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5.12.22•【文号】财教[2015]525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2015年12月22日附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用于支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责任清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
现阶段重点支持:(一)支持各地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二)支持各地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改扩建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推动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三)支持各地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岗位,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公办高等学校:为加强我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北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15年6月26日河北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及财政部、教育部要求,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生均经费的资金来源为:省级预算安排的提高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和提高高职高专院校生均拨款水平补助经费;中央财政奖补我省的本科高校生均经费和高职高专院校生均经费。
按照中央财教〔2010〕567号、财教〔2014〕352号文件规定,高校生均经费口径为地方财力预算安排用于高校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专项项目经费、学生资助经费)、其它支出。
考核高校生均经费水平是以预算“2050205高等教育”、“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科目地方年终决算数,按年底在校生人数计算,全省平均生均经费标准达到中央、省政府规定的年生均拨款水平(其中:普通本科高校生均经费标准为年生均12000元,到2016年底与教育部共建院校达到年生均16000元;高职院校2015年达到年生均标准6000元,到2017年底达到12000元)。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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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正文:----------------------------------------------------------------------------------------------------------------------------------------------------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是高等教育财政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近年来,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不断完善,促进提升了中央高校办学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但是,现行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也出现了项目设置交叉重复、内涵式发展的激励引导作用尚需加强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促进中央高校内涵式发展,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结合中央高校实际,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适应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牢固树立现代国家治理理念、公平正义观念和绩效观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改革创新,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导向清晰、讲求绩效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引导中央高校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加快内涵式发展,更好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
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央高校职能作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引导和支持中央高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整体水平,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城镇化发展战略等国家战略的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11.30•【文号】财教[2010]567号•【施行日期】2010.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教育其他规定正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促进区域间高等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现就进一步提高地方所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以下简称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地方高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承担了主体任务,培养了大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和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地方高校将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过各级政府以及财政、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持续增长,为高等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是,目前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机制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还不健全;财政拨款体系尚不能充分体现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职能;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不明显,不能实现分类支持和引导;地方高校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偏低,区域间差异较大;一些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较低,基本办学条件仍然有待改善,等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高等教育已从以大规模扩招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转入以提高质量为特征的内涵式发展阶段。
新形势下,应当逐步解决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机制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符合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和公共财政要求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地方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使地方高校更好地承担起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使命。
新时代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困境与突围

新时代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困境与突围作者:甘华银来源:《教育与职业(上)》2020年第04期[摘要]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高职教育发展的主题,然而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基本国情、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偏差、高职院校办学规模快速扩张和办学体制单一、高职教育起步较晚、对外开放程度不深、办学定位认知不准导致高职院校办学资源短缺和质量标准缺位,无法实现高质量发展。
因此,高职院校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应正确处理规模扩张与高质量发展的辩证关系、改革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科学构建内部质量标准体系。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高职院校;新时代[作者简介]甘华银(1967- ),男,四川邻水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硕士。
(四川广安 638000)[基金项目]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新时代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内部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课题编号:DJA190350)[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07-0034-06一、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高职教育发展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反复强调高质量发展,指出“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要求在新时代“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高质量发展贯穿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主题。
高等职业教育也须紧跟时代主题,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推进改革发展。
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每一所高职院校都能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发展。
所谓全方位,是指高职院校应当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职能中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所谓多层次,是指从院校整体、每一院系、每一专业、每一课程、每一班级直至每一学生,从整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均实现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39号建议的答复-财教函〔2021〕48号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39号建议的答复正文:----------------------------------------------------------------------------------------------------------------------------------------------------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39号建议的答复财教函〔2021〕48号沈金强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技工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现将涉及财政工作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一、关于研究技工院校第4学年以上学生免学费、助学金、生均拨款等政策,实现所有学制学生财政支持全覆盖的建议(一)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情况目前,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政策范围是: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测算标准与地方分档按比例分担。
截至2020年底,免学费人数约占全日制中职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在校生的94%。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政策范围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200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增长6.5%。
(二) 支持建立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有关情况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提高办学质量,2014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要求2017年各地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中央财政对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的省份给予综合奖补。
2015年高职教育教学新文件学习

一、明确发展道路 什么是内涵式发展道路?
内涵式发展道路主要通过内部的深入改革,激发活力,增 强实力,提高竞争力,在量变引发质变的过程中,实现实质性 的跨越式发展。 高职内涵式发展是指学校在硬件改进的基础上进行相关管 理与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办出特色,形成品 牌,提升学校的“软实力”,使学校的质量、水平、效率、效 益以及办学传统、管理文化等内核得以改进,其实质是“质” 的飞跃。
(10)“互联网+”绿色生态。
(11)“互联网+”人工智能。
三、把握时代特征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主办:教育部等部委主办、各高校必须参加。 目的: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 军。 内容: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 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 的公共服务创新。类型为“互联网+”传统产业、 互联网+新业态、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技术 支撑平台: 分组:创意组、实践组 方式: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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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几个文件:
中职: 教职成[2008]8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 高职: 1.教高[2006]16号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2.教职成[2011]12号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的若干意见 3.教职成[2015]6号 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本科: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2.04.22•【文号】教职成厅函〔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4.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20〕8号,以下简称《绩效管理办法》),现就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本次中期绩效评价工作采取以“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自评为基础、省级评价为重点、教育部和财政部两部评价为引导,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工作环节如下(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1)。
(一)5月15日前各地完成省级评价方案制定。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实施意见》《绩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含工作安排、评价指标体系),并于5月15日前上传至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并通知各建设单位实施。
(二)5月30日前完成建设单位自评。
各建设单位按照省级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已备案的任务书(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原则上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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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财教[2014]35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有关精神,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现就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意义和原则
(一)意义。
高职教育承担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高职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持续增长,推动了高职教育事业实现快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高职教育投入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多渠道筹措经费和财政生均拨款稳定投入机制还不够健全,高职院校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偏低,区域间差异较大;财政投入激励高职院校改革的导向作用不够明显;高职教育经费绩效管理基础薄弱,等等。
新形势下,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加大高职教育财政投入,逐步健全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有利于推动高职教育深化改革,整体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有利于高职教育更好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提供人才支撑;有利于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
(二)原则。
1.明确责任。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地方是建立完善所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省级要统筹推动本地区全面建立完善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中央财政引导各地建立完善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举办高职院校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是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并负责落实相关经费。
2.多元投入。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坚持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投入要向包括高职教育在内的职业教育倾斜。
同时,防止财政“大包大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完善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直接投资或捐赠等形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促进高职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3.促进改革。
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深化校企合作等制度改革创新相结合,形成激励相容、奖优扶优的机制,促进高职院校面向市场、面向就业,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注重绩效。
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强化绩效管理相结合,将绩效理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高职教育经费分配使用的全过程,体现目标和结果导向,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地方为主建立。
1.明确实施范围。
各地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应当覆盖全部所属独立设置的公办高职院校。
举办高职院校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参照院校所在地公办高职院校的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2.科学合理确定拨款标准。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成本差异、财力状况以及学费收入等因素,同时,统筹协调公办高职院校与本地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以及民办职业学
校举办者生均投入水平,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综合定额标准或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并逐步形成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3.发挥导向作用。
各地在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过程中,在注重公平的同时,要切实体现改革和绩效导向,以学生规模存量调整为重点,促进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
防止出现吃“大锅饭”和盲目扩招的问题。
要向改革力度大、办学效益好、就业质量高、校企合作紧密的学校倾斜,向管理水平高的学校倾斜,向当地产业转型升级亟需的专业以及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专业倾斜,引导高职院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
(二)中央财政综合奖补。
从2014年起,中央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地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高生均拨款水平,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
中央财政根据各地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体现绩效的事业改革发展情况、经费投入努力程度和经费管理情况等因素给予综合奖补。
综合奖补包括拨款标准奖补和改革绩效奖补两部分,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高职教育改革发展。
1.拨款标准奖补根据各地提高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的具体情况核定。
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
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中,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按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中央财政统一以省份为单位考核,不要求对辖区内高职院校平均安排。
2017年以前,对于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尚未达到12000元的省份,中央财政以2013年为基期对各地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拨款标准奖补。
具体奖补比例,根据东部地区25%、中西部地区35%的基本比例以及各省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
对于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已达到12000元且以后年度不低于这一水平的省份,中央财政给予拨款标准奖补并稳定支持。
2017年,对于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仍未达到12000元的省份,除不再给予拨款标准奖补外,中央财政还将暂停改革绩效奖补;教育部将在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安排时予以必要限制,并对其高校设置工作予以调控。
财政部、教育部将从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建立与完善、预算安排等方面,加强对各地高等职业教育投入情况的监测。
2.改革绩效奖补根据各地推进高职院校改革进展情况核定。
从2014年起,教育部每年从优化专业结构、深化校企合作、加快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职教育、提升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对各地推进高职院校改革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测。
中央财政依据监测数据和相关统计资料,选取体现改革绩效导向的因素分配,并适当向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显著的省份倾斜、向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率先达到12000元且稳定投入的省份倾斜。
2014—2017年,改革绩效奖补资金规模根据中央财政财力状况和各地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进展情况等因素确定。
2017年以后,当各地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全部不低于12000元时,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改革绩效奖补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尚未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省份要尽快出台,已建立生均拨款制度的省份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提高投入水平。
举办高职院校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二)强化省级督促引导。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积极督促和引导举办高职院校的市、县级政府,落实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所需经费。
同时,要加强对民办高职院校的规范管理和科学引导,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促进民办高职教育发展。
(三)着力推进改革创新。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高职院校围绕发展现代高职教育转变办学理念,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合理确定办学定位,调整和设置专业,强化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将产教融合理念贯穿于人才培养工作各个环节,大力推进高职教育改革创新,促进各高职院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四)积极开展绩效评价。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高职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和管理办法,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利用评价结果,调整完善支持所属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经费使用管理水平。
(五)切实加强管理监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数等信息真实准确。
要加大对高职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所属高职院校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高职院校要切实加强管理,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预算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相关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财务信息,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