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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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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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市容市貌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治安管理【发文字号】鹤政办发[2016]49号【发布部门】鹤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8.22【实施日期】2016.08.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市容市貌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16〕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市容市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2日鹤岗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市容市貌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品位和档次,提高关系百姓生产生活等重要民生方面的城市管理水平,构建优美、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容貌,让百姓生产生活更加便利,让城市更加美好。

按照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市容市貌。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按照综合整治、疏堵结合、规范引导、强化监管的思路,坚持“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属地管理、职能负责、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联动,各执法部门集中综合执法,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环境治理,大力开展城市秩序、环境卫生、建筑施工、违法违章建筑等整治,对各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解决城市市容方面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水、电、热、气及道路、公园、广场等关系民生的城市管理工作,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使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的原则。

明确市容市貌标准,规范城市管理行为,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城市管理执法责任,实行综合执法,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发〔2017〕12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发〔2017〕12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发〔2017〕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27日鹤岗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全国、全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17〕40号文件)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理任务根据国家、省“放管服”改革决定和有关工作部署,对2017年5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本次清理任务具体包括:(一)按照国办发〔2017〕40号文件要求,在历次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2013年以来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等改革决定和为落实上述改革而修改、废止的法律、行政法规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重点清理与2016年12月以来国家、我省发布的改革决定不一致的内容,并提出具体修改、废止意见。

对涉及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间有关改革决定,应予修改、废止但尚未修改、废止的也应提出具体修改、废止意见,确保清理全面、到位。

坚决清理规范性文件中变相设立行政审批、违法增设审批条件、增加审批流程的规定。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规〔2017〕9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规〔2017〕9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规〔201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3日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冬季清除冰雪工作,保障冬季城市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雪为令,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时清除街路冰雪,树立清雪是城区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的责任和义务的社会公德意识,建立以城区各单位社会群体为主体的清运体系和机制,提高我市冬季清冰雪质量,及时清除街路冰雪,努力创建交通顺畅、市容整洁、出行方便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原则本着“政府领导、部门管理、分区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创新管理观念,坚持绿色清雪,保护道路设施,以环卫专业部门和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组织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驻军、私企及个体商户、物业公司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全面参与清冰雪工作,确保市区清除冰雪工作及时到位。

三、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我市清冰雪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市清冰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李旭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及市精神文明办、市爱卫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办室、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六区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

区2024年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区2024年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区2024年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编制背景:____年将举办一届区级冬季运动会,为了保障运动场馆和比赛道路的安全,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需要对场馆和比赛道路进行清冰雪工作。

本方案旨在制定清冰雪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高效、安全、科学。

一、工作目标1.确保____年冬季运动会各场馆和比赛道路的安全通行。

2.保证比赛道路的状态达到比赛要求,提供良好的比赛环境。

3.做好场馆和比赛道路的冰雪清除工作,确保比赛无障碍完成。

4.保障人员安全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对比赛的干扰。

二、工作内容1.制定详细的清冰雪工作计划。

对比赛场馆和比赛道路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每个场馆和道路的结构和特点,制订清冰雪工作的详细计划,包括工作时间、工作顺序、工作方式等。

2.组织清冰雪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计划,组织足够的清冰雪工作人员,包括清雪机械操作员、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

要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3.配置清雪机械和工具。

根据工作计划和场馆道路的特点,配备适合的清雪机械和工具,包括大型除雪机、除冰液喷洒设备、除雪铲、融雪剂等。

保证清雪机械和工具的工作状态良好,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4.清除场馆和比赛道路上的冰雪。

根据工作计划,对场馆和比赛道路进行冰雪清除作业,包括除雪、除冰、融雪和保洁等工作。

要特别注意对冰面的处理,保证场馆冰面的平整度和比赛道路的安全性。

清冰雪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处理积雪和冰凌,避免堆积影响比赛。

5.确保清冰雪工作的安全。

工作人员要佩戴好安全装备,特别是在清除冰雪时要加强警戒,防止滑倒和意外伤害的发生。

对于施工区域和施工路段要进行临时管制,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护栏,疏导交通。

三、工作时间安排1.场馆清冰雪工作:根据场馆的特点和比赛的时间安排,提前进行场馆的冰雪清除工作。

比赛前要确保场馆冰面的平整度和安全性。

2.比赛道路清冰雪工作:根据比赛道路的紧张程度和比赛的时间安排,提前进行比赛道路的冰雪清除工作。

比赛前的最后一天要对比赛道路进行最后一次的冰雪清理,确保道路的状态达到比赛要求。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分工作职能调整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分工作职能调整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分工作职能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24•【字号】鹤政办发〔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分工作职能调整的通知六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理顺城管领域建设管理监督职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基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的决定》(黑政发〔2021〕3号)和《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基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鹤政发〔2021〕4号)精神,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职能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经市政府17届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分工作职能作出调整。

一、调整至区级政府行使的部分工作职能(一)调整至区级政府的行政权力事项。

调整至区级政府受理的行政权力事项41项、调整至区级政府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26项。

(二)实行区级执法。

1.各区政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各区政府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违法违章建筑、供热、供(排)水、燃气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3.各区政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信访维稳、涉法涉诉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三)水热气信访维稳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负责供(排)水、供热、供气工作的信访维稳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二、城管执法和环境卫生队伍调整至区级政府(一)城管执法队伍。

结合目前派驻各区城管执法大队的现状,将人员、车辆、装备、党组织关系整建制移交区政府,实行双重管理,人员编制、工资待遇按原渠道保障,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日常管理、干部使用等以区政府意见为主。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暴雪清除应急预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暴雪清除应急预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暴雪清除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13•【字号】鹤政办发〔2017〕79号•【施行日期】2017.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暴雪清除应急预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17〕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城区暴雪清除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3日鹤岗市城区暴雪清除应急预案为进一步提高暴雪清除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效清除城区道路和居民区的冰雪,建立健全暴雪清除应急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因冰雪造成的交通堵塞,确保道路畅通、市民出行方便、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依据《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鹤岗市城区清理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我市城区范围的主次干道、坡路、桥涵、公交站点、学校、医院、红绿灯路口、居民区和室外公共场所的冰雪清除应急工作。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强化暴雪清冰雪工作的组织,进一步完善清冰雪基础工作建设,提高暴雪清除应对能力,把预防和处置有机结合,做到早预报、早报告、早准备、早清除。

(二)坚持分级管理原则。

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政府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的应对暴雪清除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各部门的行政执行能力,建立综合协调的城区暴雪清除应急处置体系。

(三)坚持广泛参与原则。

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部门、清冰雪专业队伍、门前清雪责任单位和驻鹤部队、武警及群众团体联动的暴雪清除应急机制。

(四)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

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应急责任部门、责任人、联系人,落实参与应急作业人员数量,确保应对暴雪的各项保障到位。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电热煤和燃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电热煤和燃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电热煤和燃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06•【字号】鹤政办发〔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电热煤和燃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18〕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电热煤和燃气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6日鹤岗市电热煤和燃气保障工作方案为做好今冬明春电热煤和燃气供应的预警、协调和保障工作,确保全市电热煤和燃气供应,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工作目标:确保今冬明春电热煤及燃气供应,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

工作原则:一是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

二是坚决守住“电网不限电、供暖不停热、煤矿安全生产不出事故”三条底线。

三是增产量、保供应、保安全、稳价格。

四是守土有责,各负其责。

二、重点保障企业依据现有发电及供热企业装机容量、供热面积和燃气供应企业情况,确定以下13户企业为重点应急保障企业:(一)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二)龙煤鹤矿公司热电厂(三)龙煤鹤矿公司立达矸石热电厂(四)萝北兴汇热电厂(五)绥滨县盛蕴热电有限公司(六)鹤岗市万隆热电供应有限公司(七)鹤岗市惠生供热供水有限公司(八)鹤岗市热力有限公司(九)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十)北燃鹤岗聚源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十一)鹤岗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十二)市供销合作社(石油液化气公司)(十三)鹤岗市洺洋液化气有限公司三、应急响应条件(一)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电煤库存高于7天的警戒库存,低于15天的合理库存时启动应急响应。

(二)其他9户热电联产企业和3户燃气企业煤炭或燃气库存高于3天的警戒库存,低于7天的合理库存时启动应急响应。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发文字号】鹤政发[2010]38号【发布部门】鹤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2.02【实施日期】2010.12.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的通知(鹤政发〔2010〕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经市政府十四届四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工作,提高城区冰雪清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城区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鹤岗市城区冰雪清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清理冰雪管理、检查和协调工作。

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冰雪清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各级政府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冰雪清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义务冰雪清理的意识。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支持冰雪清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工作,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装备及手段改善冰雪清理作业条件。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办法》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处理违反《办法》的行为。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冰雪清理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冰雪清理、运输、处理成本,将冰雪清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购置冰雪清理设备和清除灾害性暴雪的经费按实际情况及时拨付,并给予保障。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七条冰雪清理工作责任划分:(一)工农、向阳两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道、桥梁等城市公共区域及无责任单位或无责任人的区域,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组织专业单位负责;街巷、居民住宅区由工农、向阳两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单位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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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鹤政办规[2016]6号
【发布部门】鹤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1.14
【实施日期】2016.1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规〔20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鹤岗市城区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冬季清除冰雪工作,保障冬季城市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雪为令,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时清除街路冰雪,树立清雪是城区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的责任和义务的社会公德意识,建立以城区各单位社会群体为主体的清运体系和机制,提高我市冬季清冰雪质量,及时清除街路冰雪,努力创建交通顺畅、市容整洁、出行方便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原则
本着“政府领导、部门管理、分区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以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组织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驻军、私企及个体商户、物业公司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全面参与清冰雪工作,确保市区清除冰雪工作及时到位。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市清冰雪工作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李旭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鹿英武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鹤岗日报社、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爱卫办、市广播电视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巡警支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六区区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李诗伦担任。

四、责任分工
(一)六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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