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勤工俭学实施及管理方案

勤工俭学实施及管理方案为了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自立能力,缓解困难同学的家庭经济负担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食堂勤工俭学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以获得报酬、培养自立及创业能力为主要目的劳动。
二、指导思想、目的和对象1、食堂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院统一管理,由食堂承包商具体实施,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2、食堂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3、食堂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以自立成才为目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偿社会实践活动。
4、食堂勤工助学—勤工是手段,助学是目的。
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学生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观念,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所得顺利完成学业。
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且学有余力的高职专科学生及成教生均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6、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不得参加传销等国家明文禁止的以及有损大学生形象、有碍社会公德的活动。
7、学生私自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学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一)组织管理机构为开展好我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成立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
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后勤处处长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食堂项目经理以及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堂办公室,由食堂项目经理主持工作,食堂项目经理、学生处勤工助学中心干事负责具体工作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服务和协调。
(二)组织管理机构职责1、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管理规定,设置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制定报酬标准,建立和管理勤工助学学生档案,推荐和指导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并负责报酬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规定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学费的不断增加,勤工俭学已经成为许多大学生缓解经济压力的主要渠道之一。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规定,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勤工俭学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背景勤工俭学是指大学生通过在校内或校外进行劳动,获得工资以支付自己的学费或增加生活费的一种方式。
在众多的兼职工作中,校内兼职更容易被大学生接触到,因此本文将重点探讨校内勤工俭学的管理规定。
三、流程管理为了确保勤工俭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校可以采取流程管理,即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例如,在校园内建立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安排学生工作和管理资金流动。
同时,对于勤工俭学的岗位招聘、工资支付、工作绩效考核等方面也应当制定相应的流程规定。
四、报名与招聘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学生报名参与勤工俭学应该进行统一招聘。
学校可以在每个学期初举办招聘会,吸引各类用人单位来校招聘。
同时,学校要求学生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面试或考核,确保分发岗位与学生能力相匹配。
五、工资支付工资支付是学生勤工俭学管理的重要环节。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制度,确保工资准时发放。
一种可行的做法是将每个学生的工作情况与工资直接挂钩,以工作小时数或工作成效为依据进行计算。
同时,为了避免出现拖欠工资等问题,学校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六、人员管理为了监督和管理学生勤工俭学工作,学校应当设立相应的管理岗位。
这些管理人员要负责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考核,并及时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另外,学校还可以将优秀的学生选拔为勤工俭学工作岗位的助理,提升岗位的质量和效率。
七、保障安全在学生勤工俭学中,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学校要建立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培训。
同时,对于一些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岗位,学校要提供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使学生更好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强学生的自立意识,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勤工俭学岗位职责(一)巡视员岗位职责1、做好食堂考勤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并做好勤工俭学学生考勤工作。
2、检查勤工俭学学生上班穿戴清洁工作服、帽、口罩、围身布,工作期间务必带好值勤袖标。
3、搞好区域环境卫生,经常打扫。
4、衣柜每两人一格,每人配备一把钥匙。
衣柜里的衣物不外露,个人物品不放在桌子、椅子、柜子上,做到个人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5、除填写勤工俭学考勤表、工资发放单等,须经常在食堂一楼、二楼巡视,检查人员是否都到齐岗位等。
6、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如在学生饭菜中发现虫子等,应立即联系总务处老师。
7、检查并监督各组长的工作情况,不定时的检查各组长考勤情况。
(二)组长岗位职责1、带头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并协助巡视员做好食堂勤工俭学工作,并做好时间签到制的考勤表,无作假现象。
2、合理安排勤工俭学学生的工作任务,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以高效优质完成。
3、检查组员务必佩戴值勤袖标。
4、组员请假需上报巡视员,并上交请假单或病假单。
组员辞职需提前一星期汇报总务处老师。
5、关心组员的中午就餐情况,听取意见或建议,写入每月总结中。
6、每月上交一份工作汇报总结,无任何要求,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不足之处都可提出,比如人员不够、餐食不饱等。
(三)勤工俭学学生岗位职责1、听从组长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换岗。
2、协助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工作。
3、穿戴整洁,务必佩戴袖标,以便检查。
4、自觉做好自己管辖区域内的本职工作。
5、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假或病假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开食堂,穿工作服不能在校园内走动。
6、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上报组长或巡视员。
二、勤工俭学请假制度1、每个月请假不得超过3次,请假必须有请假条。
高校勤工俭学措施方案

高校勤工俭学措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校的学费、生活费等费用不断增加,让越来越多的学生感到压力重重。
而勤工俭学是一个重要的渠道,不仅可以缓解学生的经济压力,同时也可以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社会适应能力。
因此,高校勤工俭学措施方案应加强制定和实施。
一、加强勤工俭学岗位的建设高校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不同类型的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具体建议如下:1.校内机构宣传员:负责学校内部的宣传工作,如海报、通知、活动策划等;2.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借阅、管理、整理等;3.学生餐厅服务员:负责餐厅内的服务和清洁工作;4.学校办公室职员:协助处理文件、会议安排等常规事务;5.校门卫生:负责门卫(check-in)、宿舍卫生和安全工作等。
高校应该注重创新和持续性的更新,帮助学生积累更多的经验和技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二、完善勤工俭学补贴政策优越的政策措施是实施勤工俭学方案的重要保障,建立和完善保障政策是尤为重要的。
完善引导和奖励机制,具体建议如下:1.提供学分和成绩上的优惠:对于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可以加分或者获得更多的学习成绩奖励;2.提供高于市场的补贴:要与不同单位或企业合作,提高勤工俭学报酬;3.针对有困难家庭的学生,增加助学金和贴息贷款等形式的补助。
因此,完善勤工俭学的政策和制度,诚挚地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们在自我提升和实践中获得更多的成就和经验。
三、加强勤工俭学管理加强勤工俭学岗位的管理也非常重要,能够有效确保工作效率,同时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
具体建议如下:1.统一管理制度:建立、落实和完善统一的勤工俭学管理制度、标准和流程;2.员工机制:建立完善的勤工俭学考核制度,使工作日程表达到最优化;3.主题教育引领:教育引导学生勤俭节约,积极投入勤工俭学,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学校应该加强对勤工俭学岗位的监督,督促岗位人员、学生工作者以及服务单位做好工作。
只有在完善的管理条件下,才能够让勤工俭学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规定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勤工俭学已成为许多大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学生勤工俭学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工作效率和经济状况,各大学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学生勤工俭学的意义、管理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和问题等方面展开回答。
一、学生勤工俭学的意义学生勤工俭学作为一种经济援助方式,不仅能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经济压力,还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通过勤工俭学,学生可以获得实际工作经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充分准备。
二、管理规定的内容学生勤工俭学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格审核:学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通常要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低于一定标准,同时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学业成绩和品德素质。
2.工作岗位:学校提供多样化的工作岗位供学生选择,包括校内助教、图书馆管理员、实验室助理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
3.工作时间和报酬:学校规定学生勤工俭学的工作时间和报酬标准。
通常要求学生每周工作不超过一定时间,确保学业不受影响。
同时,学校根据工作的性质和难度给予学生相应的报酬,保证学生的劳动价值得到合理回报。
4.工作管理:学校对学生勤工俭学进行全程管理,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和指导学生工作等。
学校还会定期评估学生的工作表现,根据情况进行奖励或调整。
三、执行情况大部分高校对学生勤工俭学的管理规定较为严格,执行情况良好。
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助学工作部门,负责学生勤工俭学的组织和管理。
学生通过申请,经过资格审核后,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报酬进行工作。
学校对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学生的勤工俭学能够顺利进行。
四、问题与建议尽管学生勤工俭学的管理规定相对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有些学生在工作时间和学习之间难以平衡,导致学业成绩下降。
其次,一些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遇到不公平待遇的情况,工作报酬不符合实际劳动价值。
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促使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劳务报酬以完成学业,并从中逐步培养克服困难、劳动光荣的观念和自力更生的能力。
第二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应坚持“立足自力,缓解经济困难”的方针,在遵守法规、学院规定,维护校园秩序,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进行。
第三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由学生工作部统组织、管理、协调。
各系成立相应的学生勤工助学指导小组,由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公寓管理处及相关处室的负责人配合、协调。
第四条学生勤工助学原则:(一)各级领导和部门要真正关心和积极支持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凡能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都要尽可能地接受和安排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支持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经济支持、圆满完成学业。
各系要把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作为本系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需要设立勤工助学的部门,要将岗位的工作内容、要求、劳务酬金和需求等具体情况于学期初报学生工作部审定,统筹安排。
(三)凡是要求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本着自愿报名、学院审批的原则,由学生自愿报名、系初审,经学生工作部审批。
要注意优先满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尤其是那些学习优秀、表现良好的特困学生。
(四)勤工助学的学生由用人部门负责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有问题者可以酌情扣发其劳务酬金。
(五)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
固定岗位实行聘用制,每学期聘用一次;临时岗位按工作时间计算,劳务酬金不得低于每小时2元。
第五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程序(一)每学期开始,各系要对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作深入的调查,确认属于贫困生后,建立本系贫困学生信息库,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二)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需先提交申请,经辅导员和系部确认同意后,建立本系贫困学生勤工助学“求职信息库”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国家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培养学生的自立意识、劳动观念和实际操作能力,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实施勤工俭学活动的学生。
三、管理制度1. 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勤工俭学工作计划、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勤工俭学活动的开展。
(2)各学院(系、部)设立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勤工俭学工作,包括岗位设置、学生招聘、工作安排、考核评价等。
2. 岗位设置(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立适合学生的勤工俭学岗位,如教学辅助、图书馆管理、实验室助理、校园维护等。
(2)岗位设置应遵循合理、适度、实用的原则,确保学生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锻炼自己,提高综合素质。
3. 学生招聘(1)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选拔。
(2)招聘过程中,学校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尊重学生的意愿。
4. 工作安排(1)学校根据学生课余时间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勤工俭学工作时间。
(2)学生应按时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不得无故缺勤。
5. 考核评价(1)学校设立勤工俭学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工作表现、劳动态度、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的重要依据。
6. 奖励与处罚(1)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勤工俭学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四、经费管理1. 学校设立勤工俭学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学生工资、奖励、活动经费等。
2. 勤工俭学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实施国家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他们的自立意识、劳动观念和实际操作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为我国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勤工俭学工作,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培养自立自强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勤工俭学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生权益。
第二章勤工俭学岗位设置第四条勤工俭学岗位分为校内岗位和校外岗位。
第五条校内岗位主要包括:教学辅助、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图书馆、学生宿舍等。
第六条校外岗位主要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章勤工俭学岗位申请与选拔第七条学生申请勤工俭学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学业成绩良好,无挂科、补考等情况;3. 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4. 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第八条学生申请勤工俭学岗位,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批。
第九条学生处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生申请情况,组织选拔,确定最终上岗学生。
第四章勤工俭学工作安排第十条学生处负责制定勤工俭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学生处负责监督勤工俭学工作,确保学生权益。
第十二条勤工俭学工作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需分配,确保岗位合理;2. 分级管理,明确职责;3. 保障学生学业,不占用学生上课时间;4.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不安排过重体力劳动。
第五章勤工俭学待遇第十三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贴。
第十四条学生勤工俭学待遇如下:1. 校内岗位:每月补贴100-300元;2. 校外岗位:每月补贴150-500元。
第十五条学生勤工俭学补贴由学生处统一发放。
第六章勤工俭学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学生处负责对勤工俭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工作能力;3. 工作成果;4. 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认真、影响恶劣的学生,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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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勤工俭学是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学校的组织下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我院勤工俭学工作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帮困助学、自强自立”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开展。
为了提高我院学生的整体素质,提升我院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提高岗位责任意识,推动勤工俭学工作职业化管理。
我院将在勤工俭学管理的过程中实行公开招聘、签订勤工俭学协议并实行小时工资制,着力提高大学生的职业化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勤工俭学的对象
我院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
二、勤工俭学的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为人诚实,自立自强;
3.学习认真,能完成学习任务;
4.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节俭优先;
5. 保证一周两次(每次一小时以上)的工作时间。
三、勤工俭学管理机构
学院设立两级勤工俭学服务机构:院学生勤工俭学服务中心,由学工处负责管理;各二级学院设立相应的勤工俭学服务站,具体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管理。
四、院勤工俭学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制定勤工俭学的基本政策和实施办法,管理协调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
2.积极开拓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建立校内外勤工俭学基地。
负责勤工俭学岗位设置及勤工俭学费用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3.负责用人部门岗位审核,审核批准后在全院发布岗位需求及用工条件。
4.负责勤工俭学学生申请人的审核,为用工部门作好相应岗位人选的推荐工作。
5.指导协调用工部门开展必要的学生勤工俭学岗前培训,管理勤工俭学学生信息档案。
6.检查、监督用工单位(部门)勤工俭学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勤工俭学中存在的问题。
7.审批发放勤工俭学的报酬,做好各种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五、各二级学院勤工俭学服务站职责
1.负责本二级学院学生勤工俭学学生的申请、审核工作,向院中心推荐合适的岗位候选人。
2.负责本二级学院学生勤工俭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3.及时了解本二级学院学生勤工俭学情况,向学工处反馈。
4.协调学工处处理本二级学院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用工部门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1.有勤工俭学需求的部门设立勤工俭学岗位需向学工处进行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工作时间和薪资报酬等资料。
学工处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学工处向全院发布并推荐人选至用工部门面试。
2.用工部门需提供必备的勤工俭学条件,进行必要的岗前业务和劳动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并在学生勤工俭学过程中负责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
3.用工部门应对勤工俭学的学生给予生活上、思想上的关心和帮助。
4.用工部门应根据岗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量化考核办法,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并核定工时,报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备案。
5.用工部门根据具体岗位要求每天记录学生的工作状态及工作时间,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在每月的3号前将上月学生的考核结果、工作时间数等报学工处,以备报酬发放;
七、学生勤工俭学岗位的申报、审批工作流程
1.由学生根据用工部门的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勤工俭学申请表》。
2.班主任根据该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及平时表现及学生情况进行审核,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提交二级学院勤工助学服务站。
3.二级学院根据本二级学院情况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提交学工处。
4.学工处根据各二级学院审批情况确立全院可以参加勤工俭学学生候选人员。
并向相关用工部门推荐。
5.用工部门对学工处推荐人选进行面试确定勤工俭学人员。
6.用工部门、勤工俭学学生、学工处签订勤工俭学方协议,学工处开具学生报到单,学生上岗工作。
八、勤工俭学学生职责要求
从事勤工俭学的学生要珍惜学校提供的勤工俭学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负责工作,自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自觉遵守勤工俭学协议,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学工处或用工部门反映,由学工处进行协调。
若要停止勤工俭学,须按协议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便于用工部门做好安排,不影响部门工作。
九、薪资发放
学工处在每个月的十五日前根据各用工部门对勤工俭学学生的考核等第统一造表发放勤工俭学津贴,津贴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十、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学工处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