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管理制度
学校勤工助学管理规定

学校勤工助学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学生勤工助学已成为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学校勤工助学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工作效率和收益,保障他们的学业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勤工助学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展开回答写作。
一、勤工助学制度概述学校勤工助学制度是指学校为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工作机会,以帮助他们减轻生活费用负担,同时培养学生的社会经验和实践能力。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收益,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勤工助学的分类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勤工助学可以分为校内勤工和校外勤工。
校内勤工是指学生在校内机关、实验室等岗位进行工作。
校外勤工是指学生在学校附近的商场、餐厅等地从事勤工助学活动。
三、勤工助学的招聘和分配为了保证机会公平,学校制定了勤工助学的招聘和分配办法。
在招聘时,学校将发布勤工助学的招聘信息,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分配时,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能力进行合理分配,减少就业歧视和过度竞争。
四、勤工助学的工作时间和报酬学校规定学生每周不超过10小时的勤工时间,以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投入学习。
同时,学校还规定了勤工助学的报酬标准,根据工作内容和难度进行合理定薪。
这既保障了学生的经济利益,也鼓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
五、勤工助学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学校致力于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保障学生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学校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措施,对勤工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勤工助学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了健全的勤工助学管理和监督机制。
学校聘请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个部门进行考核和管理。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及时反映问题,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勤工助学的奖励机制为了激励学生更加积极地参与勤工助学活动,学校设立了奖励机制。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表现和工作质量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高中勤工助学管理制度

高中勤工助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劳动意识和经济责任感,我校特制定了勤工助学管理制度,要求学生在学习的同时能够参加适当的劳动和实践活动,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社会责任感和自我管理能力。
二、勤工助学申请1. 学生在校内会同班主任、辅导员申请勤工助学,需填写申请表,注明姓名、班级、专业、勤工助学的原因和意愿等相关信息。
2. 学校将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筛选出适合的勤工助学项目和岗位,安排学生参与。
3. 学生需在校内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培训,了解相关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方可正式开始勤工助学工作。
三、勤工助学权益1. 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享有合法劳动报酬,报酬按照工作内容和时长进行结算,并按月发放。
2. 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可以结合自身的专业和特长,选择符合自己意愿和发展方向的工作岗位。
3. 学生在工作期间享有劳动保护,学校将加强对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管理,确保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勤工助学管理1. 督促学生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离职守,否则将影响报酬和评定结果。
2. 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需遵守勤工助学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 学生与同事之间需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不得出现不和谐的现象,影响工作效率。
4. 学校将定期对学生的勤工助学情况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工作表现、态度和能力等因素,给予相应的评定结果和奖惩措施。
五、勤工助学成果1. 通过勤工助学,可以提高学生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独立思考能力。
2. 通过劳动实践,可以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3. 通过工作收入,可以减轻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增加学生的经济来源,培养学生独立生活的能力。
六、勤工助学经验分享为了更好地帮助学生理解和积累勤工助学的经验,学校将组织勤工助学经验分享会,邀请曾经参与过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分享,让学生互相交流,共同进步。
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制度

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解决学生们在经济上的困难问题,学校普遍实行了勤工助学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通过提供工作机会,帮助学生提高自理能力、锻炼社交能力,以及减轻经济负担。
二、招聘与选择学校在每学期初会组织招聘,并向学生们展示各种工作机会。
学生们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勤工岗位。
另外,学校也会对学生是否适合某个岗位进行面试和能力测试,确保工作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三、工作内容与时长勤工助学的工作内容多样化,包括图书馆助理、校园导游、实验室助理等。
学生们根据个人兴趣和专业选择不同的岗位,以便在工作中能够增长知识和技能。
每周的工作时长一般不超过20小时,以保证学生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习和休息。
四、工资待遇勤工助学岗位的工资待遇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长而定。
学生们所获得的报酬会以每小时计算,并在一个月的底薪期发放。
此外,学生还可以通过勤工岗位获得其他福利,如健身房免费使用、图书馆借阅优先权等。
五、工作监督与考核学校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勤工助学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学生们在工作期间需要按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并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管理部门会定期进行工作评估,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同时也针对工作不合格的学生进行规范和指导。
六、职业规划与发展勤工助学不仅能帮助学生们解决经济问题,还能为他们提供实践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兴趣和职业发展方向。
学生们在工作中可以与各类人员接触,培养社交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而且,学生们还可以通过勤工助学岗位积累社会经验,为将来找工作打下基础。
七、困难与问题在勤工助学过程中,学生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例如,工作与课程安排冲突、工资支付不及时等。
学校应设立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学生们的疑问和困扰,同时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确保相关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八、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除了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勤工岗位外,用人单位也需要根据实际需求挑选适合的学生。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学生勤工助学是指在学习期间,学生通过在校内或校外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以获得一定的收入,帮助解决学费和生活费等经济问题。
为了规范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保证学生利益,学校需要制定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
本文将围绕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探讨。
一、管理目的和原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确保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学生勤工助学的机会对每个学生平等开放,不以个人背景、性别、种族、宗教等因素为依据进行歧视。
2. 全面发展原则: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应与学生的学习相协调,不得影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术发展,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校园活动。
3. 合法合规原则: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政策,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工作或活动。
二、申请与选拔1. 申请条件: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申请条件应详细明确,包括学生的年级、学业成绩、奖助学金评定情况等。
2. 选拔程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选拔程序,包括面试、笔试等内容,以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3. 预警机制:学校应建立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预警机制,对于工作表现不佳、学业成绩下降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岗位分配与管理1. 岗位设置:学校根据勤工助学的需求和学生的兴趣、专业背景等因素,合理设置各类岗位,包括图书馆、实验室助理、教育助理等。
2. 岗位竞争:针对岗位数量有限的情况,学校可通过竞争或评比等形式,为学生分配岗位,并根据学生表现进行岗位调整。
3. 岗位管理:学校应建立岗位管理机制,明确学生的工作职责和权益,监督学生的工作进展和态度,保证学生在岗位上的正常权益。
四、工资发放和福利保障1. 工资发放:学校应建立规范的工资发放机制,确保学生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长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
2. 税收管理:学校需要与相关税务机构合作,确保学生的工资按照法定税收规定进行纳税。
勤工助学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工作,鼓励和引导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劳动实践锻炼自己,提高综合素质,培养自立、自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经济困难学生,旨在通过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既能解决生活困难,又能获得实践经验和能力提升。
第二章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第三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2. 结合学生专业特长和学校实际需求原则;3. 安全保障原则。
第四条勤工助学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的清洁工作;2. 学生活动中心、食堂、超市等后勤服务岗位;3. 行政办公、教学辅助等辅助性工作;4. 校园绿化、美化等工作。
第三章勤工助学岗位申请与选拔第五条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1. 勤工助学申请表;2.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3. 学生本人简历。
第六条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选拔、安排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勤工助学岗位选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兼顾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岗位需求。
第四章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第八条勤工助学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岗位安排,不得擅自离岗;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3.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4. 不得利用勤工助学岗位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勤工助学学生每月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条勤工助学学生工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章勤工助学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学校对勤工助学学生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劳动纪律等。
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勤工助学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为我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帮助他们实现自我价值,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勤工助学生管理制度

勤工助学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勤工助学的作用,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和就业竞争力,医院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在校学生。
勤工助学的具体事项和管理方法应细化并与学生管理制度相结合。
第二章勤工助学内容第三条勤工助学包含学生在医院的工作和实践磨练,以提升学生在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本领。
第四条医院将依据学生的专业背景和学习本领,供应以下勤工助学内容:1. 接待服务:包含值班接待、病房陪护、导诊、信息咨询等服务; 2. 试验室助手:帮助试验室工作,保证试验室的正常运转; 3. 文员助理:帮助行政办公室的文件整理、资料管理等工作; 4. 数据分析助理:帮助相关科室进行数据的整理、统计和分析; 5. 临床实习:供应患者的手记、检查和察看等临床实习机会。
第五条医院将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布置勤工助学的工作量和工时,确保学生在工作中能够兼顾学业和磨练。
第三章勤工助学管理第六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须经过医院认可,并签订勤工助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勤工助学学生应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和规定,听从工作布置和管理,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益。
第八条医院将依据勤工助学学生的表现和综合素养,定期进行评价和奖惩,对表现优秀的学生予以相应的嘉奖和荣誉称呼。
第九条医院将为勤工助学学生供应必需的培训和引导,确保学生在工作中能够获得实际的经验和本领提升。
第十条医院将与学校保持紧密联系,定期沟通和共享有关学生勤工助学的情况和经验,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水平供应参考。
第四章其他事项第十一条医院将建立健全勤工助学学生的档案,并将其纳入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奖学金评定和就业介绍的紧要依据。
第十二条医院将供应必需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保障勤工助学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全部。
如有需要,医院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并征得相关部门和学生的看法。
第十四条学生在参加勤工助学过程中,如有纠纷或问题,可向医院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将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学生勤工助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以下简称学生)在校期间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条学生勤工助学应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学生工作处设立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各学院(系)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申请第七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工作岗位;临时岗位是指短期性、临时性的工作岗位。
第八条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九条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学有余力,能保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诚实守信,责任心强。
第十条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程序如下:1. 学生向所在学院(系)勤工助学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请;2. 学院(系)勤工助学工作小组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至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3. 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生情况,安排学生到相应岗位工作。
第四章勤工助学报酬与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勤工助学报酬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勤工助学报酬按月发放,由财务处统一支付给学生。
第十三条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1. 了解勤工助学岗位的相关信息;2. 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3. 提出勤工助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4. 拒绝从事违法、违规或不安全的工作。
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制度内容

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制度内容
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而制定的,目的是保证勤工助学工作的公平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以下为该制度
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勤工助学工作的组织管理
1. 学校将成立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由学校职能部门和学生代表组成,对勤工助学工作进行统一安排、监督和管理。
2. 学生可通过校内招聘网站或学生事务中心等途径,报名参加勤工助
学工作。
3.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能力和个人意愿,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工作。
二、勤工助学工作的岗位设置
1. 学校将根据校内各职能部门的需求,设置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如
图书馆助理、实验室助理、辅导员助理等。
2. 学校将为勤工助学生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
以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
三、勤工助学工作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
1. 学校将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强度,合理制定勤工助学工
作的薪酬标准。
2. 学校为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员工提供必要的保险和医疗福利待遇。
四、勤工助学工作的监督管理
1. 学校将建立勤工助学工作的考核制度,以确保学生员工的工作质量
和表现。
2. 学校将设立监督管理机构,对勤工助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并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总之,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和职场。
同时,也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实践经验,为学生未来的
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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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邦德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制度为了培养大学生的自立能力和劳动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配合高等教育改革,确保我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健康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素质的提高,加强勤工助学的统一管理,使我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同时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为宗旨。
二、基本要求1、凡我校在校全日制在籍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月收入人均400元以下,均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并有权通过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获得勤工助学的信息和推荐,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得到合理的报酬。
2、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均需填写《上海邦德学院勤工助学学生登记表》并附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本学年成绩表。
3、把勤工助学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途径,重在引导学生通过参与学院工作和社会实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劳动观,培养创新精神和提高实践能力。
4、勤工助学生要服从指挥,随时准备调配。
三、基金管理1、为保证学生在校园勤工助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基金。
勤工助学基金由学院委托院学生处统一负责管理使用,由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具体操作落实。
2、勤工助学基金用于以下方面:① 学生参加校内非经营性部门勤工助学活动的报酬开支;② 寒、暑假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的津贴开支;③ 其它特殊勤工助学岗位的津贴开支。
四、参加勤工助学条件1、思想进步,遵纪守法;2、家庭经济困难,月收入人均400元以下;3、由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特殊困难;4、学习刻苦,考试科目无补考,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5、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且具有服务专长;6、生活俭朴,不抽烟、不喝酒、不铺张浪费,五、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酬金数额1、根据学院各部门实际需要,由学生处和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设置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考核合格给予不低于每小时8元的津贴;2、校外企、事业单位要录用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需经学生所在分院同意,交签定协议后报学生处批准方可进行。
六、勤工助学的申请程序1、申请勤工助学的同学需如实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内容包括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所在区或乡镇级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二年级学生要有个人在校表现情况,同时附上上一学年度成绩单,交给辅导员。
2、辅导员组织本班同学进行评议,听取意见并与家长联系沟通,情况属实后,分院领导批准,由辅导员统一汇总上报学生处备案。
3、假期各部门若需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处会向学生公布工作岗位,由学生向部门提出申请,用人部门负责管理和考核本部门所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并在每月发放勤工助学金前把月考核反馈表报送学生处,假期结束后,将年度考核结果上报学生处。
七、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及酬金的发放1、学生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2、学生处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统计审核,合格后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由学生处汇总,并根据制定的勤工助学考核办法及相应标准审批;3、根据用人部门的考核和学生处抽查,考核合格后发放津贴;4、勤工助学学生在勤工助学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勤工助学资格;5、学生完成工作任务后,其工作考核结果由学生处审批,有院领导签字,学生处汇总,再上报财务处。
财务处发放到学生个人。
八、勤工助学受限条件1、抽烟、喝酒、聚赌者;2、生活不简朴、铺张浪费者;3、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者;4、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5、诚信记录不合格者;6、不服从勤工助学岗位分配者;7、私自交换勤工助学岗位者;8、勤工助学岗位考核不合格者;9、因勤工助学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10、因勤工助学产生社会问题者。
十、校园勤工助学岗位考核办法勤工助学生考核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和学生处双方考核发放。
十二、奖惩学生处将根据考核表,对不合格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撤消其助学金;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勤工助学管理制度作者:韩志刚肖宏伟转贴自:原创文章录入:肖宏伟勤工助学协会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隶属于学工部,是负责组织我院贫困学生开展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勤工助学协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贫困生服务,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的困难,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广大贫困学生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意识。
第三条基本任务:(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引导和保障我院勤工助学活动正常开展;(二)规范我院勤工助学活动。
(三)通过直接或间接提供勤工助学机会,解决我院贫困生问题,锻炼我院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四)协会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委员第四条凡我院在籍全日制学生,持特困证明、申请书、所在系证明、均可有资格申请成为协会成员,协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学习态度端正。
(三)生活节俭,工作认真负责,愿意利用课余时间为同学服务。
第五条成员基本权利(一)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利。
(二)在协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要求1、签到时间:(早)6:00 ——6:30分(清扫道路、室内公共区、室外捡纸人员)2、签到地点:新、老教学楼一楼大厅3、清扫时间:(早)6:00——7:30分(中午)12:00——1:30分(下午)3:30——4:30分注:捡纸人员时间附加(晚间) 5:30——6:004、上课前30分钟室内外卫生必须清扫干净,以备检查。
5、如果检查不符合要求出现消极怠工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辞退。
6、每月所发工具由学生自行保管,在下个月未发放之前凡出现任何问题,由学生自行负责。
7、如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日,应提前向主管老师请假,并自行安排人员替换清扫。
8、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者示为漏岗,迟到一次者扣工资5元,漏岗一次者自动下岗。
9、每周五下午3:30分在新教学楼319合堂开会,一次不到者扣工资5元,两次无故缺席者自动辞退。
第四章岗位职责第六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各岗位职责如下:勤工助学协会会长、副会长岗位职责:1、建立和完善勤工助学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监督和记录勤工助学学生的上岗情况及工作表现。
3、收集和反馈学生上岗工作时存在的问题。
4、积极开发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减轻学校压力。
5、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协会形象,扩大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
清扫合堂人员岗位职责:1、清扫任务及要求:地面每晚拖一次,中午、下午各清扫一次;桌堂每晚清理一次;黑板、讲台、窗台、每天中午、下午各擦一次;室内玻璃每月擦一次。
2、合堂教室晚上清扫后须将桌椅摆放整齐,关好门、窗、灯。
3、清洁员必须将透完的湿拖布放在水桶里面提回来,不得将水滴在走廊上。
明知故犯者将被辞退。
4、合堂教室开放时间:早7:30分——下午6:00,若本合堂无课,该清扫人员应负责锁门。
5、清扫合堂人员须保管好室内物品,经常检查如出现备品损坏情况,应及时上报。
6、如有临时使用合堂时,应及时打扫卫生,桌椅摆放整齐。
7、合堂钥匙禁止为其他同学配置,如出现问题将追究其责任。
8、轮换时间:每月进行一次轮换。
清扫教学楼公共区人员岗位职责:1、清扫任务及要求:地面早、中、晚各拖一次早、晚各清理一次走廊、卫生间垃圾箱内的垃圾。
2、公共区范围:每层楼内除去班级分担区之外的区域。
3、楼梯扶手每周要擦一次。
4、轮换时间:每星期各楼层进行一次轮换。
清扫道路(捡纸)人员岗位职责:1、按照清扫时间每天进行3次清扫。
2、每天早晨必须把自己所负责路段小垃圾箱内的垃圾清理到大垃圾箱内。
3、捡纸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管理自己的工作区,在不耽误自己学习的情况下,做到时有时捡。
4、轮换时间:每月进行一次轮换(包括:捡纸人员)。
第五章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八条本制度由黑龙江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协会负责解释。
北京印刷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制度(暂行)在国家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的助学体系建立后,我院勤工助学的服务理念由以前尽量扩展校内岗位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问题,提升到了在资助一定数量贫困生的基础上,以提高我院贫困生的能力为宗旨,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勤工助学工作管理,现将《北京印刷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第一章指导思想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是我院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学生勤工助学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同时以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为宗旨。
勤工助学工作必须坚持:(一)要把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作为培养学生能力的重要途径,重在引导学生通过参与学校工作和社会实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劳动观,培养创新精神和提高实践能力。
(二)要把组织学生勤工助学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和优惠付酬,支持和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要把组织学生勤工助学与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结合起来,通过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四)在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要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并以不影响学生学业为前提,不能安排学生参与超过其身体承受能力、有碍身心健康的工作。
第二章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是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部门开展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活动,承担后勤服务、校园秩序维护、公益劳动等方面力所能及的工作。
其设置要求是:(一)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应是无毒、无害、无危险,适于学生从事的工作。
(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固定岗位是指相对长期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一般在每学年初由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印刷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经学生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审核设立,期间根据情况可进行调整。
临时岗位是指学生临时参加的劳动岗位,一般由用工单位提前一天向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印刷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登记表》,由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三)用工单位设岗应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为原则,不得要求学生请假或旷课上岗。
第三章勤工助学学生的确定(一)勤工助学学生的推荐条件:1、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和研究生;2、遵纪守法,思想表现好,上一学年没有受过任何校规校纪处分;3、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没有出现重修科目;4、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节俭。
(二)申请勤工助学采用组织安排与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优先录用特困生。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有专长的经济困难学生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