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指令管理及签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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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方与签证、工程指令单管理相关规定

收方与签证、工程指令单管理相关规定

合同附件十一收方、签证、工作指令单管理相关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开发项目施工现场收方与现场签证管理,加强公司对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使公司成本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二、定义及适用范围1.收方是指图纸无法反映且必须通过现场实际收方计量的方式才能准确确定工程量及现状等进行核实、计量的部分。

2.签证是指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工作内容等无法在竣工图中反映的必须用签证的方式来认定工作内容及工作量的部分。

3.如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包干总价+变更,则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工作内容(以工程指令单形式下发)等均应以签证方式进行确认。

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土建、安装、市政园林、装饰装修、修缮等工程。

5.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中,除索赔签证以外,现场发生的设计变更及合同外的工程量签证均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职责1.事业部责任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现场收方,会同监理依据合同约定或现行测量规范制订收方方案并组织测量,对所采用的计量工具、测量方法、测量原始数据的准确性与所采用的技术路线正确性负责;2.专业造价工程师负责监视计量数据,作好现场收方及签证记录,并依据工程量计算方法计算工程量,对列项、数据记录、工程量计算和计价方式确认负责;3.监理公司现场责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需收方的项目之原始(基准)状况及完工状况进行检查确认,验证测(计)量工具是否准确并在测量时报读测(计)量数据,见证现场施工及收方全过程;4.事业部资料员负责督促和跟进各环节审核进程,收集和分发过程中所有工程收方签证资料,对本项目工程签证资料收集和分发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5.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对现场工程量收方及各类现场签证实施过程管理,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维护公司利益。

四、收方与签证办理流程规定1. 现场收方作业程序a)需收方部位施工完毕,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满足设计或规范的要求后向事业部和监理公司提出收方申请,现场责任监理工程师、事业部现场工程师对照施工文件检查合格后,提出收方方案,明确具体收方的时间,并至少在上一工作日下班前通知专业造价工程师进行现场收方计量。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1. 目的:确认合理的工程变更与签证程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工程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工程主管对变更及签证实施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及说明原因。

3.1.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工程量的审查。

3.2.计划部是签证及变更的审核部门。

3.2.1.预算员对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3.2.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费用的审查。

3.3.公司主管副总负责变更及签证的最后审批。

3.4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及签证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2. 程序:4.1.工程变更4.1.1.工程部对施工图纸中存在的较大设计问题,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由副总召集设计、工程、预算、财务等人员,分析问题原因并确定变更措施。

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在公司规定的费用以内,对一般性问题,工程部可以直接确定变更措施。

4.1.2.工程部委托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4.1.3.主管副总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并下发给工程部和计划部。

4.1.4.预算员根据变更单确定核实变更费用,经部门经理审查后,将结果制定汇总表送财务部和主管副总。

4.1.5.主管副总对计划部提供的变更汇总表进行最后审批。

4.1.6.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4.2.签证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主管要及时进行确认,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一式五份由监理、工程主管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部门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

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计价参照当时当地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若按定额站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员、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商定单价。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二0一五年十二月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变更合理、及时、准确,使得工程的进展处于受控状态,从而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目标,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方案,不准实施,擅自实施的不办理工程支付,由此发生的费用增加或工程延期等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三条工程变更管理的原则为:鼓励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严禁利用工程变更来提高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和扩大规模、增加工程造价。

工程变更必须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前提。

第二章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分类、定义、原则第四条所有变更签证应分为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施工现场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二大类。

第五条工程变更定义: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部门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2、现场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第六条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由于报批需要时间,所以在施工现场由现场负责人当场审批的一个过程。

第七条工程变更审批的基本原则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安全储备,对竣工后的运营与管理不产生不良影响;2、工程变更在技术上可行、可靠;3、工程变更尽可能在工期和施工条件方面,对后续施工或接口无不良影响.工程变更的费用是经济合理的。

第三章工程变更管理组织形式第八条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由经营管理部牵头,技术协调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按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完成相关工作。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月结月清确认单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月结月清确认单

君华地产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月结月清确认单
兹有贵公司与我公司签定的《邕宁区龙岗商务区A3号农民安置回建房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根据合同条规定,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应月结月清,截至本次请款日,我公司确认如下:
☐已发口头指令让我公司施工,但尚未下发设计变更单的事项:
1、无
2、
3、
4、
5、
☐已发口头指令让我公司施工,但尚未下发工程指令单的事项:
1、无
2、
3、
4、
5、
☐我公司已上报签证单,但尚未审批回复我公司的事项:
1、无
2、
3、
4、
5、
我公司承诺,上述申报事项完整属实,若有漏报,涉及成本增加事项则为我公司让利,涉及成本减少事项,按贵公司审核价格如实扣减。

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签证、变更、结算流程

签证、变更、结算流程

签证流程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

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通知单都应使用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计取相关费用。

1.需要办理现场签证的情形下述情形,需要办理签证手续:1.1甲方设计管理部门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含修改或补充图纸)在完成实施后,其工作数量、工艺、材料将被覆盖(结构构件除外),无法再进行现场验证的。

1.2甲方工程变更指令未具体说明部位、尺寸、工艺、材料、无实施详图,完成实施后需要进行现场验证或由乙方用图示形式表达指令内容的。

1.3甲方工程变更指令以口头形式发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而指令已经完成实施的。

1.4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发出的现场管理指令,引起乙方改变施工顺序、缩短工期、增加周转材料、使用合同文件规定之外的工艺、导致乙方延长工期增加材料设备租赁费用的。

1.5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设计管理部门批复乙方建议,加重乙方责任和增加乙方费用支出,而增加的责任和费用又不属于合同文件规定之列的。

1.6乙方之间发生相互索赔,需要经过甲方协调处理的。

2.乙方申报签证程序2.1乙方收到甲方工程变更指令及委托书等函件时,如果涉及到返工,应立即停止原工作,并最迟应于收到上述文件的次日与甲方工程管理部主管工程师、成本管理部造价师一起核定返工工作量。

未能立即停工而继续施工的工作,不得计算返工费用。

未能及时核实返工工作量,而在事后将原有工作当作全部完成而索赔返工费用的,不得给予认可。

2.2根据甲方工程变更指令无法计算出工作数量的,应该最迟于指令完成实施的次日,与甲方工程管理部主管工程师、成本管理部造价师一起到现场核定工作数量。

2.3对于涉及隐蔽工程的签证,乙方必须在覆盖前约请甲方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及监理共同完成验收手续、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的报送,否则甲方可以不计价款。

2.4经现场核对后的7天内,乙方应提出签证单,报甲方成本管理部造价师。

工程签证及变更流程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及变更流程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及变更流程管理办法
1 只有工程签证单才能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 工程变更/签证单必须在变更/签证实施完后,才能申报;
3 甲方下发的指令、设计变更通知单均以工程指令下发;工程指令下发前须会签指令下发会议纪要;工程指令一旦下发,施工单位须马上执行;
4 对于涉及金额超过10万的设计变更/签证,须事前由项目管理公司组织相关单
位讨论方案的可行性及预算;
5 对于施工现场问题,施工单位统一以施工业务联系单发出;
6 项目管理公司收到施工业务联系单,发给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在一天内回复;
7 施工单位提交施工业务联系单及工程变更/签证单文件,由项目管理公司接收;
8 工程变更/签证单流转流程:
上述各单位流转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

各单位流转签收记录须明确_月_日_时_分。

附表格模版:
1 工程指令;
2 指令下发会议纪要;
3 施工业务联系单;
4 工程签证单。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及附表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及附表一、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一条分包单位权利(一)分包单位在接到工程指令、技术核定单时,如认为其中涉及到工程价款调整,则必须另行办理工程签证,以证明有关工作是否实施;同时,应汇同监理和发包人项目部审核人员及负责人在签证单上明确说明该技术核定内容的原由以及是否超出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

(二)如分包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证单,则发包人认为分包单位自动放弃。

(三)对于自动放弃的变更、指令等不予补办,结算不予考虑。

第二条工程签证仅证明签证事实。

任何按本办法规定审核的签证并不绝对代表发包人公司会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工期顺延或其他承诺。

第三条工程签证的办理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一)发包人项目部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含修改或补充之图纸)在完成实施后,其工作数量、工艺、材料将被覆盖(结构构件除外),无法再进行现场验证的;(二)工程变更指令未具体说明部位、尺寸、工艺、材料、无实施详图的,完成实施后需要进行现场验证或由分包单位用图示形式表达指令内容的;(三)工程变更指令以口头形式发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而指令已经完成实施的;(四)发包人项目部发出的工程管理指令,引起分包单位改变施工顺序、缩短工期、增加周转材料、使用合同文件规定之外的工艺、导致分包单位工期延长增加材料设备租赁费用的;(五)发包人项目部和设计管理部批复分包单位建议,加重分包单位责任和增加分包单位费用支出,而增加的责任和费用又不属于合同文件规定之列的;(六)分包单位之间发生相互索赔,需要经过发包人项目、合约部协调处理的。

第四条分包单位提交的签证单或计算单应注明如下内容(一)工程工程指令签发时间及编号;(二)签证事实发生、完成及提交的日期;(三)执行签证事实的依据(以工程指令或委托书等函件作为附件);(四)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五)涉及经济或工期索赔的数额或天数;(六)分包单位签发人员的签名和项目部印章。

内容不清楚、不齐全的签证单或计算单,监理单位及项目可拒收。

变更及合同结算管理要求

变更及合同结算管理要求材料施工类变更、签证管理要求一、乙方接受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在实施签证与变更内容完成后15日内(由于甲方原因除外),对此签证与变更发生金额的报价(签证单)上报,双方核对确认费用后进入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同进度款约定比例;超过实施签证与变更内容完成后15日以上至工程竣工之间上报的,根据甲方督促次数,甲方有权按照500元/单·次对乙方进行处罚;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上报变更签证,在结算资料中一并上报,每单签证与变更费用按结算条款中约定超报违约金条款执行,双方核定后计入结算金额(双方已确定部分)不再计入结算超报违约金扣款。

二、乙方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必须按照每份变更指令单编制,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计算书。

三、乙方施工过程中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的审减额不应超出双方最终审定额的10%,如超出则甲方按超出部分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扣除。

四、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方执行部门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五、对甲方下发的变更指令单乙方不得拒绝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完成,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计取管理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合同结算时,乙方须将完整的变更签证数据装订成册作为结算书一部分,变更签证数据应包括:①ERP变更费用确认审批单;②已确认实施完成变更指令单;③乙方申报的变更签证资料;④双方确认的变更签证费用确认单;⑤单价来源(1、原合同单价提供合同单价复印件;2、新增单价提供组价明细);⑥其它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资料。

七、一单一结:1、所有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项目,在收到甲方变更图纸或变更方案后,乙方须在3日内上报预估变更费用;2、所有变更项目,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指令后方能实施;3、变更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须在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确认;4、乙方须在变更实施确认15日内,上报变更签证费用申请,若签证上报不及时,甲方有权延迟或停止支付乙方在大区内所承建的所有在建项目进度款。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建设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签订了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以下分别简称“变更”、“指令”)的签证结算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执行及签证结算费用的支付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指令,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应按照签证结算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签证价款。

第二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的约定(一)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应签字、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完工后申报的签证单及结算书,应有签字、印章,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二)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甲方项目部印章仅用于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的办理):(甲方项目部印章式样)(乙方或乙方项目部印章式样)(三)合同履约中,甲方填制的变更、指令通知单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乙方填制的签证单及结算书,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

(四)一份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只能办理一份签证单及结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结算书。

(五)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结算前乙方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①签证(一式四份);②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③现场测量记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④工程量计算书(一式四份);⑤结算书(一式两份);⑥约谈纪要、图片(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六)甲方对变更通知单分类连续编号;甲、乙双方都应做好变更指令的交付记录,资料交付时接受方不得拒签。

(七)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在实施完成后须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章后方为有效。

(八)乙方对施工图纸设计提出修正时,需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单》并附相关材料,附件应包括工程变更的详细内容,变更的依据,对工程造价及工期的影响程度,对工程项目功能、安全的影响分析及必要的图示。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及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

规定了设计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的管理。

2.1 项目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的归口管理,负责设计修改的内容、工作量确认,批准小型设计变更。

2.2 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的通知或者变更设计的请求后,负责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确认。

2.3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原因、内容、工作量的审核,以及收发和最终实施结果的封闭管理。

闭环后提交项目部文秘登记存档。

2.4 项目总经理负责普通设计变更的批准和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核,按合同的约定审批执行。

2.5 项目财务部负责因设计修改而发生的合同约定认可的费用变化的确认。

设计变更普通由以下原因引起:3.1.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者设计内容深度不够,而不能按图施工。

3.1.2 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设计。

3.1.3 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彻底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

3.1.4 业主要求的变更设计。

3.1.5 施工错误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

3.1.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等原因要求修改。

3.1.7 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3.2.1 第一类:小型设计变更修改后不涉及到原来设计的原则,不影响质量与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环境保护、整洁美观,不增减结算费用的修改事项。

3.2.2 第二类:普通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修改的项目。

3.2.3 第三类:重大设计变更改变了技术标准和原设计方案,即: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原材料以及设备的代用等设计修改项目,或者费用超过3.3.1 设计变更的提出可以由业主工程部和设计、施工、调试、设备、监理等单位等提出。

运行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均通过项目工程部提出。

3.3.2 业主、施工、调试、监理单位等提出设计变更,均须以《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形式提交项目部。

由项目部对变更内容提出审核意见。

3.3.3 设备创造单位提出的需要变更以联系单形式通知项目部,必要时转送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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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指令管理及签证结算作业指引
广州市XX房地产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 年月
提纲
变更指令管理的目标及重要性 变更指令流程介绍及注意事项 签证结算流程介绍及注意事项 签证结算过程的要求 签证结算相关表格 签证结算案例分析 结束语
一、流程目标及重要性
1-1流程目标
➢规范签证结算流程 ➢提高工作效率 ➢有效控制目标成本 ➢控制项目动态成本 ➢强化全员成本意识
则可不要该表) 。 7、指令/变更复印件。 上述资料签证单一式2份,结算书一式2份,其中1份为必须原件,且审核完后由甲方保留原 件。
三、签证结算流程说明及注意事项
3-3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 1、签证单一式2份,结算书一式2份(2+2); 2、必须每半月集中上报签证结算(每月15日及30日); 3、资料必须合格(完整、摆放正确),否则应坚决退回(施工单位上报
咨 咨询 询公 公司 司
项目工程师会签(1个工作 日)
项目总助确认(1个工作 日)
分析变更指令单合 理性;并提供咨询 公司估价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估价 1、按照合同文件要求; 2、量价分离; 3、责任索赔;
项目总经理确认(视权限)
项目秘书编号下发(事 前下发)
PM复核并完成网 上估价
成本经理复核(大于 10万)
三、签证结算流程说明及注意事项
3-2签证结算流程
审核格式有问 报送 题给与返还
施工单位→监理审核→ 项目秘书编号
→项目工程师签字确认→项目总助(视具体授权)确认
→咨询公司、项目成本PM审核、结算
返还
→项目秘书→监理→施工单位
三、签证结算流程说明及注意事项
结算资料的下的摆放顺序依次是: 1、签证结算封面; 2、编制说明; 3、签证汇总表; 4、签证结算计价清单; 5、签证单(三方签字确认)(一定要有施工单位、监理、甲方的签字盖章及日期); 6、照片及说明;(一定要有监理及甲方签字确认及日期)现场量度记录(如无现场度量纪录
如出现责任索赔问题应在造价未确定前发送指令单知会相关责任单位(注明索赔原 因及相应变更及指令编号),待造价确定后成本部将以邮件及时知会相关工程师下 发索赔单进行索赔; 6、审核完毕后必须签名、加盖项目部公章下发并检查记录编号、项目名称、变更单号是否齐全。 7、 成本部有权按照合同对指令单中项目部明确定的单价及金额的事实不给予认可。
二、变更指令流程介绍及注意事项 2-1流程说明
➢ 成本管理部:
1、估价(必须“量价分离”); 2、注明变更下发是否规范; 3、注明无效成本、质量成本。
二、变更指令流程介绍及注意事项 2-2注意事项
➢项目管理部 1、隐蔽和打凿工程必须当场拍照且有隐蔽验收记录;且及时签定实际工程量。 2、签署实体工程量,尽量避免签署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 3、石方/土方工程必须签署石方/土方类别,勾机必需明确斗容量等明确
包括工程图纸(必须有监理及项目工程师确认)、验收证明、工程量计算书、最新版施工 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指令单等。对资料不全(包括签名、日期不全)或不符合要(未提 供 原件)的应要求施工方补齐,由此造成的结算审核延迟等责任应向施工方说明。 3、项目秘书检查监理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应退回监理; 合格后,方可提交项目工程师; 4、项目工程师审核、签字; 5、项目工程师检查是否有相关责任扣款,并做好记录,待成本部审核完毕及时进行索赔。
与造价相关的内容; 4、对现场签证中的工作内容、发生工作量进行确认时,必须签署明确意
见,并确保无歧义。避免使用“情况属实”、“按指令完成工作”等模糊词语; 如签“按图计算”的,需保证有图纸资料并明确图纸版本等。成本部将定期对指 令单确认的工程量进行抽查,并直至通报公司作为罚款进行处理。 5、及时下发指令单,尽量做到“每天一清”;无特殊原因未及时下发的,必要时 采取通报措施。 6、施工单位、监理、甲方工程师必须在每页签证单签字;
三、签证结算流程说明及注意事项 3-3注意事项
➢成本管理部 1、每半月进行签证结算收集及结算(15天内完成); 2、所有签证结算必须一单一算(当期签证结算可合并处理); 3、签证结算计价清单做到量价分离,施工单位、造价顾问必须每页签名盖章; 4、签证变更结算必须用相关清单工程量表示,不能签工日,如有特殊情况且量少的情况
二、变更指令流程介绍及注意事项
变更指令单办理流程 设 设计 计管 管理 理部 部
项 项目 目管 管理 理部 部
成 成本 本管 管理 理部 部
网上发起设计变更单 1、提出变更范围及原因; 2、施工单位 3、必须附图,指出差异范围
网上发起指令单 1、提出指令范围及原因; 2、施工单位 3、是否存在甲供材 4、预计工程量或提供图纸 5、注意提前发出索赔单知会
录入指令台帐(每周 五完成更新)
二、变更指令流程介绍及注意事项
2-1流程说明
➢ 项目管理部:发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1、提出指令单及变更单工程范围及其原因; 2、需明确指出所属施工单位及责任归属单位(如A单位实施、B单位扣款) 3、确认主材的供应方式(甲供还是乙供); 4、如有图纸必须附图审批,无图纸的需要列明具体工程量; 5、明确是否影响报建及一户一图。
签证时间,重新上报); 4、必须按实报送,若报送价超出审核价5%,将扣减超报费用(为报送 价与审核价差的10%)。 5、签证要分期(如跨期合同要分一、二期报)、分区(如A、B区要分 开报)。 6、签证结算书的流转查询同合同结算的流转查询方式。
三、签证结算流程说明及注意事项
3-3注意事项
➢项目管理部(含监理) 1、审核时间要求:监理5天,项目工程师3天; 2、监理必须审核资料是否完整、摆放顺序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应退回施工单位,
7、原则上施工单位每半月提交一次当期发生的完整签证结算资料,超过半月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变更指令流程介绍及注意事项
2-2注意事项
➢成本管理部 1、及时完成审批(网上审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对变更、指令的合理性进行把关; 3、及时做好无效成本、质量成本记录; 4、做好指令规范性(提前下发等)统计; 5、将结果反馈到责任成本,并做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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