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1、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
2、沟通环节
(1)门诊接诊沟通(2)入院时沟通(3)住院期间沟通(4)术后沟通(5)出院时沟通
3、医患沟通的方法
(1)预防为主的沟通:医疗活动中,如发现可能出现问题苗头的患者应立即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的进行沟通。
(2)交换沟通者:如责任医师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有障碍时,应另换其他医护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行沟通。
(3)集体沟通:当下级医师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应请示上级医师或与上级医师一同与患者进行沟通。
(4)协调统一后沟通:科室内或专业组统一意见后由上级医师对家属进行解释,避免使患者或家属产生不信任和疑虑的心理。
4、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
(1)建立患方教育制度。
(2)严格落实我院的医疗纠纷预警方案。
(3)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
5、评价与考核
将“医患沟通制度”纳入医院质量管理体系。
做到医患沟通率100%,患方对沟通满意率≥90%;出院康复指导率100%;患者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处理率和反馈率均为100%;医疗服务信息、价格和费用、贵重药品和特殊检查等知情同意率达到100%。
2023年医院医患沟通制度(全文)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患者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注重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加强医患沟通,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以患者为中心,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把对患者的尊重、理解和关怀体现在医疗服务全过程。
三、医院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完善医患沟通内容,对医务人员进行医患沟通、投诉处理、医疗风险防范教育,提高医患沟通能力。
四、医院建有医患沟通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医患沟通办公室)。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制定、完善医院医患沟通制度和实施意见,对医患沟通工作进行指导、不定期监督和检查。
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交付的任务,组织对医患沟通方面的培训、宣传、日常检查,向领导小组提出医患沟通工作改进措施。
五、医务部、门诊部、护理部、行风监督处、医保与价格管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医患沟通工作,部门之间互相沟通、密切配合。
六、各部门、各科室要安排人员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患沟通培训、法律宣传,同时内部要加强医患沟通方面的宣传、教育和考核。
七、医患沟通的内容涉及医疗过程中所有方面,医务人员要向患者介绍医院规章制度、生活设施、人身安全防范、注意事项等情况,并由患者在入院、出院告知书上签名。
八、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医患沟通应当及时、客观、充分、全面、个性化。
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使用血液制品、贵重药品、高值耗材的,医务人员应当事先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费用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一、为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患沟通以医师为主体,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病房由主管医师、责任护士实施;门诊及其它科室由首接、首诊、首问人员实施。
三、住院病人的沟通分为首次沟通、住院期间沟通、出院沟通。
1、首次沟通要求接诊医师在病人入院后八小时内完成,并在首次病程记录中体现。
2、住院期间的沟通每周至少一次,在病程记录中记录。
3、出院访视沟通要求在病人出院1月内完成。
4、门、急诊病人的沟通工作要求医师、护士及相关人员在接诊、接待病人过程中同时完成。
四、严格执行患者知情告知工作制度,重点要求医务人员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医疗方案及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及医疗费用情况。
五、要求医务人员多听病人或家属的倾诉,对病人的情况尽可能
做出详细准确的解释,做到“四避免”:避免使用刺激性语言;避免刻意改变对方看法;避免使用难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院办通过抽查病历、现场询问病人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实施效果,加以评价,提出改进措施或意见。
医患沟通与解决纠纷机制制度

医患沟通与解决纠纷机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患沟通,促进医患双方的良好沟通与合作,防备和解决医患纠纷,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维护医院声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患沟通和纠纷解决事项。
第三条法律依据医患沟通和纠纷解决的相关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要求。
第二章沟通与协商第四条信息沟通1.医务人员应尽可能使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向患者供应医疗信息,并自动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2.医务人员应耐性倾听患者的看法和建议,并尽量调整沟通方式以适应患者的需求。
第五条沟通记录1.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医患沟通内容,包含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手术风险等相关信息。
2.医务人员记录的沟通内容应真实准确,遵守医保政策和保密原则。
第六条患者知情同意1.医务人员在进行治疗或手术前,应向患者充分解释治疗方案、风险及预后等内容,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2.在取得患者同意后,医务人员应进行书面记录,并由患者及其家属签字确认。
第七条医疗纠纷协商1.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医院应设立医疗纠纷协商委员会,由相关医务人员、患者代表和法律顾问构成,负责帮助解决医患纠纷。
第八条医疗纠纷调解1.在医疗纠纷协商无法解决时,可进行医疗纠纷调解。
2.医疗纠纷调解由医院指定的专业调解组进行,调解员应具备医疗和法律相关知识。
3.医疗纠纷调解应保护患者隐私权,确保调解过程公正、公开、公平。
第三章申诉与仲裁第九条医疗纠纷申诉1.患者可以向医院提出医疗纠纷申诉,申诉内容应认真具体。
2.医院应设立特地的医疗纠纷申诉处理机构,对患者的申诉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仲裁与诉讼1.若医疗纠纷无法通过申诉解决,患者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2.医院应乐观搭配仲裁或诉讼程序,供应必需的医疗文件和证据。
第十一条医疗赔偿和弥补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赔偿和弥补机制,确保患者合理的权益得到保障。
医院医患沟通与协商制度

医院医患沟通与协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提高医患沟通与协商质量,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保障患者权益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管理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全部医务人员和患者,包含门诊和住院患者。
第三条定义1.医患沟通:指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进行信息沟通、看法表达、需求沟通的行为。
2.医患协商:指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平等和公正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合作,共同决策和订立治疗方案的行为。
第二章医患沟通第四条沟通渠道医务人员应通过面对面会谈、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患者进行沟通,依据患者的需求和情况选择合适的沟通渠道。
第五条沟通原则1.敬重和平等: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尊严和意愿,平等对待患者,并尽力满足患者合理的需求。
2.清楚明白:医务人员应以简洁明白的语言向患者解释疾病情况、治疗方案和医疗操作,并及时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3.专业引导:医务人员应依据专业知识和经验,向患者供应科学、正确的医疗建议和引导。
4.保护隐私: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不得将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5.敬重知情权: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知情权,及时向患者告知诊断结果、治疗方案、预后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沟通记录医务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医患沟通内容,并保管至患者病历中。
沟通记录应包含时间、地方、沟通方式、涉及的具体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内容。
第七条患者教育医务人员应向患者供应相关的医疗知识和健康教育,帮忙患者理解疾病和治疗过程,提高患者对治疗的搭配度和自我管理本领。
第三章医患协商第八条协商原则1.双方平等:医务人员和患者在医患协商中应保持平等地位,共同参加决策。
2.公正公平:医务人员应公正、公平地评估患者的需求和情况,并依据专业知识供应合理的建议。
3.知情同意:医务人员和患者应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医务人员应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4.保密原则: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将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患沟通制度和知情同意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和知情同意制度医患沟通制度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进行有效沟通的一套规定和流程。
其目的是为了建立互信关系、促进信息交流,使医生能够了解患者的病情、需求和期望,并能够向患者提供准确、清晰、全面的医疗信息和建议。
医患沟通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尊重患者权利:医生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等基本权益,遵循患者的意愿和决策。
2. 倾听和回应:医生应倾听患者的疾病症状、病史、意愿和担忧,以及对治疗方案的理解和期望,并给予及时、准确和详尽的回应和建议。
3. 解释和教育:医生应向患者解释医学术语、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案,以便患者能够理解并参与到医疗决策中来。
4. 沟通方式和工具:医生可以采用口头、书面、图像和视频等多种方式和工具进行沟通,以满足患者的不同需求和偏好。
5. 沟通培训和评估:医生应接受相关的沟通培训,提升沟通能力和技巧,并进行沟通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知情同意制度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应当向患者提供必要的诊断、治疗和手术等医疗信息,患者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后,具有知情并自主作出决策的权利。
知情同意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能够在医疗决策中拥有自主权、知情权和选择权。
知情同意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提供:医生应当向患者提供相关的医疗信息,包括诊断结果、治疗方案、效果、风险、代替治疗方法等,以便患者能够全面了解医疗决策的影响和后果。
2. 理解和解释:医生应当向患者解释医学术语、专业知识和相关技术,并确保患者能够理解并参与到医疗决策中来。
3. 决策和选择:患者应当在充分了解信息并认真思考后,与医生共同做出医疗决策,包括是否接受治疗方案、手术等。
4. 写意同意:医生和患者应当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以便记录患者对医疗决策的知情和同意。
医患沟通制度和知情同意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建立医患合作关系,提升患者满意度和医疗质量。
同时,也有助于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尊严,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因此,各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当积极推广和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
医患沟通制度

(二)分级沟通
沟通时注意沟通内容的层次性。根据患者 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的好坏,由不 同级别的医护人员沟通。同时要根据患者或亲 属的文化程度及要求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沟通。 如已经发生或有纠纷苗头,要重点沟通。
对于普通疾病患者,应由责任医师在查房时,将患者病 情、预后、治疗方案等详细情况,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 通; 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的医疗小组(主任或 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责任护士)共同与 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对治疗风险较大、治疗效果不佳及考虑预后不良的患者, 应由医疗组长提出,科主任主持召开全科会诊,必要时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医疗组长共同与患者沟通,并将 会诊意见及下一步治疗方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征得患 者或家属的同意,在沟通记录中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
(三)集中沟通
对带有共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 病等,由科主任、护士长、责任医师、护士等 共同召集病区患者及家属会议,集中进行沟通, 介绍疾病发生、发展、预防、疗程、预后及诊 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等,回答病人及家属 的提问。沟通地点可设在医护人员办公室或示 教室。
(二)沟通技巧
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时应体现尊重对方,应 耐心倾听对方的倾诉,同情患者的病情,有愿 为患者奉献爱心的姿态,本着诚信的原则,坚 持做到以下几点
1、一个技巧:注重技巧,多听病人或家属说几句, 尽量让病人和家属宣泄和倾诉,对患者的病情 尽可能作出准确解释。
2、二个掌握:掌握病情、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 掌握患者医疗费用情况及患者、家属的经济条 件、心理状况和社会背景。
二、医患沟通的内容
(一)沟通的时间 1、院前沟通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 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 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 入院指征的应收入院治疗。在此期间,门诊医 师应与患者沟通,尽可能详细的向患者讲明所 进行的各种医疗处置的意义,争取患者理解。 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 由患者或家属签字。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一、医患沟通的涵义医患沟通是医患双向的互动,是一种交流,是一种默契。
医患沟通制是指为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实现医务人员同病人及其家属在医疗服务中的主动合作,构筑相互尊重、理解、信任、平等的新型医患关系,而总结出的比较系统的医患交流方法,并形成制度在医院实行。
沟通是无限的,可以不限时间、不拘形式。
要根据患者的文化背景、知识层次、年龄结构、心理特征、性格脾气、疾病状况等因人而异。
沟通的内涵探索也永无止境,要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二、医患沟通的时间1、门诊接诊沟通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
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项医疗处置的理解。
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志及门诊病历上履行签字互认。
2、入院时沟通病房医务人员在接收新患者入院时,应首先向患者作自我介绍,在完成病史采集及入院体检后,应按医院《就医须知》内容及要求与患者或者其亲属进行必要的沟通交流,并适当地进行卫生宣教。
接诊(主管)医生在做出初步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后,应将患者目前病情、拟采取的治疗方案、医学界目前对此病的认识及诊疗现状、本院对此病的诊治水平及疾病可能浮现的相关并发症、药物常见副作用等情况向患者或者其亲属做详细讲解及充分的告知,并记录在首次病程记录及医患沟通记录中,实行签字确认。
对于病情危重的患者,应同时签署病危(重)通知书及授权书。
3、住院期间沟通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对所采取的各项诊疗措施及其相应风险与副作用均应向患者或者其亲属进行解释说明;患者病情变化或者变更治疗方案时应让患者充分了解相关原因及理由,病情恶化至病重、病危者应有书面告知及签字手续;对于欲实施手术、麻醉、输血、化疗、放疗、植入医用器材、有创诊查、试验性检查和治疗、会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等高风险诊疗活动者,应征求患者(原则上为患者本人,特殊情况下为其亲属或者授权代理人)允许并履行签字手续;对特殊情况下变更诊疗措施(如术中改变术式)、患方拒绝、抛却诊疗者,务必告知其原因及可能的后果,争取患方签字,同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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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化和我国卫生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文
化素质的提高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患者想要得到的医疗信息越来越多。
因此,
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既能提高患者对疾病诊疗全过程及其风险性的认识,减
少医患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同时,又能增强医务人员的
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患者及其近亲属学习到更多的健
康卫生知识,破除迷信、增进医患互信、科学的战胜疾病。
为适应新形势,保
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务人员
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对象:
凡是本院职工在为患者提供的各种服务过程中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二、各岗位人员的医患沟通时机、内容及要求
全院所有工作人员除应主动、热情、礼貌、诚恳、语气平缓、满意回答患
者及亲属提出的问题外,不同岗位尚需与患者及亲属就以下内容进行满意有效
的沟通:
1、导医:以主动了解患者当前需要为主要内容并给予满意回答。
2、挂号室:了解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职业、工作单位等内容。
小儿患者还需要了解其监护人情况。
3、门(急)诊首诊医师:门诊首诊医师依照《首诊医师负责制度》规定接诊。
在接诊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
病做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其进一步诊疗办法,征求患者意见,告知起居、饮食、活动以及接受诊疗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直至患者满意离去。
需要进一步检查
或治疗者应简述其必要性、依从性(诊疗活动带来的不便而导致患者依从接受的程度)以及花费情况,并指导或护送患者进入下一个诊疗程序。
4、住院处人员:当患者办理住院手续、补缴预交款、进行结算、查询费
用等情况时,住院处工作人员应当向患者介绍我院的物价执行标准,并说明费
用发生的原因和记帐流程,消除患方误会。
如有争议,住院处工作人员应当主
动与费用发生源工作人员联系,由费用源头给予沟通解释。
如系住院处记帐录
入错误,应主动赔礼道歉。
5、病区住院期间的沟通
(1) 入院时沟通:病区工作人员无论是谁发现患者新来入住,均应主动、
热情上前招呼,并联系值班护士予以接待。
值班护士接待新入患者后,在安排
病床以后及时向患者告知住院须知、注意事项、生活指南等内容,并帮助患者
熟悉就餐、用水、入厕等事宜。
确定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后应当告知患方经治
医师、责任护士姓名、称呼,并在床头卡上予以注明。
(2) 病区首诊医师:病区首诊医师依照《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接诊。
当班
医师(含进修、实习、新毕业轮转医师)发现新患者入住护理程序尚未结束之前
应主动与患者打招呼,告知住院诊疗程序,消除着急、紧张情绪,取得患者配合,护理程序一经结束,当班医师即开始诊疗程序。
接诊前先向患者介绍自己
姓名,态度要热情、诚恳。
首次病程记录书写完成以后应立即与患者及家属就
初步诊断、可能的病因诱因、诊疗原则、进一步检查的内容、饮食、休息、注
意事项等进行初步沟通。
(3) 急诊入院患者应在护士办理住院的同时即应开始进行诊疗抢救等活动,并及时告知相关内容(诊断、危险、风险、最佳诊疗措施)以及书写危重告知书。
危重告知书应由其近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同意拟定的诊疗方案。
(4) 由于风险、费用等原因患方不同意最佳诊疗方案时应拟定次选方案,
并就患方不同意选择最佳方案而选择次选方案由患方签字认可。
(5) 入院三天内的沟通: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三天内必须进行正是沟通。
医护人员应向患方介绍疾病诊疗情况、主要诊疗措施、取得的预期效果以及下
一步治疗方案、需要患方在哪些方面予以配合、以及患方对诊疗的意见体验等
进行广泛沟通,密切医患关系。
(6) 住院期间的沟通:包括病情变化、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后、变更
诊疗方案、贵重药品使用、发生欠费、急危重随疾病转归的及时沟通、术前、
术中改变手术方式、麻醉前、输血前以及超医保范围药品、项目等时机的沟通。
以上情况沟通要及时,消除患方不良情绪对诊疗造成不利影响。
(7) 出院时:医护人员除正常出具出院证、出院记录外,应向患方明确说
明患者在院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注意事项,随诊及随访时间。
需要时应
为患者出具诊断证明以及病历复印件。
诊断证明盖章和复印病历应由经治医师
负责办理。
6、医技科室及其他协助诊疗科室的沟通:包括放射影像科、超声影像科、内窥镜室、电生理室、功能检查室、检验科、病理科、细菌室、手术室、特殊
治疗室、康复治疗室、针灸理疗科、其他门诊专科等。
上述科室应主动热情招
呼患者进入诊疗程序,说明注意事项,在本科室业务范围内回答患方提问,介
绍诊疗目的。
沟通口径应与申请医师口径一致,以免引起歧义而导致不良后果。
绝对禁止上述科室超过专业执业范围回答咨询。
必要时应进行了解患者病史资
料的沟通。
7、药房:药房药剂师调配处方时应主动热情的做好窗口接待工作。
处方
存在问题时应向患者说“对不起,有个地方我看不清楚,我去问问医生,请您
稍侯片刻”,征得患方同意后应主动找相关医师进行修改,不可让患者往返纠正。
发出药品时应交待清楚每种药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直到患者满意离去。
8、收费处:参照住院处执行。
三、沟通注意事项:
1、沟通应力求使用表达贴切的通俗语言,注意既不能引起歧义,也不能
引起患者不科学的幻想。
2、沟通要注意内容的层次性。
要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复杂程度以及预后好差,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沟通。
同时要根据患者及其近亲属的文化程度和要求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沟通。
如已经发生纠纷苗头,要重点沟通。
3、对带有共性的多发病、常见病、季节性疾病可以进行集体沟通。
4、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科室或小组共同与家属正式沟通;对于治疗风险大、效果不理想及预后不良者,应由科主任主持科内会诊讨论后由科主任为主集体与患者沟通。
5、对于在医疗活动中可能出现问题的患者,应立即将其做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性沟通。
预防性沟通应记入病程记录,必要时由患方签字。
6、经治医师与患方沟通困难或障碍者应另换其他医务人员(尽可能由上级医师)沟通。
7、诊断不明或病情恶化时科室内医务人员应先进行讨论,统一协调后,再行沟通,避免患方不信任或产生疑虑。
8、沟通时可以借助于实物、图谱、标本、模型等对照讲解,增加患方感性认识,便于患方对诊疗过程的理解和支持。
四、沟通技巧:
与患方沟通应体现尊重对方、耐心倾听对方的倾诉、同情患者的病情或遭遇、愿为患者奉献爱心的姿态并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
同时应掌握以下技巧:
1、一个技巧:多听病人或家属说几句,尽量让病人和家属宣泄和倾诉,对患者的病情尽可能做出准确解释。
2、两个掌握:掌握病情、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掌握医疗费用给患方造成的心理压力。
3、三个留意:留意沟通对象的受教育程度、情绪状态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沟通对象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4、四个避免:避免使用刺激对方情绪的语气、语调、语句;避免压抑对方情绪、刻意改变对方观点;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强求对方立即接受医生的意见和事实。
五、沟通记录医护人员的每次沟通都应在病历的病程记录或护理记录中有详细记载。
记录的内容有:时间、地点、参加的医护人员以及患者、亲属姓名、实际内容、沟通结果等。
重要的沟通记录应当由患方签署意见和签名。
六、评价:
1、医患沟通做为病历记录的常规内容,纳入医院质量考核体系并独立做为质控点。
2、因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沟通不当引发投诉或纠纷者,承担全部损失。
七、本制度由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XX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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