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深圳招调工政策精华版
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03-07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人社发〔2011〕30号各有关单位:我市2011年人才引进工作于2011年3月14日启动。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2010年,我市人力资源配置业务整合取得初步成效,人才引进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质量和数量取得同步提高,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巩固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我市人才引进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一)加强需求分析和统筹规划。
人才引进工作是我市实现优质人才快速集聚、人口结构有效调整的重要手段。
各单位要根据我市产业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切实做好各类人才数量和结构的需求分析,站在全区、全市的高度认真做好人才引进的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建设急需人才的引进力度。
(二)加强分类管理。
人才引进工作执行全市统一的人才引进政策,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各区(新区)主管人力资源的部门(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部门”)按分工负责具体业务并实施分类审批,对本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鼓励发展产业的人才引进需求给予优先满足,对具有特殊专长、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优先办理引进手续。
(三)坚持市外引进与就地转换同步推进。
当前,国内外人才竞争日益加剧,为此,各有关单位更要高度重视人才集聚工作,充分挖掘我市对优秀人才的比较优势,着力吸引一批具有一技之长、符合我市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同时还要高度关注我市存量人才的入户需求,及时将各个建设领域的骨干力量转换为深圳户籍人口,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主要业务办理时间和注意事项(一)立户登记。
我市2011年人才引进立户登记遵循“用人单位自主选择为主”的原则,除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市国资局直属企业须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立户登记,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须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立户登记外,其他用人单位不受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地的限制,均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立户登记,但用人单位不得同时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事立户登记,或同时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
深圳市招调工

深圳市招调工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建设和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深圳市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之一,拥有着许多发展机会和工作岗位。
在城市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各种职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其中,招调工作就是一个与城市建设息息相关的职业。
本文将介绍深圳市招调工的工作性质、职责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性质深圳市招调工主要是在城市的建设和维护过程中负责对各类设施、设备以及人员进行调度和管理的人员。
他们需要处理和监控各类信息,并且密切配合和协调其他部门的工作,确保城市运行的顺利和高效。
二、职责1.设备调度:招调工需要负责对城市内设施和设备的调度,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设施、公交车辆、供水和供电设施等。
他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地进行资源分配和调度,确保各个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作。
2.人员调度:除了设施和设备的调度,招调工还需要负责对相关人员的调度和管理。
他们需要确保每个队伍和工作人员在适当的时间、地点和任务下进行工作,并且有效地协调不同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3.紧急事故应急:在紧急事故发生时,招调工需要迅速响应和处理,并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紧密配合。
他们需要协调各个资源的调配和分配,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影响,并迅速恢复正常的城市运行。
4.信息监控:招调工需要负责对城市内各类信息的监控和处理。
他们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收集、分析和处理大量的信息,以便及时做出相应的调度和决策。
5.数据分析和报告:招调工需要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交关于调度工作的数据和报告。
他们需要对工作过程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撰写相关的报告,以便上级了解工作进展和效果。
三、要求1.专业知识:深圳市招调工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管理、设备管理和紧急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他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能够灵活应用到工作中。
2.沟通能力:作为招调工,良好的沟通能力是必不可少的。
他们需要与各个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以便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11年)

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11年)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录一、关于公布XX市2011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说明二、XX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11年)第一部分XX市2011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总体分类表1、2011年各区工资指导价位表2、2011年分经济类型工资指导价位表3、2011年分企业规模工资指导价位表4、2011年分学历工资指导价位表5、2011年分技术等级工资指导价位表6、2011年分职称等级工资指导价位表7、2011年分行业工资指导价位表8、2011年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第二部分XX市2011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新技术、金融、物流和文化产业工资指导价位细分类表9、2011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0、2011年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1、2011年金融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2、2011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3、2011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第三部分XX市2011年人力资源市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工资指导价位细分类表14、2011年2011年制造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5、2011年电力、燃气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6、2011年建筑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7、2011年批发和零售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8、2011年住宿和餐饮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9、2011年房地产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20、2011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21、2011年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22、2011年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23、2011年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24、2011年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第四部分XX市2011年人力资源市场技能工种按技术等级的工资指导价位细分类表25、2011年技能工种按技术等级细分的工资指导价位第五部分XX市2011年人力资源市场分工种按经济类型的工资指导价位细分类表26、2011年分工种按不同经济类型细分的工资指导价位一、关于XX市2011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说明为进一步培育和规X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对人力资源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工资分配,我市自1999年开始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市当年度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的通知(2007)【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深劳社规[2007]6号【发布部门】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07.03.29【实施日期】2007.03.2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2月15日实施日期:2008年2月15日)废止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的通知(2007年3月29日深劳社规〔2007〕6号)为规范深圳市用人单位招调员工工作,积极引进所需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企业单位招调员工工作,积极引进所需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企业单位招调员工入户我市的,适用本办法。
但按计划接收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调员工包括招工和调工。
对在深圳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且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人,按调工办理;对未就业、无工作关系,但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技术技能人员迁户核准条件和社会发展急需人才迁户审批条件的人员,按招工办理。
第四条招调员工工作应遵守依法、公开、公平的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招调员工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和实操测试。
第六条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部门)、区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劳动部门)依照市、区劳动管理事权划分原则分别办理我市招调员工有关工作。
调干和调工的区别

调干和调工的区别一、调干条件1、统招统考大学本科生,有学士学位,干部身份,可免社保;2、没学士学位的必须已交两年社保;3、大专生重点专业两年社保,非重点专业要有三年深圳社保;4、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以上学历有中级职称;5、毕业两年内或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档案在学校,没有派遣)可以按毕业生接收办理;6、夫妻有一方是深户的。
二、招调工条件1、年龄35岁以下;2、本科(免试) 、统招大专(有两年工伤保险免试)或成教大专(中\\高级资格证),中专、高中学历有深圳考的高级或以上资格证;3、在深有2年以上社保,参加半年工伤保险.(无社保可以代补);4、原藉为城市户口;5、并可协助解决相关疑难问题。
三、调干与调工、招工的区别调干:是指你在内地有正式单位,并且有干部指标的,直接以调干的形式调过来,不需要考试。
调工:是指在内地有正式单位,但是工人,以调工的方式调过来,调工过来的保留原来的工龄,还可以把保险转过来。
需要考试。
招工:在内地没有正式单位接收,深圳给你指标的单位招工你,招工的就是从头开始的了,招工和调工的都是工人身份,要考试的。
四、具体区别:1、调干是通过人事局,调工是通过劳动局。
2、本科生通过调干身份进入深圳,保留干部身份,以后可以考公务员;而通过调工进入深圳,你就失去了国家干部的身份,而变成了工人的身份,以后就不能考国家公务员了。
有些事业单位,干部和工人的待遇不同。
3、调干与调工在个人条件上的主要区别是学历。
一般本科以上可以先考虑调干途径,当然具体到每个人还有很多其他因素需综合分析,符合所有条件才可以。
4、如果在国家机关工作,享有优惠政策,退休后的享有的待遇不同。
如果同在企业工作,退休后享受待遇基本相同。
五、办理流程:填写申请表格--------提交资料审批----------人事局出商调函----------提交商调函所以需要的材料清单---------人事局出户口指标卡-----------办理迁移户口------------完成。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07年企业招调员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07年企业招调员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7.03.29•【字号】深劳社规[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07年企业招调员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07年3月29日深劳社规〔2007〕7号) 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企业招调员工工作,根据《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深劳社规〔2007〕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调员工手续办理(一)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统一使用招调员工网上办公系统,并按统一的办事程序和要求审核招调员工材料。
(二)2006年度已立户且上年度未违反招调员工规定的企业,凭年审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纳税证明领取《深圳市2007年市外招调员工办事手册》和《2007年市外招调员工文件及办理招调手续的相关政策依据》办理立户手续;新立户的企业按《实施办法》的立户条件提供相关材料办理立户手续,并领取《深圳市2007年市外招调员工办事手册》和《2007年市外招调员工文件及办理招调手续的相关政策依据》。
(三)企业经办人凭本人劳动保障卡办理所在企业招调员工业务。
(四)立户办理时间为2007年4月6日至10月31日。
申报招调工个人计划的时间为2007年4月13日至11月15日。
截止受理招调员工个人材料时间为2007年12月15日。
(五)特区内下列企业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招调手续:1.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市投资控股公司系统企业;2.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3.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深单位;4.生产基地在特区外,但生活基地在特区内的市属大型企业。
特区内上列单位以外的其他企业到所在地的区劳动(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招调手续。
一、四、1、2011年度企业招调员工指南

2011年度企业办理招调员工指南主要政策依据:关于发布《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8号)一、时间(一)申报信息时间核准类:2011年3月14日—2011年10月31日;审批类:2011年3月14日—2011年10月15日;(二)申报材料时间:2011年3月14日—2011年11月30日二、办理条件招调员工包括招工和调工。
对在深圳市外已就业并办理正式招工手续,且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人,按调工办理;对在市外未曾办理过正式招工手续、未参加社会保险,但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的技术技能人员迁户核准条件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迁户审批条件的人员,按招工办理。
基本条件:拟招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城镇户籍,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五)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但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六)、(十七)项规定的除外;(六)所从事的职业或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拟安排的职业对口;(七)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八)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九)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被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按审批条件申报的人员,其配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城镇户籍;(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三)不得超过拟招调人员本人所对应申报条件规定的最高年龄。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符合核准、审批或者夫妻分居条件之一的由用人单位申报招调入户。
注:根据《深圳市调入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深府〔2008〕180号),调入我市人员超过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起征年龄的,应按规定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
对于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须在调入单位、拟调入人员明确知晓而且愿意按规定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调入申请。
A:核准条件(一)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二)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三)具有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四)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五)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六)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的;(八)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技能竞赛、或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九)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或先进工作(生产)者;(十)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十一)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的;(十二)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24万元以上的;(十三)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十四)经本市军官转业安置管理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家属。
2011年深圳招调工办事指南(精)

教育联展网一、关于招调工指标期限问题对于预审通过的人员,指标期限由40天调整为90天。
申报单位须在90天的指标期限内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窗口报送材料,逾期不报的,本次预审指标自动作废。
如因网上填报信息较晚,预审通过后,指标期限至业务受理截止时间11月30日不足90天的,所有申报材料必需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11月3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居住证问题属于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的要求具备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一定年限的拟引进人员,原要求持深圳市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现调整为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
三、关于农业户籍毕业生办“农转非”问题毕业生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在学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户籍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属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先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手续(户籍地办理户籍迁出及“农转非”手续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然后备齐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详见《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该须知已编写在《深圳市2011年度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并于3月14日已在我局官方网站正式发布。
四、关于人事立户及招调工立户证书遗失及系统登陆密码遗忘问题。
已办理人事立户的单位,用户名为法人代码前8位。
已办理招调工立户的单位用户名为法人代码(不含“—”),首次申办人事立户登记的单位,立户审批通过后,初始密码系统默认为人事代码,请申报单位及时修改。
首次申办招调工登记的单位,立户信息提交后, 系统会自动生成8位数的初始密码,请申报单位在立户通过后及时修改。
如果密码丢失,请申报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人事立户证书(人事立户)或办事手册(招调工立户),单位出具的关于查询密码的申请(需单位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密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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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深圳招调工政策精华版深圳招调工考试网更新:2011-4-3 编辑:admin2011年招调工政策已经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月8日上午正式发布,比去年提前了近50天。
关于《政策》的详细文件,如果不是之前对招调工做过系统了解,一时半会很难弄清楚。
为了让大家对政策规定有更清楚的了解,我将比较重要的部分分解并加以说明,希望对今年计划办理招调工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1、办理深圳户口的主要方式有哪些?A、通过人事局的调干及毕业生接收;B、通过劳动局办理;招调工、代办、个人身份办理、外来工积分入户;C、老人、子女、配偶通过公安局的随迁入户;D、其他方式:政府奖励、政府特招等。
2、什么是招调工、调工、招工?调工:对在深圳市外已就业并办理正式招工手续,且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人,按调工办理;招工:对在市外未曾办理过正式招工手续、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招工办理;3、什么是分居招调工?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符合招调工的基本条件的另一方可由其用人单位以夫妻分居形式申请引进,其中以招工方式办理的实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以调工方式办理的实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分居时间长者、学历高者、技能高者依次优先的原则审批下达计划指标。
(注意,这里要求的年龄是实际年龄,因为分居招调工不属于技术技能招调入户,不能用社保抵扣年龄。
另外分居招调属于审批,择优下达指标。
)4、2011年办理招调工的具体时间?招调工年度立户登记: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10月31日;审批条件申报招调工: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网上信息申报;核准条件申报招调工: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网上信息申报;受理书面申报材料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11月30日。
5、什么是招调工指标?传统的招调工是企业行为,即企业达到一定要求才能为员工申请办理招调工,通俗地讲,有资格为员工办理招调工的企业才有招调工指标。
6、什么样的企业具有招调工立户资格或者说有招调工指标?第八条在本市注册的法人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经工商年检合格的,可以申请办理招调员工立户:(一)上一年度纳税额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这是绝大多数企业达到立户资格的条件)(二)上一年度出口创汇额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三)经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技术企业,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产品的企业;(四)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或高新技术开发项目需要招调相关人才的企业。
7、什么是公司代办招调工?第十一条未达到招调员工立户条件的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需引进持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人才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引进。
8、什么是以个人身份办理招调工(摘录)政策第十六条(这条就是所谓的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的条件)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即招调工基本条件)规定且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12个月以上(持双证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除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办理个人招调手续,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下达计划指标:所谓以个人身份办理招调工,就是个人达到一定条件,不需要公司指标,也不需要经过公司同意,而直接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个人招调工。
如果以个人身份招调的需满足“本人连续工伤险12个月以上”及下列条件之一:(一)本科带学位或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 3年社保(35周岁)(二)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45周岁),技师资格(40周岁);(三)紧缺高级职业资格证 + 2年社保(38周岁);(四)高技校+高级证的双高级人才(35周岁)(五)投资纳税类(50周岁)* 招工统一年龄限制抵扣后35岁,以上为调工年龄限制,* 本人农业非农业户口均可,小孩可随迁,配偶条件不受限制。
9、什么是外来工积分入户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外来务工人员入户深圳市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外来务工人员可按深圳市招收技术工人办法申请入户。
“外来工积分入户” 政策是从2010年开始颁布实施的,今年暂时还未发布具体条件要求,但可参考去年的规定。
可以在线算一下积分10、2011年招调工本人基本条件学历:需高中及高中以上。
年龄:18岁以上,最高年龄根据不同条件有不同的规定;已办理就业登记手续(若未办理可以补办);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人非干部身份或非统招应届毕业生。
11、什么是审批,什么是核准?核准类:按照核准条件申报的招调工信息,申报系统自动预审通过,无需人工干预。
审批类:对于按照审批条件申报的招调工信息,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年度入户指标使用情况、用人单位及拟招调人员的综合情况分批进行预审。
也就是说核准是电脑自动批,条件要求高,但审批速度快,审批是人工批,条件要求略低,但速度慢。
12、核准条件的具体要求如果通过企业申报或单位委托职介机构代理申报的,符合下列之一条件的:(1)高级职业资格证 + 养老保险累计3年以上(招工35周岁以下,调工40周岁以下);(2)本科有学位 + 养老保险累计2年以上(招工35周岁以下,调工45周岁以下);(3)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招工35周岁以下,调工48周岁以下);(4)技师职业资格证(招工35周岁以下,调工45周岁以下);(5)三年累计纳税300万企业法人、60万股东分摊、24万个人所得、30万个体工商/(招工35周岁以下,调工45周岁以下)* 如果属于招工,实际年龄减去在深社保年数,不超过35周岁,调工则指实际年龄限制;* 招调工本人为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均可,小孩可随迁,配偶所有条件不受限制。
13、审批条件的具体要求* 如果通过企业申报或单位委托职介机构代理申报的,符合下列之一条件的:常见条件:(1)本科学历 + 有学位 + 养老保险累计1年以上(可以是农业户口);(2)本科学历 + 无学位 + 养老保险累计2年以上(必须是非农);(3)大专学历 + 我市重点引进专业 + 累计养老保险3年以上(必须是非农);(4)大专学历 + 非我市重点引进专业 + 累计养老4年以上(必须是非农);(5)我市或广东省高级职业资格证 + 累计养老保险1年以上(可以是农业户口);(6)我市或广东省中级职业资格证 + 累计养老保险3年以上(必须是非农);其他条件:(7)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两个中级模块 + 累计养老3年以上(必须是非农);(8)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两个高级模块 + 累计养老1年以上(可以是农业户口);(9)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 + 累计养老保险1年以上(可以是农业户口);(10)非本市高级职业资格证(需在深圳参加实操)+ 累计养老保险1年以上(必须是非农);(11)非本市中级职业资格证(需在深圳参加实操)+ 累计养老保险3年以上(必须是非农);(12)大专学历 +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累计养老保险1年以上(可以是农业户口);(13)核准类投资纳税类减半的(如:150万企业法人、30万股东分摊)(必须是非农);(14)上市公司高管或企业自评 + 累计养老保险3年以上(必须是非农);同时需注意:* 招调本人须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12个月以上(持双证的高级技校毕业生除外);* 招调工本人实际年龄减去在深社保年数不超过35周岁,最高年龄不超过相关条件标准;* 已婚的配偶均需符合高中以上学历、实际年龄减去在深社保年数不超过35周岁。
* 小孩可随迁。
14、招调工政策对社保的要求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要求在本单位有6个月以上的社保记录;2008年-2009年在招调公司社保最起码要有6个月,并且必须缴纳工伤保险;2010年在招调公司社保要缴纳12个月工伤保险(核准除外);2011年的社保规定有所调整,因为符合审批或者核准要求的情况下对社保要求不一样,所以今年在招调工的基本要求里将连续工伤保险的要求去掉了,而在各种办理条件下给予了具体说明。
具体要求说明:个人申请(不通过公司指标)办理条件下对社保的要求: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12个月以上核准条件下对社保的要求:(六)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的;注意,对在招调企业没有连续工伤保险的年限要求,符合其他核准条件的,无累计社保要求。
审批条件下对社保的要求(整理重点部分):(二)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五)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七)参加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获得两个工种模块中级以上合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八)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的;(十二)具有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十三)具有大专学历,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4年以上的;特别说明:以上条款中提到的保险仅指养老保险。
除此之外,还有非常重要的规定:“申报招调前须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12个月以上”,也就是说,只要是审批条件,都必须在招调工本单位有连续12个月的工伤保险。
15、招调工政策对年龄的要求在招调工基本条件里,政策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往年的政策中,年龄要求是18-35岁,因为有很多年龄放宽条件,所以今年直接改成了18周岁以上)核准条件下的年龄放宽条件: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十三)项规定人员以“招工”方式办理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
(只要是招工,基本年龄要求是35岁)以调工方式办理的,第(一)项规定人员不得超过其对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即高层次专业人才)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人员须在50周岁以下;(二是获奖的,三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第(四)项规定人员须在48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第(五)项、第(七)项规定人员须在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资格证书的、本科有学位2年社保的)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人员须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资格证书3年社保的、竞赛获奖的、受表彰的)第(十)项至第(十三)项规定人员须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