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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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一般
应急预案部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要求,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需要进一 步完善;
良好
应急预案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要求,内容比较完整、科学、合理、可 行;
不合格
应急预案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 求,内容存在严重缺陷或不足,需要重 新制定。
评审结果处理
1
对于优秀和良好的应急预案,应当给予肯定和 表彰,并鼓励其继续保持和提高应急预案质量 ;
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总结词
评估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详细描述
评审应急预案时,需要关注其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如应急资源的准备、应急流程 的顺畅、应急处置的有效性等。同时,还需对应急预案的实际运用效果进行评估 ,确保其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
04
评审结论
评审结果分类
优秀
应急预案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行;
2
对于一般的应急预案,应当指出其存在的不足 之处,并督促其进行修改和完善;
3
对于不合格的应急预案,应当要求其重新制定 ,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评审文件管理
01
评审文件应当分类保存,并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制度;
02
对于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机密的评审文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保密处理;
评审文件应当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和分析。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评审指南
目录
• 概述 • 评审程序 • 评审内容 • 评审结论 • 应用与更新
01
概述
目的和意义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过应急预案的评审,可以发现和纠正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 题和不足,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有助于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解读材料[00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解读材料[00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解读材料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2016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以下简称:《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继实施,我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取得了深化和加强,但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亟待进行调整和规范:一是2016年以前实施的应急预案评审指南等配套性文件未及时修订,部分内容同现行规定不相适应,需要予以调整;二是小微企业应急预案纳入备案范围后,其论证方式缺少规范和指引;三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再派人参与应急预案评审,需要对企业评审工作进行规范,为事后监督创造条件;四是我市承诺办理时限压缩到2个工作日,需要新的制度设计适应快办、通办等的工作要求。

因此,有必要规范统一我市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标准,指导企业做好评审组织工作和备案申请。

二、目标和任务我局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的目标任务如下:一是指导、规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二是促进专家现场参与,切实发挥技术指导作用;三是规范小微企业应急预案论证工作;四是为行政机关事后监督检查打好基础;五是进一步精简和优化备案流程,方便快办通办。

三、主要解决的问题(一)小微企业应急预案论证方式不明确,需要提供政策支持。

《办法》规定了除高危行业以外的小微型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要进行论证,但未明确论证采取的具体方式。

《办法》实施以来,小微企业只能参照高危行业和中型规模以上企业的做法组织评审,造成我市众多小微企业在应急预案论证中遇到一些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难以请到合适的专家;二是小微企业事故风险较为单一,以评审座谈的方式验证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不够直观,实用性不强。

为解决此问题,《工作指南》明确了此类企业采取桌面推演的方式论证,能直观地发现应急预案中的问题和不足。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促进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企业及其他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二章评审原则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做到:
(一)尽可能缩短发生安全事故后发现、判断和处置的时间;
(二)及时发现、报告、判断和处理安全事故,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三)根据事故属性及处理要求,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四)合理安排和分配应急管理人员驻设地和值班调度;
(五)根据不同类型的安全事故,撰写明确的应急预案,确定责任人,制定应急行动方案并得到批准;
(六)制定预防、应急救援措施,及时启动和执行应急方案;
(七)建立监督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演练和备用设备利用率等。

第三章评审机构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设立专门的评审机构,负责评审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第五条评审机构应当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专家等按职责分工组成,由有资格具备进行安全评审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任评审主任,有技术专业背景的职业安全专家担任评审技术顾问,按职责进行安全事故预案的组织、评审和督促等工作。

第六条评审机构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事故处置做出评价,发现问题后及时发出建议,提出改进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

ICS 13.200C 78备案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指南Guidelines for emergency rescue assessment on work place accidents(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发 布AQ目次前言 (II)1范围............................................................................. -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术语和定义....................................................................... - 1 -4基本要求......................................................................... - 1 -5 评估程序........................................................................ - 2 -6 评估内容........................................................................ - 3 -附录A (规范性)应急救援评估内容一览表........................................... -7 -附录B (资料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报告大纲................................ - 11 -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为了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本指南。

一、评审方法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

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一)形式评审。

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1。

(二)要素评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

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

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2、附3、附4、附5。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

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关键要素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

这些要素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二、评审程序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提供了评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指导和方法。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评审指南:1. 指南目的和范围:首先,评审人员应了解该指南的目的和范围,以便明确评审的目标和要求。

2. 预案编制依据:评审人员应核对预案编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预案的合规性。

3. 预案编制程序:评审人员应确认预案编制过程是否符合预先确定的程序,并验证每个步骤是否完整和准确。

4. 预案内容:评审人员应仔细检查预案的内容,包括预案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应急措施和应急资源等,以确保内容全面、合理和可操作。

5. 预案可行性:评审人员应评估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包括预案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和实施的可行性等,以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使用和执行。

6. 预案的完备性:评审人员应核对整个预案是否完备,包括预案的补充材料、应急培训和演练等,以确保预案的全面性和实用性。

7. 预案的更新和修订:评审人员应了解预案的更新和修订情况,并核实预案是否与最新的风险评估、法规要求和业务变化相适应。

8. 预案的管理和执行:评审人员应评估预案的管理和执行情况,包括预案的落实、监督和改进等,以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

9. 预案评审报告:评审人员应根据评审结果,编写一个详细的预案评审报告,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评审报告提交给相关管理人员。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具体的评审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扩充。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1. 指南目的和范围:首先,评审人员应了解该指南的目的和范围,以便明确评审的目标和要求。

2. 预案编制依据:评审人员应核对预案编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预案的合规性。

3. 预案编制程序:评审人员应确认预案编制过程是否符合预先确定的程序,并验证每个步骤是否完整和准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模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模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现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2016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继实施,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出现了新的情况:一是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主体责任;二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在派人参与应急预案评审,不再对评审专家资格进行界定;三是应急预案评审指南、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配套性文件未及时修订,同新的规章存在一些冲突;四是在我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精简行政服务流程背景下,备案时限已压减到2个工作日。

为促进评审工作真实、有效,提高应急预案质量,精简备案申报材料,方便企业办理备案,有必要对企业应急预案评审行为予以规范。

同时,统一我市应急预案备案受理审核标准,指导企业组织评审和申请备案。

二、有关依据关于应急预案评审(论证)组织形式及申请备案提交材料依据来源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应急〔2017〕9号)等法规和文件,充分参考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安监应急〔2009〕73号,以下简称:《评审指南(试行)》)等文件规定。

企业类型划分依据来源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三、主要内容说明《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共2部分,第一部分应急预案评审和论证,主要从评审组织形式、评审要点、文件归档、专家要求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规范,第二部分应急预案备案,主要对企业提交材料和受理机关受理、审查方面进行规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2023年2月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

应急救援得力,将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

我国每年数百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开展评估,以总结反思准备是否充分、预案是否合理、救援是否科学、保障是否到位等各方面工作,打一仗进一步,更好地规范应急救援程序,完善应急救援运行机制,提升救援处置能力。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条例》,迫切需要制定标准,规范、引导应急救援评估工作,增强应急救援评估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2022年第三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22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指南》的制订计划编号为2022-AQ-19,由TC288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和审查。

(二)起草单位根据立项计划,2022年12月成立标准起草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牵头负责本文件的制定工作。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参加标准的制定工作。

(三)主要工作过程自2013年以来,按照《安全生产法》《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的要求,国家层面对2013年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2015年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2016年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21年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2022年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2022年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开展了应急救援评估,并作为事故调查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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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现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2016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继实施,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出现了新的情况:一是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主体责任;二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在派人参与应急预案评审,不再对评审专家资格进行界定;三是应急预案评审指南、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配套性文件未及时修订,同新的规章存在一些冲突;四是在我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精简行政服务流程背景下,备案时限已压减到2个工作日。

为促进评审工作真实、有效,提高应急预案质量,精简备案申报材料,方便企业办理备案,有必要对企业应急预案评审行为予以规范。

同时,统一我市应急预案备案受理审核标准,指导企业组织评审和申请备案。

二、有关依据
关于应急预案评审(论证)组织形式及申请备案提交材料依据来源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
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应急〔2017〕9号)等法规和文件,充分参考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安监应急〔2009〕73号,以下简称:《评审指南(试行)》)等文件规定。

企业类型划分依据来源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主要内容说明
《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共2部分,第一部分应急预案评审和论证,主要从评审组织形式、评审要点、文件归档、专家要求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规范,第二部分应急预案备案,主要对企业提交材料和受理机关受理、审查方面进行规范。

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审和论证部分
1.企业分类:明确适用范围,仅适合工矿商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明确应急预案评审、论证企业的类型。

2.评审组织形式:框架上基本沿用《评审指南(试行)》的规定,根据新的法规进行局部修订如下:一是增加了专家现场核查环节。

二是调整了要素评审表,删减了形式审查,增加风险论证内容。

三是明确了评审参加人员和会议组织方式。

四是明确了会议记录和评审书面纪要的要求。

3.评审要素:将原评审“7要素”调整为“5要素”,适当修改内容。

4.论证组织形式:一是明确了应急预案论证的组织形式、参加人员。

二是明确了通过应急演练论证的基本流程,按照《评审指南(试行)》关于进行应急演练论证的提法,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指南》(AQ-T9009-2015)有关规定,制定了应急演练论证的流程。

5.文件归档:根据精简行政审批,方便办事要求,规定企业保存评审(论证)要件,用于事后监督检查。

6.专家要求:在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上,从强制和推荐两个角度出发方面提出要求。

(二)备案部分
1.明确了市、区分级受理机制:跨区的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在市安监局备案,工矿商贸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区局备案。

2.明确了备案申请时限:企业必须在评审完成后3个月以内,应急预案签署发布后20个工作日以内提出备案申请。

3.明确了备案申请材料:分窗口和网上办事两类型,明确提交申请材料的式样和基本要求。

4.明确了受理审核量化要求。

对材料审查进行明确量化,提出了负面清单,明确了办事和审批流程。

5.明确了承诺办理时限。

在法定5个工作日上,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6.明确了要件样式。

在附件中明确了要素评审表、备案申请表、评审和论证书面纪要(意见书)等表格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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