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外资企业环保、土地数据填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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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报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报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报说明1.表格一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单位的基本信息,需填写完整2.表格样式不允许修改,可以修改行高、列宽,但不能添加、合并、拆分、删除单元格或行、列3.表格项顺序不允许修改,表格内容不允许手动按回车(Enter)键4.蓝色字体对应表格内容必须输入数字值,不填写单位,不允许使用科学计数法及大于、小于号,只能填写如125、0.255、981.155、+1.51,不能填写>100、3.15*10-25.粉红色字体对应表格内容必须输入日期,格式为“yyyy-mm-dd”,例如:2005-05-01,不能填写2005年05月30日或2005/05/306.橙色字体对应表格内容必须从以下内容中选择:a)行业类别,只填写一级行业类别名称,不填写行业代码。

国家标准(2003)行业类别参见附表一b)建设性质请填写: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c)环境保护管理类别——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编制报告书、编制报告表、填报登记表”d)环境敏感度特征,请在以下选项中选择填写汉字,如多个用分号隔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森林公园,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人口密集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河、三湖、两控区,三峡库区。

例如:饮用水源地;三河、三湖、两控区7.自行添加的“项目相关的其它污染物”,不涉及的单元格留空例如:添加其它污染物“生活垃圾”,其不存在实际排放浓度,则生活垃圾的实际排放浓度留空8.本文中提到的数字和日期型,分隔符一律使用英文状态的字符,如“+”、年月日间隔的“-”9.此表为A3格式,如需打印成A4格式,请在打印选项中将“纸张大小缩放”选择为A4,将会在保留现有样式的情况下打印成A4稿10.本填报说明提交或打印时可以删除,打印成黑白文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指该项目所在区域通过“区域平衡”专为本工程替代削减的量3、(9)=(7)-(8),(15)=(9)-(11)-(12),(13)=(3)-(11)+(9)4、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主要生态破坏控制指标附表:国家标准(2003)行业类别代码行业名称代码行业名称代码行业名称1 农业34 金属制品业68 银行业2 林业35 通用设备制造业69 证券业3 畜牧业36 专用设备制造业70 保险业4 渔业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71 其他金融活动5 农、林、牧、渔服务业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72 房地产业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3 租赁业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74 商务服务业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75 研究与试验发展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76 专业技术服务业10 非金属矿采选业4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77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11 其他采矿业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78 地质勘查业13 农副食品加工业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9 水利管理业14 食品制造业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80 环境管理业15 饮料制造业48 建筑安装业81 公共设施管理业16 烟草制品业49 建筑装饰业82 居民服务业17 纺织业50 其他建筑业83 其他服务业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51 铁路运输业84 教育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52 道路运输业85 卫生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53 城市公共交通业86 社会保障业21 家具制造业54 水上运输业87 社会福利业22 造纸及纸制品业55 航空运输业88 新闻出版业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56 管道运输业89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57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90 文化艺术业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58 仓储业91 体育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59 邮政业92 娱乐业27 医药制造业6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93 中国共产党机关28 化学纤维制造业61 计算机服务业94 国家机构29 橡胶制品业62 软件业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30 塑料制品业63 批发业96 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5 零售业97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66 住宿业98 国际组织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67 餐饮业99 其他行业。

国内外知名土壤修复企业汇总

国内外知名土壤修复企业汇总

国内外土壤修复企业汇总目录国内外土壤修复企业汇总........................................错误!未定义书签。

国外土壤修复行业..............................................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加拿大瑞美达克(RemedX)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日本同和集团........................................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美国Regenesis公司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美国ERM集团.......................................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英国环境资源管理(ERM)集团公司.....................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比利时WATERLEAU公司(与国内的中环水务联手)......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荷兰DHV集团.......................................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荷兰FUGRO集团.....................................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株式会社CELERY 中文).............................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荷兰环境集团控股公司()............................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美国柏奥生物科技公司(Bio-Green Planet)........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二)英诺郡环境集团(Inogen®)..........................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三)法国功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错误!未定义书签。

办1附件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办1附件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一、评审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下列三种情形的建设用地需要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1、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原土地用地用途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变更为住宅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用地规划代码为“R”开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规划代码为“A”开头)的建设用地地块。

2、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

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

主要是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

二、评审流程(一)提交申请土地使用权人(或场地污染调查责任单位,下同)通过江苏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交下列文件(过渡期由市政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代收):1、评审申请表(纸质盖章件和pdf扫描件各一份,附件1);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稿)及相关附件pdf 扫描版。

对于第一阶段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研可以直接得出“无可能的污染源”结论的地块,申请表中填完第一阶段调查结论即止;对于需要开展采样检测的地块,申请表中其它相关信息需填写完整。

(二)分类评审市生态环境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请技术支持单位协助。

主要审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内容、采样过程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地块污染风险大小等信息,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告知书。

对于发现不属于评审范围、报告有作假嫌疑、报告内容不完整等问题的,不予通过初审,初审意见以书面方式告知土地使用权人。

对于通过初审的,实行分类评审。

市生态环境局初审认为土壤污染风险高的地块,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组织评审;风险低的地块,由各派出生态环境局(江北新区环保与水务局)会同同级规划资源部门组织评审,相关评审文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移交给各派出生态环境局(江北新区环保与水务局)。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利用、节能环保事项填报表(精)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利用、节能环保事项填报表(精)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利用”、“节能环保”事项填报表
(企业隶属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须填报本表)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说明1:关于申请设立新企业
办理新设立企业手续时,应根据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和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填写土地利用和节能环保指标,不用填写实际发生值。

说明2:关于土地利用填写
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报告期内建筑建安成本、设备购置安装成本和地价款。

⒉用地面积: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国土资发[2008]86号)第四条记载项填写。

⒊建筑面积: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国土资发[2008]86号)第十三条记载项填写。

⒋办公生活设施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

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
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⒌建筑物、构筑物面积: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

⒍绿地面积: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

说明3:关于节能环保填写
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及审批文号:根据环保部门出具的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填报。

⒉环保投资:企业用于环保的投入资金。

⒊二氧化硫排放量:企业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

⒋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企业化学需氧量的年排放量。

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阶段质控工作模式探讨

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阶段质控工作模式探讨

三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0年第4期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阶段质控工作模式探讨刘军杨正标刘宁(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江苏南京210013)摘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土十条”工作要求,按•照J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相关的技术规范,本文介绍了南京市在畫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阶段的工作经验,结合南京市在质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更好的做好企业用地调查后续环节中的质控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质控;工作模式;南京市引言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简称“国家土十条”⑴;2016年12月27日,江苏省政府发布《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6]169号),简称“江苏省土十条”叫2017年3月23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7〕67号),简称“南京市土十条”現国家、省、市“土十条”均在第一条第一款中要求“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1南京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基本情况1.1南京市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情况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是企业用地调查的基础性工作,是地块初步采样和风险分级的依据。

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试行)》《江苏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实施方案》等文件部署要求,南京市于2018年1月正式启动企业用地调查工作,以13个区级环保部门为实施主体,共确定16家调查单位,承担辖区内1424个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工作。

截止至2019年8月,调查地块中283个列为核实不查,实际完成1141家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

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

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表1 企业基本情况[1.单位地址 2.环路位置 3.中心经度 4.中心纬度]:单位地址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环路位置指该单位位于几环路内,如该单位位于三、四环路之间,则填写四环路内,处于目前建成的环路之外的,暂时填写其他。

中心经度、纬度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5.单位环保机构名称 6.专职环保人员数]:指申报单位负责环保工作的机构名称和专职环保人员(从事环境管理、科研、监测工作的专职人员和以环保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数,不包括“三废”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车间或班组中的生产人员)数。

[7.联系人 9.电话/传真 10.电子邮件 11.通讯地址 13.邮政编码]:申报单位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及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办公通迅地址和邮政编码。

[8.所在流域]:指企业所在的水体流域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海等)。

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

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是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详见《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

[14.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

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5.职工人数]:指申报单位实际职工总数。

[16.供暖面积] 有供暖锅炉的单位需要填写供暖面积。

[17.企业规模]:按照《企业规模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8.单位类别]: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填报

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填报

附件3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填报指南一、填报系统使用说明参及此次调查的环保产业重点企业(以下简称“填报企业”)通过互联网登陆http://47.94.154.6/epa/login_wwsb.jsp。

为确保系统顺利运行,建议使用谷歌或IE10及IE10以上浏览器。

(一)注册账号首次使用本系统用户需点击登录页的“注册新账号”进行注册,注册页面分四个步骤操作,第一步为“企业基本信息”,第二步为“联系人信息”,第三步为“企业详细信息”,第四步为“登录密码设置”。

每一步骤的信息要求务必按照真实情况填写,否则将可能影响系统登录,或后续其他功能的使用。

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第四步:注册成功!(二)系统登录在系统登录页面输入已经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成功登录系统。

注: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联系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进行查询。

系统首页为用户登录系统后看到的主页面,主页面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功能菜单,第二部分为数据信息。

1.功能菜单功能菜单包含五个,分别为企业信息、年度调查表、办理进度查询、待处理事件、通知通告。

2.数据信息数据信息分四部分内容,企业基础信息、通知公告、待处理事件、办理进度查询。

“企业基础信息”展示当前登录企业的登录名、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公司地址信息;“通知公告”展示当前企业接受到的最近五条通知公告;“待处理事件”展示需要企业处理的任务,如:协会审核未通过退回给企业的年度调查表;“办理进度查询”展示企业已经申报的并且未办结的事项。

(三)年度调查表填报登录成功后,在系统首页点击功能菜单“年度调查表”打开年度调查表填报页面,填报数据。

第一步,点击功能菜单“年度调查表”第二步,选择填报年度第三步,填写主要信息第四步,按真实情况填写后保存,若经营活动范围不包含环境保护设备及产品制造可跳过第五步,若经营活动范围不包含环境服务,则可跳过第六步第五步,点击顶部标签切换页面,填写环境保护设备及产品制造情况,按要求填写后,点击保存即可第六步,点击顶部标签切换页面,填写环境服务业经营情况,按要求填写后,点击保存即可第七步,全部按要求填写完毕并保存后,页面不再标红提示填报不规范的信息,则此时提交按钮会变为可用,若确保填报信息无误,且所有的信息变动已经保存之后,就可提交各省级环保产业协会审核,届时将看到“成功发起流程”的提示信息;提交之后,填报信息不再允许修改。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利用外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利用外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利用外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进口许可与管理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4]90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6.24
【实施日期】2004.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利用外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4]9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精神,按照市委全委会要求做好全市利用外资各项工作,推动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加快发展,确保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的利用外资有关工作分解如下,请各牵头单位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各协助单位做好配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并于7月5日前将工作方案(含磁盘)送至市政府办公厅外经科技处。

电话:83615591,83638814。

附件:当前利用外资有关工作分解方案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1、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根据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做好我市“招商产业目录”的编制工作,重点明确一产、二产、三产中龙头型、基地型产业和项目,理清产业链及配套产业关系,加强高新技术、软件和研发中心,为外商投资和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宏观引导。

由市计委牵头,市经委、外经贸局配合。

2、加强与世界500强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知名跨国公司联系,认真抓好对北京、上海、广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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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外商投资企业
环保、土地数据填报须知
根据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节能环保统计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8]88号,2009年2月3日)和商务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土地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8]89号,2009年1月16日)的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时需提交环评和土地的审批文件,并按规定的指标填报有关数据。

为严格执行此项政策和规定,并以最快速度做好外资项目审批和注册登记的推进工作,同时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现将该项工作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环保数据
1.外资企业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环保指标数据表》并加盖所属街道或开发园区公章。

2.外资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江宁区环保局核实所填数据。

江宁开发区、科学园、空港工业园、滨江开发区及其辐射的街道的企业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环保局窗口。

其他街道的企业到江宁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环保局窗口。

(二)土地数据
1.外资企业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土地利用指标数据表》并加盖所属街道或开发园区公章。

2.外资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江宁区国土局核实所填数据。

(三)外资企业持环评审批文件和经区环保局确认的《外商投资企业环保指标数据表》,以及项目用地文件和经区国土局确认的《外商投资企业土地利用指标数据表》,到外资项目审批部门办理项目审批和颁发批准证书手续。

江宁开发区、科学园、空港工业园的企业到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办理审批批复,再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外经局窗口领取批准证书。

滨江开发区和街道的企业到区外经局办理审批批复并领取批准证书。

二、办理材料
(一)环保数据
1.新批项目
(1)《外商投资企业环保指标数据表》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变更项目
(1)《外商投资企业环保指标数据表》
(2)原环评审批文件
(3)有经营范围或项目内容发生变化需做环境影响评价的,还需提供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土地数据
1.新批项目
(1)《外商投资企业土地利用指标数据表》
(2)土地使用证,或购地协议、投资协议、租赁协议等与项目用地有关的有效文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变更项目
(1)《外商投资企业土地利用指标数据表》
(2)企业现持有的土地使用证,或现使用土地的有效文件
(3)企业变更地址或用地的,还需提交项目新址的土地使用证,或购地协议、投资协议、租赁协议等与项目用地有关的文件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外商投资企业环保指标数据表》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利用指标数据表》为原件一式两份
三、相关单位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科室/部门联系人电话地址
环保局江宁区行政服务
中心窗口
陈维杰52135841 金箔路666号
开发区行政服务
中心窗口
卢耀升
曲潜健
52107634
江宁开发区胜太西
路21号
国土局土地利用科杨家成52140577
52140528
双龙大道1200号
规划局规划编研中心张金华52126808 双龙大道1700号
投促局外资科
徐贵来
张涛
52181141 北沿路1号
开发区行政服务
中心窗口
金海52107834
江宁开发区胜太西
路21号
附件:
1.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节能环保统计工作的通知》
2.商务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土地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
3.《外商投资企业环保指标数据表》
4.《外商投资企业土地利用指标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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