核;2.参保单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向医保…分局申请发放生育津贴;3.医保于都分局审批后,统一将职工生育津贴汇入县财政专户;4.县财政根据职工产假期间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对已正常发放工资的,且标准高于或等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县财政收回该职工生育津贴;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县财政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并补发放给个人,剩余部分由县财政收回。
二、申报对象:2022年已经生育的休了6个月产假的人员(各单位根名单据实核对)三、申请生育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1.《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申报表》(附件1)一份,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2.《市XX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收入证明》(附件2)。
(提供教师请假6个月的工资明细表并汇总单位盖章校长签字附在后面)3.生育对象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5.生育服务卡复印件(在信息共享系统查询不到生育服务登记的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原件);请相关单位将2022年生育的教师申报材料在2023年4月10日前交到教科文股审核,4月20日前全部到医保局…分局申报到位。
2023年生育的女职工在生育后 6个月内完成申报生育津贴工作。
2023年3月21日附件2…市…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收入证明兹有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 )于年月日至于年月日依法休产假,共休产假天,产假期间单位共发放工资总额合计元(大写: ),特此证明。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津贴计发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委托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将该职工产假期间已发放工资部分从应发生育津贴中退回财政。
职工所在单位人事 (财务 ) 部门盖章年月日注: 本证明中产假期间所发工资总额真实性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财政复核并监督。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
您好!为了帮助您顺利享受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特提供以下申请流程供您参考:
一、准备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工作证明:单位营业执照、聘用合同、工资单等证明您在单位工作的材料;
3.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新生儿出生证明等材料。
二、填写申请表
请下载并填写《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附上以上
准备好的材料。
三、提交申请
请将填好的申请表和材料提交到您所在的社保局或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窗口,或者通过邮寄方式发送至相关部门。
四、等待审核
您的申请将被审核,请耐心等待。
如有需要,审核人员可能会与您联系进行核实。
五、领取待遇
审核通过后,您可以到指定的银行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以上为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流程,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相关部门或拨打服务热线。
感谢您的配合和信任,祝您和家人健康幸福!。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在工作中,职工可能会遭遇意外事故或患上职业病,这时候工伤保险就成为了重要的保障。
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对于受伤职工及其家庭来说至关重要。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相关内容。
一、了解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1、职工受到的伤害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引起的。
2、经过法定的工伤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
3、职工的伤情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三、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出院小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1、医疗待遇包括工伤治疗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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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由社保机构按下列标准拨付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1.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
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女职工保险待遇办事指南
(一)业务名称
女职工保险待遇
(二)行政依据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91号)
(三)办理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四)办理程序
1、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提出待遇支付申请
2、齐相关资料到指定窗口办理审核拨付手续
3、审核合格后,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单
4、单位经办人持“拨付单”和“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收据”到财务窗口办理转帐手续,个体人员直接转入代扣社保费的存折上
(五)所需资料
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申报并加盖行政公章。
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参保职工:劳动合同书、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有效失业证、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原件及复印件(六)承办部门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伤生育处联系电话 87706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